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十章 知县

与此同时,长兴县刘府内。

知县刘崇禾刚刚散衙回府,就接到了身边管家递来的一封信。

“老爷,京中来信,说是老夫人病了。”管家跟在他身后,语气里有几分焦急。

刘崇禾接过信封,边走边拆,前往卧房换下官服的步子一顿,调转方向,去了书房。

信中是妻子熟悉的字迹,和往常一样,先是告知了这几个月以来,家中的大小事情,吃穿用度,然后就是三个孩子的成长情况,尤其是幼子瑞瑞。

这孩子出生时他就不在身边,家里唯恐他们父子俩生分了,常常与他提起,加之又是最小的孩子,刘崇禾难免对这个孩子多了几分关注和期待。

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回京。

刘崇文一目十行,视线继续往下。

坏消息是母亲确实病了,这个秋天京城里风刮得厉害,母亲因受寒已卧床好日,好在大夫说并无大碍,只注意小心避风,安心调养便好。

读到这里,刘崇禾心下松了一口气。

他自幼父亲早逝,几乎由母亲一手带大。年少时因备考,借住在叔父家,寄人篱下的滋味可不好受,不过后来总算考出功名,没有枉费青春年华。

后来,承蒙贵人提携,他这毫无身份背景之人,也得以留京做个小官。

那时候他租了宅院,接来母亲,感觉自己终于在偌大的京城有了一块容身之地。

正是年少气盛的时候,他立志要在仕途上有一番作为,天天风里来雨里去,处理事务乐此不疲,几乎睡在衙门里。直到后来娶了妻子,这种情况才有所收敛。

不过付出也有回报,他在任上连升两级,俸禄也水涨船高,在京城拥有了自己的府邸。

只可惜好景不长,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他受朝中党争殃及,被贬来了这边远苦寒之地。从繁华的京城到这言语不通的边陲小镇,一路坎坷波折自是不必多说,只是一朝跌落,叫他独自苦闷了许久。

好在前途还是乐观的,他消沉了一会儿,想起在京中的一家老小,很快便振作起来,开始熟悉辖地内的风土人情与物产风貌,着手农桑、水利及教化事宜。

知县三年一课,明年春夏之际,他将迎来朝廷三年一度的考核。刘崇禾梳理了一番自己的政绩,回首三年,他自认还是做了一些事情,对得起长兴县的百姓和自己的良心,也对得起头上这顶乌纱帽。

就是不知道上头的意思,能不能把他调回京城?刘崇禾心里犯嘀咕。

一封家书说长不长,一下便看到了底,他轻轻摩挲着妻子的落款,上面盖了一方小小的梅花印章。

这还是他初学篆刻时雕的。当时他手笨,废了十多块料子,才终于刻出一块勉强能入眼的,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时机。后来还是阿梅问他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才支支吾吾地从荷包里掏出这枚小小的印章,借机送了出去。

想起远在京城的妻儿与老母,刘崇禾叹了一口气。

他把这封新的家书妥善收到匣子里,开始提笔写回信,回了家中的事情,说了自己近况不错,又捡了几件近日当值时发生的趣事说去。

写完,他吹干墨迹,简单看了看,便放在一旁。

用过晚饭,刘崇禾叫来管家,“福叔,你明日去账上支些钱,去集市上挑几支好点儿的本地山参,我要寄去京城。”

“是,大人。”管家拱手领命。

“对了,若是碰到什么时令特产,也一并买下,我介时一同寄去。”

“小人知道。”管家点点头。

管家原名叫孙阿福,是长兴县本地人氏,为人还算忠厚,和衙门内的冯师爷有几分关系。两年前,刘崇禾初来乍到,府邸内无人打理,冯师爷便把这位自家亲戚介绍给了他。

两年多来,福叔兢兢业业,做事妥当,从没犯过什么差错,是以刘崇禾对他很是信任。

替自家大人采买礼品,是孙阿福做惯了的一件差事,基本上一年四季,每逢节日,刘大人都会吩咐他买些时令地方物产给京中家人寄去,哪里的东西好,送人合适,价钱公道,他都心中有数。

次日,孙阿福起了个大早,来到集市。

正值秋日,动物肥美,长兴县的猎户也开始陆续“攒冬钱”。这里的冬季漫长,猎户们要在秋日大量捕猎,攒足过冬所需的银钱。

长久以来,“攒冬钱”已成了一项地方风俗,民间常常有团猎比拼,由当地富绅资助、组织,数十人组成一个队伍进山,在规定天数内,哪一个队伍猎得的东西最多、最宝贵,便能博得头筹,赢得奖品,若是猎得奇珍进献,官府还会有额外奖励。

此时集市上贩卖的野物也多了起来,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孙阿福准备割一斤鹿肉,给自己下酒,明日是重阳佳节,刘大人照例会给府中仆人放一日休息。

“老孙啊,先前与你商量的事如何了?”肉铺老板握着尖刀,一边割肉一边问道。他家的宝贝闺女看上了孙二宝,铁了心要嫁给他,可那家伙文不成武不就的,实在叫人看不上眼。于是他便提了个要求,要那孙二宝去参加一次团猎,一是考验他的决心,二是看看他有没有本事养活他女儿。

都是为人父母,他这番心思孙阿福自然也清楚,可他老来得子,就只有孙二宝这一个儿子,自然不愿意叫他去参加凶险的团猎。只可惜那臭小子不知道随了谁,脾气倔的很,说什么也不听,非要去证明自己。

想到这里,孙阿福振了振精神,说道:“二宝他自然是会去的,这几日,正在家中操练准备呢。”在未来亲家面前,还是得说几句好话。

“那就好,那我就等着他的好消息了。”

傍晚,乌蓬山上。

“喵嗷——!喵嗷——!”

于冬刚看到山洞门口,守在那里的狐狸就朝她飞奔过来。

秋天到了,它的毛毛又长了起来,变回了一只毛茸茸的狐狸,于冬弯腰接住了一团火红狐狸球。狐狸焦急地在她怀里踩来踩去,嘤嘤呜呜地控诉她。

“我这不是看你睡得正香嘛,”于冬揉了揉它的脑袋,“所以就没有打扰你。”

“喵嗷!喵嗷!”狐狸的胡须都在发抖。

“没有骗人哦,”于冬一下一下摸着它的脊背,抱着狐狸朝山洞里走去。

“我买了烤鸡,今天晚上我们就吃这个怎么样?”

“喵——嗷——”狐狸不情不愿地动了动耳朵,毛绒绒的脖颈贴的更紧了。

“还在生气吗?”于冬挠了一把它的耳朵尖,“好吧,其实我是在担心你。最近山下许多人来围猎,像你这么可爱的狐狸,要是被人抓走了怎么办呀。”

“呜呜呜呜呜——!”狐狸用力蹭了蹭她的脸颊,像它这么聪明的狐狸,才不会蠢到落入人类的陷阱。

九月初九,重阳节。刘崇禾受好友邀请,外出登高赏菊,刘府里的仆人也都放了假。

孙阿福也回了自己家。中午女儿大丫带着女婿来看他,小夫妻二人送了东西,吃过午饭便匆匆走了,孙二宝一早就出门了,中午扒了几口饭,又被朋友叫了出去。

“干什么去,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孙阿福忍不住开口。

“爹,我有事儿,在忙,去训练了!”孙二宝背上工具就往门外跑,他赶着去城门外和小伙伴们汇合,老大说功夫在平时,训练一天也不能落下。

唉,儿大不由爹,但有上进心也是好事。孙阿福低头啜了一口菊花茶。

夜晚,刘府。

“大人,您也要资助团猎吗?您有中意的队伍了吗?”不怪孙阿福惊讶,刘崇禾来这里两年多,这还是第一次对团猎起了兴趣。

“是啊。我对这团猎是外行,没什么经验,我们就跟着奉才的队伍一起吧。”

张奉才是长兴有名的富商,因缘际会与刘崇禾成为知己好友,此次二人出门游赏,刘崇禾忍不住向好友诉说了对春夏课考的担忧。

“这还不简单,你准备银两,备些礼物,先去活络活络,过年时再往来往来,待到明年,再使些力气疏通一番,保管你心想事成。”对于商人出身的张奉才来说,人情世故不过是信手拈来的事情。

“我这个知县做的两袖空空,那还有什么银两。”刘崇禾有些消极回避。

“也对,你上头当官,大概也见惯了好东西。不如这样,等我今年团猎队伍归来,有什么好东西,我给你留下一份,崇禾你看如何?”

这样确实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既如此,那我就先谢过奉才兄了。”刘崇禾拱手道谢。

“说什么客气话。”

与自家大人确认好相关事宜后,孙阿福很快就办好了资助团猎一事,还把孙二宝叫来,指名要他加入张、刘两家的团猎队伍。

他的想法很简单,一是二宝本来就还还没有确定队伍,二是他身为刘家的下人,自家儿子却跑去别家的队伍,传出去不太好听,三是张家多年支持团猎,队伍里头力量有保障,二宝也能少一分风险,多一分胜算。

“知道了,爹,我本来也想去张家的队伍,可不知道人家要不要我?”孙二宝挠了挠头,张家财大气粗,队伍装备也精良,大家都挤破了头想去,他老大就在那里,不过孙二宝还是知道自己的斤两,没敢去报名。

“你肯去就是了,报名的事我自有办法。”孙阿福抚了抚胡须,这点事情,他还是有门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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