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应该很性感

回到招待所,季厌已经睁不开眼了。他草草冲个澡,趴上床陷入了昏睡。

睡得正香,有人敲门。他从棉被里探出头:“不用打扫。”

“给你拿了药。”

听出来是谁,季厌一下精神了,抄起枕头往门上砸:“滚。”

外面的动静戛然而止。

季厌懒得理会杜宾走没走,把自己裹成个蛹,又睡着了。他本就嗜睡,又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毫不费力睡到了晚上。

但这一觉睡得不踏实。

打架时不觉得,一旦放松下来,身体像被卡车碾过一般。尾巴骨最疼,这地方好比身体的中枢,动哪里都或多或少牵扯到,哪怕是呼吸,也一阵钝痛。

季厌生得细皮嫩肉,季望飞和叶筝养得也精细,从没打过他。小时候学跆拳道,身上青一小块就不让学了。

所以他活了这十八年,第一次挨打是两个月前在张大宏家,第二次就是今天早上。才听莫西干头讲三天坐不了凳子,这就让他亲身体验到了。

睡醒也不想动,他就盯着床头板发愣。

门又响了。

手边没有能砸的东西,他嘶哑着嗓子喊:“你烦不烦!”

“我,赵林啊!”外面人说,“狗哥给你留了药,后背看不见,我帮你上?”

是前台。

季厌还没到无差别攻击的地步,冷静下来:“不用了谢谢。”

“那好吧。”赵林说,“我把药放门口,你记得取啊。”

脚步声走远了,季厌没有出去拿的意思。

屋里没开灯,窗帘也没拉起来,一眼能看见街对面的超市。在这里住久了,他已经摸透了杜宾的作息。

和其他商铺一样,超市晚上八点就差不多关门了,偶尔会加班处理送来的货。这会儿晚上九点多,超市里已经黑了。

他想起杜宾就来气,连沾染杜宾气味的药都不想留在门口,于是起来趿上拖鞋,打算把药扔去楼道的垃圾桶里。

路过门口的穿衣镜,他惊了一下。

他只穿了一条运动长裤,前胸后背布满大片的黑紫,比张大宏抽出来的皮带印儿还吓人,他认为早上的热水澡功不可没。

打开门,角落里躺着一个白色塑料袋,袋子上印着“春来超市”几个字,他站着看了一会儿,拎起来,带进了屋。

瓶瓶罐罐满目琳琅,季厌完全不知道怎么用,他随手翻了翻,最底下压着一张纸条。

【第一天用白瓶云南白药止痛消肿,别用热水激。第二天用红瓶,或用跌打万花油把淤血揉散。】

用的是绿色方格的学生作文纸,字大清晰,一行字占了两行方格。后面写着另外几种药膏的搭配和使用方法,就这么点事,唠唠叨叨、洋洋洒洒写满了一整张。

季厌的耐心只够看完三行,打开云南白药敷衍着往身上喷,然后拧开一管药膏,拿棉签蘸着一点一点往脸上抹。

那个豹纹裤下手又阴又狠,一旦发现打不过的苗头,就奔着脸和下三路去。季厌从小到大没丑过,他挺稀罕自己这张脸的。

脸丑屁股疼,季厌在招待所安生待了几天。但游戏厅的街机勾得他心痒痒,等到脸上的痕迹终于淡下去,他迫不及待打车去了游戏厅。

不料被门口的保安拦下。

大冷的天,保安只穿一件短袖,露着两条大花臂,说什么也不让进。

季厌不是爱死缠烂打的性子,但有点小孩心性,当着保安的面,大摇大摆进了对面的KTV。

小县城只有这么一家KTV,晚上八点多正是生意火爆的时候。见他只有一个人,前台勉为其难给他开了一间小包。

季厌讨厌一切费力的事,唱歌算一项,他开了包间不唱,半躺在沙发上听音乐看MV。几分钟后果盘和酒送进来,他挑了一瓶最好看的开,没想到这玩意难喝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他不信邪,把每瓶都打开尝一口,找到两瓶可以接受的酒。

小包间已经过了时长,没人续也没人退,服务生进包间找人。

季厌瘫在沙发上,额头沁着一层汗,金色发丝黏在额头上,脸和唇色白得发灰,睫毛长而静,看不出一丝颤动。

服务生熟练地从季厌口袋里掏出手机。

电话拨出去快一分钟才接通,服务生说:“机主在KTV晕倒了,地址在——”

“打错了。”接电话的是个女人,“我不认识这个人。”

忙音响起,服务生愣愣看着屏幕上备注的“妈妈”,忽然觉得这手机烫手。他匆忙出去找主管,撞上了迎面而来的男人。

马昭然和亲戚出来玩,从厕所回来路过这里。他被撞得眼冒金星,顺口就说“没事没事”,然后从敞开的门里看见了季厌。

听说怀疑是酒精中毒,他没敢耽搁,背起季厌就往外跑。

季厌又打上了吊瓶。

马昭然家里有门禁,不能回去太晚,就给杜宾打了电话。等杜宾的功夫,他蹲在床边肆无忌惮盯着季厌看。

认识季厌以前,他觉得“漂亮”只能形容小女孩。认识季厌之后,他觉得该有比“漂亮”更美好的词来形容季厌。

无奈他没文化,只会说个“卧槽”。

瞧着瞧着,他鬼使神差地摸了一下季厌的金发,从贫瘠的语库里寻找形容触感的词,思绪突然被打断了。

“——他又怎么了?”

马昭然“腾”地站起,不知怎的,有种做贼心虚的惊惶感。他两只手交握在身前,老实巴交地给杜宾汇报情况。

杜宾数出来几张钞票给他,他犹豫片刻,没接:“等他醒了,我自己找他要呗。”

他潜意识里想有个继续接触季厌的借口。

但杜宾是“老大”,老大就是说一不二,他推脱不掉,收了钱,三言两语就被“打发”走了。

杜宾脱掉外套挂起来,坐到床尾对面的长椅上。

刚才马昭然在电话里说得吓人,他以为季厌不行了,把家里所有现金都带了过来。当面问过医生,确认季厌只是摄入酒精引起了胃痉挛,他一颗心才落回肚子里。

药液袋快输完了,杜宾出去喊护士更换。再回来时,季厌已经醒了,眨巴着眼瞅他。

两人对视几秒,谁也没开口。

“好了,再有一个小时就输完了。”

护士一走,屋里剩下两个人。

“又是你啊。”季厌声音虚得几乎听不见,意识清醒后,感受到胃部异样,轻轻“嘶”了一声。

“医生说你营养不良,长期作息不规律,导致体重过低。”杜宾见他那虚弱样子恨铁不成钢,“胃不好还喝酒,再晚点送来你就没了。”

杜宾平日里接触的人多且杂,狠的软的,穷的富的,笨的精的都见过,就是没见过季厌这么能折腾的。

过敏,发烧,胃痉挛,下次又是什么?

这个人就跟空投过来的导弹一样,炸一次,他原本的生活秩序就坍塌一部分。谁也说不清下次还炸不炸,什么时候炸。

他和季厌非亲非故,没道理一直收拾烂摊子。

压抑着心底的愠怒,杜宾问:“你能不能安生点?”

季厌躺在床上睨视他:“我还没追究你一次一次打乱我计划呢,你先凶起我了。”

杜宾拧眉:“我打乱你什么计划了?”

“我在计划一场让我不痛苦死掉的意外。”头顶的药液袋在白炽灯下形成一个虚幻的光圈,季厌忽而神色锋锐,“要不是你,我早就成功了。”

“胡说八道。”杜宾脸色沉了几分,“你知不知道马昭然背着你跑了快五公里,他刚才走的时候腿都打哆嗦。”

季厌一愣。

他没想到只见过一面的人会为他做到这种地步。或者说,他不相信会有人只是单纯地对他好。

他张了张嘴,轻飘飘地说:“所以我早点死,早点让你们省心啊。”

杜宾被噎得说不出话。

在他眼里,季厌跟马昭然他们一样,就是一群半大的孩子。只不过季厌特殊些,看气质和脾气秉性,应该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

一个南方小少爷大老远跑到北边小破县城,没有生活常识,不会照顾自己,把自己作没了只是时间问题。

“把日子过成这样,你爸妈不管?”杜宾问出一直以来的疑惑,“学校早开学了,你怎么不回去上课?”

“狗哥还是这么爱操心。”季厌避而不答。忽然想起游戏厅门口的保安,他在杜宾身上逡巡一圈,“你有纹身吗?”

杜宾没跟上他的思维,高高壮壮的一个人呆愣在那里显得有些蠢。杜宾离床边极近,季厌一抬手,撩起单薄的T恤下摆。

牛仔裤不松不紧地挂在胯骨上,从缝隙里能窥见一条黑色内裤边,腹肌随呼吸若隐若现,体温灼人。

季厌涌起一股生理本能。

“你——”

杜宾狠狠扬起手,却滞在半空。

伸过来的细瘦爪子上扎着输液针,他下不去手。

“干干净净呀。”季厌见好就收,狎昵道,“纹在这里应该很性感。”

杜宾眉头越拧越紧,打量他几秒,十分正经地问:“你是不是人格分裂?”

“是啊。”季厌口无遮拦,百无禁忌,“一个我想死,另一个我想睡你。”

杜宾僵了几秒,顿觉脸颊火辣:“真是多余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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