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章

2024年,1月1日。

从后山坟地回到小院里,热喷喷的肉粥已经出锅,王登高正在厨房里指挥着大王小王忙前忙后拿碗筷,他趁这个间隙把白煮鸡拆成肉丝,浇上红油凉拌一通。

林羽翼和王心宜一块儿搬出铁桶,点燃桶里的干柴,坐在饭桌边烤着火。

“来来来,开饭!”王登高把凉拌好的鸡肉端上桌,乐呵呵地开一大瓶可乐,往每个人杯子里倒,“大家新年快乐!元旦快乐!”

“新年快乐!”

一大家子没有食不言的规矩,饭桌上正是谈天说地的好时候,聊日常,聊八卦,聊大王小王的学校生活,林羽翼偶尔聊聊公司的情况,一顿饭开开心心地吃到了尾声。

“小鸟回来啦?真是稀客哟!”

院子里叽叽喳喳温馨的氛围突然被外来者撞破,院子外,两个喝得微醺拎着酒瓶的中年男人晃着身子走来:“元旦节,村里难得热闹一回,山娃,一起喝酒不?”

明明是问句,两人却没一点儿等待王登高回答的自觉,自顾自坐到空椅上。

“五叔,小叔,新年快乐!”两个小姑娘眉眼弯成月牙,甜甜地招呼道。

两个中年男人都是院子里的亲戚,年纪大一点、白发多一点、看起来斯文一点的是王五哥——是的,就是曾经介绍王登高去工地的五哥。

另一个年纪小一些的、头发葱翠一些的、身材壮硕一些的,是王小晖,王家上一辈里最年幼的男孩。当然,年幼是相对王登高他们,王小晖现在已经三十七八。

王五哥和王小晖的孩子都已经上初中,常常不在家,他们闲来无事,时不时就来院里逗一逗大小王两个小姑娘玩,因此和她们关系还不错。

“大王小王新年快乐,新的一年也要好好学习啊!”王五哥熟练地掏出一把糖,捧到两个小姑娘手上,随即把酒瓶重重往桌上一搁,“来!山娃,喝酒!”

“喝呗!”难得过节,王登高没推拒,去厨房拿几个酒杯,“我们哥几个好久没聚,今天是得喝,喝个够。”

“喝喝喝,没人拦着你们!”王心宜带着两个吃饱的小孩离开饭桌,自己返回来坐下,继续捡着菜吃。

林羽翼同样还在吃饭,这会儿拔牙的麻药渐渐过效,她稍稍动一下都疼,更别说吃东西,一中午才吃掉半碗饭,本来想偷偷溜下饭桌,谁知道王登高一个眼神瞟来,锋利到了极致。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好像是从自己小时候生过那场病开始,王登高就养成了监督她好好吃饭的习惯,时不时一个眼刀刮过来,让她不敢浪费一点儿粮食。后来长大了,林羽翼自己都习惯了,知道在好好吃饭这种事情上,自己永远也争不过哥哥。

林羽翼微叹一口气,默默抱着粥碗继续小口抿着。王心宜和王登高时不时给她挑一丝用清水洗过的鸡肉,生怕她吃不饱似的。

乡下信号不好,林羽翼没有看手机,她一边吃着饭,一边听哥哥和另外两个男人喝酒聊天。

几口酒下肚,王登高小麦色的脸上泛起红。眼睛闪着亮光,嗓音洪亮地和另外两人吹着牛,谈论一些远在天边的“时事”。

中年男人聚在一起喝醉了,能聊些什么?无非就是这些看似高深实则毫无意义的话题,至于聊青春?他们是不屑于或者说不愿意聊青春的,因为那是他们真实走过的岁月,他们真真正正有过那么一段意气风发、对未来满是期望的时光。那样的时光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

林羽翼小口抿着粥,抬眸看着喝得脸色红润的哥哥,他猛地一拍桌,正激昂地指点江山,随即和另外两个男人一起哈哈大笑。

王登高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在喝醉酒以后,他的举动和任何的普通中年男人都没有区别。

林羽翼恍惚了一下。

她在想,小时候,哥哥在她的心里……大概有天那么高。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塌了,有高个子在前面顶着。对小时候的林羽翼来说,哥哥就是那个高个子。

只要有哥哥在,她就什么也不怕。

后来,她渐渐意识到,哥哥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至少,抛去兄妹的身份,如果她和王登高只是两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可能,压根不会多在人群中看他一眼。

甚至,压根不屑于去看。

她不喜欢喝酒喝得醉醺醺的人,不喜欢喝醉后笑嘻嘻吹牛说大话的人,也不喜欢毫无自制力看见别人带酒来就忍不住想喝的人。

当然,王登高和她不是陌生人,王登高是她的亲哥哥,所以她都能接受。

林羽翼余光看向王心宜。

她的这位嫂嫂正悠闲地喝着可乐,单手撑着下巴,眉眼微弯,闲适快乐地听丈夫和兄弟们吹牛。

林羽翼忽然就想起好几年前,王心宜和王登高结婚的那天。

两人办的是传统中式婚礼,男方要去女方家里把人接走,可王心宜家里不出人,她只能暂住在林羽翼家。

那天很早很早,林羽翼起床帮王心宜打扮,换上漂亮的大红婚纱,对镜梳妆贴花红,折腾好几个小时终于打扮得差不多,男方终于到了门口。

“咚咚咚”的敲门声,非常急切,听得人心咚咚直跳。

外面敲门的那人想必急切激动到了极点。

林羽翼却没有立刻给哥哥开门。

哥哥都快四十岁了,一把年纪终于讨到老婆,按理说,这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林羽翼也的确很为哥哥感到高兴,可当时她却鬼使神差地犹豫了。

她看看青春不再却依旧艳丽貌美的王心宜,看看她精致美好的红妆与新服,再看看电子猫眼外哥哥的笑颜,尽管化了妆也穿上整齐的西服,但依旧掩不了他粗糙难看的皮肤,以及额上的那些皱纹。

短短几秒内,林羽翼脑海里思绪万千,把这些年王登高做过的荒唐事儿回顾一遍。然后,她做了一个非常不合时宜的举动。

她回到房间里,无比认真地问王心宜:

“心宜姐,嫁给我哥,你真觉得值得吗?”

林羽翼问得很认真。

她只问了这么一句话。

她在这么紧要的关头,无比认真地问出“值得吗”这么一个问题,那么只代表着一个意思: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林羽翼知道自己不该问,就算该问,也不该在今天,不该在现在。可是……她不得不承认,在她的心中,哥哥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可是相比起王心宜这些年对她的帮助与信任,她觉得,哥哥不值。

王心宜听懂了林羽翼的问句,她先是短暂地愣了一下,随即拍着膝盖大笑,大红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起伏。

“林小鸟,你这叫什么话啊?”王心宜停下大笑,肩膀却依旧因为出气而颤抖,“第一,我不是嫁给你哥,我只是和他结婚,和他一起组建一个小家过日子。我是个没家的人,他也是,我俩正好认识那么多年,又正好互相喜欢那么多年,为什么不结婚?至于婚礼,你就当它是一个让所有人都高兴的形式。”

“第二,你为啥会为我觉得不值?”王心宜笑着摇头,“因为你哥是个废物?因为你哥是个啥本事都没有的普通人?哎呦小鸟,你真是……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知道你关心心疼我,可是你想啊,你觉得我喜欢他啥?我喜欢他,不正是因为他和我相配吗!你哥要是有本事,你哥要是人中龙凤,他能和我相配?他要真是个人才,别说他看不看得上我,我也不敢去高攀呀!”

王心宜并没有把林羽翼的问句放在心里,而林羽翼也没再多问,她笑着给哥哥开了门,从他怀里抢过红包,然后一路喜气洋洋地跟着他们回村里。

王家——特指王登高兄妹两,没多少直系亲戚,王心宜家也没人来,但农村的婚礼依旧办得很热闹,整个村子到处挂满红灯笼,锣鼓喧天,爆竹红红火火。

除了早上那个小插曲,接下来一整天里,婚礼都办得极其顺利。

……

王登高喝酒吹着牛,和别的普通中年男人没有任何区别。王心宜眉眼弯弯地看着他,没有一点儿不喜。

因为王心宜喜欢的,正是普通的、平凡的……甚至平庸的中年男人王登高。

林羽翼依旧努力压制着牙疼,和剩下的一点点肉粥艰难搏斗。

而三个男人聊完广阔天地后,情绪不由得有些低沉,灌几口酒,话题又扯回现实。

“今年酒厂效益不好,过年都过不好咯!”王五哥把一整杯酒灌完,往后一瘫,懒散靠在凳子上。

他曾经工作的贸易公司有过一段辉煌的时期,可没坚持多久,在00年前后,公司突然破产,他只得去别处找工作。那时大学生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罕见,他的高中学历竟然成了劣势,再加上年纪大,竟是再找不到工资比得上贸易公司的工作。

这些年,王五哥做过销售,卖过房子,也试过自己创业,但最终还是老老实实进了一家酒厂当会计,拿着一个月两三千的死工资,替厂子管着那半死不活的账。

今天的酒就是他从厂里带来的,是军酒,老实说味道还不错。只是随着这些年互联网经济新奇,这些不知名的传统老牌酒厂逐渐被时代淘汰,厂里效益一年不如一年,迟早遇到倒闭的那天,王五哥只能混一天算一天。

“今年大环境不好,哪儿哪儿都在裁员降薪,我们保安的工资都比去年低!搬砖卖力气倒是能赚到钱,可现在工地都没几个,能去哪儿搬砖?”王小晖吐一口酒气,陶醉地拿手在鼻尖扇一扇。

王小晖做过工地,去过家具厂,跟着师傅走南闯北地到处奔波过,最后却到城里找了个小区,安安心心地当保安。

“现在做啥都难!做啥都赚不到钱!”王小晖打个酒嗝儿,想要骂天骂地,又忽然想起餐桌上不止他们兄弟几人,林羽翼还在旁边坐着呢。

王小晖看向林羽翼,咧出一个又酸涩又嫉妒又似讨好的卑微的笑:“不不,我说错了,是我们这种人啊……我们这种人,就知道干体力,没脑子,去哪儿都赚不到钱,不像是林——林总,现在是大老板,在城里住大别墅呢。”

林羽翼没搭话。

王小晖哼哼笑两声,有尴尬也有不忿。

“毕竟小鸟是大学生嘛,我们那一辈的兄弟姐妹里,就只有小鸟一个大学生。那叫啥来着?全村的希望!哈哈哈哈……”王五哥笑着把话题接过去,说到大学生,就自然要说到自家小孩的成绩,“我幺女上回考了班上第一名!班主任偷偷给我说,她要是能继续保持,下学期有期望保送进城里七中哦!”

这话一出,不仅王家兄弟,林羽翼也诧异抬眸看他一眼。要真能保送七中,以后那孩子很大概率能读川城大学,真好啊……林羽翼读书的时候,没考上川城大学,只考了个川城农大,这是她过去许多年里的一大遗憾。

王小晖酸涩地说:“我家那两小子,没一个成绩好!真是两个猪脑袋!唉,我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说完,两人齐齐看向王登高:“你呢?大王小王成绩不错哇?”

“她俩才小学,多大点儿年龄,看得出个什么?”王登高毫不在意地挥挥手。

王心宜笑嘻嘻地接话:“别看两姑娘才小学,她们门门都考满分呢!我觉得,她们肯定是读书的料,就算读不好书也没关系,反正未来的路得她们自己走,我也懒得管那么远。”

饭桌上罕见地沉默片刻。

王五哥和王小晖的孩子都读初中了,只有王登高算是老来得女,两个女儿才小学,在成绩这一方面,他们的确聊不到一块儿去。

但聊到孩子,总有数不完的话题。

于是短暂的沉默后,王小晖喝得醉醺醺,笑着裂开嘴,问王心宜:“嫂嫂,你和哥只有两个女儿,你要不考虑考虑给他生个儿子?!”

“噗——!”王心宜一口水差点喷出来,“给他生?我给他生儿子?十月怀胎的辛苦你来帮我担着啊?我一两年没法工作的钱你给我啊?不说这些,生下来我们哪儿有时间养?大小王都够折磨人了!”

“你们两没时间,扔给林羽翼养呗,反正她——”王小晖话说到一半,忽然卡住了,他注意到饭桌上氛围突然变得奇怪,王心宜似笑非笑看着他,王登高嗤笑般喝口酒,而林羽翼始终埋头喝着粥,仿佛压根没听他说话,压根没注意到有他这个人。

王小晖的话卡在喉咙里,嗫嗫几秒,随即酒意上头,他的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屈辱感,他毫无征兆地发火:

“我说得不对吗!林羽翼她自己发达了,自己进城过好日子了,却完全不管你这个亲哥,这算是什么事儿?我看她就是没良心——”

“嘭”一声。

木桌被拍出一声巨响,打断王小晖的话。

王登高猛地起身,居高临下双目通红死死瞪着他:“你再说一遍?”

“我说林羽翼她——”

剩下几个字王小晖没能说出来,因为王登高已经揪住他的衣领,铁一般的拳头即将挥到他脸上。

两个人都是一身酒气,快要失去理智。

前一秒还其乐融融聊着天的饭桌上,倏地呈现出剑拔弩张之势。王心宜拉不住王登高,王五哥是个文人,自然也拉不住王小晖。

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山雨欲来的前一秒,饭桌上忽然响起很轻的一声:

“哒。”

所有人下意识往声音来源处看去。

林羽翼轻轻放下空荡荡的粥碗,单手捂着下巴,眉头微微蹙起,她看着王登高,很轻地说:

“哥,我牙疼。”

是真的疼。

她觉得自己能忍住喝完这碗粥,真是非常了不起。

“牙、牙疼……”王登高回过神来,立刻松开王小晖的领口,脸色红得跟煮熟地虾子似的,慌乱在桌上瞎翻找,“牙疼……怎么办?”

“哎呀!瞎忙活个啥?”王心宜用力推一推王登高的肩膀,差点被他气笑,“还不快去拿冰块,就在冰箱下层!我专门拿塑料袋冻好的!”

王登高一走,王心宜立马转过身来,双手叉腰厉声呵斥:“还有你,王小晖!一把年纪喝醉酒还管不住自己的嘴,就知道说瞎话,你不害臊吗!”

说完,王心宜紧接着弯下腰,仔细查看林羽翼微微红肿的脸颊:“有多疼?能忍吗?要不要止疼药?大冬天的冬天拿冰敷会不会有点冷……吃冰淇淋有用吗?冰淇淋是不是也太冷了……”

“冰块就行,谢谢心宜姐。”林羽翼眉眼微微弯起,她的余光扫过五哥和王小晖,眸中有些感慨,但也只是一闪而逝。

……

五哥和王小晖各自回了自己家。

王登高穿着围裙在厨房里洗碗,大王小王乐颠颠地跟在他屁股后面忙活。林羽翼懒懒散散躺在躺椅上,一边烤火,一边拿冰块敷着脸颊。

她远远看着厨房里三个忙碌的身影,目光柔和:“心宜姐,大王小王什么时候放假?到时候还是来我家玩儿呗。”

“早着呢,月底才放。你提前把房间收拾好,等着我们啊。”

“好。”林羽翼点头,顺口问,“哥呢?他来吗?”

“他?”王心宜抱着手臂笑,“鬼知道他怎么想的,管他呢。要是他不愿意走,我就带着大小王自个儿走,到时候你带我们娘三在城里吃香喝辣到处玩,就剩他一个人孤家寡人在村里可怜兮兮地等着。”

林羽翼脸上也绽出一个笑:“行。”

“你们在说啥?”偏生王登高耳朵灵,隐约听见她们的聊天声,扯着嗓子问。

王心宜扯着嗓子回答他:“我们说——过年去小鸟家吃香喝辣,留你一个人在村里——”

“那可不行——!”王登高立马吼道,“必须得带上我啊!”

这回,王心宜和林羽翼相视一笑。

……

村里的时间一晃而过。

林羽翼感觉前一刻才吃完午饭,可下一刻太阳就往西斜,到了该回家的时刻,师涟已经在村口等着她了。

林羽翼回村时只提了两个礼包,可离开时,王登高左手拎几大包新鲜蔬菜,右手拎上堆成山的爱媛橙和耙耙柑,说什么也要让林羽翼带回城里去。

一家子把林羽翼送到村口,不等林羽翼开口,王登高看见师涟的那辆车,就熟门熟路地跑到后备箱那儿,把东西往里塞。

师涟村里的亲戚同样给她带了不少菜,宽敞的后备箱快要塞不下。

“哥,等大王小王放假,带她们到城里玩。”师涟温声招呼道。

师涟是那种长得很冷的人,小时候的她就像是书里的冰山美人,而长大后的她——尤其是现在这个年纪的她,完完全全是书里电视里走出来的霸道女总裁,长得冷,表情冷,戴着个墨镜,说话声音语调也冷,整个气场冷冽得骇人。

只不过王登高和她认识多少年了?在王登高眼里,师涟大概永远只是当初那个和妹妹一起长大的小姑娘,那儿有什么气场可言?王登高灿烂笑着点头:

“好叻!”

“拜拜,放假见!”挥手和哥哥嫂嫂告别,林羽翼坐上副驾,随着车窗摇起,车子离村口越来越远,她终于懒散地靠上座椅,松懈地吐口气。

“终于要回家了……”林羽翼低声喃喃。

“怎么,不喜欢回村儿?”师涟轻轻笑着问。

“没有不喜欢,哥哥嫂嫂很好,我也很想大王小王两个小家伙了,只是……”林羽翼揉揉眉心。

刚才她在村里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可是一上车呢,又觉得今天过得真累。

人类的思绪真是复杂啊。她不由得感慨。

师涟轻轻点头:“我懂,我挺喜欢回村,每次回去都能捎走一堆新鲜菜,挺有趣。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那里待久了总觉得累……可能是和某些人聊不到一块儿去吧。不过总的来说,偶尔回去看看也不错。”

和某些人聊不到一块儿去?

林羽翼想起今天王小晖那些酸涩的话语,不由得轻笑。她并没有把那些话放心里去,甚至当时她的确没仔细听。但回过头来一想,的确有种轻微的无奈感。

不是不适,不是不悦,不是不舒服,只是无奈。

林羽翼舒适地伸个懒腰,浅浅眯了会儿,再睁眼时,天色已经彻底黯淡,而车窗外的景色,也已经从无垠田野,变成了数不尽的高楼大厦,这些高楼,在夜色下亮着繁星一般的灯光。

快要到广都了。

广都……

这座蜀都城南的不起眼的普通小镇,在时光悄无声息流逝间,已经成了蜀南一带最发达最繁华区域的一角。

今天上午,林羽翼去城中心看一趟牙,那里当然也很繁华。但广都的繁华,与城中心的繁华是不一样的。

城中心的繁华来自蜀都千百年来日积月累的历史底蕴,混杂着悠宜闲适的人间烟火味,构成这座独一无二的城市。

而如今广都的繁华……是来自未来,满目赛博朋克风的铝合金外立面高楼大厦,闪烁不歇的霓虹灯带,这份来自未来的气息,又恰到好处地与厚重历史在车轮滚滚中留下的痕迹相融,科技气息眨不乏古意,它与过去相融,同样与现在相融,一座座绿意盎然的公园隐匿在高楼中,成为人们闲适时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这是广都,一座集未来、过去,与现在为一体的城市。

这里……也算是林羽翼长大的地方,至少,她高中三年是在这里度过的。只是那时的她怎么也想不到,广都,这么一座普普通通的小城镇,会发展成现在的样子。

就像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曾经最崇拜的哥哥会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在贸易公司上班、前途无量的五哥会失业混生活,小时候一起打架玩泥巴的王小晖会对她说出那么酸涩嫉妒又羡慕的话来一样。

真是……够无奈的。

“……”

林羽翼轻轻叹一口气。

不去想还好,可一旦想了,她就想要彻彻底底地想明白。

怎么会这样呢?怎么回事呢?她们人生的轨途,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呢?

是——从那时开始的吗?

“想什么呢?皱着个眉头的。”师涟听到林羽翼的叹气声,轻声问。

“我在想——”林羽翼望着窗外高楼闪烁的光点,轻语道,“我和你第一次见面的那会儿。”

“那会儿?”师涟回想道,“初中毕业的暑假,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吧。”

“是啊,已经二十多年了。”林羽翼闭眼,陷入回忆。

……

2001年,初夏。

这一年,环绕蜀都城一大圈的绕城高速路即将竣工,随着基建交通的发展,蜀都这个曾经与川城盆地外的世界相隔绝的城市,也逐渐腾飞、壮大。

而绕城高速的南边,有一个叫新村的小村落。村落沿着公路蔓延,衍生出无数个单独的大院儿群。

初夏的午后,正是农人休憩的好时候,沿路的大院都很安静。只有其中一条土路,土路尽头的院子里,传出来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

是一个青年男人,和一个少女的剧烈争吵声。

说是争吵并不完全恰当,因为几乎完全是青年在骂人,骂得很凶。

“林羽翼!你说啥?你有胆再说一遍!不想上学?你才读完初中就不想上学了?我看你***脑子进水了!”

“爸走了你就不听我的话了是吧!我看你是翅膀硬了!”

“你不去上学?不上学你能干啥?学我那会儿去工地搬砖?你那小身板搬得动吗!第一天你就得吐血!”

少女死死埋着脑袋,那颗头发乱糟糟的脑袋这时还真像个鸟窝,她倔强盯着脏兮兮的鞋尖,不管王登高怎么骂,都只是说:

“反正我不想读了。”

“你……!”王登高气得胸腹剧烈起伏,他挽起袖子操起旁边的扫把,想用力往林羽翼身上抽,可是又因为从来没做过这个动作,手臂举到一半,还离林羽翼远着呢,就惘然地僵在空中,最后无力回落在地上。

“林羽翼,你……!别以为爸不在了,你就能为所欲为,我、我、我……”王登高焦灼地原地踱步,把灰尘踩得老高,最后他用力揪起林羽翼的衣领,“我管你想不想读,反正这书你必须给我读下去!”

“你敢不上学,我打断你的腿!”王登高把林羽翼拎出门,一直把她拎到村口的三蹦子上。

三蹦子轰轰轰地启动,不知开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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