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感觉快要缺氧时,顾延终于跟我拉开了距离。
“睡吧,不然明天儿子又要问你晚上做什么去了。他现在变聪明了,可不容易忽悠。”
幸好就这样结束了,不然要真枪实弹来一发的话,不是我把老板踢下床,就是我自己滚下床了!
“爸,这是我男朋友。”容貌精致的少年,拉着男朋友的手,对我讨好地笑。
一会儿不见,小屁孩都到了找男朋友的年纪了。
那说明,我都四十多岁了吧?低头看了看自己——很好,没有小肚腩。看来我是一直保持健身……突然想起了某项腰部运动,我止住了继续往下思索。
宋顾合看我不回应,松开男朋友的手跑到我身边,一边狗腿地给我按肩,一边小心翼翼道:“我是真的喜欢他,不是受了爸和爹的影响,爸你相信我吧。”
“……”好家伙,还是因为受了我们的影响!所以说我和老板就不应该在一起!
宋顾合看出我不乐意:“我只喜欢他,爸你为什么就不开心呢?您当初和爹在一起的时候,也只是因为喜欢爹,而不是因为喜欢同性啊!何况现在同性婚姻已经合法了……”
“我……”不喜欢顾延。但父父不相爱,对孩子来说是个打击吧,所以话还是止住了。
“……你喜欢就行。”除了这个,我还能说什么呢?毕竟孩子也不是我养大的。再说了,就算是我养大的,我也不能替他选择他的人生。
宋顾合闻言高兴地往男朋友身上一扑,被那高大的男生准确地接住。看着儿子被抱的姿势,我忽然想到——我儿子不会是下面那个吧?
难怪“我”要拒绝!就该要拒绝的!不过后悔已经晚了,两人得到家长同意后,就手拉手出门了。
顾延进门时刚好听到我在叹气:“叹气干什么?小合不是说带男朋友回来吗?”
“你回来晚了,他们刚刚走。”
“哦,没事,我早见过了。小合怕你会反对,才一直不带他来见你。”
“……”想不到我在孩子的教育中,还是担任虎爸一职?
顾延脱下大衣过来拥着我,顺便把手伸进我的口袋里。我感觉就像一块冰块钻进了手中,冻得我打了一个冷颤,而罪魁祸首还乐得呵呵直笑。
果然,这已经不是昨天的他了,昨天他还嘘寒问暖,关心我身体健康。今天他就只管自己了!
狗男人!
不行,这一不小心都把自己给骂了。
我用力抖了抖,把狗皮膏药抖下去,然后去洗手间照镜子——我对自己变老的样子还是挺好奇的。
镜中的男人保养得很好,看起来才三十多岁。比二十多岁时多了一股儒雅的气质,看起来像个大佬了……不过怎么觉得有点熟悉?是了,虽然外表不像,但跟顾延的气质倒是如出一辙。
这就是所谓的夫夫相?
……
——宋子诺,清醒一点。
我在洗手间里发现了不少护肤品,两侧分开摆放,很明显一侧是我一侧是顾延的,看来顾延也很注重保养——也对,他可是比我大五岁呢。
五岁,或许年轻时看不出差别,可老了就很明显了。
再见顾延,他的头上多了些许白头发,眼角的皱纹也出来了。但看起来我更惨一些,毕竟此时我正躺在病床上,而他只是坐在病床旁而已。
没感觉出来自己有哪里不舒服,我便撑着手臂自己坐起来。通过墙上的数字钟,发现也就过了三年而已,可顾延的白发怎么就冒出来了呢?
“醒了?要喝水吗?”顾延对着我笑得温和,可视线却不在我身上。我正感觉奇怪,便发现他的手在桌上抓了个空,然后摸索了一番才拿到水杯。
我心里一惊——这是怎么回事?他看不见了?
摄影师怎么能看不见了呢?他的眼睛,就该看遍世界上所有美好的风景,然后把他眼中的风景留下来,分享给世人。
我猛地抓住他的手,却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
他放下水杯,握着我的手安抚地拍了拍:“别怕,很快就可以出院了。”他不知道,我怕的到底是什么。
我抖着手去摸他的眼睛,从细纹到眼角、眼帘、睫毛……并不是我对他有多深的感情,而是我知道眼睛对摄影师来说有多重要。
高中时我偶然间看到了顾延拍摄的风景照,惊叹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美丽的景色。可当我寻到那个地方,才发现美丽的不是景色,而是摄影师眼中的风景。
从此,我有了一个成为摄影师的梦想。
当我毕业后成功加入顾延的工作室,感觉自己像是向梦想迈出了一大步——即使只是一个打杂的小助理。
所以,顾延怎么能看不见了呢?
“顾延……”我的声音有些沙哑,便不再说话。
顾延握住我的手,在我的手心轻轻一吻:“别再挂念了,我的眼睛现在还有些光感,起码走路不会撞树。你快点好起来,我们还能去广场跳一曲华尔兹。”
我不知道自己生的是什么病,顾延也不愿意多说。我躺在病床上,看着顾延小心翼翼照顾我的样子,心里有些酸涩。
两人结婚组成家庭,不就是为了开心的时候有人分享,伤心的时候有人安慰,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吗?那对象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呢?
更重要的是,他一定很爱“我”吧。二十多年始终如一,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可是如果这辈子能重来,我一定不会选择和他在一起。毕竟我是个大直男,给不起和他相配的爱情。
如果,这辈子真的能重来就好了。
谁能想到,才48岁的我,就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身上插满了管子呢?
距离上次在病床上活蹦乱跳,才过去了一年啊!我的病怎么就这么重了呢?
这次我仍然说不出来身体哪里痛,因为是哪里都痛。像上亿只蚂蚁正在啃咬分食我的身体,连五脏六腑和骨头里面都没放过,痛得我只想在地上打滚,可虚弱的身体却不支持我这样做。我只感受了几秒,就暴躁得想大喊大叫。
我青筋暴起的手忽然被人握住,暖意从他的手心传来。
我知道,一定是顾延。
顾延的声音和他的手一样温暖,轻易就安抚了我内心的急躁:“子诺,别怕,很快就不痛了。”我知道他是骗人的,上一次说很快就可以出院,可一年过去了,我仍躺在病床上。
我的脑袋无法转动,只能尽量斜着眼看他。刚开始只能看到他花白的头发,后来他移了移椅子,我终于能看清他的样子了。他更瘦了,皱纹也多了,不过看起来温和了许多,像个亲切的大佬。
可是他才五十出头,怎么会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呢?一定是他仗着没脱发烦恼,就不好好爱护头发。
“无聊的话我给你念书吧。”他用拇指轻扫我的手心,我微微动了动指尖,算是给予他回应。
我突然想到了他的眼睛——
顾延拿出一本厚厚的书,手指在上面一边摸索,一边念道:“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观看她生活的寂寞。她像沉了船的水手一样,在雾蒙蒙的天边,遥遥寻找白帆的踪影……”(注1)
是盲文。
顾延的声线偏低沉,带着让人耳朵发麻的磁性,听着他缓缓念出书中的内容,我的灵魂似乎和他一起遨游在书中的世界,身体的痛苦都离我远去。
我是死了吧。
我的灵魂飘荡在墓园上空,往下看去,便发现顾延坐在轮椅上,静静看着面前的墓碑。
他看起来又瘦了,黑西装套在他的身上显得有些空荡。虽然他的五官依旧帅气,但头发已经全白了。要是从远处看,说不定还会被误认为是老爷爷。
身随意动,我缓缓飘到顾延的身旁,与他一同看向那块墓碑,墓碑上刻着——爱夫宋子诺之墓。
这一刻,我终于有了自己已经死了的真实感。
可是为什么呢?自从时间被加速后,我真正活着的时间才几天不到,按理说我现在才二十多岁啊!我都没看到美丽的风景,没成为一流的摄影师,也没有好好谈一次恋爱……
顾延撑着轮椅站起来,步履蹒跚地走向墓碑。当我下意识想搀扶他时,却发现我的指尖穿透了他的衣服。幸好,即使没有我的帮助,他还是顺利触碰到了墓碑。
他的手指在墓碑上来回摸索,最终停留在我的名字上。然后他平静地低下头,干燥的唇印上那三个金色的字,许久。
一阵风吹过,他支撑不住跪在地上,但手仍舍不得离开墓碑。他伸出双臂,紧抱那块刻着我名字的石头,越收越紧,像要把这块冰冷的石头勒进血肉。
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他喝醉的那一晚。他手脚并用地把我牢牢圈在怀里,火热的体温热得我要冒汗。那晚我挣扎了许久,最终也没从他怀中挣扎出来。
我忽然有种要流泪的冲动——不知道是为我自己,还是为他。
“原来真的是悲剧,幸好我先翻到结局。”不知道从哪传来说话声,把我的伤感冲淡了一些。
在墓园看书?难道是鬼魂?不过我现在也是阿飘了,谁怕谁啊。
“你是在练习量子阅读吗?这么跳着看,能知道这本书在说什么吗?”
我猛地看向天空,声音就是从天上来的。
“看了几段,感觉剧情挺无聊的。还有这个宋子诺,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小说的主角。”
**小说。
怎么说也是年轻人,我当然知道**是什么。那个流量小生何奇,就是拍了一部**小说改编的剧火的。
原来我会跟顾延结婚,是因为——-我是**小说的主角?
而世界的时间会被加速,也是因为——这本小说太无聊,所以被跳着看了?
实在太讽刺了。
因为平平无奇,所以不值得花时间。
可这明明是我的人生!
还有顾延……和许多人,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就是唯一真实存在的。
“真有这么无聊吗?把书借我看看。”
我忽然意识到什么,立即看向顾延,发现对方已经扶着墓碑站起来,面向我所在的方向。
——他能看到我吗?
我正想靠近他——
“唰——”书页翻动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曾经的一幕幕在我眼前快速略过,悲伤的他、开心的他、坏笑的他、温柔的他……
最终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脸冷漠的他。
年轻帅气的顾延,对我冷淡地挑了挑眉:“愣着做什么?还不去拿拍摄要用的服饰给何奇。”
——我又回来了。
这一次,我一定要把读者留下来。
注1:“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观看她生活的寂寞。她像沉了船的水手一样,在雾蒙蒙的天边,遥遥寻找白帆的踪影。”
——(法)居斯达夫·福楼拜《包法利夫人》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我是**文主角(三)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