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魔女,世间禁忌和恶念汇集之物,百年甚至千年难得一见,诞生之初便拥有强大的魔力和挥霍不尽的寿命,但所到之处必然灾祸不断,实乃灾星中的灾星。
原主就是这么个灾星,亲妈难产,亲爹喝醉酒摔海里淹死了,在修道院长到十四岁准备受洗成为修女,哪成想被教会来此小住的,道貌岸然的神父所觊觎,激烈反抗对方并没有得手,他气急败坏,给原主潦草的安了个女巫的罪名处以火刑。
就算是剑与魔法存在的世界也浓缩了中世纪的影子,女巫仍然是不入流的族群。不过也算歪打正着,原主没死反而成了魔女,自己的家乡被那场火燃烧殆尽,最后海啸吞噬了那片陆地,她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了半个月后被一个瞎眼的半吊子巫婆捡走,学成后便开始自己的旅行,最后在这个海边定了居。
中世纪女性的常态。
吴语笙合上了原主的日记,她现在连自己活了多久也忘记了,她不想再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想堂堂正正的,为和自己一样遭遇的女孩们正名。
“女巫”从来不是他们犯错后的遮羞布。
“女巫”不应该被污名化。
“基层被不断压迫后有两种道路可供选择,一,在沉默中死亡,一代一代重复着悲剧;”
“二,在沉默中爆发,反抗,为自己开辟出一条布满荆棘却通向光明的康庄大道。”
“我一般喜欢第二种。”
已至深夜,她躺在柔软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失眠好像更严重了,外加脑子里面一堆事,哪怕周边再怎么安静她还是睡不着。
“你,睡这,不难受吗?”莱西雅眨着自己漂亮的眼睛,吴语笙面无表情的躺在地砖上,怀里还抱着个猫玩偶:“人鱼的歌声有治失眠的作用吧?”
“……有。”
“唱,唱一回抵一金币。”
人鱼的歌声轻柔,伴着海风和海浪声促成了首独特的安眠曲,吴语笙的眼皮越来越沉,她抓住莱西雅的手,陷入了香甜的梦境。
人鱼停止了歌唱,她抱起地上的黑魔女,拖着受伤的鱼尾倒在客厅柔软的地毯上,魔女睡得很沉,莱西雅抿着唇,鼓足勇气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吻。
“My love.”
太阳东升西落,黑魔女白天搞钱晚上听歌,没有手机的日子她甚至成了钓鱼佬,虽然钓到的鱼全进了莱西雅嘴里。
第一个一百年,她靠倒卖药水和附魔武器赚到了很多个一万金币。
第二个一百年,战争打响,战火波及到了她这个钓鱼佬,吴语笙收拾着自己的包袱,一把火烧毁了那幢小洋楼,扛着鱼连夜跑路,只留给赶来的军队静谧的蓝海和正在燃烧的房子。
第三个一百年,物是人非,她结束了漫长的旅行,带着鱼回到了故地。
剧情正式开始。
原主无名无姓,在剧情里只是个背景板,而莱西雅,却是最终boss。
吴语笙:……
她看了眼整窝在自己怀里大了不止一圈的傻鱼,又看了看葡萄传给她的剧情,使劲掐了莱西雅一下。
“笙!好痛的!”
三百年过去,曾经弱不禁风的鱼长成了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和洋馆里的那个后妈一毛一样,个比她高,胸比她大鱼尾更是能缠她三圈。吴语笙麻了,自己还是当初屁大点的模样,出门头上还得蒙纱。
“阿雅,你当初真的是和族群走散了才被捕的?”
这是三百年来第二次问她这个问题,莱西雅泫然欲泣:“那当然啊,我说谎天打雷劈好吧。”
放他娘的狗屁。
堂堂祭司预备役,所有人鱼疼得跟眼珠子似的,走丢族群肯定把海翻个面都得找出来,哪那么容易被人捞走。
但现在让她老实交代肯定咬死也不说,吴语笙抖掉身上的鱼,换上了苦逼打工人专用的死人脸:“我找了份新工作,可能以后会住员工宿舍,钱在书房第二个抽屉里,伪装药水我也分装好了,一瓶能管一星期,周六周天我会回来,在此期间非必要不出门,明白?”
“之前那个采买工作不也挺好的?离家也近。”莱西雅趴在沙发上,鱼尾在齐吴语笙脚踝深的水里摇晃:“我想和你待在一起。”
“但他们钱给的太多了,如果干得好,我甚至能捞个爵位。”吴语笙穿戴整齐,安抚性的拍拍莱西雅的头:“到时候就可以换个大点的房子,你也能游的开。”
“记住了,别给陌生人开门。”
“知道了。”
*
养鱼不易,魔女卖医,吴语笙也是撞大运了,随便医了个瘸腿老头竟是个丞相,他向国王大肆吹嘘她的药水有多神奇,那个戴皇冠的老头也是病急乱投医,让她去治自己患有罕见病的大王子。
当然,治不好杀头。
纯属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但吴语笙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个工作,没办法,一百年前踏平这里的军队实力过于强悍,之前的十八线小城成了帝国的首都,她一个人可打不过一群煞神。
中世纪,哪怕是加了西幻元素也是抽象的连她这个文明人难以接受,明明开几瓶药就能治好的病非得不洗澡积一身泥,又是放血又是敲头剃发的,大王子好好一个俊小伙被折磨的形销骨立。
吴语笙也是个行动派,打开工具箱,各种瓶瓶罐罐和蒸馏仪器被摆上桌,又在几个庸医的注视下调配好了所需的药水。
“放心,保证药到病除。”
“我有异议!”
诶WC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今天这个钱她就挣定了,她倒要看看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大傻逼阻止她挣钱。
大王子的房间看守很严,能进出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带巫师帽的,穿法袍的占了多数,剩下的异类便是吴语笙这个穿裙装和门口那个穿华服的黄毛…呸,金毛。
密码的,男主,那没事了。
“五殿下,您是不相信我的医术吗?”吴语笙皮笑肉不笑,这男主纯事精,她就怕和他正面刚上,结果说啥来啥,这货还真就跑过来给她找不痛快了。
圣劳伦斯湛蓝的眸子盯着摇晃着药瓶的女孩,她很瘦小,可能连七岁的莉莉安娜挥下剑都扛不下来,可胆子却意料之外的大,听右大臣说她把好几个医师骂的狗血喷头,他饶有兴致的点了点头,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欠揍模样:“我不相信一个只比小公主大几岁的女孩能治好我久病在床的兄长。”
大几岁?
我可能比你祖宗都大,小伙计。
大王子的病说罕见也没多罕见,血友病,近亲结婚导致的,根治是不可能了,续命吴语笙在行,她往药水里放了些甘木,计量控制在能让大王子到九十九岁还活蹦乱跳的。
“那您想如何?”她的手指搭上了大王子的手腕,脉象微弱,他奄奄一息,唯一的生路被自己的弟弟堵死。
她也能理解王位斗争的残酷,即将成年的王子想要自己少一个竞争对手,圣劳伦斯的所作所为对他来说合情合理,但医者仁心,在场的医师们为了自己的小命也由不得他再胡闹下去。
“伊芙琳小姐,您尽快,是我管教不严,请您见谅。”王子们的老师桑德兰先生匆匆赶来,他的眉毛压的很低,吩咐着女佣和侍从带圣劳伦斯离开,师命难违,年轻的皇子捋了把自己的黄毛,大步流星的离开了这间满是药味和苦味的房间。
药水被女佣喂进大王子口中,甘木发挥了它的作用,大王子的嘴唇和脸颊恢复了血色,他缓缓睁开眼睛,暗淡的蓝眸也有了丝光泽。
“我这是……”
“您要康复了。”站在他床边的黑裙女孩说到,她弯腰的动作幅度有些大,面上的轻纱晃动,露出小半张白皙漂亮的脸。
窗帘被拉开,柔和的阳光透过彩窗洒下,为女孩镀上一层浅淡的光辉,涅尔握住了她的手,语气飘忽:“您,您是天使吗?是神明,派您来拯救我的吗?”
一群“兢兢业业”“拯救”他的医师们:……
他们就不配得到夸赞吗?
吴语笙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她砸吧砸吧嘴,开玩笑似的说:“万一我就是神呢?”
“那我将成为您最忠诚的信徒。”
吴语笙:……
坏了,还有高手。
*
那句玩笑话可能除了大王子谁也没有当真,医师们不仅保住了自己的小命还获得了大笔赏赐,吴语笙更是捞了个子爵的爵位外加皇家药剂师的职位,国王这老登善,还说她可以提出一个他能力范围内的愿望,他都会满足。
愿望吗……
她眼前浮现出自己在市区买下的那栋小洋房和正在家眼巴巴等她回来的鱼。
“那个……”她鼓起勇气:“我想每天都能回自己家,不住在王宫里。”
很小的愿望但能体现出国王的人性光辉,他大手一挥批准了,还特批让吴语笙去马厩里挑一匹马当上下班的代步工具。
虽说女巫的交通工具大多都是扫帚,但骑那玩意显然不符合她装逼的气质,她在马厩里转了半天,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了一匹黑色的骏马身上。
皮毛油亮,左眼下有块菱形的白斑,看人的眼神很是傲气,吴语笙伸手摸了摸它的下巴,马儿高兴的哼唧了两声,头蹭了蹭她的掌心。
“它叫黑曜石,是国王陛下年轻时战马所产的后代,能在水上行走。”马夫极有眼色的给马儿套上缰绳牵着它走了两圈,吴语笙很满意,接过缰绳后利索的上马,她拍了拍黑曜石的脑袋,这小玩意极其通人性,撒欢的跑着,只不过出王宫的时候出了点意外。
它把圣劳伦斯撞倒了。
吴语笙:……
人生啊,真是坎坎又坷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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