天色麻黑,四下阒无人迹。
沈抒遥靠在一棵枯树下,胸口闷痛,感觉每一口气都是从肉里剜出来的。
就在他按着心口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沈抒遥屏住呼吸,隐在树后。只见,是那少年来了。
他一团旋风似的冲进林子,扑进死人堆,跪倒在满地的尸体间,声嘶力竭地叫着“小姐、小姐”。翻麻袋,掀竹席,嘴里不停念着什么太白金星,什么如来佛祖,凡是他能叫得出来的神仙,都一股脑祭了出来:“……您老保佑,保佑啊!求求你们显灵!显灵啊!”
除了不停寻找,便只剩无用的祈祷。
月光穿过稀疏的树影,洒在少年的身上。他叫喊的声音渐渐弱下去,手在地上来回摸索,像在摸着一丝不存在的生气。终于,他停了下来,坐在一截树桩上,呆呆地出了一阵子神之后,走了。沈抒遥以为他放弃了,谁知他是去取了挂在树上的马灯。回来后接着狂乱地刨尸,手抖得不像样,指甲已翻开了,悍然不顾。
少年找他已经找疯了。
可对于被找到这件事,沈抒遥却半点兴趣都没有。
一见那少年浑身是伤,必然经历了一番苦战,从大狱里硬闯出来,恐怕早已引得追兵闻风而来。二是看出此人莽撞,做事顾头不顾腚。假死金蝉脱壳,四方虽有路,八面却来风。跟这样的人同行,不知道要横生出多少事端。
沈抒遥眼里没一丝波澜,就像在看一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闹剧,没有任何起身相认的打算。
还有第三个原因。
躺在乱葬岗静静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件事。
其实,他还是男儿身。
原主为何要男扮女装,他无从知晓。既然连缘由都不清楚,又能向旁人解释什么?
还有一个时空悖论,这身体原本就是男身,还是因为他的到来,变换了性别?无论答案如何,都让他觉得甚荒唐,简直是一场天大的玩笑。
身体因失血而发冷,胸口的疼痛一阵一阵冲上来,却也渐渐钝了。少年的哭喊声还在林间回荡,沈抒遥按着伤,缓缓起了身。此时此刻,他只想一个人活着——远离所有的纷争,一走了之。
但是这么走,一定会被发现。
这时,一只野狗在尸山里探起了头,喉咙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嘴角滴着血。瞪着绿幽幽的眼睛看着沈抒遥,似乎在打量这个新鲜猎物。
然而,狗还没来得及扑上去,人已经动了。沈抒遥手掌贴在湿润的狗鼻子上,拇指压住上颚一侧的骨骼,四指掐住下颚根部。动作幅度极小,但是发力特别准。紧接着手腕一转,直接卡住了咽喉。狗脖子很粗一般人是掐不住的,但外科医生堪比木匠与石工的腕力,手连带上臂甚至上半身的肌肉都发达饱满,不粗壮就不稳定,这跟机床底座都很沉重的道理差不多。
狗身变成一道绷直的弓,连一声惨叫都被掐断了。狗是最会察觉强弱关系的动物,后腿不由自主地一耷拉,怏怏地夹起了尾巴,倒在地上装死。
沈抒遥拾起一根白森森的骨头,朝远处一扬,落在少年身后。落地声像一声号角,野狗追着骨头跑了过去,跟玩飞盘游戏一样。周围的野狗也都躁动起来,狗群大乱,围着少年兴奋地不住高吼,形成一个层层收紧的包围圈。他手中的马灯晃动不止,火光映在脸上显得无助。沈抒遥早已藏匿在更深的阴影中,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藏蓝色的夜空飘着零星雪花,沈抒遥踩着泥泞不堪的土路,走了不到几步,竟疼得全身麻痹,不得不扶着树歇一会。
这时他想起来,日后官府为了陈尸鞭挞示戒,会不会来一具具地清点尸体?遂寻了枯草和燧石,放了一把火,一片红光在雪夜中显得格外凄艳。寒风在脸上割刀子,身后却是熊熊的火,雪花打在眼睫上,融化成冰凉的水。
眼看城门近在眼前,却发现越是靠近,那灯火越显得遥远,仿佛海市蜃楼。有那么一瞬间,他坚信自己被抛进了楚门的世界,仰头望着黑黢黢的天,不知道逃出去的阶梯究竟挂在哪一片云上。
只得找了一处破庙落脚,稍作喘息。
刚歇下来,身体就像打摆子似的,热时好似坐在蒸笼里,冷时又像卧在冰凌上。分不清是发了高烧昏过去了,还是精疲力尽睡着了,反正一靠着墙就失去了意识。
睡睡醒醒之间,感觉四面都是茫茫海水,更不知庄周梦蝶还是盗梦空间。
沈抒遥是被热醒的。冻僵了的身体乍然暖了,痒滋滋的。皱了皱眉,鼻尖飘进来一股烤肉的香气。
睁眼视线被火光晃了一下。木柴劈啪作响,迸出的火星跳跃着消失在空气中。
少年盘腿坐在地上,手里熟练地翻着烤肉,一张未脱净稚气的脸被火光映得暖黄。顶多十五六岁的样子,浑身有多少没处使的劲儿一样,一举手一投足非常飒利。
整间破庙,沐浴着一种春草刚刚返绿、杨柳微微拂风的意外温馨。
沈抒遥自认为人睁开眼没有声音,但是少年像有心灵感应一样转过身来,满脸的伤都掩盖不住他的狂喜。剑眉星目,血色充沛的嘴唇,皮肤比小麦色微深,戴着一圈硕大的狼头围脖。一看便知是异域人,眼睛还带点绿色,月亮下面看,完全是狼不是人。
沈抒遥只是望着对方,等他开口。
“大小姐!您可算醒了……”少年声音抖得厉害,“我找了小姐好久,想找个庙求一求神仙,谁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啊!说起来,好奇怪啊,这大晚上的还着火了……”
沈抒遥:“你受伤了?”
少年:“我扑灭了。”
沈抒遥听了,脸上先是一阵接一阵地白,嗓子像被什么堵了一下,吐出一口殷红的血。
少年脑袋都吓热了:“我去请大夫!”
沈抒遥用手背擦去嘴角的血迹,语气平静得让人发怵:“我是个死囚,你是个逃犯。现在去请大夫,你非得把命丢在这儿才甘心? ”
少年忙从包袱取出了一块绳子捆了几匝的油布,竟是一包金疮药。沈抒遥敷在心口上的时候,少年别过了脸,翻着火堆上的烤肉。可就在他吸了一口冷气时,少年又下意识地转头睃了一眼。只有远处的铜钟沉闷地响着。
一会儿,少年才小心翼翼地说:“我还以为……”
“以为我死了?我又是怎么活的?”沈抒遥替他说了下去,语气听不出情绪,“我的确在鬼门关走过了一遭,连孟婆汤都已经喝过两碗了。所以不仅不记得为什么死而复生,甚至不知道面前的人,是敌还是友。”
少年的神情像被雷击中了一般,一下子六神无主。他半大孩子的拙钝心性,既执拗,却又容易打发蒙混过去,好像真信了:“小姐,您别吓我…我是小乌啊!啊,我是不是惹小姐不高兴了?对不起!我是个豆渣脑壳……”
沈抒遥说:“既死过一回就不再是什么小姐了,当作一个朋友吧。”
小乌大惊,差点连烤肉都掉了:“小姐是侯爵府上金枝玉叶的大小姐,我、我只是一个养马的奴仆……小姐是九天上的仙女,是我的主人,主人怎么可以这样说?”
“人贵在自重。”沈抒遥面不改色,声音冷得如同檐上霜,“你我今日好说好散,日后各安天命。你走得越远越好,过你的日子吧。”
小乌说:“我哪里也不去,我要留在小姐身边,侍奉小姐一辈子!”
他一口一个小姐,让人听了只觉得哑巴吃下黄连。
可是面前的小乌,一身破衣烂衫,却这般开心见诚,眼里满是无辜的坚决。沈抒遥想起方才扔骨头拖住他的那一幕,他却以德报怨,现在更是一副非跟定了自己不可的样子。心里不免产生了一种故意遗弃小狗没遗弃成的感觉。
沈抒遥岔开了话题,问:“这是什么肉?”
小乌赶忙把火上的肉拿下来,油脂被烤得滋滋作响,香气扑鼻而来,献宝似的双手呈上:“是狼肉!”
沈抒遥心里一凛:“这附近我只见到狗,哪里来的狼?”
小乌挠了挠头:“不知道啊,一下子全冒出来了。”
沈抒遥低头看见身上披的一整张兽皮:“这又是?”
小乌一笑露出两排整整齐齐的白牙:“黑熊皮子,暖和吗?我刚刚扒下来的,洗过三遍了,啊,是不是还有味道?”
原来沈抒遥那冰冷的表情如果是一池静水,那么小乌接二连三的话,不得不使他生出了一丝涟漪来。
自己走了几十米的路已经痛不欲生,而这少年不仅突出野狗重围,还顺便杀了一头狼,扒下来狗熊的皮,接着瞬移一样找到了自己。现代社会这个年纪的男孩还在做奥数题,古代人已经是个战神了,卫青项羽怕也甘拜下风。
沈抒遥说:“不要跟着我,我不是好人。”
小乌眨巴眼:“那难道小姐是坏人?”
沈抒遥笼统地说:“世上本无好人坏人之分,多的是坏的时候又不够坏好的时候又不够好的人。”
小乌听了,良久不语。眼眶渐渐泛红,蓄满泪水。但最终他的眼泪也没有往外流,都倒流到心窝里了。
篝火毕拨毕拨地响着,少年钉子似的站着,话正像开闸的水样一泻而出。
“我本是辽东的弃婴,是老太爷从冰天雪地里捡回来的。府上所有人都不愿多看一眼的马奴,忍了好久才敢和小姐你打招呼,小姐是唯一愿意给我一口热茶喝、对我笑的人。辽东的人抓我回去,小姐竟替我挡了一支狼毒箭,那可是狼毒箭啊!差一点就丢掉了性命,今生今世小乌只能一死以报……若老爷小姐还不算天底下最大的好人,那这天也别做天了!塌了吧!老天爷你塌了吧!”
他哽咽了一声,下头的话再也说不出来。
沈抒遥觉得他的主张颇有点匪夷所思,不能理解古人动辄起高调,一句话就水里火里那种感情。
首先,从字面上他就不大理解。明朝的官话与普通话根本不是一个东西,像南京话,掺点粤语。
但是靠着猜,也愈发清楚地知道——
这个小乌,暂时撇不了了。
这个小姐,也不得不做了。
沈抒遥于是说:“既然你执意跟着我,这些东西你拿去当了,权当是辛苦费,两不相欠。”
当着小乌的面,沈抒遥卷起袖子,可那缠臂金根本退不下来。
小乌脸涨得通红,拔腿就跑,一溜烟到了庙外头:“小姐你睡吧,我守着!”
身上没有别的值钱物事,沈抒遥想了想,就只有扎过心口的那支金钗了。
可到底是个凶器,整件儿的拿出去典当,会不会落下祸患?
便试着将金钗掰弯,叫人瞧不出原来样子。
可这轻轻一掰不要紧,金钗毫无预兆地一折两断。
这钗,竟然是中空的。
从中掉出来一张字条。纸上的字并不多,用的血却极多,血书已经变成紫绛色。
前四个字,就已让人竦然。
“抒遥亲启——”
这金钗藏书之人,怎么会知道他现代的名字?惊心动魄,读了下去。
“此乃三头凤钗,凤凰巧匠所制,内藏锦囊三枚。今赠你此物,关乎非凡。盼妥善珍藏,待时而用,勿失天机。”
“一凤名紫鸾。内有信札一封,敬呈苏州府踏雪堂,荐你入医馆修习,雏凤栖梧。”
“二凤名朱雀。待你学业有成,威凤奋翅,擢升南京太医院之时,可启封之。”
“三凤名重明。待你炼成真金,凤皇涅槃,大明第一国医为王氏一族昭雪冤屈之日,方可开启。”
再细看这金钗,何其繁复精美。钗体镂空累丝,一端呈长针状,钗首赤金坠着三头凤凰:紫鸾展翅欲飞,凤羽金托点翠,凤嘴衔珍珠一串;朱雀低头饮泉,凤颈錾刻灵芝;重明头顶祥云,扶摇直上九天。
紧忙去看最后一行小字。
“至彼时,囊中玄机自可尽揭。待你登顶医道巅峰,我愿授你往生之术。苦海回身,早悟兰因,亦释你平生之疑,遂你心底至深夙愿。”
揣摩惊惧,不意间,簪子扎了手,血珠子渗出来。
看着自己的手。前世,他的右手微微畸形,因为常年的手术操作,手掌上的筋膜挛缩,手变得像爪子,就像总握着一把剪刀、持针器或胸骨锯。
但现在,双手如玉削成,凝酥微腻。
这样地年轻。他前面还有一整个人生。
“小姐去哪里?”守在门口的小乌跟了上去。
沈抒遥走到了河边上。晨光微熹,他抹掉脸上的血污,临水自照。
河面倒映的人,正在雌雄莫辨的年纪。宛似月里嫦娥,泠然出水洛神。
被斩首时,刽子手将他背后插的犯由牌,啪的掷在地上。那朱红的大字写着——王慎柔。
而这所谓的王慎柔,为何竟与当年十九岁的沈抒遥,有着一模一样的脸!
左眼下的一颗品红的痣,位置不差分毫。右手虎口处的蝴蝶形胎记,形状别无二致。
曾经是他的眼泪流过了这颗痣,也是这双手当初发疯似地朝静脉里挤压血袋,但只能听到心电图变成一条平线的忙音。红色的溪流在大理石地面上流动,哥哥的胸腔也依然敞着,但别的人好像都不在意。只有沈抒遥抱着铁皮推车不给它驶入太平间,哀求上帝倒流时间。
天光大亮,雾气正渐渐散去,是一个晴好的日子。
五百年前的风,此刻轻轻拂过沈抒遥的面颊,也吹动了他本来已经湮灭干干净净,眼眸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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