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一回

兴平二年四月初五日

宛城的四月,已是初夏光景。护城河边的垂柳抽了新枝,柳絮漫天纷飞,像一场温柔的雪,落在青石板路上,落在鳞次栉比的商铺檐角,也落在刘茜单薄的、打满补丁的粗布襦裙上。

可满城的融融春光,却半分也照不进她的心里。

从三月二十八日踏入宛城,到如今四月初五,短短八天时间,刘茜已经把宛城的大街小巷走了个遍。怀里的刘炫醒了睡,睡了醒,她的脚步就从未停下过,一双磨穿了底的草鞋,踏遍了城南到城北的每一条岔街,问遍了每一家有可能收留她的商铺、作坊、大户人家。

最开始的时候,她心里是存着底气的。

她是 985 大学毕业的硕士,写得一手工整漂亮的汉代隶书,识文断字,博通经史,哪怕是在识字率不足百分之一的汉末,也算得上是难得的读书人。她想着,就算不能凭学识安身,至少也能找个抄书的活计,也就是汉代人说的 “佣书”,换几口饭吃吧

再不济,她手脚健全,能洗衣做饭,能缝补浆洗,去大户人家做个最低等的仆妇,总能养活自己和刘炫。

在现代社会,她凭着自己的学识和能力,从普通家庭考进顶尖学府,一步步走到毕业,从未被生活难住过。她总觉得,天无绝人之路,只要她肯吃苦,肯放下身段,就绝不会饿死在宛城街头。

可现实,却给了她一次又一次狠狠的重击,把她那点可怜的底气,碾得粉碎。

她最先找的,是城里的书坊。

宛城是南阳郡治所,又是光武帝刘秀的起家之地,文风鼎盛,城里有十几家书坊,专门雇人抄写经史及医书等,卖给城里的读书人。刘茜抱着刘炫,站在书坊门口,看着里面伏案抄书的人,心里燃起了希望。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破旧却勉强算干净的襦裙,抱着孩子走了进去,对着正在忙活的掌柜躬身行礼,轻声说明了来意。

掌柜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儒生,抬眼扫了她一眼,目光在她怀里的襁褓、破旧的衣衫上顿了顿,眉头瞬间就皱了起来,没等她把话说完,就摆了摆手,语气里满是不耐:“去去去,我们这里不收女子。”

刘茜连忙上前一步,急切地说道:“掌柜的,妾识字,会写隶书,抄书绝不会出错,您给一次机会,妾身可以先抄一卷给您看看,若是不好,妾身分文不取。”

“女子抛头露面,出入书坊,成何体统?” 掌柜的把手往柜台上一拍,脸色沉了下来,“更何况,你是三辅逃难来的流民吧?无亲无故,没有本地乡老做的保人,谁敢要你?万一你卷了东西跑了,老夫找谁说理去?快走快走,别耽误老夫做生意。”

刘茜还想再恳求几句,旁边抄书的几个书生也抬起头,对着她指指点点,眼里满是鄙夷和戏谑,窃窃私语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地钻进她的耳朵里:“一个妇道人家,也想学着男人佣书,真是世风日下。”“带着个奶娃娃,怕是连笔都握不稳,还敢来书坊丢人现眼。”

那些话像针一样,扎在刘茜的心上。她抱着刘炫的手紧了紧,指尖泛白,最终还是咬着唇,对着掌柜的躬身行了一礼,转身走出了书坊。

外面的阳光正好,刺得她眼睛生疼。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能写得出漂亮的毛笔字,能辨得懂秦汉简牍,能背得出《史记》《汉书》,可在这个时代,就因为她是个女人,连个抄书的活计都找不到。

她没有放弃,又转身去了街边的商铺。粮铺、布庄、酒肆、铁匠铺,一家家问过去,可得到的答案,全都是一模一样的拒绝。

“我们这里只收男伙计,要搬货、要跑商、要守夜,你一个女子,干不了这些重活。”

“带着个奶娃娃,还要哄孩子,怎么看铺子?我们可不敢雇你。”

“流民?不行不行,万一官府查户籍,我们担待不起,你走吧。”

一次次的询问,换来的是一次次的拒绝。从最开始的礼貌询问,到后来的卑微恳求,她放下了所有的尊严,放下了现代社会里读书人的骄傲,只求能换一口饱饭,给孩子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可连这样最卑微的愿望,都成了奢望。

最后,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城里的大户人家身上。她想着,就算商铺不收女子,大户人家总要雇仆妇洗衣做饭、洒扫庭院,她总能找到一口饭吃。

可现实,比她想象的还要残酷。

宛城的大户人家,大多是南阳本地的豪强士族,门庭森严,规矩繁多。她连大门都进不去,只能站在侧门,对着守门的管事和仆役,一遍遍说明自己的来意,恳求他们能给她一个做仆妇的机会。

可回应她的,要么是门房不耐烦的驱赶,要么是尖酸刻薄的嘲讽。

“带着个刚满周岁的孩子?开什么玩笑!府里雇仆妇是来干活的,不是来给你养孩子的!你一天到晚要照顾孩子,哪有功夫伺候家主?”

“关中逃难来的?来历不明的人,我们府里可不敢收。万一是袁术和李傕郭汜那边派来的细作,或是身上带着疫病,谁担得起?”

“一个孤女,带着个孩子,晦气!赶紧走!再不走,我们就不客气了!”

有那么一两次,管事的看她容貌清秀,眉眼周正,动了心思,说可以收她进府做丫鬟,但是孩子必须送走。刘茜想都没想,就摇着头拒绝了。

刘炫是她的弟弟,是吕氏临终前托付给她的人,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她就算是饿死,也绝不会丢下他。

八天时间,宛城的大街小巷被她走了个遍,所有能找的活计,她都问遍了。希望一点点被磨灭,从最开始的满怀期待,到后来的麻木,再到最后的绝望。

她终于明白,在这个男权至上的封建社会,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里,她空有一肚子的现代知识,空有满脑子的历史典籍,却毫无用武之地。她学的秦汉史,不能让她换来一口粟米;她识文断字,在这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反而成了无用的技能;她信奉的人人平等、自食其力,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显得那么可笑。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手里的资源,也一点点耗尽了。

程氏临别时塞给她的那一小袋粟米,早就见了底;当玉簪换来的粟米炒面,也只剩下罐底薄薄的一层,她每天只敢冲一点点,混着野菜煮成糊糊,大部分都喂给了刘炫,自己只喝两口清汤,垫垫肚子。

当簪子换来的二十五文钱,只剩下最后九文的时候,她就再也舍不得动了。那九文钱,是她和刘炫最后的救命钱,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花。

可坐吃山空,终究有耗尽的一天。

四月初三那天,罐子里最后一点炒面也吃完了。她抱着饿得哇哇大哭的刘炫,在街边站了许久,最终还是拿出了一文钱,买了小半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粟米粥,一口一口喂给了孩子。自己一口都没舍得喝,只去河边喝了两口生水,压下了胃里火烧火燎的饥饿感。

四月初五这天清晨,她手里的最后一文钱,也花光了。

怀里的刘炫,已经饿得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原本圆润的小脸,如今瘦得只剩下一层皮,蜡黄蜡黄的,眼窝深陷,原本黑亮的眼睛,也变得灰蒙蒙的,没了神采。他发了低烧,小小的身子烫得吓人,靠在刘茜的怀里,只能发出小猫似的、微弱的哼唧声,小手紧紧抓着她的衣襟,仿佛那是他在这世间唯一的依靠。

刘茜抱着他,蜷缩在宛城南门附近的一座废弃土地庙里,看着外面淅淅沥沥下着的春雨,心里的绝望,像潮水一样,一点点漫上来,将她彻底淹没。

这座土地庙,早就废弃了,神像被推倒在地,碎成了好几块,屋顶破了好几个大洞,雨水顺着破洞漏下来,打湿了大半的地面。庙里挤满了和她一样的流民,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眼神空洞,像一群被世界抛弃的孤魂。有老人躺在角落里,气息奄奄,眼看就撑不下去了;有妇人抱着饿死的孩子,坐在地上,面无表情地掉着眼泪;还有半大的孩子,缩在父母怀里,饿得连哭都哭不出来。

这就是乱世里的流民,是史书上轻飘飘的 “百姓流散” 四个字背后,最真实、最残酷的模样。刘茜把刘炫紧紧抱在怀里,用自己单薄的身体,裹住孩子小小的身子,想用自己的体温,给他一点暖意。她整夜整夜地不敢合眼,眼睛死死盯着破庙的门口,生怕有饿疯了的流民冲进来抢孩子,怕有游手好闲的无赖泼皮闯进来,欺负她们孤女幼子。

她的神经,时时刻刻都绷得紧紧的,像一根拉到极致的弓弦,随时都可能断掉。

怀里的刘炫,又开始小声地啜泣起来,滚烫的小身子在她怀里微微发抖,嗓子哑得几乎发不出声音。刘茜低下头,把脸贴在孩子滚烫的额头上,眼泪终于忍不住,掉在了孩子的襁褓上。

她该怎么办?

她能怎么办?

怀里的孩子发着烧,连口米汤都喝不上,再这样下去,就算不被饿死,也会被这低烧拖死。她自己也已经两天没正经吃过东西了,头晕眼花,四肢发软,再这样下去,她自己也撑不了几天了。

脑子里,又一次冒出了那个被她压下去无数次的念头。

不如,把刘炫送给城里的好人家吧。

之前刘家村的乡亲们就劝过她,一个十五岁的孤女,带着个奶娃娃,在这乱世里根本活不下去。把孩子送给一户家底殷实、心善的人家,孩子能吃饱穿暖,能平平安安长大,她自己也能轻装上阵,找个活路,不至于两个人一起饿死在街头。

以前她每次想起这个念头,都会立刻掐灭,可现在,看着怀里奄奄一息的孩子,这个念头,像疯长的野草,在她心里疯狂蔓延。

她低头看着刘炫,孩子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目光,缓缓睁开了灰蒙蒙的眼睛,看着她,小嘴巴动了动,用尽全力,喊出了两个含糊不清的字:“姊…… 姊……”

那声软糯的、带着哭腔的 “姊姊”,像一把刀子,狠狠扎进了她的心脏。

瞬间,所有的动摇,所有的念头,都烟消云散了。

她怎么能丢下他?

他是吕氏用命护着的孩子,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她对着临终的吕氏,许下的、要用性命去兑现的承诺。她答应过,拼了这条命,也要护着他周全,让他平平安安长大。

就算是死,她也要和弟弟死在一起。绝不能把他一个人丢下。

刘茜把孩子抱得更紧了,下巴抵着他的额头,无声地掉着眼泪。雨还在下,淅淅沥沥的,打在破庙的屋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老天爷也在为这乱世里的苦难,落下无声的泪。

她坐在冰冷的泥地上,靠着斑驳的墙壁,脑子里飞速地转着,想遍了所有能想到的活路,可最终,都一一被推翻。

她没有本钱,做不了生意;没有药材,行不了医;没有保人,找不到活计;没有田地,种不了粮食。在这个时代,她一无所有,除了这具身体,和怀里的孩子,什么都没有。

难道,她和刘炫,真的只能饿死在这破庙里,变成路边无人掩埋的白骨吗?

就在她濒临绝望,意识都开始涣散的时候,破庙外的大街上,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响。有唢呐的呜咽声,有锣鼓的沉闷声,还有震天的哭喊声,伴随着纸钱飘落的簌簌声,顺着风雨,传进了破庙里。

庙里的流民们,纷纷凑到门口,往外张望,议论纷纷。

刘茜也抱着刘炫,撑着发软的身子,走到了门口,顺着人流往外望去。

只见大街上,走过来一支庞大的送殡队伍。最前面的人撒着漫天的纸钱,白色的纸钱像雪片一样,落了满地。队伍里的人,全都披麻戴孝,哭喊声震天,为首的几个孝子贤孙,拄着哭丧棒,哭得几乎晕厥过去。后面跟着数十辆马车,载着陪葬的明器,还有上百个家丁护卫,手持棍棒,维持着秩序,一看就是宛城顶级的大户人家。

队伍缓缓从破庙门口走过,围观的百姓围了满满一街,对着队伍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这是城南阴府的送殡队伍啊!是阴太夫人没了!”

“阴家?可是光烈皇后的娘家,南阳阴氏?”

“可不是嘛!阴家在宛城,可是数一数二的大族!听说太夫人走的时候八十多岁,是喜丧,府里正大办丧事呢!”

“办丧事最缺人手了,我听说阴府这几天,正在采买仆婢,不管是粗使丫鬟还是干杂活的仆役,都要,就是不知道要求严不严……”

最后那句话,像一道惊雷,劈进了刘茜混沌的、濒临崩溃的脑子里。

她站在原地,浑身止不住地发起抖来,一个疯狂的、让她浑身发冷的念头,不受控制地,从心底最深处冒了出来。

卖身。

自卖为奴。

只有这个办法了。

只有把自己卖给大户人家为奴为婢,才能有一口安稳的饱饭吃,才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才能请得起郎中,给刘炫治病,才能让他活下去。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让她浑身发冷,血液都像是瞬间冻住了。

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是信奉人人平等、人身自由不可侵犯的现代灵魂。她读过书,受过高等教育,知道什么是人格尊严,什么是人身自由。自卖为奴,就意味着她要彻底放弃自己的人身自由,放弃自己的人格尊严,把自己的生死、荣辱、去留,全都交到别人的手里。从此之后,她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只是主人家的一件私产,生杀予夺,全凭别人心意。

这对她来说,是比死还要难以接受的屈辱。

可她低头,看向了怀里的孩子。

刘炫烧得迷迷糊糊的,小眉头紧紧皱着,嘴里发出细碎的、痛苦的哼唧声,小手依旧死死抓着她的衣襟,仿佛她是他在这无边黑暗里,唯一的光。

还有什么,比弟弟的性命更重要?

还有什么,比兑现对吕氏的承诺更重要?

尊严?自由?在孩子的性命面前,在活下去的希望面前,一文不值。

她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为奴为婢?只要能让刘炫活下去,能让他平平安安长大,别说做牛做马,就算是豁出这条命,她也愿意。

雨停了,太阳从云层里钻了出来,洒下一点微弱的光。刘茜抱着怀里的刘炫,站在破庙门口,看着空荡荡的大街,眼里的茫然和绝望,一点点褪去,最终只剩下破釜沉舟的坚定。

她决定了,自卖为奴。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破旧的襦裙,全身上下,唯一还能称得上 “完好” 的,只有裙摆处一块没有补丁、没有磨损的粗麻布。她咬了咬牙,抱着刘炫,走到了街边的一个缝补摊子前,对着摆摊的老妇人躬身恳求,用裙摆上那块完好的麻布,换了几尺干净的白麻布。

老妇人看着她怀里的孩子,看着她蜡黄憔悴的脸,眼里满是同情,没多说什么,给了她几尺最粗的白麻布,还额外给了她一根草绳。

刘茜对着老妇人连连道谢,转身走到了街边的角落里,按照这个时代自卖为奴的规矩,把白麻布系在了头上,又系了一截在腰间。这是汉末流民自卖为奴的标志,告诉来往的路人,她愿意卖身为奴,求有人家收留。

她抱着熟睡的刘炫,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走向了宛城太守府附近最繁华的大街。

那里是宛城士族大户、富商豪强往来最密集的地方,只有在那里,她才有最大的机会,被人买下,给她和弟弟,求一条活路。

正午的日头正盛,晒在人身上暖融融的。太守府前的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穿着绫罗绸缎的士族子弟、坐着马车的贵妇、挎着刀的护卫、挑着担子的商贩,络绎不绝,繁华热闹,与她的狼狈凄惶,格格不入。

刘茜站在大街中央,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心脏跳得飞快,手心全是冷汗。她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里只剩下了决绝。

她抱着怀里的刘炫,直直地跪在了冰冷的青石板路上。

膝盖撞在坚硬的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疼得她浑身一颤。可她没有动,只是低着头,任由眼泪掉在冰冷的石板上,对着来来往往的人流,用带着哭腔的、却足够清晰的声音,一遍遍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各位郎君、娘子,行行好。妾刘氏茜,关中京兆杜陵人氏,遭逢兵祸,父母双亡,只余怀中周岁幼弟,无依无靠,走投无路。甘愿自卖为奴为婢,做牛做马只求一口饱饭,能为幼弟治病活命。求各位好心的郎君、娘子,收留我们姐弟二人,妾此生定当结草衔环,报答大恩大德!”

她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泣血,带着极致的绝望和卑微,在喧闹的大街上,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来往的路人纷纷停下脚步,围了过来,对着跪在地上的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这小娘子看着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岁吧,怎么就落到这个地步了?”

“关中逃难来的,可怜啊,父母都没了,就剩个奶娃娃,乱世里,孤女幼弟的,可怎么活啊?”

“长得倒是真好看,眉清目秀的,就是面黄肌瘦了点,若是好好养养,定是个绝色的美人。可惜了,生在这乱世里。”

“好看有什么用?还带着个奶娃娃呢!哪个大户人家买仆婢,愿意买个带孩子的?买回去是干活的,还是养孩子的?”

围观的人越聚越多,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有同情的,有叹息的,有看热闹的,也有不怀好意,对着她品头论足的。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愿意买下她。

有几个好心的妇人郎君,看着她可怜,往她面前的石板上,扔了几文铜钱。铜钱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刘茜看着那几枚滚到脚边的铜钱,眼泪掉得更凶了。

她不是来乞讨的。

她想找个长久的活路,想给弟弟一个安稳的去处,不是求这几文施舍的铜钱。可她看着怀里烧得迷迷糊糊的孩子,还是颤抖着手,把那几文铜钱捡了起来,紧紧攥在了手心。这几文钱,至少能给孩子买一碗热粥,能让他多撑几天。

她依旧跪在地上,一遍遍地哭诉着自己的遭遇,恳求着围观的人,能收留她们姐弟。她可以洗衣做饭,可以洒扫庭院,可以缝补浆洗,甚至可以凭着自己的学识,给府里的小公子小姐启蒙,她什么都愿意做,只要能带着弟弟,有一口饱饭吃。

可回应她的,只有围观人群的议论和叹息,没有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愿意站出来,给她一个机会。

偶尔有大户人家的管事,动了心思,挤进来问她,愿不愿意把孩子送走,只自己入府为婢。刘茜每次都摇着头,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与幼弟,生死不离。若是不能带着他,我就算是饿死街头,也绝不会入府。”

管事们都摇着头,骂她不知好歹,转身就走了。

日头渐渐西斜,从正午,到黄昏,围观的人群来了又走,散了又聚,最终还是渐渐散去了。大街上的人流越来越少,商贩们开始收摊,来往的马车也少了,只剩下她一个人,依旧孤零零地跪在冰冷的青石板路上。

她的膝盖,早就磨破了,粗布裙子被血浸透,粘在了石板上,每动一下,都钻心地疼。胳膊因为抱了一天的孩子,酸麻得几乎失去了知觉。怀里的刘炫醒了过来,发着烧,小声地啜泣着,声音微弱得像小猫叫,听得她心都碎了。

她低下头,看着脚边那寥寥几枚铜钱,看着空荡荡的、渐渐暗下来的大街,看着怀里奄奄一息的弟弟,心中的绝望,已经到了极致。

难道,她和刘炫,真的只能死在这宛城街头了吗?

她抬起头,看着天边最后一点落日余晖,消失在了远处的屋檐后面,夜幕缓缓降临,宛城的街灯一盏盏亮了起来,暖黄的灯光,却照不进她冰冷的心底。

风一吹,带着夜里的寒意,刮在她的脸上,像刀子一样疼。她抱着怀里的孩子,跪在冰冷的石板路上,浑身止不住地发抖,眼泪无声地掉着,眼前一片黑暗,看不到半分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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