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的角度看,自然界总是要比枯燥乏味的人类生活要丰富多彩,因为他们存在着某种奇妙的相互吸引法则。
即使这种吸引并非相互,只要碰撞,总有一方难以固守阵地。
沈施远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开始在意表面这种东西,路枫也一转身,他就想快速换套衣服下去,于是翻起了从南城带来的箱子,他几乎是急促地翻找。
来这里之前,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有什么风景会吸引他,现在,他真信了邪了。
然而信了邪的还有,猝不及防的敲门声。行李箱重重地掉落了外壳,里面是他一件件近乎洁癖地堆叠的衣服,件件价值不菲,此刻散落了一地。
他随便抽了一件长款大衣准备穿上。
外面的声音:“沈先生,你不会又躺下了吧。”
路枫也:“马上来了。”
开门后,他是站着的姿态,虽然并不是很直。
路枫也饶有趣味地打量着他,今天这人倒是有一股教授味儿,长得不赖,文质彬彬,看着不像是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他突然觉得这人有点意思,特别是他那双夹着蝴蝶般的双眼。
一看就容易被欺负。
沈施远被看得耳朵通红,道:“你看着我做什么?”
路枫也:“好看的哥,当然要看啦,怎么,不允许我看帅哥啊?”
路枫也说话总是很直接,直接说出来的时候,也没想搞暧昧,就是直接表明意图。
他看见那堆衣服,笑道:“我说来时候怎么那么多箱子,明白了,你老婆怕你冷。”
沈施远想说不是,但是他也没有拒绝温南玉给他带的衣服,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在乎她带了什么。
路枫也抿了抿唇:“沈先生,虽然你长得确实是我的菜,但是今天是复健运动,你穿这样,是想跟我约会吗?”
沈施远心里“咯噔”一下,他有被约会两个字吓到,但是奇怪,心里却隐隐兴奋。但是复健确实不是这个主题,也明白路枫也在调侃。
沈施远:“我这就换。”
于是又过了十分钟,一身运动装加羽绒外套的沈先生被推了下楼。
简单吃了个早餐后,沈施远却没有把他带到复健室。这一天,他去了小茶楼,小茶楼在雪山脚下的古镇里。
道路坑坑洼洼,沈施远感觉看着青石板的地面,感觉到了危机。
路枫也说:“我觉得我觉得复健室太无聊了,你觉得呢?”
此时他隐约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在路枫也把他接下车的时候,他猛地抓住少年的手,“你要走?”
路枫也弯下腰,在古镇的老树影下,弯着眉眼摸他的头:“渴吗?我给你买一杯咖啡,你能等我吗?”
现在冬日的阳光正烈,但是路枫也这种哄孩子式的交流让人根本说不上话来,他深吸一口气,回道:“可以,但是可以快点吗。”
路枫也站直,调皮地做了个保证的手势,“很快回来的哟。”
沈施远只好点头。古镇很大,一眼看去,根本没有直平的路,甚至还有上坡和下坡。
他等了二十分钟,发现路枫也根本没有回来就知道,他输在了没有脚这件事上。
沈施远给路枫也发消息:你去哪了?
这回路枫也倒是马上就回了,发的语音:抱歉啊,遇到了点事,你附近很近的地方有个城楼,楼下是书院,你可以先去那里坐坐,窗外风景很好的。
枫:[地址]
他语气确实有些急促,应当确实是遇到什么急事了。而沈施远心里,难免有些难过,难过于他总是能在途中遗忘了他这个客人。
也许这里的人不遵从客人是上帝的这种说法。大街上,他一眼望去,哪个不是自由的灵魂。
这里没有繁忙的工作压迫,不会有人费尽心思为一个人着想。
可他毕竟不是这里的人,于是发了个消息:你在哪?
那边很快再回了个地址。
沈施远看了看地址,在古城中心的位置,好像是一家咖啡馆,咖啡馆能有什么事?
他站了起来,心说这轮椅也是路枫也买的,于是人走路推着轮椅,沿着地址,走一会儿推一会儿。
一会儿腰就开始有些酸了。后面有个小女孩一直歪头看他,没看到正脸,就开口:“爷爷,你需要扶吗?”
沈施远:“……”
沈施远回头,那小女孩便呆愣住,因为这叔叔简直长得太好看了,似乎小孩也有羞愧之心。
她蹑手蹑脚上前:“对不起叔叔,我不该叫你爷爷。”
沈施远摸摸他的头:“没关系,我从后面看真的很像一位老爷爷?”
她使劲摇摇头,“不是的,只是叔叔腿受伤了吗?”
沈施远温柔似水:“对呀,但是叔叔还是要走路呀。”
小女孩拉上他的手:“要不我帮你吧,我家就住古城里,很熟的。”
沈施远灵机一动:“那你能带我去这个地方吗?”
小女孩一口肯定:“能。”
沈施远走路磕磕绊绊,还很慢,但是小姑娘却很有耐心。
路还没到一半他就喘得不行,满头大汗,这里的路又硬细小的洼漕又多。
“我们……我们在哪里前面的石阶上坐一会儿吧。”
小女孩跑过去给他擦石阶,“快点叔叔。”
沈施远一把坐下去,虽然屁股冰凉,但舒坦了。
停下来那一刻,他才开始观察这里的繁华,精致的器品店,小吃,饭馆,手工作坊,他看得入神。
小女孩:“叔叔你第一次来这吗?”
沈施远:“是啊,叔叔第一次出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地方。”
小女孩:“我都看惯了,对了,叔叔,你好像在学走路。”
沈施远不可否认,小姑娘句句精辟。
他无奈笑笑:“嗯刚学会,还没你走得好。”
小女孩:“那你家人让你一个人走,都不看着你,太过分了。”
是有点过分。他被小女孩说得都委屈了。为了表扬她,沈施远给她买了一根烤肠。
剩下的路程似乎就没那么难熬了,小女孩给他推轮椅,他就看着那蹦蹦跳跳的身影,找到了路枫也所在的地方。
那是一家咖啡馆,路枫也撑到这里终于累的往那木质小台上一坐,回头便看见路枫也一手血地出来。
沈施远立马站起来,着急:“你怎么了?”
路枫也似乎不意外他来,笑道:“朋友出去了,碰到他家的大宝产狗崽,我就来帮忙了。”
沈施远:“……”怎么说呢,他竟然比不上一只产狗崽的狗,而且,他朋友就在身后,还跟他招了招手。
小女孩扯住路枫也衣角,然后九十度鞠了个躬:“你是这位叔叔的家长吧,对不起我刚才没礼貌地叫他了爷爷。”
路枫也眨了眨眼睛,随即不厚道地笑了出来。
沈施远想,她跟了一路就为了这个……
不过小女孩又严肃:“哥哥,你把你哥哥丢在路边,不太好,很危险。”
那一刻,沈施远心里不知有多感激这个小女孩,他昂首,又轻轻地点头认同。
路枫也却弯下腰摸了摸她的头:“哥哥可是大人了,不危险的,现在不好好地来了?”他用指尖弹了一下小姑娘的脑门:“倒是你,不怕哥哥拐了你?”
小女孩立刻瑟缩了起来。路枫也心说这个人真是的,太调皮了。
还好小姑娘确实是古城的人,路枫也给了她一个好吃的小蛋糕就走了。
算是谢礼。
小女孩走后,路枫也又给沈施远端了一杯咖啡,古城的咖啡贵,一杯五十多块,但这五十多块是路枫也亲手摇出来的。
路枫也:“能走到这里,还是值得表扬的。”
沈施远:“你在打发我?”
路枫也转身去旁边拿起一把吉他,然后往门口的木质石阶上一坐,“我可没有哦。”
只是这一句话后,咖啡馆就响起了好听的民谣,一只很胖乎的狗慢慢走出来,在雪山下,阳光下,路枫也身边躺了下来。
一切对他来说,都无须在意。老板也是个年轻人,看着就是路枫也就这么大的,他也随手提了一把吉他,往他身边一坐,两人对唱起了歌曲。
如果不是他赶来,根本看不到这么和谐美好的场面。
美好得让人嫉妒。
路枫也全程没有回头,可是沈施远的目光却无法从他身上挪开。第一个唱完的是老板,老板走到他身边,用吉他敲了一下他的腿:“嘿哥,看入迷了。”
沈施远掩饰地喝了一口咖啡,入口却并没有喝出什么味道。
老板迷之微笑了一下就走开了。
他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此刻明明有太阳,却飘起了雪山下落的雪,沈施远听着他唱的歌,却忍不住回头对上他深情微笑的眼。
他故意靠那么近,只是跟随着音乐摇摆,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他。
吉他声停止时,他对路枫也说:“喜欢……是什么感觉?”
路枫也拍拍他的肩膀,大笑:“你真不喜欢你老婆啊?”
沈施远一愣,却不敢当即说出来。路枫也耸耸肩:“你可以喜欢我啊。”
看见沈施远疑惑的眼神,路枫也继续挑逗:“怎么……我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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