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生是名字起得不好。”
“怎么说?”
“雨嘛,都是往下掉的,掉到土里就不见了。”雨生的舅舅,那个一直跟在麻花辫身旁的男人,用他质朴的想象来解释雨生的意外死亡。
但在□□中,个人,哪怕是当事人的情绪也往往无关紧要。村民大会之后,大落乡就开始张罗起修庙的事宜。天王庙里,那嘴里只剩一颗真牙的老和尚面对拿着斧头铲子的人群直摆手,“你们要建新的随你们建,天王庙不能拆啊!”
“呸!”带头的中年男人拎着一把锤子道:“怎么不能拆?你这天王白吃香火,还让大落乡淹了水,早就该退位让贤,让那位真正的再世金仙来坐你的莲花台!”
老和尚为天王辩解道:“天王他不管下雨的事儿啊!再说了,天王也不坐莲花台,人家是站着的!”
“他不坐那就留给金仙来坐嘛!拆!”
众人乌泱乌泱地越过老和尚,举起手中的斧头锤子,把天王庙原本的样子砸了个稀烂,那天王像是石雕的,据说由当年方圆百里手最巧的工匠用七七四十九天雕刻而成,被来拆庙的村民们一推,躺倒在地上,脑袋开了瓢。
老和尚见天王像被推倒,扑通跪下直磕头,嘴里不停念道菩萨赎罪菩萨勿怪,把额头磕出了血来才被几个妇女拉去了卫生院做处理。老和尚被拖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地望着,却只望见一个男人一脚踏住天王的石头脑袋,举着锤子的手从空中落下——
砰!
这段时间,大落乡没有去参与修庙的人屈指可数。梅对桥表现得更为抗拒,仿佛他不再是家里的孩子,而是一个无法摆脱的怪物,她现在最常待的地方就是厨房,站在灶台前面捧着一个瓷碗,碗里穿着黄豆和盐巴,只要桥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就会遭到梅的盐和豆子攻击。樟劝不出来,只得在厨房里给梅摆上了几张板凳和竹编躺椅,就这么成了她的临时简易居所。
当桥意识到自己很可能无法转变梅的态度时,他便开始寻求自己可以办到的事,比如,去看看麻花辫。于是有一天和汇树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提出了这个请求。
“她那会儿可让你下不来台,你咋还想去看她?”勉君——桥跟着汇树在医院等待她分娩的时候,才从医生嘴里听到了她的名字——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问道。
“我也让她难堪了呀。”
“你和树都好得跟菩萨似的。”勉君的语气好似嘲笑一般,汇树用胳膊肘轻轻地顶了顶她,倒招来她更多的话,“怎么了,又不是我让她拿雨生出来的。难道让她白白污蔑了桥不成?”气血涌上来,染红了勉君那张和梨子一样白净的脸,她抱着的孩子被声音吵醒,开始了觅食的啼哭。
“小祖宗,又吵起来了。”勉君拍着孩子去里屋给他喂奶。
汇树这才得了说话的空档,“真想去看看她?”“嗯。”
“樟伯觉得呢?”
樟像一个透明人,在一旁沉默着扒拉米粒,只发出筷子碰到瓷碗边缘的声音,连呼吸都不易察觉,他听了汇树的发问,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我陪你去吧,她精神状态不太好,怕出事儿。”
“谢谢汇树叔。”
“还真要去呀?”勉君结束了喂奶的工作,衣服扣子还没扣完全就踏进了饭厅来,桥看到她脖子下面的一片肌肤,比梨子更加白净。她把右边的头发拢到了耳后,露出新婚时娘家给打的金耳坠。
“你跟她说,人死了就是死了,但活着的就要朝前走,人不能被过去的念想给绊住。”
“你说的轻巧。”汇树说着,往勉君的碗里夹了一块肉。
“我当然轻巧,我活着就是活个轻巧。”
桥突然咯咯地笑起来,他觉得汇树和勉君的对话颇为有趣,全然没有樟和梅那样的严肃和死气,那一刻,桥是认真地希望自己能和他们是一家人,而没有注意到一旁的樟也看着他,心里产生了别样的想法。
村民大会之后,麻花辫便大病了一场,躺在床上下不来。医生说她的身体其实没有问题,是心理过不去那道坎,又被桥引了出来,便发作的愈发厉害。
桥在麻花辫的床边见到了那天她身旁的男人,他是麻花辫的哥哥,雨生的舅舅,正端着一碗中药喂给麻花辫。见到桥和汇树,麻花辫虽不说话,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们,几乎不眨眼,呼吸也越来越重,像一头老耕牛。
她哥哥便拽着桥和汇树去了门口坐下,把他们拎来的菜和面放到一旁,自己盘了腿坐在地上,说道:“是她自己不好。”“叔,对不起。”
他摆了摆手,“你有啥好对不起的,又不是你害的雨生。”“文竹哥,勉君也不对,要不是她出来闹,也不会让你妹子在大会上这么难堪,我们也有不对呢。”汇树叫出了他的名字。
文竹摇了摇头,“她揪着不肯放,勉君也是没办法。说来说去,还是她自己不好,不该这么空口无凭地诋毁桥嘛。”他点起一支香烟,“雨生啊,是名字取得不好,和你们没关系。”
“名字?”
“雨嘛,都是要落下来的。”文竹大口大口地抽着烟,吐出长长的一口,桥憋着气不想闻,受不了了便把头转到一边赶忙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里屋的门忽然开了,麻花辫光着脚站在门口。文竹以为她又要耍起疯来,迎上去想要按住她,但麻花辫先开了口,“小孩,我问你。那话,是雨生告诉你的吗?”
当然是真的,在那一秒钟的时间里,雨生就坐在桥面前,他的想法,疑问,憧憬,期盼和喜怒哀乐,全都随着过去的片段传达给了桥。桥就是雨生,雨生就是桥。
“雨生他,就说了对不起?”
“嗯。雨生说了,他一直等着想跟你说这话,说完了才安心投胎去呢。”
“投胎?”
“对啊。”
“好,那就好。啊啊啊——”麻花辫应下,蹲在地上嚎啕大哭,哭了好久,才终于平复下来,“那你要是再见到雨生,跟他说,我不怪他,不用对不起了,好不好?”
雨生已经去投胎转世,不会再见面了,但桥觉得告诉她这个没有必要,于是只是说:“好。”
麻花辫听了,便不再言语什么,回了房睡下。
至此,与麻花辫告别后,桥和她再次见面就是九年之后了,你们不知道在这九年间,桥在大落乡过得颇有戏剧性。表面上,人们已经将他视作再世的能通生死的金仙,但要是在大落乡的土路上遇到了,还是有人会在二里开外看见他模糊的影子便要抓起包袱逃开。与此同时,在大落乡的东南角,一座红墙青瓦的崭新庙宇正在兴建,汇树曾多次站在远处眺望挑土的人群,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摇摇头转身下到了葡萄田里去。等他再从葡萄田里走出来的时候,庙宇已然建立,供奉着一尊依照桥的面容所塑的金身像,字面意思,那像全身涂了金,请进庙里的时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桥看着这尊有着自己面容的塑像,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他转过身去不看,又被众人簇拥着抬到塑像面前。
庙宇落成的混乱之后,桥又跌入到寻常的生活中去,他上课,运动,做家务,吃饭,打扫……在他做事的间隙,总会有人拿着各种东西踏进他的家门,然后递给他一张黑白照片,“小神仙,帮帮忙,给我看看吧。”
看什么?什么都有,最多的还是看看老父老母还有没有藏着的财产,其次便是想知道他们有没有来不及说的话,剩下的原因纷繁复杂,单纯来看热闹的也不少。
人呐,无非是金满眼,银满眼,一头情丝熬到了白,两手酒肉饲枯骨。樟有一次喝醉了,趴在桌上便是这么说。脚边堆满了来人送来的各种礼品。他们三个人吃不了,鸡鸭开始腐烂,发出难闻的臭味。
如此到了桥十七岁这一年,刚过完元宵,大落乡就来了一个大人物——省城《新日》杂志社的部门主管,川。他带着三四个编辑来大落乡采风写作,村长汇树在家里准备了一桌好菜招待了他们,桥也在那里帮忙。
这次《新日》的部门主管来到大落乡,其实勉君想的点子。她的父亲有一些文化站的文脉,便托了人找到杂志社,表达了希望他们给大落乡做点宣传的意愿。勉君这人想到什么就会做什么,这些点子也大多有着实用主义的味道。她早就整理打包好了大落乡的资料和照片,一并给《新日》寄了过去,还有一封汇树的手写信。很快,《新日》就派了人过来。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便是勉君和汇树的私心——他们要让桥离开这里。
“你这么有把握?”汇树问道。
“有啊,桥是什么样我最清楚了,我觉得他行那就肯定行,你看着吧。”
“主任,咱们这里没让你们失望吧。”
“何止是没失望,可以说非常惊喜啊!以前我光知道大落乡是种葡萄的,来了才知道原来发展得这么好,都能搞旅游了。”那是自然,汇树花了几年的时间重新规划了乡里的田地,葡萄归葡萄,水稻归水稻,还有穿行期间的小河和池塘,定期清污还专门种上了具有观赏性的水生植物,谁来了都得感叹一声,大落乡建设得真不错啊。
其中一个女编辑听了后说:“是啊,看得我这个原本不爱吃葡萄的,都想弄一串来尝尝了。”
“几位觉得好那我真是欣慰。其实啊,我们已经在准备建设葡萄酒和葡萄果酱工厂,接下去我们要把大落乡的葡萄产业链做得更深,这样才能挖掘更多的经济价值。”汇树一讲起葡萄来就没完,眼睛都闪着光,照亮了他的葡萄帝国。多年前被洪涝冲走的梦又在一点点拼凑回来。
见汇树如此热情,几个编辑也高兴,素材是不用愁了。这时候勉君指着正准备给客人倒酒的桥说:“诶领导,你们来采风,我给你们介绍个好苗子怎么样?桥,打个招呼呗。”
“领导好。”
“你这人,倒是看看场合啊。”汇树顺着勉君的话说道。
“我觉得桥很适合他们编辑部嘛,都是文化人,拿笔杆子的,不像你,读了书,还回来拿锄头。”
汇树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川和其他的几个编辑听了都哈哈笑起来,“汇树村长,你这位夫人真是舌灿莲花,我看她也能来我们编辑部呢!”汇树红透了脸,尴尬地点着头。
“我不去,我可坐不住,桥可以,我想看他去。”
“好啊,那我可得了解了解这位小兄弟。坐坐坐,怎么称呼?”
“桥。今年十七,马上念完高中了。”
“你知道我们《新日》吗?”
桥很诚实,“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们来了对大落乡是好事。”这话把川和几个编辑逗得嘎嘎直乐,勉君顺势又说:“他可喜欢写东西呢,我认得点字,觉得写得真好,桥,你要不拿出来给领导看看呗。”
“主任你们就当看个乐,也不一定符合你们杂志的风格呢。”汇树试图给桥留一点退路,他害怕勉君把桥捧得太高,会适得其反。
桥写的,是一个迂腐的宋代书生在自家后院穿井得一金的奇幻故事。那书生原本也是世家子弟,可惜从祖辈便已没落,只是空有其表罢了,如今只剩下这一身死读书的酸腐气,日子一天天可见地破败着。他抱着井中得来的金子大喜过望,向自己的妻儿报告这一喜讯。妻子劝他不要声张,慢慢地把家用贴补上,再用那金子谋划点买卖。那书生却不听,称“此瑞石乃大佛赐福之物,以嘉奖我日日叩头情愿,怎可随意挥霍出去?”
于是那书生倾尽家财,请了工人来为这金子修台筑庙,供奉点香,说如此便可“金又复生金,自此金银无穷尽也。”他拜佛改成了拜金子,祈求家业绵长,财源广进。但他的井里再也没有生出新的金子来,妻子也带着儿子远走他乡。书生一想,定是自己拜金子不拜佛,惹怒了诸天神佛,便急急忙忙搬着金子五步一叩首地往佛庙里去赎罪。但他太久没钱吃东西,刚刚叩拜到佛庙门口,就一个趔趄倒下去,再也没能起来了,手里还紧紧抱着那块大金子。
川看完,大笑,拍着桥的肩膀,“小小年纪,大有可为啊!”“我就说他行吧!”
川将话头一转,“诶不过可说好了,你要是真想来我们编辑部发展,我们当然欢迎,但也得经过考试和选拔。”
“那是自然了,不过领导放心,我们桥从小到大考试,可没怕过谁呢。您就等着这个高徒入门吧!”
《新日》的几位编辑们在大落乡考察了三天的时间,拍了很多照片,了解了很多问题,汇树跑前跑后地给他们介绍大落乡葡萄种植业的发展历程和未来前景,还有这里的风土人情和民俗传统。桥相信,汇树不仅是说给这几位编辑听,而是在向省城所有订阅了《新日》的读者介绍他爱着的这片土地。
勉君也没有闲着,这几日的后勤工作被她包下,同时也张罗着桥的未来。
“姨,你真想我走?”
勉君正在炖着一锅肉,两块大蹄髈已经腌制得入了味,肉香顺着咕嘟咕嘟的动静飘出来,粘到她的头发上,桥觉得,菩萨也不过就是她这样散发着肉香味的女人。
“不想,我想你就在大落乡,在我们身边一直生活下去。但你必须走,大落乡在你九岁的时候就不适合你了,你在这里没有生活,所以我一定要送你走。你呀,是有大作为的人呢!”“什么大作为?”
“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大落乡是困不住你的。去了省城,去过新生活,别回来了,你想做啥,那就去做,我和汇树肯定支持你。”
不过现在的桥还不清楚自己未来的道路,他摇了摇头,“我也还不知道做什么。你不怕我最后还是回了大落乡来拿锄头吗?”
“哈哈哈哈哈……”勉君听了大笑,“我不怕呢!你知道我为啥不怕吗?”
“为啥?”
勉君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小声说:“其实我呀,是个能给人算命的半仙,我早就算过你的了,你呀,一辈子多姿多彩,才不会回来这里呢!”
勉君说完,两人彼此注视着,突然默契地一起笑出了声。她说的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只是对于桥来说,这已经是他在大落乡能听到的,最好的回答了。
日头在金边河上升起了一百六十八次之后,桥向樟报告喜讯:“爹,我要去省城杂志社的编辑部工作了!我通过了!”
“没有告诉其他人吧?”
“只有汇树叔知道。”
“嗯,那你走吧。”
“还得过几天呢。”
“我说你走吧,桥,走吧。”院子外面惊起一群桥不认识的白鸟,他心底里大概明白父亲的意思,但还是不死心地问他,“什么意思啊爹?”
“就这个意思,桥,你早该走了,你的命不在这里,走吧。”樟不直视桥的眼睛,二人心知肚明当下的情形,桥也不追问,只是应下,“哦。”
桥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告诉梅一声,他一踏进厨房门,梅就冲着他扔了一把豆子。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碎花的褂子,头发凌乱,短的高高翘起,长的胡乱扎了一下,像一朵愤怒的蒲公英。桥也没什么办法,但看着梅凸出在外的眼白,他还是鞠了一躬,道了珍重。
桥启程离开大落乡去省城的时候,正好是葡萄成熟的季节,天气热得很,即便是凌晨也一样。桥不是在白天走的,而是在一个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的时刻,勉君提前跑去镇上看了首班大巴车的时刻,凌晨四点零三分,桥就拎着勉君给他收拾好的包裹上了路。因为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桥的离开,汇树和勉君站在漆黑一片的天地里,能留给桥的只有深邃的沉默。
和汇树勉君一起站在黑暗里的,其实还有文竹和文兰,也就是麻花辫。她的精神状态已然好了很多,她不再整日念叨着大会上的事情,也不再提起雨生的名字,她剪了短发,看起来干练了许多。如今她的脸上多了几道皱纹,但脊背挺得板正,昂首挺胸地迈入了时间的洪流。
黑暗中,桥悄悄地回了一次头,远远地竟望见他们站的方向,有一个小小的亮光在挥动。那是文兰揣在兜里的小灯珠,她缠在手上,向着桥离开的方向挥舞,黯淡的光芒不至于吵醒邻家的人,却也成了黑暗中唯一的光亮,桥看在眼里,头一次站在大落乡的土地上感到了浑身轻松。
时至今日-
“大落乡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地方吧。”晚山棠问道。
“还行吧,我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跟着母亲回去几次,所以印象不深。”
“你的母亲也是大落乡人吗?”
“不是,他们是后来才认识的,这个我可以在后面讲给你听。”
不远处涌起一阵海浪,把一个小孩刚刚堆好沙堡给冲烂了,那孩子光脚站在那里,面对着火红的夕阳放声大哭,晚山棠说她不喜欢吵闹的小孩,但这种可以例外,我问她为什么。
“他亲手搭建的幻梦被海浪打碎了,这不值得哭一场吗?”
“再建一个不就好了。”
“嗯,是啊。要是年年也能这么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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