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越悠悠转醒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二点了,他的脑袋还是有些发胀,但是已经不似最初那般疼了,反而带着几分清明。
他看了看时间,将近十二点。
傅岑理应是回去了。
他从沙发上醒过来,一边摸出手机看了看班群里无聊的发言,一边摸黑朝楼上走去。
才上楼,就看到自己的房间透出几分光亮。
是他今早出门的时候没有关灯吗?
不应该啊?
方越皱着眉。
房门没关着,可以清晰地看着他的房间里站着一个人。
那人身形高大,还穿着实验的校服。
方越心头一颤,一个猜测涌上心头。
待他走近,猜测变成了事实,在那站着的人,真的是傅岑。
傅岑在他的房间干什么?方越只稍稍细想他房间的那面黑板上写的东西,就觉得有些脑子疼。
傅岑看到那面黑板没有?会不会发现上面全部写的是他和自己的成绩?傅岑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变态?要不就说写傅岑的成绩只是为了激励自己?那又怎么解释他连傅岑高一的成绩都全部记录了的?还有自己在上面写的那些话?又怎么解释?
种种想法瞬间占满整个脑袋,方越这一瞬间恨不得自己晕过去算了。
他硬着头皮走近了自己的房间,轻咳一声,“你怎么还没回家?”
傅岑沉默地站在他房间的窗边,不知道在那站了多久了。
傅岑转过头,神色有些困倦了,“哦,我刚才上来给你拿毯子......”
说完,他们俩都沉默了两秒。
黑板就在他们一边,只需要余光就能看清上面写的东西。
钢琴先生也好,树先生也好,甚至还写了很多明天见。还有傅岑的名字,大大小小的,甚至其中好多,方越都想不起是什么时候写的了。
......方越已经不祈求傅岑没有看到了,他甚至希望现在傅岑就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离开就算了。千万别问他为什么。窗户纸捅破了大家都尴尬。
其实好多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说出口反而成了没必要的事情。
“那你现在要走吗?”方越用尽量自然的声音问傅岑。
傅岑麻木地点了点头。
他正在往门外走,走到一半却突然又停下了脚步。
方越站在门口,他站在离方越一米不到的位置,两个人就这样对视着,一股奇怪的气氛充斥在两人之间,时间突然过得很慢,很慢......
傅岑突然笑了笑,像是想通了什么似的,低下眼眸,道:“我有时候过于自信了。”
“?”方越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说,他微微歪头,试图知晓傅岑说这个话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外面月色很好,月光透进屋子里,散落在书桌上的试卷上,也洒在傅岑的发梢之上,万籁俱寂,但心跳声却跳出了温和的夜晚,把一切朝着冲动引去。
傅岑笑得很温柔,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他的声音也是如此轻柔,一切,都娓娓道来:
“小时候舅舅才向家里宣布喜欢男人的时候,整个家里都鸡飞狗跳的,战火蛰伏在每一个小动作之间,他做的任何事都会被无限放大,审判。”
“大家想给他的荒唐找一个原因,岑教授甚至为此翻遍了所有有关的书籍。但是书里却告诉她,这些都是正常的,舅舅不需要改变,需要改变的是她,是外婆,是腐朽的思想与固化的认知。”
“她们给爱情下了通俗的定义,于是开始有所偏颇,于是矛头对准舅舅,于是战火开始蔓延。她们看舅舅的眼神充满了失望,那个眼神我过了这么多年都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面对晚辈最直接的否定。”
“也是那一年,我在心里发誓,我要成为通俗定义下的好孩子,可以有性格,可以有小叛逆,可以偶尔做点不让妈妈开心的事情,但,不要让妈妈有失望的那一天。”
“我太害怕那个眼神落在我身上。”
“我对自己太过于自信,一直认为我可以循规蹈矩,按照既定的路线既定的人生慢慢走下去,直到,遇到了你。”
傅岑想到有天晚上给舅舅打电话的时候,他舅舅叮嘱他的,不要让妈妈失望这个事儿,看来他舅舅真的是慧眼如炬,一眼就看出了他心中所想。
可事实就是,多年前的那个眼神,在傅岑看到黑板的那一瞬间就已经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在这个房间煎熬地呆了将近两个小时,有很多机会可以落荒而逃,但是他没有。
他等到了方越推开门,等到方越的眼神落在了他身上,他才从愧疚中回过神来,并且开始无畏,甚至觉得自己就算再面对一次那道失望的目光又如何?
反正方越会推开门,反正方越会来到他身边。
方越在那一瞬间,不是累赘,不是让他变成这样的罪魁祸首;而是救赎,是他能够勇敢的诱因。
或者说,方越从来不是罪魁祸首,是傅岑自己的心先摇摆的,是他先不坚定,才给了方越“可趁之机”。
傅岑在一瞬间突然领会了一个古老的谚语的含义:一个巴掌拍不响,若非他放纵,也不会有这个月夜,两人对视的机会。
“方越,我挺喜欢你的,要是你也喜欢我,我们就在一起吧。”傅岑声音轻柔,语气舒缓,但却有着让人不容忽视的认真。
他仿佛在说一件很小的事儿,但只此,就已经在方越心里激起了千层浪花。
“很抱歉之前一直忽视你的感情,也希望你可以认真考虑我的表白,让我有弥补的机会。”傅岑真诚说道。
“我......”方越一时有些无言。
他身上还带着丝丝酒气,熏得人又有些飘飘欲仙了。
按照平时,这应该是他们跑步的时间,他就只用跟在傅岑的身后,看着他的背影,放空思想往前跑就好了。
而此时,他却站在不大的房间中间,感受这房间都快盛不下的爱意。
其实今天很糟糕,因为碰到了方志刚,但人总不会一直倒霉,所以,在他觉得自己倒霉透顶的时候,奇迹发生了。
傅岑竟然会说喜欢自己?
方越不是傻子,他能感受到他和傅岑之间的情愫绝非正常,但傅岑好像天生掌控者,他能把一切偏航的情愫拨回正常航线,甚至不用装傻充愣假装不知道,他就站在那,就让方越觉得是自己的肖想。
他小时候生活在城西,城西最不缺的,就是“爱情”,为爱辍学的小姑娘跟着小混混住在廉价的城中村里,三五两年,就变成了城中村里最常见的那种女人,身上死气沉沉,刻薄且尖酸,再也在她们身上看不到所谓的爱情。
这绝非个例,城中村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任何所谓高尚的情愫进去,都会变成一团糟的牵扯而已。
所以方越觉得自己不相信爱情会降临自己身上,他不相信自己喜欢的人也会喜欢自己。
但是眼前站着的人,和他略带期盼的神色却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
方越斟酌良久,缓慢开口,“我,我知道你很久了,在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时候,我会不停收集有关你的所有事儿,我会看实验的论坛,我会保存你每张照片,我会把你每次成绩写在黑板上......”方越指了指他们身侧的黑板,面色有些羞恼。
剖析自己如此难堪的一面,很少有人能坦然对之,方越自己也做不到。
“我说这些,是想让你知道,我可能并非我面上所表现得那般,我有嫉妒心,我嫉妒你能每一次都凌驾我之上,我妄想跟上你,超过你......我以前,真的很嫉妒你。”方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告诉傅岑自己是个多么差劲的人?好打消傅岑对自己的念头?
但他心里绝不是想打消傅岑对自己的念头,虽然面对傅岑突然的表白,他异常惶恐,但惶恐过后的惊喜不是假的。
那说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呢?
大概是想,告诉傅岑自己所有几近龌龊的“行为”和“想法”,让傅岑不至于“上当受骗”,若傅岑依旧喜欢自己,那将是他的莫大荣幸。
“但这些都不影响我可以喜欢你,况且,跟上我这个事儿,你一直完成得很好。”傅岑往前迈了一步,“至于超过我......你大可以把我们两个之间的较量看作一场比赛,你尽力为之,我也自然会奉陪到底。”
傅岑用小指尖勾了勾方越的手背,眨了眨眼睛,用一种几乎笃定的语气说:“你也喜欢我。”
方越看着他的指尖,沉默点头。
“我们在一起吧。”傅岑抱住了方越。
方越把头抵在傅岑的肩膀上,道:“好。”
善妒的人被谅解,于是心火蔓延,烧了全部的自卑。
方小越超值得被爱好不好!(超大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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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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