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二年四月十五日。
清晨的阳光穿过阴府书房外的竹林,透过云母窗棂,斜斜地洒进屋里,在青石板地上投下斑驳的竹影,伴着博山炉里袅袅升起的檀香,将整间书房衬得愈发清幽安宁。
刘茜正站在书案旁,安安静静地研墨。
她入府已经九天了,成为阴桓贴身侍婢已经八天。
八天的时光,足以让她彻底适应了阴府的生活,也足以让她悬了三个月的心,终于一点点落了地。
日子过得清闲又安稳,甚至安稳得让她时常觉得,像是在做梦。
她不用再天不亮就起来挖野菜,不用再抱着刘炫在荒野里亡命奔逃,不用再担心下一顿饭在哪里,不用再害怕夜里有乱兵山贼闯进来,不用再跪在冰冷的街头,放下所有尊严乞求一条活路。
每日里,她只需要辰时前到书房,把墨磨好,给博山炉添上檀香,把书案收拾得整整齐齐,阴桓到了之后,给她端茶送水,添茶研墨,其余的时间,都可以自己安排。没有繁重活,没有苛责打骂,甚至连一句重话,她都没有听过。
阴桓待她极好,甚至好得超出了她的想象。
哪怕她偶尔因为紧张,打翻了茶盏,或是磨的墨浓淡不合心意,他也只是笑着摆摆手,说一句 “无妨”,从未有过半分愠怒。他给她安排了书房隔壁的暖阁,里面铺陈摆设一应俱全,比府里许多管事娘子的住处还要精致;给她的月钱,是府里一等丫鬟的份例,每月五百钱,还有绢布粮食;府里的下人,见家主对她青眼有加,更是对她恭敬,无论管事仆役,还是丫鬟护卫,见了她都要躬身行礼,恭恭敬敬地喊一声 “茜娘子”,从没有人敢因为她是流民出身,就有半分怠慢。
最让她安心的,是刘炫。
阴桓果然如他所说,给刘炫安排得妥妥当当。找了府里的乳母,专门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又配了两个手脚麻利的小丫鬟,负责孩子的日常,住处安排在了侧院里,离她的住处极近,她随时都可以过去看。
每日里忙完了书房的活,她都会去陪刘炫一个多时辰。小家伙的烧早就退了,每日里有充足的饮食,有人精心照顾,小脸一天天圆润起来,重新变得白白胖胖,黑亮的眼睛也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见了她就会挥舞着小手,咿咿呀呀地喊 “姊姊”,笑得眉眼弯弯,再也不是之前那副奄奄一息的模样。
每次看着弟弟健康活泼的样子,刘茜的心里,都会涌起对阴桓浓浓的感激。
她比谁都清楚,若是没有阴桓,她和刘炫,此刻恐怕早已饿死在了宛城的街头,或是被地痞无赖欺辱,落得个生不如死的下场。
可感激归感激,她心里的戒备,却从未真正放下过。
入府八天,阴桓从未对她有过半分逾矩的举动。待她温和有礼,甚至带着几分尊重,完全不像是对待一个买来的奴婢,倒像是对待一位投亲靠友的晚辈。
可越是这样,刘茜的心里就越是不安。
她太清楚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阴桓花了五千钱买下她,给了她体面,给了她安稳,护着她和弟弟,绝不可能只是让她在书房里端茶送水、磨墨添香。他是这阴府的家主,是南阳阴氏的掌权人,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之所以留她在身边,不过是因为新鲜,因为她这张脸,因为她身上那股不同于寻常女子的气质。
偶尔,她抬眼的时候,会撞上阴桓看她的目光。那目光温和依旧,深处却藏着浓浓的占有欲与势在必得,像一张网,悄无声息地将她笼罩其中,让她浑身发冷,下意识地想要逃离。
她内里,终究是个男人。她可以接受为奴为婢,做牛做马报答恩情,可她永远无法接受,以一个女子的身份,去承欢于另一个男人。这是她心底最深的底线,也是她无法言说的秘密。
可她也清楚,在这深宅大院里,她的身体,她的性命,她的一切,都捏在阴桓的手里。他想要的,她根本没有拒绝的资格。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小心翼翼地守着自己的底线,也守着自己的秘密,在这座府邸里,安稳地活下去。
“墨磨得太浓了。”
一道温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拉回了刘茜飘远的思绪。她猛地回过神,低头看向书案上的砚台,才发现自己只顾着想心事,墨磨得太稠了,砚台里的墨汁几乎要凝成块,根本没法用来写字。
她的脸颊瞬间涨得通红,连忙躬身行礼,声音里带着慌乱:“奴婢失礼了,请大郎恕罪。奴婢这就重新磨。”
阴桓看着她局促不安、脸颊通红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摆了摆手,语气温和,没有半分责备:“无妨,不过是一点小事,何罪之有?看你方才魂不守舍的,可是在想什么心事?”
刘茜连忙垂下头,低声回道:“回大郎,没有什么心事,只是方才想起了阿炫,一时走了神,扰了大郎练字,是奴婢的错。”
她不敢说实话,只能拿刘炫做借口。
阴桓闻言,了然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原来是想弟弟了。无妨,等我写完这卷字,你便去看看他便是。方才乳母还遣人来说,阿炫今日精神极好,在院子里爬了玩个时辰,一点都不认生。”
“多谢大郎挂心。” 刘茜再次躬身道谢,心里微微一暖。他每天要处理整个阴氏家族的事务,还要应对南阳郡的各方势力,竟然连刘炫的日常小事,都记在了心里。
阴桓笑了笑,没再多说,只是示意她往砚台里加了点清水,重新磨墨。
刘茜收敛了心神,不敢再走神,认认真真地磨起了墨。她的动作轻柔,一圈圈地转动着墨锭,浓淡控制得恰到好处,不多时,砚台里就磨好了细腻顺滑的墨汁,不稠不淡,正是写字最合适的程度。
阴桓看着她磨好的墨,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这八天相处下来,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在街上救下这个姑娘,实在是捡到了宝。
她不像府里其他的丫鬟仆妇,要么畏畏缩缩,要么满心算计,一门心思想着攀附他,一步登天。她安安静静的,不争不抢,做事细致妥帖,进退有度。每次他在书房处理事务,或是接待宾客,她都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添茶倒水,从不多说一句话,从不多看一眼,分寸感拿捏得极好。
哪怕他给了她体面,给了她旁人求都求不来的待遇,她也从未恃宠而骄,依旧谨小慎微,守着自己的本分,对府里的每一个下人都温和有礼,从不摆架子,府里上下,没有一个人不夸她懂事妥帖。
更难得的是,她身上那股气质,是他从未在别的女子身上见过的。哪怕她穿着侍婢的衣裙,做着端茶送水的活计,眼底里也藏着一股书卷气,一股从容不迫的韧劲。
他见过太多趋炎附势的女子,也见过太多空有容貌、胸无点墨的美人,可只有刘茜,像一杯清茶,越品,越能尝出其中的滋味,越品,就越让他上心。
他处理完族中事务,又接待了南阳郡丞派来的属吏,忙了整整一个上午,此刻得了空闲,只觉得浑身轻松。他拿起案上的狼毫笔,蘸了蘸砚台里的墨汁,深吸了一口气,手腕翻转,笔走龙蛇,在铺开的白绢上,挥毫泼墨起来。
刘茜站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着,心里不由得暗暗赞叹。
阴桓写的是一手标准的汉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笔力苍劲,风骨凛然,结体方正,却又带着一股洒脱不羁的气度,一看就是常年浸□□法的人,功底极深。哪怕是她这个在现代见过无数书法大家真迹的人,也不得不承认,阴桓的字,已经称得上是大家水准了。
她对书法也略知一二,对书法的鉴赏力,远超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阴桓的字里,不仅有隶书的端庄,还有几分草书的肆意,字如其人,看似温润平和,内里却藏着锋芒与格局,绝非池中之物。
阴桓一气呵成,写完了一整篇《诗经??小雅??车攻》,放下了毛笔,甩了甩手腕,看着自己写的字,还算满意。他侧过头,看着站在一旁,目光落在白绢上,眼神里带着几分赞叹的刘茜,心里忽然一动,笑着开口问道:“茜儿,你可认得这些字?”
他问这话,本是随口一问。
那日她跪在街头,满面尘霜,衣衫破旧,看着就是乡野里逃难出来的孤女。他原本以为,她最多也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幼时跟着父亲,认得几个简单的字罢了。这篇《车攻》,虽是《诗经》里的名篇,可里面生僻字不少,别说是乡野女子,就算是郡县里的小吏,也未必能全认得下来。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茜闻言,只是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坦然地点了点头,声音轻柔却清晰,没有半分迟疑:“回大郎,奴婢认得。”
她没有隐瞒,也没有必要隐瞒。
她是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毕业,辅修秦汉史,别说这篇《诗经》里的隶书,就算是甲骨文、金文、战国楚简,她也能认得大半。与其装作不识字,日后被阴桓发现,倒不如坦然承认,只说是父亲教的,合情合理,也不会引来太多怀疑。
阴桓听到这话,脸上瞬间露出了明显的震惊之色。
他太清楚这个时代的现状了。
汉末乱世,教育早已被世家大族垄断,民间的识字率低得可怜,百户人家,未必能有一个识字的。男子尚且如此,更别说女子了。就算是世家大族的女儿,也大多只学女红中馈,认得自己的名字已经很了不起,能通读《诗经》《论语》的,更少的可怜。
更何况,刘茜只是一个关中逃难来的孤女,父亲不过是乡野里的一个教书先生,竟然能认得《车攻》里的所有字?
这简直是闻所未闻。
震惊过后,阴桓的心里,瞬间涌起了浓浓的兴致。他挑了挑眉,看着刘茜,眼中带着探究与好奇,当即拿起笔,在铺开的竹简上,挥毫写下了一句句诗词典籍。
他先是写了《诗经》里的《国风》《大雅》,又写了《论语》里的名句,再到《太史公书》《汉书》里的段落,甚至还写了不少生僻字,一句句,一个个,铺满了整张竹简。
写完之后,他放下笔,看着刘茜,笑着说道:“你且读读看,这些字,你都认得吗?”
刘茜垂眸,看向竹简上的字。
这些内容,对她来说,简直是再熟悉不过了。《诗经》《论语》都是小儿科,《史记》《汉书》,她翻来覆去读了不下几十遍,那些生僻字,对研究古文字的她来说,更是毫无难度。
她抬起头,迎着阴桓探究的目光,声音平静,一字一句地,将竹简上的内容,准确无误地读了出来。不仅如此,每读完一句,她还能清晰地说出这句话的出处,甚至能结合上下文,讲解其中的含义,条理清晰,见解独到,完全不像是一个乡野里长大的孤女,倒像是个浸淫经史多年的老儒。
阴桓坐在席上,脸上的震惊,一点点变成了惊喜,到最后,看向刘茜的目光里,只剩下了满满的惊艳与难以置信。
他活了三十六年,见过的世家才女、名门闺秀不计其数,可从未见过一个女子,能有刘茜这样的学识。别说女子,就算是南阳郡里那些号称饱读诗书的儒生,也未必能有她这样的功底,对经史典籍的理解,未必能有她这样透彻。
更难得的是,她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竟然有这样的见识与才学,简直是天纵奇才。
他原本以为,自己只是捡到了一个容貌绝色的美人,却没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蒙尘的璞玉,一个真正的宝藏。
阴桓放下了手里的笔,身体微微前倾,看着站在书案前的刘茜,声音里带着难掩的激动与惊喜,追问她:“这些经史典籍,还有这些释义,都是你父亲教你的?”
刘茜早就想好了说辞,闻言,微微垂眸,柔声回道:“回大郎,奴婢的父亲,是村里唯一的教书先生,在世的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入太学,修经著书,只是时运不济,困于乡野。他没有儿子,便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了奴婢。奴婢也只是跟着父亲,读了几本书,认得几个字,懂得一点皮毛,实在不敢在男君面前班门弄斧。”
这个说辞,合情合理,天衣无缝。一个不得志的乡野儒生,把毕生所学教给了女儿,哪怕在这个时代少见,却也并非绝无可能。
阴桓果然没有怀疑,只是看着她,眼中的喜爱与欣赏,几乎要溢出来。
他从未见过像刘茜这样,容貌倾城,却又才华横溢的女子。
乱世之中,美貌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年年都有绝色的女子,在战火里凋零,在泥沼里沉沦。可才学与见识,是刻在骨子里的,是谁也抢不走的东西。
这样的女子,别说在宛城,就算是整个荆州,也找不出第二个。
“好,好得很。” 阴桓看着她,朗声笑了起来,语气里满是赞叹,“什么班门弄斧?你有这样的才学,若是生为男子,定能成为一代大儒,名留青史。可惜了,生为女子,困于闺阁,实在是天妒英才。”
他顿了顿,看着刘茜,眼中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笑着说道:“不过无妨,既然你认得字,通经史,那从今日起,每日巳时,我抽出一个时辰,亲自教你写字,如何?”
这话一出,刘茜瞬间愣住了,脸上满是错愕。
她怎么也没想到,阴桓竟然会提出,要亲自教她写字。好像自己会写字好吧,虽然自己毛笔字无法和阴桓比,但是也算中规中矩。
在这个时代,男女大防,礼教森严,哪怕她是他的侍婢,家主亲自教女子写字,也是极为逾矩的事情,传出去,只会引来非议。更何况,她内里是个男人。
她连忙躬身,想要推辞,语气急切:“大郎,万万不可。奴婢身份低微,不过是个侍婢,怎敢劳烦您亲自教导……”
可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阴桓抬手打断了。
他看着她,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坚定:“什么身份低微?在这阴府里,我说的话,就是规矩。我想教你写字,便教了,谁敢多嘴非议?更何况,你有这样的才学,若是写不好字,岂不是明珠蒙尘?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不必再推辞。”
他的语气里,带着世家掌权人特有的笃定与强势,一旦做了决定,便不容任何人反驳。
刘茜张了张嘴,还想再说什么,可看着阴桓不容置喙的目光,终究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她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资格。寄人篱下,身不由己,除了顺从,她别无选择。
她只能躬身行礼,低声应道:“是,奴婢遵命。”
阴桓看着她低眉顺眼的样子,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从第二日起,阴桓果然信守承诺,每日巳时,都会准时抽出一个时辰,亲自教刘茜写字。
书房里,阳光正好,檀香袅袅。阴桓坐在书案后,让刘茜坐在他身侧的席子上,从最基础的执笔、运笔教起。
汉代的毛笔执笔,与后世的五指执笔法不同,多用三指执笔法,斜执笔,更适合在竹简和绢帛上书写。刘茜虽然书**底不错,可对汉代的执笔方式,终究还是有些生疏,第一次执笔,动作难免有些僵硬。
“执笔要稳,指实掌虚,手腕要平,不能抖。”
阴桓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温热的气息拂过她的耳畔,带着淡淡的檀香气息。刘茜的身体瞬间一僵,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一双温暖宽厚的手,就从身后覆了上来,轻轻握住了她执笔的手。
他的手掌宽大,指尖带着常年握笔留下的薄茧,温度透过薄薄的衣衫传过来,将她的手完全包裹在掌心。他的胸膛贴着她的后背,气息交缠,肢体毫无缝隙地接触,暧昧的氛围,瞬间在安静的书房里弥漫开来。
刘茜的身体,瞬间就僵住了,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在这一刻凝固了,脸颊不受控制地涨得通红,连耳根都烧了起来,指尖微微发抖,连笔都快握不住了。
除了元雅,她从未和任何人有过这般亲密的肢体接触,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男人。巨大的羞耻感、违和感,还有那不受控制的慌乱,瞬间席卷了她的全身,让她浑身僵硬,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别紧张,放松。” 阴桓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低沉温柔,带着笑意,握着她的手,一点点调整着执笔的姿势,指尖划过她的指节,动作轻柔,“茜儿你看,这样执笔,运笔的时候,才能收放自如,写出隶书的风骨。”
他握着她的手,笔尖落在白绢上,手腕翻转,一笔一划,写下了一个 “永” 字。蚕头燕尾,工整端庄,笔力遒劲,哪怕是隔着她的手,也依旧写得完美无缺。
刘茜几乎坐在他的怀里,整个人都被他的气息包裹着,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没心思去看他写的字,只觉得脸颊烫得厉害,心脏跳得飞快,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她能清晰地感受到他胸膛的温度,能感受到他指尖的触感,能闻到他身上的檀香气息,这种亲密无间的接触,让她浑身都不自在,却又不敢挣开,只能僵硬地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手,一笔一划地写着字。
阴桓看着她泛红的耳尖,看着她紧张得微微发抖的肩膀,看着她娇羞局促、却又强装镇定的样子,眼中的笑意更浓了,心里像是被羽毛轻轻扫过,软得一塌糊涂。
他见过太多主动投怀送抱的女子,用尽手段想要靠近他,可只有刘茜,越是靠近,越是局促,越是躲闪,像只受惊的小兔子,明明眼底里藏着韧劲,却偏偏露出这样娇软的一面,让他愈发喜爱,愈发想要将她护在怀里,好好疼惜。
他乐在其中,每日里教她写字的这一个时辰,成了他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光。握着她柔软的手,看着她一点点进步,看着她在自己的教导下,字写得越来越好,看着她偶尔抬眼时,眼里闪过的惊艳与敬佩,他心里的满足感,是处理完任何族中事务、谈成任何一桩事,都无法比拟的。
而刘茜,也在这日复一日的相处中,看着阴桓认真教她写字的模样,看着他眼中的温柔与珍视,看着他对自己才学的欣赏与尊重,心里第一次,对这个男人,生出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她知道,自己对他,不该有任何的心思。她是他买来的奴婢,身份天差地别,她还有着不能言说的惊天秘密,这份心动,只会给她带来万劫不复的结局。
可在这冰冷的、吃人的乱世里,阴桓是唯一一个给了她安身之所,护着她和弟弟,给了她尊重与温暖的人。在她走投无路、濒临绝境的时候,是他伸手拉了她一把,给了她和弟弟一条活路。
这份温暖,像一束光,照进了她冰封的心底,让她那颗早已在乱世里变得坚硬冰冷的心,有了一丝松动。
阴桓松开了手,看着白绢上,刘茜独立写下的一整篇《论语》,隶书工整秀丽,风骨初成,眼中满是赞许:“写得极好,进步神速,果然是有天赋的。”
刘茜收回手,指尖还残留着他掌心的温度,脸颊依旧有些发烫,连忙起身躬身行礼:“都是大郎教得好,奴婢不敢居功。”
阴桓笑着摆了摆手,看着她泛红的脸颊,眼底里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
刘茜垂着眼睫,看着书案上的字,心里却乱成了一团麻。
她知道,也许是女子本能吧,自己正在一步步滑向一个未知的深渊,她对阴桓生出的一份不该有的心动,就像一颗种子,在心底悄悄发了芽,不知道未来会长成参天大树,还是会开出剧毒的花,最终将她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可她看着窗外漫天的晚霞,听着远处传来的刘炫咿咿呀呀的笑声,心里又清楚地知道,在这乱世之中,她别无选择。
活下去,护着刘炫长大,是她唯一的执念。而阴桓,是她在这乱世里,唯一能抓住的浮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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