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住在桃源村南,王鼎捧着黄澄澄的金子,回家时便有不少蹲在家门口吃饭的人瞧见。
篱笆墙边,一抹金光闪过。
有人端着饭碗追出来问:“阿鼎,你手里捧的是金子吗?”
得到肯定的回复以后,那人便放下饭碗过来看:“金子,我第一次见到金子,阿鼎,你给我看看好吗?”
王鼎便递给他看。
一传十,一会儿,一群人便围了上来。
刘月月的娘吴氏也闻讯赶了过来,她从后面的人群中钻到前面:“呦,阿鼎在哪里捡到的金子,告诉婶,婶也去捡。大家一起发财。”
大家起哄让他说。
得了这金子,他与阿阑便无缘了,王鼎是沮丧的:“这不是捡的,是别人给的。”
说完便告罪,收回了金子,往家的方向走去。
“阿鼎这是发财了哟,刚定亲就有金子,这日子是越来越好了呀。”有人羡慕地在他背后说。
吴氏没说话。其实她很早就看上了王鼎,想他做自家女婿。
王鼎会打猎又没有爹娘,不需要做田地还能时常吃肉,也不需要伺候公公婆婆。
这样的家境实在是不错,和她家月月很相配。
她去探过刘氏的口风,刘氏拒绝了,刘氏想把娘家侄女说给王鼎。这亲事也就没成,眼看月月的年龄大起来,还没有订亲,吴氏最近急得口舌生疮。
正在焦头烂额之际,她听说了王鼎和阿阑订亲的事。吴氏暗自盘算,这门亲事她争不过刘氏,难道还争不过阿阑阿娘乔氏吗?
他们不就是订亲了吗?那也不是铁板钉钉上的事,她能搅黄。
吴氏看着阿鼎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得赶紧回去和自家男人商量一下,月月的亲事不能再耽搁了。”
王鼎不知道,有人正在算计他的亲事。
他还没到家就碰见了,闻讯而来的三叔和三婶。
“三婶,三叔。”王鼎道。
“听说你捡了两块金子,我们过来看看。”刘氏笑得脸上都长出一朵花了:”快让三婶看看金子长什么样子。“
王老三背着手,沉着脸:“回去看吧,别让人看见了。”
刘氏心说,你这个憨憨侄儿捧着金子回来,该瞧的都让人瞧见了,谁还不知道呢,现在才收起来,会不会太晚?
王老三:“给三叔给你收好。”
王鼎将两锭金子放在他摊开的手里,王老三紧紧握住,咧嘴笑道:“是比银子要好看。”
“好看,好看。”刘氏看见,眼里迸出精光:“阿鼎啊,这个是怎么来的?这金子可以留给你两个侄子,一人一个,做传家宝呢。”
回到家刚坐下,刘氏就迫不及待的问道:“阿鼎,你这是从哪里挖出来的?可千万不要让人知道挖的地在哪里。”
王鼎颓然地说道:“这不是挖的。”
“那是哪里来的?难不成是天上掉下来的?”刘氏吃惊。
“是阿阑三表哥给的,他让我退掉和阿阑的亲事。”
“退亲?”王老三扭头看着侄儿,惊诧极了,”你们这才定亲几日?你还给了十两定亲银子,他们无缘无故,退什么亲?
刘氏目不转睛的看着金子,到此时也抽出一丝神过来:“咱们村就没有退亲的。让你娶我侄女你不同意,现在知道丢脸了吧?”
王鼎不语。
刘氏起身:“不行,我要去找乔氏,好端端的为什么退亲?她不给个说法,咱们不退。”
王鼎随即附和,高兴地点头:“嗯,三婶,我们不退。”
刘氏转身正要走,被王鼎拉住:“三婶,得带上那两锭金子。”
啊?带上金子?这怎么行!刘氏迟疑地停下脚步。那两锭金子,她可是想作为两个儿子的传家宝。
刘氏看到自家男人握住金子,缩回了手。
“那个阿鼎啊,”刘氏慢吞吞的道:“阿阑她三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知道吗?”
王鼎顿了顿,想到阿阑三表哥那要刺穿自己的眼神。他见过的最凶的动物都没有他眼神凶……想到那道恨不得杀掉他的眼神,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他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吧。看他的样子应该杀过人。”。
刘氏想起了乔氏说的话:“我听阿阑阿娘说她是走镖的。荒郊野岭的路上,遇到前来抢劫的,那肯定要杀人的。”
王鼎心有戚戚然地点头,表示同意。
“那个阿鼎啊,他这么凶,咱们上去闹,他要是杀了你怎么办?阿鼎啊,你爹娘走得早,就留下你这个唯一的男丁,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以后我和你三叔下去了,怎么向你爹娘交代?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和你三叔有什么脸面见王家列祖列宗?”
刘氏说着说着,竟然就哭嚎起来。
刘氏一哭,王鼎顿觉得手足无措。
自他长大能打猎给三叔家野物后,他就很久没有看到刘氏这样哭嚎了。
他不知所措地看向王老三:“三叔,这这怎么办”?
片刻后,被王鼎盯得不自在的王老三地咳了一声,略带沉痛地说道:“阿鼎,咱们打不过人家。人家随随便便就拿了两锭金,咱们也比不过人家。你和阿鼎终究是无缘啊。”
刘氏也止住了哭嚎,劝道:“阿鼎,他们家名声不好,且她娘出生也不光彩,咱们清清白白的人家,就不要随便掺和进去了。”
堂屋之中,一片寂静,片刻后,方才传出王鼎的声音:“阿鼎听三叔的。”
“这就好了吧!”刘氏突然拍了一个响亮的巴掌,“阿鼎,婶一定给你找个比阿阑更好的姑娘。现在呀,咱们先吃饭,今日三婶做了你喜欢的……”
比阿阑更好?
还有比阿阑更好的姑娘?
王鼎苦笑着想。
有人惦记王鼎的亲事,也有人惦记顾慕的亲事。
.
正值日暮。
百花阁,云珠的房间里。
柔和的光线穿过青翠的竹枝、小窗,落在桌上云珠白皙的手腕上。
她眉心微蹙,精致的小脸低垂,葱白的手指灵活地运着两只画笔,神色专注。
她的笔下是一幅工笔人物画。
一位长身玉立的公子,墨发玉冠,月白色的长衫外头披了一件黑色色的大氅,腰系蹀躞带,像是谪仙。
她一支笔蘸水,一支笔蘸颜料,细细地在眼珠上,作最后的提染。
最后她取了一只干净的毛笔,蘸上浓重的白色,分别在两只漆黑的眼珠处点了一下。
那画中的人物便像是活过来般,冷冷地注视着她。
画完后,云珠将笔搁置在笔架上。
她退后两步,细细打量这幅画。
她的目光从上到下,他的乌发、他宽阔的额头、深邃的眼睛、薄唇。
男人有仙人之姿。
忽地,她闭上了眼睛。
她知道这些都是假象,在男人温润的面庞之下,是一颗冷酷残忍的心。
她曾窥见他,一刀一刀切下别人身上的肉时,嘴角还噙着温和的笑。那从容的模样,令她觉得,他刀下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只泥塑的物。
他像是聋了,听不见人的惨叫。
那些和他有些小过节,就被他抓进大牢中的人,他是一丝也不肯放过。即便那些人的家属,拿着辎重赎人,可他依然不为所动。他反而加快了哪些人的死亡速度。
说他铁石心肠是轻了的。
他胸膛里的心,分明是用钢浇铁铸。
竟然为阿阑心动,偏安一隅。
那样残忍无情的人,此时会因阿阑而放下屠刀,住进深山。
云珠的眼中闪过一抹嫉妒。
她原本最受肖姨娘喜欢,可阿阑来以后一切都变了。她到现在还记得,肖姨娘第一眼见到阿阑的吃惊表情,嘴张大的能吞下一头牛呆。
她记得阿阑来的时候,那时正是春日,百花阁的繁花正盛,那个和她一样高,虽然穿着旧衣服的小女孩,粉雕玉琢。
她站在那里,就像百花阁中最有朝气的花蕾。
小小的女童,已经让人觉得,她日后必定是明媚得不可方物了。
百花阁中那么多的女孩子呀,被她硬生生的衬托成了丫鬟。
而她,曾经被肖姨娘赞作云上明珠,后来也被肖姨娘忘在角落里了。
云珠一下子就从云端坠入地下,摔得她好生疼痛,差点没死。
百花阁就是个看人眼色的地方,没有肖姨娘的疼爱,哪些人见风使舵,她得到的东西又少,受到的训却极多,差点没死在那里。
后来她长大一些了,嘴巴乖了,也懂得悄悄反抗了,便不那么吃亏了,也终于能舒服生存下来了……
但对比阿阑的顺遂,她吃的苦太多了。
凭什么,就因为她长得美吗?
云珠是不甘心的。
现在她的机会终于来了。阿阑不是很厉害吗?他以为自己哪里做了顾慕?
刚好,那人已经中了让人缓慢失去记忆的药,那就让顾慕失忆,忘记阿阑就好了。
云珠与画中人对视,这一次她要将顾慕拿下。
对于阿阑,她抢了阿阑的一个男人,她不会亏待她的,阿阑不是漂亮吗?
她会送她原本该去的地方——红楼楚馆,她会还阿阑无数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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