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而过,今年是沈医和六宝一起生活的第三个年头了。
六宝正是当年那个小家伙。彼时尚是鹿形,唤作“小家伙”倒也相宜,如今化作人形,乃是十六岁的少年模样,沈医自己不过二十有二,再唤“小家伙”就有些奇怪了。
既觉不妥,沈医索性问他本名。
起初,六宝不愿告诉沈医,总觉自己的名字过分可爱——他明明是个男孩子,合该配个更威武霸气的名号,可母亲喜欢这么叫他,而且实实在在是自己的名字,时间久了,也渐渐听顺了耳,只是母亲死后,再没人这般唤他。
“六宝。”
听到自己的名字,六宝猛然回神,一回头,沈医已经来到身后。
沈医把背篓放下,帮六宝把被汗浸湿的头发拢了拢,笑着问道:“累了?”
“没有,哥。”六宝摇头。
那天,六宝主动和沈医说起他和母亲的故事,他之所以任凭旁人欺侮,一方面是担心力量失控,另一方面就是母亲多次叮嘱过他,不要挑衅人族,纵是为了自保,亦有可能伤及无辜,甚至赔上性命。
六宝的母亲曾受人族恩惠,她分娩当日命悬一线,暴雪中竟踉跄奔来一位善良医师,不仅没有因为她是妖而痛下杀手,反而助她顺利生产,还留下半箱利于恢复的草药。
这个人,就是沈医的父亲。
不过沈医并未言明身份,而是提出两人以兄弟相称,他就叫他六宝,六宝就喊他哥。
对于这一声“哥”,沈医足足等到第七天才听到,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早上,六宝在自己旁边小声练习的样子。
沈医轻轻拍了两下六宝的头,从他的背上取下背篓:“去休息会儿,剩下的我来摘。”
“不不不!你误会了!哥,我还不累,方才是在想事情,我可以帮忙……”六宝越说越急,已经到了上手抢的地步。
六宝的手戳到了沈医的腰,弄得他大笑起来,肩头一耸一耸的,像浮在水里的木塞。
“哈哈哈哈……好了六宝,听话,听话,你已经做得够多了,去喝口水,等摘完我们就回家。”
“可是……”六宝脸上现出委屈的神情,他一直都很听话,哥的话也总是让他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沈医眨了下眼,三年的时间,六宝已经和他差不多高了。
以前,就算只有自己一个人,他也总是布衣蔬食,可六宝来了之后,虽不能说是顿顿有肉,但荤素搭配上,他绝不含糊,加之六宝经常帮自己干农活,身子也比之前壮实了不少。
“那……你去喝口水,然后过来帮我,早点摘完早点回家,今天晚上吃肉饼。”
六宝脑袋渐渐抬起,兴奋地露出两排洁白的牙。
“嗯!”
看着六宝跑去的背影,沈医宠溺一笑,用搭在肩头的汗巾擦了擦脸,转身钻进了玉米地。
六宝把那筐玉米拉到树下,拿起水壶猛猛灌了两大口,一不小心就呛到了,为了不让沈医发现,他尽可能地将咳嗽声压低,泪水朦胧间,回忆浮现。
三年前。
沈医醒来时,外面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正想帮睡觉不老实的六宝盖被子,一转头,空无一人。
沈医神情凝滞,心脏跳空一拍,整个人瞬间就清醒了。
不过虽说震惊,可还没有方寸大乱,把床上床下各个角落、被褥之间以及箱子缝隙都找了一遍还没有见到人影后,沈医立在门前,望着那条通往山里的小土路,渐渐平静下来。
“已经可以化形了,身子也基本恢复,希望别再被人欺负了,六……小家伙。”
沈医把翻涌的伤感咽进肚子里,开始做早饭。灶台那两把昨晚备好的挂面,让他有些恍惚,切菜时也魂不守舍,待到盛面时才赫然发觉——两把挂面已尽数下了锅。
“哇!早上吃面吗?好香!”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沈医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笑着应了一句:“嗯,吃面。”
把碗递出去后,沈医猛地回头,面汤被震得撒了出来,溅到六宝手上,沈医下意识伸出另一只手去接碗,可六宝并没有松手,两个人就这样捧着面条,四目相对。
心头那片空落落的感觉倏然消散,沈医怔了怔,带着几分迟疑开口:“你……回来了?”
六宝把盖在头上的荷叶摘下,点头道:“嗯,早上走得早,不想吵醒哥,我……回之前住的洞里拿了些东西。”
六宝的目光扫过地上敞开的包袱:一身衣裳,还有他费心搜集来的几捆蜡烛,本来还有好些瓜果,但全都烂掉了,生出一堆苍蝇,他便刨了个土坑,将那堆腐物囫囵埋了。
沈医将手收回,这才发现六宝的身上已经湿透了。
视线落到窗外,雨不是很大,沈医不知道六宝去哪里取的包袱,可他心里清楚,一定很远很远。
“傻瓜。”沈医微微皱眉,声音温润如水,“快去把衣裳脱了,我烧水给你洗澡。”
六宝木然点头,放下碗时,灼痛感才从掌心袭来。
那儿已是通红一片。
六宝捧着给沈医摘的荷花,乖乖坐在木盆里,身后,沈医帮他擦拭湿发,温热的手指偶尔捻过耳廓,带来柔软的触感。
六宝浑身紧绷,一动不动,这般温暖的关怀,他早已淡忘,更何况……这暖意还来源于人族。
似乎是看出六宝的拘谨,沈医递过去一杯水,又从他手里接过荷花。
荷香淡雅,令人心安。
“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六宝急于回答,一下子呛了水,咳个不停。
“抱歉!吓到你了……”沈医瞬间慌了神,忙帮六宝拍着后背,“不想听也没关系的,真的没关系!”
六宝使劲摇头,抓住沈医的手腕:“想……咳咳……想听……哥……我没事……咳咳咳……”
沈医鼻头一酸,眼角有微光闪烁。
沈家是北姑城首屈一指的岐黄世家,上到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沈家皆医。“悬壶济世,性命同怀”是沈家世代传承的家训,父亲更是屡屡告诫沈医,不论何时都要恪守本心,沈医自是谨记于心,身体力行。
然祸从天降,不知是得罪了何方权贵,沈医的父亲竟被冠以叛国重罪。
那日,太阳毒辣辣的,一群如狼似虎的官兵冲进沈府,竟搜出二十多本通敌**,沈府上下十二口人全部打入牢狱,唯有出门采药的沈医逃过一劫,却也很快被擒回。
真假不论,“罪证”确凿,沈家十二人,次日便血溅刑场,只余沈医一人,因年幼且曾治愈太后眼疾,得免一死,流放槐云山,此生不得入京。
原本,押解官兵奉命于途中灭口,可沈家之冤,人尽皆知:满门悬壶济世,仁心仁术,施救贫苦常分文不取,怎可能通敌叛国?
官兵终是放了他。
可那个沈医,已然死了。他隐姓埋名,孑然一身栖居于此,一住便是五年。除偶尔下山,在村中的市集买卖,其余所需皆躬耕自足,形同遁世。
沈医讲这些的时候,有一种超脱世俗的淡然,六宝费解,他很想问哥有没有想过翻案,有没有想过报仇,可哥仿佛已经不在乎了。
六宝身子猛地一颤——他想明白了,哥别无选择。
一个“已死”之人,区区一介医师,且不说有无能力报仇雪恨,光是踏入京城这一步,他就已经牵扯上人命了。
六宝的心头骤然笼上一层阴霾,偏逢此刻,天光破云,阳光顺着窗棂漫溢而入,悄然覆上两人肩头。他回头看去,沈医眼中一片澄澈空明,那温柔,恰如初霁后不染纤尘的湖水。
“抱歉,六宝,我好像说得太多了。这五年来,独自沉默惯了,身边突然多了一个能说话的人,话也密了起来。”沈医笑着站起,拿了条干净的澡布搭在盆边,“换好衣裳就来吃饭吧,这会儿,温度该是正好了。”
“嗯,哥,我马上就来。”
六宝看着沈医离去,慢慢地,视线失焦,屋子仿佛被日光溶解,光影交叠间,成片的玉米拔地而生,荡着秋风,摇着青浪。
“哥!我来啦!”
六宝人未至,声先到,待跑到沈医面前时,怀里已有五穗玉米。
“天这么热,别跑太急。”沈医背过身子,将背篓冲向六宝。
“下次不会了。”六宝答应着,趁沈医不注意,利落地把背篓扒下来,自己背上了。
“你呀。”沈医无奈地摇了摇头。
六宝呲牙一乐:“嘿嘿,哥,就差最后两溜了,累不着。”
“你这性子就是太急了,不然刚刚怎么会呛到?”沈医歪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啊……哥,你听到了啊?我还特意控制了音量呢。”六宝尴尬地挠了挠脸。
沈医揉着六宝的脑袋,轻声嘱咐道:“凡事不要心急,吃饭是,喝水是,做事情也是,欲……”
“欲速则不达。”六宝抢着说道,随后拍了拍胸脯,“哥,我记住了,下次不会了,真的,这是最后一次。”
沈医拿他没办法,笑着点头。
穗子归仓,玉米落筐,双影拉长,肉饼咸香。
今年雨水不足,薄了田间几亩,却厚了檐下温情,人间最沉的收成,早已盈满家仓。
下一季春风,就睡在两人肩头的玉米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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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前世篇·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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