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一旦确定好时间,黎乐每天都在期盼着启程的日子。

飞机一共飞了近四个小时,等到黎乐抵达酒店时,早就身心俱疲,他也不顾要换拖鞋,直接把自己埋进了柔软的被子里。

总统套房很宽敞,站在落地窗前还能看到远处逐渐涨潮的大海。

他从很久之前就想着有朝一日能和路之恒去度假,可那时路之恒总是说“学校忙”“公司忙”“没时间”“你要想去就自己去”之类拒绝的话,黎乐心里很不是滋味,也就没再提及过。

然而这一次,竟然是路之恒主动提起,他足足缓了好几天,直到宁妈开始给他们准备行李时,他才意识到愿望成真了。

他从小就向往大海,喜欢踩在松软的沙滩上,吹着海风,还能捡捡贝壳,他还想和喜欢的人一起看日出日落……他幻想过很多,也列了不少计划,他想和路之恒一一完成。

路之恒摘下蓝牙耳机,随手丢到一边的桌上。他一路上都在处理工作,鉴于这次去海市的时间较长,他不得不安排好人盯着路闻清,此次和鑫药公司的合作意义重大,他不能有一丝闪失。

看着黎乐一进门就直扑床上,整个人摊开呈“大”字型,还不老实的手脚乱捣腾,像只正在游泳的小乌龟,路之恒觉得刚才遍布头顶的乌云瞬间散去。

他慢慢走过来,一只膝盖压在床边,附身搂住黎乐的腰,轻轻啄了下他的嘴角:“宝贝又在诱惑我。”

“啊?”黎乐转过来,眼神朦胧不知所措,下一秒他就被吻住了唇。

路之恒吻得很用力,仿佛要将他口腔里的空气全部掠走一般。

大手有意无意落在黎乐的腰间,他感觉最近黎乐似乎胖了一些,捏了捏omega腰上的小小赘肉,手感有些可爱。

直到黎乐呼吸不稳,路之恒才松开他:“等会儿我要先去见客户,你在酒店等我?”

“我不能跟你一起去吗?我会很乖的,不会打扰到你们。”黎乐期待地看着他。

路之恒却不同意:“来的都是alpha,我的宝贝这么漂亮,我可不想你被别人盯着看,我会吃醋的。”

刚开始听到路之恒拒绝,黎乐还有些不高兴,觉得是自己太拿不出手了,丢了路之恒的面子。可后来听到他说会吃醋,黎乐瞬间就被哄好了:“那我可以去附近走走吗,我保证不乱跑。”

“真的很想出去?”

“嗯。”黎乐重重点头。

见他一副认真的模样,路之恒笑了笑。他最受不了黎乐无意识的撒娇,香香软软的,一看就很好欺负。

“好吧,我会派人跟着你保护你的安全,每半个小时你给我发个消息,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篝火晚会。”

黎乐牵着他的手,他的掌心暖暖的,每次触碰自己的身体时都很舒服。

“那说好了,我会等你。”他低头,在路之恒的无名指上留下一吻。

刚好落在他们的婚戒上。

-

海边人不少,黎乐跟着人群去附近打卡拍照。

过了一会儿,乔温言给他打来了视频电话,问他到地方了没。

黎乐找了个树荫下,边喝桃汁边给他360度拍周围乌泱泱的人群:“刚从灯塔那边回来,我还拍到了海鸥,就是人太多了。”

乔温言托着下巴,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海市一直都是这样,就没有淡季的时候,唉,好想跟你一起去啊,可我还得工作。”

“你的设计图还没画完么?”

“甲方事儿多,改了好几版都不满意,没办法啊,他给的太多了,我就只能加班加点赶了……”乔温言长叹一口气,把玩着手里的笔缓解下被催稿的压力。

他是学室内设计的,今年毕业后和几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工作室,其实预留时间是充足的,但乔温言拖延症太严重了,一直到拖到了今天最后的期限。

“那我给你打电话会不会打扰你?”

乔温言伸了个懒腰:“没事儿,我也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画图啊,你陪我说说话,说不定我还能有点灵感呢。”

他又告诉黎乐好几个值得去打卡的地方:“奥对了,这附近有个算命的老道士,我之前去测过,你都不知道有多准!”

老道士不仅算出他桃花不断,但都是烂桃花,和父亲关系不和,而且还告诉他一个月内会面临一次重大危机……乔温言原本不信,结果下个月他就挂科了,自此成为了老道士的忠实信徒。

听着乔温言越说越神,黎乐也不免动了心。

问他要了地址,黎乐一个个寻过去,终于在一个破旧小摊前找到了那位被乔温言吹捧成大仙的老道士。

小摊很朴素,灰色的布上写着“六爻神课,代写书信”八个大字,老道士头顶一块灰白色的方巾帽子,手中摇着蒲扇看着书,往另一只手上啐了点唾沫,慢慢翻了一页。

应该就是这里了。

黎乐走过去,刚准备开口,老道士就使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说话。

过了很久,老道士似乎是看书入了迷,忘记了对面还有人在等着。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目不转睛继续看着书。

黎乐并不着急,他静静等着。不远处有一群蚂蚁,他就蹲在地上数数。

又等了半个多小时,黎乐的腿都蹲麻了,可老道士还没有要给他说话的意思,他叹了口气,心想可能没有缘分吧,于是他站起来准备离开。

“小老师心不定,所求难证真心。”

黎乐微微一怔:“你怎么知道我的职业?”

“天机不可泄露。”老道士放下书,示意他去摇签筒。

黎乐摇了几下,掉出来一根签。

老道士拾起来看了看,又丢进了筒里:“若问姻缘,那你与他命中无缘。”

黎乐皱眉:“既然无缘,为什么会相见?”

“若前世未曾亏欠,今生便不会见面,自是不必受此劫。”

“我不信前世今生。”

老道士捋着胡须,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般说:“万物皆空,然因果不空。果上生因,因上又结果。当断不断,便如同那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亦零星。①”

“如果我认定是那个人呢?”

“必然前路险阻,福祸难测。可若度过了此劫,便守得云开见雾明,一切尽是光明。万物皆是造化,我只告诉你从心而行。”

黎乐似懂非懂,他又问了几个别的问题,最后留下卦金起身。

正要离开,他听到老道士扇着蒲扇,又拿起书晃着脑袋念道:“有缘即往无缘去,一任清风送白云。②”

黎乐驻足原地,痴痴望着那根他抽中的签……无缘莫要强求,可他坚持了三年,如今已见希望,又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他离开小摊,却又不知道要去哪里,于是就在街巷四处打转,直到身后的保镖突然对着前面恭敬喊了一声:“路总。”

黎乐抬起头,对上了路之恒略微焦躁的双眸。

-

路之恒谈完生意就找了过来,走近时看见黎乐一个人低着头对着地发呆,这副陷入沉思的模样他倒是很少见过,于是轻轻拂了拂黎乐的脸颊:“宝贝,在想什么呢?”

黎乐回过神来:“哦,没什么,就是在想刚才算命时候的签。”

路之恒对这些不感兴趣,随口道:“算出什么了?”

黎乐犹豫了一下:“我算了我们俩的未来,他说我们之间……会很好,很幸福。”

“真的啊?”路之恒抱起黎乐,抓着他的腿缠在自己的腰间:“那你高兴吗?”

黎乐搂着他不敢松手:“当然,在你身边的每一分钟我都很珍惜,我想将每一天都过好,做成美好的回忆,等到……”他想到了婚前的协议,今年是他们结婚的第一年,他们还可以再相处四年。

他忍住想要落泪的冲动,又道:“等到老了之后拿出来看一看。”

“看什么?”

“这是我和你的点点滴滴,也是我的青春。”

路之恒嗤笑一声:“你都多大了还青春呢?谁家青春期这么久啊。”

“……”黎乐张了张口,终究还是把想说的话憋了回去:“我发育晚,不行吗?”

路之恒托着他的屁股,一步一步往酒店走去:“行,你23岁发育,然后就来勾引我,□□的小兔子。”

他语气里都是戏弄和玩笑,可黎乐却觉得心底无限的悲伤。

“不是勾引,我那时候酒里被人下了药,这你也是知道的,你还把我从那些人手里救下来……”黎乐很认真地纠正他的话。

但路之恒并没有放心上:“刚好路过,换成谁我都会救,但以身相许的,你是第一个。”

“……”对他来说犹如噩梦的事却在alpha看来只是顺手,黎乐默默攥紧了自己的衣袖:“嗯。”

路之恒瞟了他一眼:“怎么了,心情不好啊?”

“没有。”

“那你笑一笑?”

黎乐望着他,强打起精神挤出一个最寻常的微笑。

“丑死了。”路之恒轻轻抚着他的后背:“知道你不想提起那件事,下次不说了。既然出来玩了,就开心一点,我看着也舒服。”

“……好。”

他趴在路之恒坚实的宽肩上,第一次见时他就觉得格外可靠。

那时他和现在一样被路之恒抱着,身上的衣服都被撕碎了,路之恒把那些人揍晕后脱下黑色大衣给他披上。

那会儿正是夕阳,落日的余晖洒在他们的身上,光是暖色的,可照在身上却是冷意的。

他紧紧抱住唯一的热源,从那一刻起,他就决定永远追随他,用自己的余生去报答他。

“之恒……”他轻声呼唤着。

“嗯?”

“没事,就想喊你的名字。”

路之恒嘴角向上勾了勾,微微侧脸嘴唇碰到了他敏感的耳垂,黎乐抖了抖,随即他就听到路之恒低哑的缱绻的嗓音。

“先忍着,晚上回酒店让你一次喊个够。”

黎乐的脸“刷”地就红了,他觉得自己又不争气的湿了。

以他现在的角度和姿势,一扭头就能看见alpha的腺体。

和omega的不同,alpha的腺体更加隐蔽,这是为了防止有人从后偷袭。而omega的腺体周围没有任何遮挡,同时越是靠近发情期越红肿,轻而易举就能看见位置,这是方便被标记。

黎乐的指腹轻轻触碰着alpha腺体周围的皮肤,他渴望着路之恒腺体散发的信息素味道,就像醉酒的感觉,相处越久越上瘾。

什么时候能被标记呢?虽然他知道不可能。

也只能在梦里想想了。

①出自王国维《采桑子·高城鼓动兰釭灺》

②出自唐朝百丈禅师的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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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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