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谨干脆没穿西服,就留在周辛墨那,只穿着件雪白挺阔的西装衬衫,当个无所事事的闲人,绕着江边漫无目的的闲逛。
这条骊江是贯穿京市东西方向、直往入海口去的,夜晚乱逛的人很多,友谊桥横跨两岸,灯火通明,江上有仿古代的小船,二十块钱一位,就能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遍览骊江两岸,很划算。
厉谨会游泳,不怕掉进水里去,骊江的水很深,水性不好的人掉下去就上不来了,所以经常有人在这里想不开跳江自杀。
厉谨认为人得想开,所以接下来的人生,他想开心地活着。
他眯着眼睛,闻着风的味道,虽然空气质量很低,但胜在自由,像他漫无目的旅游的时候,他不知道要去哪,但只要离开厉家,他就能找到大自然一切的美景——日照金山,雪山卓玛,草原荒漠,戈壁盐湖,看着那些东西,他觉得未来可期,也好像一辈子背负的自卑也都洗得一干二净。
从小就有人提醒他,他是个没人要的,4岁捡垃圾那年,人贩子让他拉着路过的人要东西吃,见到年轻的小姑娘就上去拉,“兔崽子,快上去!”
那时候他不敢,不敢就会挨打,藤条戒尺木头板子齐齐招呼上,他也怕疼,久而久之,他迫不得已学会了骗人。
伪装成一个骗吃骗喝的小孩并不难,只要拉拉小姑娘的衣角,很多姑娘会好心给他买点东西吃。
厉谨渐渐麻木了,那种对痛苦的麻木让一个小孩子愈发敏感暴躁,如果不是遇见厉风年,厉谨想自己总有一天会杀了人贩子,那种狠劲,厉谨想起来觉得后怕,可他再来一次,也会为了自己的命再拼一把。
厉风年收养他后,他时常在哥哥们有意无意的欺压下连饭都吃不饱,可他珍惜好生活,也不敢喊饿,小小年纪就有了胃病,疼起来要命。
一个养子对泼天富贵的豪门来说意味着什么,小厉谨不懂,但他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
除了厉风年和曹勉,就只有周辛墨和商时勖把他当个人。
厉谨头一次见周辛墨就得到了一箩筐的食物,那时候在厉谨眼里,周辛墨就是神话里生产食物的神仙。
“二哥哥,这是什么?”
小小的周辛墨像个仙童似的,“阿谨,给你好吃的!”
“真的?”
小厉谨没有形象,捧着牛排就啃,周辛墨很担忧地看着他,他怎么这么饿呀!
等他风卷残云的吃完了,周辛墨仔细地用白手帕擦他的小脏手和小油嘴,没心没肺地牵着他去玩打假枪的游戏。
从那之后,小小年纪的周老二像是记住了厉谨是个饿死鬼投胎的,每次见他都给他带新鲜出炉的好吃好玩的,自己也才和他一般大,却特别有哥哥样儿,把小厉谨照顾得很滋润。
瘦弱的小厉谨一天天长大,身上多了点肉,也多了点毛病。
他对流浪猫和流浪狗还有流浪汉都特别心软,沿街看到了会把小动物们带回家。
厉家庄园这么多年养了不下一百只流浪动物,厉风年干脆大手一挥开了个救助站,每年砸着钱,哄他小儿子高兴。
但是厉风年不养流浪汉,于是小厉谨兜里会揣很多零钱,看见了就给,那时候曹勉头发还是黑的,会劝他:“谨少爷,他们都是骗子,可比您的兜里还有钱呢!”
“曹叔叔,”小厉谨生的又白又嫩,水灵灵的,软乎乎的小脸满是天真纯净,“他们很可怜,跪在冷风里多冷啊,我想让他们也可以吃饱饭。”
他也流浪过,挨打过,对吃饱饭有执念,曹勉叹了口气,牵着小厉谨的手,“谨少爷,你这么善良,可真不是厉家的种,这黑染缸里怎么出了你这么一只小白兔子?”
曹勉把他抱起来,望着他乌黑湿润的大眼睛,温声哄着他,“善良是好事,盲目的善良是坏事,我看啊,你真的是个需要好好保护的小娃娃,长得还这么漂亮,可别被人骗走了,让曹叔叔看看,谁才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孩子呀?是我们的谨谨对不对?真乖哦!”
小厉谨把头埋进他颈窝里,可可爱爱地笑了。
小厉谨就在长辈们的保护下秉持着这份善良,直到死时,他才意识到当年曹勉说的那句话背后是什么含义。
他总是狠不下心,让自己陷在水深火热的危机里。
也许,不论是流浪猫狗流浪汉,还是贫困潦倒的其他人,他们的命运就是流浪,吃苦!
这回,他可真是要狠下心来了!
厉谨狠下心的第一步就是,只要周辛墨不提那六千万,他就不还,他知道周辛墨会惯着他,不会跟他计较的。
长大后的厉谨很多年没再叫过他“二哥哥”,一直是敬称——“二爷”,“二爷”这么叫着,但在他心里,周辛墨比哥哥们还亲。
厉谨这些年一直坚持学业,不太和家里人联系,他们讨厌他,他也不去凑趣,所以他对于哥哥们的印象都很生疏,对厉家的合作伙伴也都不太熟。
他和厉家的大多数人都只有一面之缘,那也是逢年过节,在厉风年的带领之下才见一面,否则,他独自一人生活在各个地方,只和固定的几个人来往。
三年了,厉家人他一个也没见过,京市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也一个都没见过,相信他们对他的印象也很浅淡了。
偏偏就是这样另类的人成为了厉家的话事人,权柄在握,吐口水都能把人淹死。
厉风年去世时只让曹勉叫了他伺候病榻,更是在遗嘱里特意提到了这一点,倒像是避开亲生的孩子,给厉谨这个养子加了层孝顺buff一样,为他清路。
厉谨恐惧这样滔天的权力,但他也就只恐惧了一秒就想开了。
他是厉风年的假儿子,不论做什么都会被骂,他怕什么!
不如潇洒痛快的活着,等把这些烂事都了结了,钱要回来,缺口堵上,把集团恢复原样,他就还是去环游世界!
越想越痛快,厉谨快意地在街上走着,心情好得像天边圆润的白月盘。
可是乌云飘过来,夜晚的天空下起了雨。
起初还是毛毛雨,厉谨没当一回事,照旧沿着江边走,同时把心头那点忧虑都埋起来,他要是被这点愁给吓怕了,他就不是厉谨了。
只不过老天爷故意要淋他一场暴雨似的,雨越来越大,厉谨不是很想现在就回家,就随便钻进一家店,一抬头才看见是咖啡店。
里面许多人,大概都是避雨的,厉谨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杯咖啡,望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雨滴,心安下来。
雨声安眠,他肌肉跟着懒散下来,竟然有点想睡觉了。
…
雨幕不耽误京市的繁荣,市中心的CBD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雨水将光影晃得光怪陆离,不知今夕何夕。
裸眼大荧幕变换着当红明星的模样,江对岸,风赏科技的办公园区一片灯火辉煌。
作为新媒体行业的后起之秀,一场室内明星红毯活动就在风赏楼下举行,粉丝们举着各色灯牌,摄影机器堆满了一条长街。
风赏举办的年度红毯仪式邀请了各界知名明星嘉宾,气氛如火如荼,可惜的是,风赏的总裁不在现场,娱乐圈与商界圈里有的人知道这位神秘的总裁是不喜欢抛头露面的,无不扼腕叹息,也觉得好笑,大概是有些人想与他结交的盼头又破灭了吧。
风赏二十六楼,总裁办公室半遮掩着门,秘书柳芽把邀请函放到谭明章办公桌上,借机看了眼窗外,她最喜欢的明星正在接受采访,她急着下楼去看呢。
但是先办正事要紧。
“谭总,厉氏集团的厉仲淮先生叫人送来一封邀请函,您现在方便看一眼吗?”
办公桌后,谭明章把注意力从报表上移开,看了眼腕上的瑞士精工双面腕表,现在是9:00整。
“嗯,我看看。”
谭明章打开邀请函,是邀请他周末去周二爷家聚餐的,他当然会同意,准备告诉厉仲淮一声。
不过,他余光瞥见柳芽的小眼神,暗暗一笑,摆摆手,“去吧。”
有老板纵容,柳芽提前下班,笑眯眯地,“多谢谭总!”
谭家产业做的大,谭氏其他孩子们的主营业务都在海外,只有谭明章留在国内,目前负责最吸金的娱乐板块,是娱乐圈里首屈一指的大金主,也是背景强势人品干净的单身钻石王老五。
柳芽知道有几位名气大的吓人的顶流女艺人想打听谭明章的私生活,她没有告知谭明章,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对于女明星们的盛情邀礼,她全部委婉回绝。
柳芽跟着谭明章三年,谭明章刚回国,在风赏算是空降的管理层,许多人不服从他,地位还不稳固,如果这时候出现花边新闻,他给公众的印象将会极其恶劣。
而且谭总是个工作狂,从小接受的是西式教育,今年年初从海外市场空降,被集团调给了业务最繁忙的京市总部,可见谭家对大儿子谭明章的重视。
个中利害,柳芽很清楚,谭明章也很清楚。
既然踏上京市这块土地,就是一场厮杀激烈的猎兽场,谭家携带资本入场,苦于无门,厉家的邀约恰好就是最完美的入场券。
谭明章只和厉仲淮见过几面,一年前,一次商业晚宴上,他和厉仲淮结识,有意在厉大心里树立一个正人君子的形象,因此照顾得很周全,兼而把在场所有人的底细都掀得一干二净,分清了哪个是草包,哪个是明日之星。
厉仲淮也是个没什么脑子的,见这个年轻人谈吐不凡,知进退,有分寸,长得无与伦比的帅,他就没见过梳大背头穿西装还不油腻的贵人,谭明章说话爽快,做事利落,在男人堆里也是一等一的男人,当即决定和谭明章认作兄弟,走哪都带着他,犹如引狼入室,臭味相投。
有厉家大哥的引荐,谭明章很快就就正式踏入了京市最核心的上流社交圈,一时间,“谭家”“谭明章”这两个字眼风靡京市名利场,价值千金,滚烫发光,长相英俊的谭明章也迅速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焦点。
那一晚晚的纸醉金迷令从小家庭教育严格的谭明章大开眼界,厉氏兄弟常出入销金窟,群狼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心头,他们喜爱挑战规则,颠覆法律,就像一群雪原上独霸的冰原狼,没人能给他们戴上枷锁。
谭明章当然不会言语什么,厉家的覆灭几乎是触手可及的,其他人都和他想的一样,只想厉家倒台,他们坐收渔翁之利。
然而这节骨眼儿上冲出来个厉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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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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