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商铺

泉安寺位置较远,附近是些农户的田地村庄,若是想要去京成集市需得用马车,但这里不远的地方也有一个小集市,程沅沅今日去的便是这个集市。

两人边走边问,没多久便到了。

这个集市与京城的比起来只能说小了不止一倍,但是麻雀虽小但也五脏俱全,该有的全都有。

程沅沅先到药铺找到昨日的大夫拿阿什所需要的药剂,今日铺子里病人不多,大夫正在称量药材。

“大夫。”程沅沅上前打招呼。

“诶,原来是姑娘你啊,是来拿药材的吧,来来来,在下今日一早便配好了。”

“一日三次,伤口所需的筋骨粉在这里。”大夫打开抽屉,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药包。

她伸手接过,“多谢大夫,大夫医术精湛,昨日还多亏了大夫。”

没有人不喜欢听别人夸赞的,大夫眉开眼笑,显的亲和极了。

“大夫,你可知这集市那里最为繁华?”

程沅沅笑了一声道:“我们做女子的总是喜欢打扮的,这不是想去买些漂亮衣衫,胭脂水粉之类的。”

大夫极为热情,“哎呀,姑娘你问我可问对人了!我夫人最爱摆弄这些,整日听她在我耳边念叨,我便是无心也记下来了。”

她伸手给程沅沅指了个方向,“在集市的东边有条街,那里的衣服胭脂都是最好的,听说可以和京城的媲美呢!姑娘可以去那看看。”

“多谢大夫。”程沅沅拿到了消息便直奔目的地而去。

街上还很热闹,竹芋看到旁边热腾腾的包子拉了拉她的胳膊,“姑娘,我们买个包子吃吧!”

程沅沅摇了摇头,她来之前吃了点心还不饿,“我们小竹芋饿了呀,快去买吧,可不能饿着肚子了。”

包子是猪肉大葱馅的,一看便香喷喷的!竹芋连着吃了好几个,满足地擦了擦嘴巴,“姑娘,我们走吧!”

两人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一家李记胭脂店,胭脂铺在桌子上,琳琅满目。

店铺的生意也很好,除了有许多未出门的闺阁女儿在挑选,还有个别男子在买,许是买给心上人的。

程沅沅拿起一块胭脂看了看,的确是上等,品质可以与京城的相媲美。

“小娘子,您拿的呀是本店的新款,最受欢迎了,这么一盒胭脂只要六两银子。”小二笑眯眯地上前推销。

“六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呢!”竹芋一听价格就炸了,“六两银子都可以去京城买更好的胭脂了!”

“诶,你这姑娘怎么不讲道理,我们铺子一直都是这个价格!你要是不买就出去,看什么看在这添乱!”

小二叫来几个伙计气势汹汹,把她们赶了出去。

“你才不讲理!你全家都不讲理!”竹芋气不过站在门口骂人。

程沅沅拉住她,“好了,别气了,本来我们也是不会买的,他挣不到我们的钱。”

竹芋脑袋耷拉下来,“姑娘,你看她们的态度,哪里有这样的,简直欺负人。”

“那等我们挣钱了就欺负回来,嗯?”程沅沅轻哄,心里想着竹还是这般小孩心性,也不知以后会不会吃亏。

“嗯!奴婢相信姑娘!”

两个人一直逛到接近黄昏的时候才往回走,幸而市集离寺庙也不远,徒步走一走也就到了。

待快到寺庙的时候,远远地就看见了一个人影。

程沅沅快步过去,果然是阿什。

她厉声道:“不是让你好好养伤吗!这般不听话是不想要你这条命了吗?”

少年听着她的训斥却始终都带着笑意,风吹过衣间,阿什开口道:“姑娘,我的伤已经处理过了,不碍事的。”

“我在房中等了四个时辰,见天快黑了便想着出来迎一迎姑娘。”

看着他一副病弱的样子她也舍不得再责骂,催促着进屋再说。

程沅沅刚刚坐下,阿什就给她沏了茶,然后乖乖地坐到一边,很听话的样子。

她看着眼前的少年,回想今日他的表现,越想越觉得他像个缺爱的小孩子。

难不成失了忆,脑子也坏了?

阿什并不知道她这般想法,他只是凭本能地做这些,好似这样他就可以留住这样的温暖。

竹芋是个心大的,她往桌子上一趴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唉声叹气:“姑娘,您今日看了一天的铺子了,也没找到几个合适的,看来这做生意真不是容易的。”

“姑娘,我们明日还去吗?”

“不去了,明日我们上山一趟。”程沅沅看了看窗外的石榴花,沉思了一会。

“上山?姑娘上山做什么?”竹芋疑惑。

“今日我们看的铺子都位于热闹繁华的地段,那条街不止有李记胭脂一家铺子,竞争力太强。”

“若是我们把铺在开在那里,只怕生意并不会好到哪里去。”

阿什微微倾身,开口:“所以姑娘想把铺子开到一个没有竞争的地方。”

“只是若是开店还需要引来客人,姑娘可想出什么法子了?”

程沅沅勾唇,“今日去看那些铺子,买胭脂的多数是一些小娘子,女儿家的最爱看的不过是些话本子,幻想着未来能嫁得一个好夫婿。”

“我这两天便写出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在故事里多次描述女主角用胭脂化妆的场面。等我们做好胭脂,再让竹芋去找一些说书人来讲话本子。”

“等到这个故事广为人知,我们只要请人在店门前把这话本子上的故事演出来,汇聚人流再一宣传,我们店铺的名声便打出去了。”

竹芋一脸崇拜地看着,“哇,姑娘你好聪明!”

程沅沅眼眸中带着宠溺,捏了捏竹芋的脸颊。

阿什看着两人亲密的动作,眼中流露出了渴望,他望向程沅沅,声音清亮:“姑娘准备了这么多,那最关键的一步,胭脂由谁来做呢?”

一提到这个,竹芋就来精神了,“你还不知道吧,我们姑娘最会做这些小玩意儿了,以前在宫...在家里的时候,姑娘就经常做这些。”

“区区胭脂对我们姑娘就是小菜一碟!”

程沅沅看着竹芋一脸傲娇的样子,也禁不住笑开了花。

阿什听到她的话,垂下了眼眸。

她们是那么地亲密无间,那么了解对方,什么时候他才能成为姑娘唯一的人呢?

少年感觉到自己的心中产生了一种名为嫉妒的情绪,他讨厌竹芋,虽然知道不该这样,但是他好像控制不住。

他不得不承认,他羡慕这个陪在姑娘身边的婢女。

玩闹过后,程沅沅抬眼看着阿什,细心嘱咐道:“明日我先和竹芋上山看着采一些制作胭脂的原料,你便在屋里好好养伤,若是再让我看见你乱跑,我便不让你跟着我了。”

“毕竟不停主子话的下属,留着也没什么用,知道吗?”她板着一张脸吓他,今日她算瞧明白了,这少年失忆后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喜欢人关心,还费尽心机想留下来。

捉蛇要卡三寸,她便直接以他的弱点来要挟他,要不然这一身伤还不知道要多久才会好。

果然,少年听到不要他的话瞬间蔫了下来,像是路边没人要的可怜小狗,引的人不忍心。

程沅沅拍了拍他的肩膀,放柔了声音:“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养伤,等你伤养好了,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到时候,如果你偷懒不帮忙我可是会惩罚你的。”

阿什定定的望着眼前的人点了点头,心中想的却是姑娘在哄他,还碰了碰他的肩膀。

少年笑了,像是初雪消融般,看得程沅沅都怔了一瞬。

阿什看见姑娘的反应,更开心了。

少年心想,他以后要多笑笑,因为姑娘好像喜欢。

翌日清早,天光大亮,刺眼的阳光照在程沅沅的脸上,她揉了揉眼睛还有些困倦。

为了今日能上山,她昨晚熬夜把今日需抄写的经文写了。

竹芋推开门,发现姑娘一夜没睡,心疼道:“姑娘,您都熬了一夜了,要不今日就奴婢自己去吧。”

程沅沅摇了摇头,“不碍事的,我还是睡了一会的,走吧收拾一下我们就去山上。”

竹芋虽然心疼但也不能反抗主子。

临出门的时候,却看到门口多了个包袱。

竹芋翻开包袱,“姑娘,里面是一些吃的和驱虫药物,还有一把匕首。”

程沅沅看了阿什的屋子,叹了口气,她怎么感觉自己捡了个粘人的孩子。

明明他看起来跟自己也差不多大,不过就是她的心里年龄要大上他许多罢了。

泉安寺本就处在地势较高的地方,不用走多久便到了山腰。

现在已经是五月底,地上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

竹芋摘了一些花编了个花环给程沅沅戴上“姑娘,您真好看,像仙女下凡似的。”

“姑娘,我们今日都要采什么花呀?”

程沅沅往前走了走,前面有几颗野生的石榴树,火红的石榴花挂在树枝上颇为讨喜。

“竹芋,你把这些石榴花摘了,若是看到有石榴也一并摘下,我去前面看看。”

竹芋应下,乖乖摘花。

程沅沅往里面走了走,在一片灌木丛中有几多白色的花散发着芬香,拨开一看原来是茉莉花。

她面上一喜,想不到这里竟然有茉莉花,只要把这花带回去种在院子里,过些时日便可以分枝,等到来年就可以用它做香料了。

程沅沅拿出铁锹,小心翼翼地撬开它旁白的土。

她把旁边的杂草压低一些好更容易挖出,树枝一动有一个东西忽然从她左手边跳了出来。

程沅沅即使收回了手,然而还是被刮伤了手面。

她定睛一看,原来是个捕兽夹。

也不知是那个人放的,许是想捕只山鸡补补,却被她遇上了。

程沅沅皱了皱眉,这点小伤对于一个经历过厮杀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她甩了甩手继续挖花。

一株完整的茉莉花被挖了出来,她对着阳光看了看,从心底笑了出来。

今日收获不错,程沅沅开心地走了出来,竹芋也恰好在这时摘够了。

她一眼就看到了程沅沅流血的左手,“姑娘!”

“您怎么受伤了!?”

“还伤的这么严重,都怪奴婢不好,没保护好您。”竹芋担心地带了哭腔,眼泪都流出来了。

程沅沅轻声安慰:“好了,不过是被树枝挂了下,包里不是有药吗,涂点药包扎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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