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娘,你……”他想说你今天吃错药了吗?但想起他娘听他这么说,肯定又要骂他,又赶紧住了嘴。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把饭吃进肚子里再说吧!周俊武不再说话,赶紧趁着他娘没注意到他,大吃特吃起来。

这顿饭做的量比平时大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都吃了个饱。吃完饭后天就黑了,于素刷了锅碗,周杏花收拾了桌子板凳之后,一家人就准备去睡觉了。

于素在现代习惯了晚睡,即使到了老年时期,也是9点以后才睡。现在的时间约莫还不到晚上八点,她躺在床上,实在是有些睡不着。

睡不着了,脑子里就会想很多东西。

她仔细翻了翻原主的记忆,发现还真如系统所说,这个任务并不难完成。

首先,这是一个太平盛世,政治清明,附近都没什么土匪和命案发生。然后,皇帝英明神武,年富力强,不出意外还能继续当个几十年皇帝。这样她就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不必经历战乱和人为意外。

她不必做什么大的改变,只需要对儿媳妇好一点就可以完成任务了。

但她习惯了富贵又自由的生活,现在,现在一想到未来几十年都要过这种苦巴巴的日子,于素简直不能忍!

不行,她要想办法赚钱。就算不能享受现代的高科技跑车游艇,电脑空调等等,也要享受古代的雕梁画栋,精致生活,不然活着也太苦了。

她搜索着原主的记忆,动脑子思考着自己能靠什么来赚钱。然而,想了很多法子,她现在也没法实行,因为她要去地里收红薯。

两个不到20岁的儿子天天收红薯收的累死累活,她这个30多岁的妈好意思在家里咸鱼么?没办法,第2天一大早,于素就不得不起来做饭烧水,然后就跟着俩儿子一起去了地里。

苍天啊,大地啊!于素在现代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顶多修剪一下花枝而已,哪里干翻红薯,运红薯这样的体力活?更别说还要一直重复干了,只干了半个小时,她就有点想哭了。

挥舞着手里的耙子,她比怀念现代的收割机。

大型红薯收割机,十几分钟就能收割一亩地。所过之处,一个不留,哪里像现在这样还得用手一个一个的挖红薯。

把红薯挖出来之后,就是把红薯运到家里。周家有一辆板车,此时就派上了用场。于素推着那沉重的板车,一步一步艰难的运着红薯,又不仅开始怀念现代的拖拉机。

若是有拖拉机,几万斤红薯很快就能挖完了。哪里需要像现在这样一车一车的用手推??!!累死个人了。

于素干了一天农活之后,累的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再想想还有好几亩地的红薯等着自己去收,简直要怀疑人生了。

然而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她也只能含泪继续干。

除了下地干活,她还要给家里人做饭。不过,比起地里的辛劳,做饭的活儿轻松的就像是在休息一般了。

大人们都去忙地里,家里喂鸡浇水等活儿都是周杏花干的。郑氏见所以人都在忙活,只有自己一个人躺着不动,便有些坐不住了,撑着起身想要帮忙。

于素自然不会让她一个产妇干活儿,勒令她好好休息,把身体养好了。还每天以一条鸡腿作为代价,让邻居家大婶每天帮着杀一只鸡,给郑氏补身,也给家里人补充营养。

于素在现代时,她的公司主营的就是餐饮酒店。所以她的厨艺还不错,炖出来的鸡肉非常香。全家人都吃的两眼放光,嘴角流油。有了鸡肉的激励,周俊文和周俊武干活儿就更有劲儿了,郑氏的身子也眼见着一天天的有了精神和力气。

就这样过了6天,地里的红薯终于收完了。

推了700斤去交税(算三十税一),期间有商贩来地里收红薯,于素挑了个价钱合适的商贩,直接卖给了他两千斤,剩下的就全拉到了家里。

看着堆满了地窖和几间屋子,又在院子里堆成了一堆小山一般的红薯,于素心里也不由盛满了成就感。

她已经想好了一个赚钱的法子,那就是制作红薯粉和土豆粉。

红薯土豆易烂,这么多的红薯,即便存进地窖里也只能存放半年。但做成粉就不一样了,干粉放上两年都没问题。而且,红薯是大约20年前传过来的,现在还没有出现红薯粉,他们若是做好了拿去卖,肯定能赚钱。

于素以前刷视频的时候,曾经刷到过红薯粉的制作方法。红薯粉的制作其实并不难,而且家里收来了这么多红薯,正好拿来做红薯粉。

于是第2天一早,吃过早饭之后,她就试着自制红薯粉。

先把红薯洗净,削皮,切成小块,打成红薯泥。再倒入一些清水搅拌,用纱布将红薯泥里的水挤进盆里,就得到了一盆淀粉水。

再次在红薯泥里倒入清水,用纱布将红薯泥里的水挤入盆里,如此重复几次,红薯泥里的淀粉差不多就全弄出来了。

将盛了淀粉的水放置几个时辰,等淀粉完全沉淀下去,再把上面的清水倒了,就得到了一盆红薯淀粉。

在红薯淀粉里加清水搅拌,再起火架蒸锅,锅开后,在蒸锅里放上一个平底盆,将搅拌好的淀粉液在盆里倒上一层,蒸上六分钟。然后再到上第二层淀粉液,等第2层蒸到起泡之后,再倒入第3层。接着是第4层,第5层,一直到快要超过盆边就是最后一层。

蒸好之后放冷,然后脱模。晾上一段时间,等其变硬之后,再拿刨丝器给它刨成细丝,红薯粉条就做好了。

把红薯粉条放到通风处晒干,就可以拿去卖了。

于素还是第1次做红薯粉,因此一次做了好几锅。每一锅加多少水,风干多长时间等等,都被她详细记录了下来。三天后等红薯粉晒干,对比了一下各个粉丝的状况,她就得出了用哪个时常和比例做出来的粉丝最好。

当然,她现在做出来的红薯粉丝也不是最完美的,还可以继续改进。

红薯粉丝成功的当天,于素就割了点肉,给家里煮了一大锅红薯粉条。

她这两天做红薯粉条,家里人都是看着的,只是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此时见这一大锅猪肉白菜炖粉条,不由都是觉得很新奇。

周俊武这几天吃的又多又好,还没因为吃得多而挨骂,此时也不管这东西是什么,便盛了一大碗吃了起来。

“好吃。”他吃的简直停不下来,道:“这个红薯条吃起来跟以前吃过的东西都不一样。”

因为若是叫红薯粉条,很容易就会让人联想到红薯粉,进而琢磨出用红薯粉制作粉条的法子,于素干脆就把红薯粉条叫成红薯条了。

用面做的条叫做面条,用红薯做的条就叫红薯条,没毛病!

于素笑眯眯的看了他一眼,道:“东西管够,但你也别吃得太撑了,对胃不好。”

周俊武跟原主吵习惯了,听于素不让他吃,习惯性的就要呛声,语气很冲的道:“你就是嫌我吃的多!”

于素翻了个白眼儿,这不识好歹的叉烧儿子,自己为他着想他还不高兴了??

她懒得搭理周俊武,看向旁边的郑氏,语气温和的道:“儿媳,你觉得娘做的这红薯条怎么样?”

郑氏已经做了半个月的月子,现在可以下地走路了,所以这两天都是来饭桌上吃饭的。

这半个月里好吃好喝的养着,她脸上身上都长了些肉,因为很少出门的关系,她还变白了许多。

她的相貌只能算是五官端正,有些清秀,加上以前又黑又瘦又拘谨的,看起来就不大好看。但现在长了肉,又变白了,看起来竟是比以前漂亮了许多。

加上于素这段时间对她十分和气,她身上那股瑟缩拘谨的感觉也渐渐放开了一些,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许多。此时听于素问起,便忙道:“好吃,特别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于素笑眯眯的道。

“嗳。”郑氏应了一声,心里不由暖融融的。

她娘家穷,还很重男轻女,是以她从小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嫁人后

于素见她这满足的模样,心里也很满意。

系统说的不错,这个任务并不难完成。她甚至不需要特别为郑氏做什么,只需要用正常的态度对待郑氏,婆媳关系就会慢慢好了。

仔细想想,虽然这个古代的开局十分辛苦,但好歹也是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她一步一步的来,不愁以后不能发达起来。更何况她一个70多岁老太婆,如今能换一个33岁的年轻身体,已经赚大了。

这么一想,于素心里那点儿被系统强拉过来做任务的怨念也消失了。

看大家对这红薯粉条都十分喜欢,于素心里也很是满意,问道:“我想把家里的红薯都做成红薯条条,再拿去卖钱,你们觉得怎么样?”

正在吃饭的众人闻言,不由都是一愣。

“这,能卖得出去吗?”周俊文以前没做过生意,不由有些担忧会卖不出去。

“先做一些试着卖。”于素道:“过几天林家村那边有个集,咱们就去集上卖。又不用出本钱,只是一些红薯做成的红薯条而已,卖了就能换钱,卖也不出去也可以留着自己吃,总之怎么样都不会亏的。”

原主平时爱凑热闹,对附近哪里有集可赶知道的一清二楚。

“那就卖!”周俊武闻言,觉得反正用不用出钱,立刻就拍板道。

周俊文想了想,觉得还真是像于素说的那样,很快也同意了做红薯粉去卖。

于是吃过饭后,除了正在坐月子的郑氏和襁褓里的周盼儿,其他人都加入了做红薯粉的大业中去。

众人正忙活间,突然从门外传来了几声拍门声。

“有人吗?”一个少女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

郑氏听见那声音,便赶紧从屋里出来了,一双眼睛都是亮的,道:“是迎春来了。”

迎春姓陆,是郑氏娘家的对门邻居,也是郑氏从小玩到大的手帕交。郑氏成亲之后,也常跟迎春一起出去砍柴打猪草挖野菜,只是前两天大家都在收红薯,所以迎春便没来找过郑氏。现在各家各户的红薯都收的差不多了,迎春也就有空而来看郑氏了。

多日不见,郑氏还挺想迎春的。只是于素说了,这做红薯粉的法子不能泄露出去,否则被别人学去了,会影响自家赚钱。为此于素还把大门锁上了,所以她一时有些担心于素会不想让迎春进来。

于素听郑氏一提,就想起迎春是谁了,对郑氏道:“你去开门吧,咱们在后院做红薯粉,前面也看不到。正好你在家里呆着闷的慌,迎春来了,也好跟你说话解解闷儿。”

“嗳。”郑氏得了她的话儿,便一路小跑着去给迎春开了门。

迎春比郑氏小一岁,今年才十五。因着正值嫁龄,这两年她娘家便不让她下地干活了,好把她养得白净一些,以后能嫁个条件好些的人家。

她长得非常漂亮,单论相貌身段,便是比起现代的那些大明星也毫不逊色。她长着一张天然优美的鹅蛋脸,皮肤白净无瑕,柳叶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灵气仿佛要溢出来一般。身上穿着是一身毫无花样,也不合身,还打了几个补丁的破旧灰青布衣服。这种衣服难看又显老,穿在谁身上都不会好看。但穿在她身上,却愈发显得她美的素净天然,宛如出水芙蓉般令人挪不开眼睛。

郑氏领着迎春进了屋里,迎春便看到了床上的小婴儿,道:“几日不见,小丫竟是长大了这么多。”

“小孩子都是一天一个样儿。”郑氏看着女儿,满脸都是爱怜。

她想先生个儿子,在这个家里站稳脚跟。虽然生了女儿,心里有些失望,但到底母女连心,对女儿也是疼爱的。

两人逗了逗孩子,迎春见郑氏面色红润,精气神都比以前好了许多,便道:“来娣,你胖了些,气色也好了,看起来过的还不错。”

郑氏笑道:“我这些日子可是享福了,婆婆说要给我补身子,每天都要杀一只鸡,让我吃一个鸡腿加三个鸡蛋,家里的公鸡都快吃光了,过两天就只能吃母鸡了。”

说到这里,她面上不由露出了些许幸福的烦恼。

迎春不由瞪大了一双杏眼,又压低了声音,道:“周婶子怎么突然这么舍得了?”

郑氏神情有些忧伤,道:“婆婆说,她以前对我不好,是因为我娘家把那三十两,却一分也没给我带回来。”

说到这个,郑氏心里也是难受的。

疼女儿的娘家会给女儿准备嫁妆,再不济收了彩礼之后,也会拿出一部分彩礼,给女儿置办一些嫁妆。而她娘家却是一分嫁妆都没给她留,若不是怕过不去,他们还想把婆家给她扯来做嫁衣的布都拿走。

郑氏知道娘家穷,下面还有4个弟弟等着成亲。但爹娘这么做,还是伤透了她的心。

“但后来相公跟她闹了一场,她才突然发现她对我太苛刻了。”郑氏说到这里,面上的忧伤散去,又带了些笑容,道:“她说对不住我,要补偿我,这些日子一点活儿都没让我干,还天天让我吃鸡肉和鸡蛋。”

迎春听她这么说,心情却是有些复杂。一边替她高兴,一边想到自己的婚事,却又不露面露愁容。

她咬了咬嘴唇,道:“来娣,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说一声,我爹娘给我定亲了。我,我半个月后就要出嫁了。”

郑氏一愣,道:“怎么这么快?”

之前迎春就一直在议亲,会定下来也不出奇。但定亲之后,怎么也要准备准备,再挑一个黄道吉日,过上两三个月再成亲。哪里有定亲这来就要成亲的?这连定亲带成亲的,总共都不到一个月。

“是大杨树村王地主家的大儿子,我爹娘觉得这门亲事好,怕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就赶紧定下来了。”迎春道。

王地主家是本地有名的富户,家里有百亩良田。他大儿子名叫王金生,也是个有出息的,前两年王金生跟着跑行商的舅舅出去闯荡,据说赚了不少钱。只是他眼光高,想找个大美女当媳妇儿,是以一直长到20岁都没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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