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 4 章

这回终于相中了迎春,迎春爹娘自然要赶紧抓住。

郑氏也是知道王地主家的,不由也为迎春高兴起来,道:“那王家家底丰富,王金生也是个有本事的,你嫁过去,以后可就有享福了。”

迎春笑了一下,道:“我也这么觉得,下月15就是我成亲的日子,到时候你可要来喝喜酒啊。”

“我一定去。”郑氏道。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迎春便走了。

于素在后院里蒸红薯,周俊文和周俊武都在她旁边捣红薯泥。周俊武一边捣,还一边频频往前院的方向张望。等迎春从郑氏的屋里出来,他更是眼睛一亮,放下手里的活儿,就拎起一桶水朝着前院走去。

于素自然没有错过他的小动作,不由意味深长的一笑。

周俊武也十七了,大小伙子血气方刚的,有美女过来,怎么能不激动?

其实在这古代,他这个年龄早该定亲了,但一来原主苛待儿媳妇的名声传了出去,疼女儿的人家都不愿意把闺女嫁过来。二来去年周俊文娶郑氏时,周家已经花光了家底儿。家里实在是拿不出聘礼来给周俊武娶媳妇儿了,于是周俊武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因着这个,周俊武也没少对原主有意见。

待会儿迎春走了,她就去找郑氏问问,看能不能把迎春说给周俊武。只是,迎春长的这么漂亮,她娘家又穷,家里还有几个兄弟没有成亲,估计要的聘礼也不会少。

还是要赶紧赚钱啊!于素感叹了一声。

另一边,周俊武提着一桶水到了前院,装出一副刚看到迎春来了的样子,道:“迎春妹子来了啊!”

一边说,他还做出一副轻轻松松的样子,好让迎春看到他单手就能轻松的拎起水桶,力气有多大。

“周二哥。”迎春喊了一声,算是打了个招呼,便告辞离开了。

周俊武见她出了门,有种想要放下水桶,爬上墙头上偷看她背影的冲动。但大嫂还在旁边看着,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做出这种丢脸的事。于是只能怅然若失地提着一桶水,又回去后院了。

于素见他又把那一桶水完完整整的拎了回来,不由嘴角抽了抽。这傻小子,心里想什么,真是一眼就能被人看出来。

她放下手里的活儿,就去前院找了郑氏,打算给这便宜二儿子问问迎春的事。

郑氏正在哄孩子,见于素来了,忙就要起身。

于素忙道:“不用起来,我就是来跟你说说话。”

虽然这段日子以来,于素跟郑氏的关系好了许多。但郑氏被原主磋磨了那么久,对原主的惧怕已经深入骨髓,在她面前仍是不免有些拘谨。

于素对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办法,只能继续对她好,让她慢慢从心里接受自己了。

见郑氏抱着周盼儿,小家伙长的白白胖胖的,于素不由心生喜爱,从郑氏怀里接了过来,自己抱着哄。

小婴儿这些日子被她抱多了,倒也不认生,一进她怀里,就咯咯的笑了起来。

“儿媳啊,你觉得俊武怎么样?”于素跟郑氏逗了周盼儿一会儿,便问郑氏道。

郑氏一愣,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道:“俊武是个老实孩子,人也勤快。”

周俊武虽然爱跟原主抬杠,吵架,但人还是不错的,对她这个大嫂也挺尊敬。凭良心说,郑氏觉得他还好。

“那你觉得,我把俊武说给迎春怎么样?”于素道。

“啊这……”郑氏闻言,不由有些纠结,过了一会儿才道:“迎春已经跟大杨树村的王金生定亲了,前天定的,下月十五就要成亲了。”

于素不由面露惊讶,在记忆里搜了搜,才想起来那王金生是谁。

王金生在本地也算是个名人,毕竟他年纪轻轻的,只跟着舅舅跑了两年商,就给家里盖了一座大房子,也算本地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了。长得也不丑,起码五官端正,也没结过婚,算起来条件确实比周俊武好多了。

有了条件这么好的未婚夫,周俊武自然是没希望了。更何况人家都定亲了,他们也不好再打人家的主意。

左右周俊武喜欢迎春,应该这是因为迎春长得好看,没什么深刻的感情。等家里有钱了,再给他找个合心意的就是。

于素没有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找了个机会,就把迎春定亲的事说了出来,好让周俊武上在迎春身上放心。

周俊武听到迎春要成亲的消息后,闷闷不乐了几天。但就如于素想的那样,他喜欢迎春,只是因为迎春长得好看,实际上对迎春并没有多深的感情,很快就接受了迎春要成亲的事。

一家人做了8天的粉条之后,终于到了赶集的日子。

于素觉得,这里的人没见过粉条这种食品,也没有吃过粉条,不太可能花大价钱去买一个不知所谓的东西。想让人掏钱买,还得让他们先尝一尝,知道这东西能吃,还好吃之后,才会有人愿意买。

所以,在卖红薯粉之前,她决定先卖猪肉白菜炖粉条。

为了把猪肉白菜炖粉条做的更好吃,她还抽时间,坐着骡车去了趟县城,打算去买一些香料辣椒之类。

去城里的这一路有许多不平坦的地方,于素坐着骡车,颠簸了小半个时辰,骨头架子都快被颠散了之后,才终于到了最近的青梅县。

青梅县是一个很小的小县城,原主以前来过很多次,是以于素根据原主的记忆,很快就找到了几家杂货铺。

她花钱向来是不看价格的,但现在手里只有卖红薯得来的一两银子,也只能斤斤计较起来。只买了一些黄豆油,香料,辣椒,碗筷等物,就坐着骡车回去了。

到了家里,她就做起了猪肉白菜炖粉条和辣椒酱。

仍然是试了好几种火候和配料,才挑了一个满意的配比来卖。

这里很多人都爱吃辣椒,她还把买来的辣椒和各种香辛料,用油泼辣子的方法做成了辣椒油。辣椒油的味道异香扑鼻,且十分霸道,传的满院子都是香味,惹的周杏花和月子里的郑氏都有些坐不住了。

“娘,这是什么?”周杏花被辣椒呛的咳了几下,却仍是忍不住盯着辣椒油看。还鼓起勇气,小声问了起来。

这孩子性子内向腼腆,声音也小的跟蚊子似的,原主说了她不知多少回,让她说话大声些,她却总也改不了。

于素道:“这是辣椒油,待会儿放进菜里给你尝尝。”

周杏花一听她说要给自己尝尝,顿时眼睛一亮,对今天的晚饭无比期待起来。

到了晚饭时,于素果然在菜里放了她的特制辣椒油。于是,原本就色香味俱全的粉条炖青菜,顿时更是奇香扑鼻,吃起来又香又辣,好吃的没得说。

“娘,你从哪儿弄的辣椒?简直比肉还好吃。”周俊武吃的热汗都流出来了,嘶哈嘶哈的,却仍是一个劲儿的往嘴里扒拉饭菜。

辣椒酱他不是没吃过,但这么香的辣椒油,他还是第1回尝到。

自从于素穿越过来,他已经吃了好多天于素做的饭。每顿都是量大管饱,还一句也没骂过他,他吃饭的心情都好了很多。

于素道:“这里面放了一两香料,又用了葱姜蒜炸香,能不好吃吗?”

“啊,那得多贵。”周俊武吓了一跳,顿时心疼起来。

周俊文听于素这么说,也是心里一惊,他娘平时最吝啬了,这次怎么舍得花这么多钱弄一个辣椒油?他心里也有些不安了,他们家如今可没多少存钱了。

“娘,这花了多少银子啊?”周俊文问道。

于素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道:“我弄这辣椒油也是为了赚钱。后天就是赶集,你们说,我要是煮点东西,在里面放这种辣椒油,拉去集上卖,会有人想买不?”

周俊文一听,就是眼睛一亮。

他长这么大,自然是赶过很多集市,集市上卖什么的都有。卖各种小吃饭食的也有不少,但还没有哪家做的这般好吃。

若是他们能拿着这辣椒油去集上卖,肯定能赚些钱的。

“这辣椒有这么香,肯定会有人买的。”周俊文说到这里,看着于素的眼神又有些疑惑,问道:“娘,你从哪里学会做这种辣椒油的?”

于素自然不能说自己以前就是做酒店餐饮业的,听他问起,便道:“你娘我到时候就听你姥姥说过做辣椒油的方子,只是太费钱,以前才不舍得做。现在既然要去卖粉条赚钱,自然不能再舍不得了。”

周俊文也没有怀疑什么,乡下地方有很多土方子,在亲戚四邻里流传。于素以前听说过做辣椒酱的方子,也并不奇怪。

第2天,留了郑氏和周杏花在家,于素便带着周俊文和周俊武,推着板车去赶集了。

最近的集市在附近的上河村,三人起了个大早,推着板车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到达目的地。

这时候的人都起得早,他们到的时候,集市上就已经有不少人了。有卖各种竹编藤编的,有卖各种布料的,有卖各种针头线脑零碎玩意儿的,还有卖各种干货坚果小吃零食的,呜泱泱的还挺热闹。

于素对这个人流量挺满意,找了个不错的地方停下,就开始架锅生火。

下油,用花椒,香叶,大葱,姜,蒜等爆香,加入豆瓣酱,酱油,辣椒油,香味一下子就上来了。周围有人闻到这香味儿,便忍不住被吸引了过来。

“大妹子,你这是在做什么?”一个抱着小孩的中年妇女站在锅边,一边看着于素做饭,一边问道。

“猪肉白菜炖红薯条。”于素说着,就把切好的猪肉下到了锅里,翻炒起来。

这下子香料爆香的味道,加入了猪肉的香味,更是香气扑鼻,惹人垂涎。

“什么是红薯条?”旁边一个大爷没见过粉条这种东西,便问道。

于素指了指板车上盖着的粉条,道:“自家用红薯做出来的,觉得还挺好吃,就拿来卖着试试看。”

其他人听她这么说,也都向那粉条看去,见那粉条形状如同面条,却又干又硬的,还是深青色的,是一种从未见过的东西,不由都觉得有些新奇,又有些怀疑这东西能不能吃?

“这东西真的能吃吗?”

“红薯能做成这个样子??”

“以前没见过啊。”

……

众人不由议论纷纷,都不太相信红薯能做出这种红薯条来。

“真是用红薯做的,10斤红薯只能出一斤多干红薯条。”于素道:“不过,这红薯条耐放,放上两年都不会坏,可比红薯储耐存多了。”

众人听她这么说,这才来了精神。

自从20年前朝廷引进红薯,并在两年后大规模推广种植之后,境内就少有人吃不饱饭的了。但也正是因为粮食产量提高了,人口就越来越多,现在境内的人口比起20年前已经暴涨了一倍。

人口多了,土地就越来越不够分,粮食也成了问题。

红薯虽然产量大,但是易烂,就算放进地窖里,最多放上五六个月就不能吃了。所以百姓家里只会种上几亩红薯,其他的还是要种小麦水稻之类的主食。但若红薯能存放上一两年,那就不怕红薯会烂掉了。

这些大爷大妈们小时候都是饿过肚子的,听说这红薯做成粉条后能存放一两年,立刻就不由眼睛一亮,纷纷追问于素红薯粉是怎么做出来的。

于素还要靠着红薯粉条赚钱,自然不会将方子透露出去。至少也要等自家先赚上一笔,有了发家的资本再说。于是不管旁人怎么问,她都是打着哈哈绕过去,一点也没透露出来,只说自家头一天摆摊,买一小碗猪肉白菜炖粉条,可以白送一个馒头,买一大碗送两个馒头,小碗三文,大碗五文。

这猪肉白菜炖粉条的味道太香,加上粉条这种新鲜物事很能抓住农民的心,周围早围了一群人。此时再听今天买的话,可以白送馒头,立刻就有人掏钱买了一碗。

效果自然是不用说,于素舍得放油放调料,做出来的猪肉白菜炖粉条是相当好吃的,顾客们吃了第一口就停不下来了。而围观的人见他们吃的这么香,也纷纷掏钱买了一碗尝尝。

粉条粉皮这种东西,即使到了现代仍然能传遍大江南北,甚至成为许多地区宴席上不可或缺的一道菜,就足以说明其受欢迎程度了。很多人吃的粉条之后,立刻就喜欢上了这种新鲜吃食。

于素收钱,盛菜,周俊文,周俊武收拾碗筷,打扫卫生,三人忙个不停,期间还去附近的井里打了两次水,还去附近的肉摊菜摊上买了两斤肉,几颗大白菜。周俊文和周俊武时常忙的脚不沾地,然而看着那越来越满的钱匣子,两人心里却异常高兴,巴不得能一直这么忙下去。

等到下午两点十五,带来的东西就卖光了。

于素累的腰酸背痛,本来还想卖完之后逛一逛这古代的集市,这会儿也没心情了,带着两个儿子就回家了。

赚了一匣子的铜钱,周俊文和周俊武也想赶紧回家数一数,看看今天到底赚了多少钱。是以一路推着板车走得飞快,让于素不得不感叹年轻人体力就是好,忙了这么久,还有力气健步如飞。她都已经累得不想动弹了。

好不容易到了家,周俊文和周俊武把板车往院子里一放,就迫不及待的把钱匣子放到桌子上,数起了铜板。

“19,20……”周俊文数着数着,激动的手都有些发抖了。

一共20钱零16个铜板(2016个铜板),足足二两半银子。

还是去除成本之后的纯利润,只一天就赚了这么多,兄弟俩幸福的简直要飞起来了。

“嗷嗷~”周俊武开心的都学起狼嚎了。

于素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道:“小声点,别把狼招来!”

周俊武被打了一下也不生气,嘿嘿傻笑的看着于素,道:“娘,咱们一天就赚了二两半银子,赚了二两半银子啊!”

“知道了,知道了,你好好干,下次赶集,咱们还去卖猪肉炖粉条。等攒够了银子,就给你说个媳妇儿!”于素却很淡定,大手一挥道。

听到要娶媳妇,周俊武晒黑的脸上突然红了红,有些不好意思开口了。

于素看他害臊了,有些不怀好意的凑过去,问道:“跟娘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娘好托媒人给你相看相看。”

周俊武闻言,脑中不由掠过了迎春的身影,有些结结巴巴的道:“要,要长得好看的……”

说完,还不好意思的跑了。

于素……儿砸,找媳妇儿人品才是最重要的。

一旁的周俊文见状,心里却是不由愧疚起来。

他成亲时花光了家里的银子,那银子是他们全家一起种地赚的,里面也有周俊武的份儿。当初他用那些钱娶自己心爱的姑娘,心里就对弟弟充满了愧疚。这两年眼看着弟弟的年龄越来越大,家里却攒不出钱来,周俊文的心里也着急,都打算卖掉两亩地给周俊武娶媳妇儿了。

现在能赚到钱,周俊文心里的一颗大石头也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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