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走,上车!哥送你去工地!”王五哥不知从哪儿借了俩老旧的二轮摩托,排气管响得震天,他高兴地拍拍坐垫,引擎随着他的动作有节奏地“嗡嗡”叫。
王登高把行李挂上摩托,眼看就没什么空间了,他只能艰难挤上去。
摩托车晃悠悠地启动。
听着引擎轰鸣声,看着街边缓缓往后退的成排的建筑,感受着热风如海浪般打在皮肤上,王登高突然有种错觉,他好像回到了五年前,每天坐在父亲三蹦子后厢的那段日子。
那辆三蹦子早就卖掉了,卖亏了一大笔钱。
王登高回过神来,安静看着旁边风景发呆。从广都城中一路晃悠悠地往北,走过嘈杂城区,路过阵阵风吹的河坝边,掠过一望无际的碧绿田野,迎着一波一波热浪,摩托车最后停在尘土纷飞的工地前。
“走吧。”
王登高拎上行李,紧跟上五哥的步伐。
他的目光透过灰尘看向那些不停忙碌的工人,再看看那些交错复杂的金属脚架,抬头看一眼高空作业的吊机,耳朵边满是“噼里啪啦”和“轰哐轰哐”的金属碰撞声交杂,他的心跳也跟着怦怦快速跳起来。
在王登高眼里,整个工地就像一个巨大的被土黄灰尘盖住的机器,而工地里的那些忙碌的工人、复杂的脚架、转动的机械器具,则是机器里的螺丝钉和小齿轮,是他们精密地结合在一起,不停地转动,才让这个巨大的机器一刻不停地运转。
往工地深处的建筑内部走,围绕在鼻腔边的土腥味渐渐被浓郁的汗腥味取代,那味道在高温下不断发酵,带着股恶心的黏腻感,拼命地黏在路过的所有人身上。
王登高背后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他紧绷着肌肉,有些紧张,又有些害怕。
虽然说……就算在农村,他家也算是非常贫苦的那一档,但从小到大这些年里,说起来,他还真没吃过什么苦,甚至连地都没种过,长这么大做过最辛苦的事情就是陪父亲去镇上卖编织品,王登高一时不由得心里没底儿。
不过很快那种没底儿的感觉就消散了,他看见工头笑呵呵地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和王五哥互相发几根烟,哈哈大笑拍着肩膀说些客套的话,然后招呼他去宿舍。
王登高放下行李,又出门跟着工头跑躺办公室,签个合同领个安全帽,稀里糊涂就被推到工地里开始搬砖,根本没时间去紧张多想。
搬砖这事儿没有一丁点儿技术含量,无非就是把一垛垛砖头或是石材搬起来,叠进推车里,再推到别的地方,把东西搬出来,无论是谁,一碰就能上手。王登高回过神来时,他已经来回搬了两推车小砖,手臂开始发虚,背上汗水止都止不住。
王登高茫然绕着灰尘四溢的工地看一圈,一个熟悉的人影都没看见,才后知后觉,自己连五哥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王登高站在空地中央,迎着烈日,他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抬手时明显感觉到肌肉的颤抖,身体不由自主地动了,抬脚走向工地边缘的阴凉处。
才走一步,他又顿住脚步——
周围所有人都在重复同一个动作,弯下腰擂起一垛砖头,放进推车,推走,再放下砖头,擦擦汗,安静地重复上一次的动作,没有人停下休息,大家都在争分夺秒地劳作。
刚才工头说得很清楚,虽然工资是按日算的,但每天每个人搬了多少垛砖,干了什么活儿都是有登记的,多劳才多得。休息?可以啊,但你少搬一垛砖,就少几毛钱,慢慢累积下来可不是一笔大数目?
都来工地卖命了,谁不是为了生计,为了家里人的生计?
王登高想了想这时应该在家附近山头玩乐的妹妹,默默把推车推回起点,弯腰搬起砖头。
中午,“吨吨吨”的钝响不知从哪儿传来,传遍整个工地,王登高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身边工友放下活路,一溜烟往声音来源处跑去,等他后知后觉地跟上去,那边已经排起长队。
隐隐约约的饭香葱前面飘来。
王登高意识到前面就是工地的“饭堂”,不由得兴奋地搓搓手,吞一口唾沫。搬了一上午的砖,他早饿得前胸贴后背,肚子都在咕咕响。
工头说过,工地里免费提供三餐,量大管饱,菜式每天还不重样呢!
眼看就要排到了,王登高忍不住一次次伸出脑袋张望,看见掌勺阿姨舀起一勺勺白胖的米饭,还有香喷喷的莲白炒肉,放进饭盒里,送到工人手里,工人再自己弯腰从旁边的桶里捡个茶叶蛋,看得王登高眼睛冒着光,简直像头饿狼。
然而终于排到王登高时,掌勺阿姨敲敲空空荡荡只剩几粒米的饭勺,和他大眼瞪小眼。
王登高身后的队伍发出一声“唉”的哄闹,队伍里的人垂头丧气地散开,只剩王登高茫然站在原地。掌勺阿姨皱了皱眉,意识到:“新来的吧?你来得太晚了,今天的午饭发完了,以后记得跑快点儿。现在呢,你跟着他们去工地外面,那儿有卖盒饭的。”
她指了指散开的那群人。
王登高讷讷点头,糊里糊涂地跟着人群离开,走几步,他听见掌勺阿姨抱怨似的声音:“免费提供午餐?我还想煮够所有人的饭呢!问题是锅就那么大!时间又那么紧!我有什么办法?”
外头盒饭的队伍并不长,王登高很快就排到了。盒饭菜式比工地午餐多一样,一个回锅肉,一个番茄炒蛋,一勺白米饭再加个卤蛋,价格也不贵,只要两块钱,但王登高摸钱的时候,心痛得脸上肉都快揪一起了。
两块钱是不多,他在广都城里随便吃一顿都要三四块呢!可是他辛辛苦苦搬一垛砖才几毛钱,一上午辛苦也才赚了七八块,现在一下要花两块买饭吃,他怎么能不心痛?
再看吃盒饭的其他人,也是他这么肉疼的表情。王登高心里先是平衡地松了口气,又立马提起一口气,暗暗发誓下顿一定要跑快点儿。
王登高抱着盒饭和工友们一起坐在路边,才终于有了点自己的休息时间,安逸地听周围人摆闲话吹大牛,吃几口饭有了力气,他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工友们聊起天。
从哪儿来?年纪多大?家里几口人?
在工地这种地方,几句话就能熟悉起来,大家都是一样的,问的问题一模一样,回答出的答案也少有区别,反正都是苦命人。
快吃完饭时,王登高看见十来人成群结队地从工地里出来,那群人有男有女,虽然也穿着和工人一个样式的工装衫,衣裳上不免沾满尘土,但一点儿汗都没沾,哪儿像是那些搬砖工,这会儿已经有工人脱了衣服当汗巾使。
那群人一走到盒饭摊面前,盒饭老板立马笑开花,把铁锅第二层揭开,替他们舀饭。和工人们吃的不一样,他们吃的是精致的三菜一汤。有人说了句什么,老板立马献宝一般小心翼翼从摊子底部脱出一个泡沫箱子,打开箱子,里面是一瓶瓶冒着冷气儿的棕色饮料。
玻璃瓶装的可乐!
王登高一下子瞪直了眼儿,味蕾直冒唾沫。十六七岁的小男孩,哪个逃得过冰饮料的诱惑?他读初中的时候,自己买不起可乐,但班上有个同学天天订可乐喝,上午拿着满当当的玻璃瓶到教室里,下午再把空荡荡的瓶子还给饮料贩。王登高每次嘴馋,就跑去那同学面前,硬要和他玩五子棋,赢了就不要脸地嘬一口可乐。
凉冰冰甜丝丝的可乐入口,沿着食道一路下滑,气泡不断在胃里炸开,那感觉,啧!
“别看了,”旁边的工人拍拍王登高肩膀,“他们都是干文职的,工资高,还轻松得很。他们一顿饭要吃五块钱呢,是咱们能比的吗?”
“文职?我们工地里也有文职?”王登高下意识问。
“怎么没有?”工人被王登高的无知惊讶到,语气诧异,“财务啥的,还有设计管理啥的,我不懂,但是我知道,那别看那些人穿的和我们一样,实际都是城里来的大学生呢!人家下班回到城里,都要换回洋气漂亮的衣服,哪儿像我们。”
“唉,你也别嫉妒,毕竟人家能考上大学读出来,都是有本事的人。我初中都没考上,一早就跟着爸妈到处跑工地了……”
大学生啊……
王登高最后看了眼可乐,摸摸口袋里的钱,呼口气,收回目光。
他好歹在镇上初中学习了三年,长过那么一点点见识,好歹还喝过可乐。妹妹呢?妹妹从小在新村那鸟不拉屎的地方,见都没见过可乐。
他自己一定要忍住不喝,不过等这周末拿到第一笔工资,可以给妹妹带一瓶回去尝尝……嗯,不止带可乐,还要再买套漂亮裙子,还要再给爸买套新床单,买那种冰丝凉的!又凉快又舒服。
于是,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幻想中,王登高认真地投入下午一轮的工作,不断重复着搬运的动作,一直到晚上。这回,听到敲碗声的第一秒,王登高就抓紧时间跑在最前,成功吃到了晚饭。
吃过饭再去搬最后一轮砖头,把今天的工作核对一下,就能回到宿舍休息了。
三十人的大通铺,房间里弥漫着说不出的汗蒸腥味,窗子大打开也没用。
王登高本以为自己会不习惯这样的环境,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一躺上床,全身肌肉松弛下来,脑袋一下子变得空空,周围工友的吵闹聊天声也好,不远处的麻将声也好,浓郁的汗腥味也好,一切都离他远去,一个不注意,他就进入沉眠。
接下来一周都是这么过的。
白天好好工作,好好吃饭,晚上好好睡觉,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王登高觉得时间过得好快,简直是悄然滑走,但它依旧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
他的腰背开始酸痛,走路时,尤其是下蹲时,大腿虚得直打抖,好几次差点站不稳。他的手掌被磨破皮,疼倒是不算太疼,只是看着血肉模糊,有点儿吓人。
王登高并没有把身体的变化当回事,工友们都告诉他说,再过一两周就会习惯,手上也会长茧子,之后想受伤都难。
而且,拿到第一周工资——整整一百元时的喜悦感觉,完完全全冲散了身体的劳累感,王登高高兴得恨不得绕着工地跑几圈,只觉得自己有浑身力气使不完,这一周的劳累可太值了。
唯一让王登高觉得恼火的事情是,要不要休半天假回新村?
新村离广都不远,来来回回也就两小时车程,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距离才显得异常尴尬。要是再远一点儿呢,他大可以把钱和礼物都寄回家去。要是近一点儿呢,他平时工作完都能直接回家,偏偏不远不近,寄东西值不得那邮费,自个儿回家呢,又要请半天假,月末会少领几十元的全勤奖呢!
王登高纠结一阵,最后还是决定回去一趟。
现在是暑假,趁着妹妹有空,他也多回去看看。等着九月过后妹妹开学,他再死命地去挣全勤。
下了决定,王登高干脆地请半天假,高高兴兴地到广都城里一番采购,无师自通讨价还价的技能,最后拎着大包小包,把工资花得精光。
不知道为什么,王登高给自己买顿盒饭都心疼,可是给父亲和妹妹花钱,他浑身上下从内到外都洋溢着喜气,坐公交都不觉得晕车了,一路上都在盯着自己买的东西傻笑。
笑过了,王登高忽然又有些感慨。
以前他在广都城里瞎逛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去想,今天买东西的时候,却突然有了新的发现。那些兜售叫卖的小贩,还有饭馆里那些端菜擦碗的小工,都和他一样,是来广都城里讨生计的人。
如果当初他没接受五哥的安排进工地,选择自己在广都城里闯荡,估计这会儿也会是他们中的一员。
叫卖和端菜洗碗,怎么都比搬砖轻松,赚得虽然比搬砖少,但肯定也比去公司做销售的底薪高。
想想这一周的辛苦,闭上眼感觉感觉背上、腿上的酸痛,王登高心里不可避免地升起那么一点点后悔的情绪。其实……他没那么喜欢吃苦,如果早知道,他还不如自己去广都城里找工作。
下车走了会儿,王登高回到村口,不需要他开口,那边铺子里打麻将的婶婶们便乐呵呵地喊:“哟,山娃回来啦!”
他再往前走几步,很快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像旋风一样从土路尽头朝他冲来。
“哥——!”林羽翼劲儿可大,一个急停落在王登高面前,差点摔哥跟头,原地蹦几下才站稳,她抬头看着王登高,眼睛亮得似星星。
王登高张了张嘴,喉咙竟然有点哑,他蹲下身,露出一个笑来,急忙把手里的包裹往前送。
“小鸟,哥哥给你买了新衣服,看看喜欢不?还有可乐,可好喝了,快尝尝!”
林羽翼接过他手里的袋子,却没有第一时间去看里面的衣服,她的目光无意间落在王登高被磨破皮的手掌上,然后就再没有移开。
“小鸟?”
王登高注意到林羽翼的迟疑,他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是自己身上沾的汗臭味把她给熏到了,下意识就想要后退。然而下一秒,他粗糙的手掌被林羽翼小小的手指牵住。
他看见,林羽翼抿着唇一言不发,垂眸盯着他的手掌,睫毛轻轻颤,黑亮亮的眼眸里无声浸满了泪珠,在阳光下闪着光。
王登高手臂僵了一下,本能地蜷缩起手指,挡住上面的伤口,另一只手滑过妹妹的脑袋,毫不在意般温和笑着说:“没事儿,不小心蹭到的,一点儿也不疼。”
那一刻,他只觉得,心里那点儿后悔的情绪消散得一干二净,他这一周的苦不是白吃的,这一周过得……真他妈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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