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麦冬不可能喜欢的人,再一次“帮”了她,命运真是奇妙多变。
高墨川一行人从食堂出来时,张继缠着他借车逃课带隔壁学校的学妹看电影,按照往常,高墨川最受不了他黏上来,三秒必交钥匙。
但今天有点不一样,高墨川的注意力一直停留在快递站门口的小学妹身上,刚才的娇看来是白撒了。
小学妹也确实是狠人,站在烈日炎炎下,脚下踩着一个超级大的,有她半个人那么大的快递盒,不知道的以为把家里衣柜打包邮来了。
她用手扇风,似乎在物色一个可以帮她解决快递箱子的人选。
但周遭来来往往的都是女孩子。
张继这种路见不平就喜欢拔刀相助的撸起袖子就要去帮忙。
走了两步看清楚妹子是谁的时候,猛一个急刹车退回来。
吴飞:“搞什么?踩我脚了。”
张继:“墨川,还是你去比较合适。”
高墨川皱了一下眉:“......”他好像前不久才暗自决定要远离凌麦冬来着。
但,这人怎么老需要帮助呢?次次还被他遇上。
见他没有作为,张继已经急不可耐开炮了:“你看看小学妹晒的,那脸都红成啥样了,会中暑的,你在想什么?”
高墨川叹气。
算了。帮完这一次再远离,好像也没区别。
但箱子到手的下一瞬间,高墨川就后悔了。
解决了大麻烦的凌麦冬似乎是松了一口气,用湿纸巾擦拭额头时候,出口一如既往:“谢谢啊,这学校代取快递,送货上门怎么收费,我V你双倍。”
——又来了。
钱钱钱。
他看起来是很需要被钱砸死的人吗?
高墨川看着手里死沉的巨物,有种想丢进垃圾桶的冲动,但他礼貌,耐着性子说:“举手之劳,没必要。”
凌麦冬弹了弹快递箱子,里面装的是来自四妈满满的爱意:四妈觉得凌麦冬第一次脱离阿姨的照顾独立生活,又和老凌闹脾气,得不到资助,手里也没多少资金,孤零零的在学校,生活怕是十分落寞,故而接二连三送物资过来。
四妈的爱,出手就相当沉重,头两次快递小哥搬上电梯后气喘吁吁,并不可能是举手之劳这般轻轻松松。
“你怎么想都行,但我不喜欢欠人情,事不过三,总不好次次麻烦陌生人是吧?”
陌生人三字加了重音,意思已经很明了——不想欠他人情,也不想和他扯上关系。
“行啊。”高墨川瞥了一眼凌麦冬。
白色连衣裙,粉白混色发带,指甲也是同色系,怎么看都是人畜无害的小学妹。
但高墨川心中却只有两个字——精分。
上一次见她时,还是一身黑,手上配金属戒指,耳钉还是蛇的形状缠绕在耳边,很像他以前打街头篮球时候在隔壁跳街舞的女孩。
两种风格各有特色,但很少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张继在他耳边念叨过的那些话又浮上来——
凌麦冬一直念的国际学校,直到高二下半年突然转学到山北一高,用了一个月就成为篮球天才,女队的骄傲。
可惜,她的篮球职业生涯就像烟花,快速绽放,也只能是转瞬即逝,甚至连高中生联赛的季后赛也没能打完就从篮球界消失。
至今无人问津。
她在山北也待了半年,之后再次转学,网上再也找不到任何,据说整个高三都是请老师单独辅导,没再去过学校。
而她为什么转学半年又突然离开,传闻有很多,还基本都是负面的事,她害死了教练,害死了同学,篮球天才只是花钱买的头衔,给学校捐钱捧起来的人设...云云。
有不少山北的人发言,都逃脱不开凌麦冬的性格,还有,疾病——她有双重人格,白天一个样,夜晚一个样,情绪不稳定。
“你开个价,一次结清。”凌麦冬在高墨川眼前打了个响指。
结果这次对话被只听了一半的张继传成了凌麦冬要高价买走高墨川的一次。
至于是一次啥,自行脑补。
大一学生的课表总是满满当当,309一宿舍三人每天早出晚归,一下子就梦回高中。
除去凌麦冬,她很“清闲”,开课首周就开摆,专业课公共课不感兴趣的起不来的一概不去,也不太出学校,桑梓问过几次,她的回答都是——出了学校有人烦她。
凌麦冬就把宿舍改造成了“小家”。
金城大学一大卖点就是宿舍条件够好,空间够大,不限电,地下甚至还有地下室。
凌麦冬买了冰箱,咖啡机,小型烤箱等等等等...
每天不去上课,闲着没事不是看NBA,就是在宿舍捣鼓做各种口味的面包,以及,接各种各样的,似乎是来自家里的电话。
“麦冬,今晚灌篮比赛,看不看?”桑梓哒哒哒敲着手机屏幕,“本学期第一场灌篮比赛哦,整个社团的选手都会来,表演性质拉满哦。”
胡小媛已经换好了新裙子,“去晚了,我们会挤不进去前排的。”
“对,为此,我们刚下课秒飞奔回来叫你,打算放弃晚饭直奔操场,看完夜宵走起!”
凌麦冬戴上隔热手套,取出今日大作椰蓉包,摆盘,磨咖啡,往小餐桌上摆好四份。
“没必要为了个表演放弃晚餐,吃完再去也不迟。”她手指往墙上的挂钟指。
现在才五点三十,比赛七点半才开始。
凌麦冬慢条斯理吃着,对面还架上平板放着美食综艺。
宿舍里充斥着香甜的气味,还有苦涩的咖啡香气,椰蓉面包金色表皮酥酥脆脆,看着就好吃,桑梓吞咽口水,肚子叫了两声,决定听凌麦冬的。
桑梓坐下了,胡小媛虽然不是很想吃甜,而是更想去第一排看高墨川,但她的性格不是那种强势的,可以站出来我行我素的,她习惯了一起,也习惯了不表达自己,随波逐流。
她推了几下眼镜,安安静静坐在一旁吃。
桑梓就比较外放,也喜欢挨着凌麦冬坐,“麦冬,你什么时候开始学做面包的?好好吃啊。”
她做甜点的手艺整个309是有目共睹的,并非虚有其表,而是实打实的会,很多都是她自己的创意,市面上都没有人卖的。
“初中吧。”凌麦冬说。
“初中!这么早的,难怪手艺这么好,那麦冬除去甜点,会做中餐吗?”
“不会,可能连最简单的蛋炒饭都做不好吧。”
“为什么?是因为教你做面包的人也这样吗?”
教凌麦冬做面包的人其实是二妈。
二妈嫁给老凌之前,自己一个人在国外开甜点店,不为家族事业,也不为什么谋生,纯粹就是个人兴趣爱好,喜欢吃甜的,喜欢闻烤面包的香气,所以毕业就留下来开店。
店铺的房东太太就是褚云辰的妈妈,两人也不止租客关系,从小就是好闺蜜,也因此,老凌去国外出差,会见老同学,也就是褚云辰的爸爸时候,才会机缘巧合,认识二妈。
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在国外度过了一段十分愉快的时光之后,二妈就放弃了自己的甜品店回国嫁给了老凌。
那时候,凌麦冬已经五年级,面对突然出现的“妈妈”,一直对她示好的“妈妈”,给她做各种甜点的“妈妈”,她本能反应是恐惧,迷茫,不知所措。
直到有一天,褚云辰说二妈的甜点一如既往的好吃,凌麦冬才慢慢接受了新的“妈妈”。
“二妈,您和云辰哥哥以前就认识吗?”
“对啊,你云辰哥哥话都不会说时候,二妈就给他做过宝宝餐。”
“所以,云辰哥哥喜欢吃甜点咯?”
“他打小就喜欢,小麦子想不想学习做甜点啊?”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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