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沈春白回忆往事时才发现,
似乎他这一生所有美好的回忆,都发生在春日里,
就好像,他这一生,便也只活了那么几场春。
几场无疾而终的春。
是梦,
沈春白又做了梦,那个他始终走不出的梦。
梦里他走在一道分岔口,左边是过去,是儿童时期的欢声笑语。
他看见十几岁那个意气风发,风光霁月的自己朝他招手,看见曾经的挚友都望向他,温柔地向他伸出手。
而右边是现实,是白骨森森,尸横遍野的堕城,一轮血月悬于夜空。
沈春白瞧见了安静坐在血海里的自己,长发披落遮住了面庞,身边孤寂无人,而他融入这血色中,好似也只是一具没有血肉的枯骨。
他想走向过去,可是却又动弹不得,身下无数黑手自他的影子生出,将他拖入无边的黑暗。
他只能看着旧友一个个离自己远去,看着过去那场明媚的春逐渐失了颜色,沦为黑茫茫一片。
无法求救,无人回应,无法呼吸,无法清醒......
堕城内,
血光蔽日,白雾缭绕,连绵骸骨漂浮,阴惨惨一片。
浓雾深处立有一宫殿,十丈来高,背临无边血海,面朝无妄红月,宫殿上铺满深红琉璃瓦,廊下浸满鲜血。
偶有一只乌鸦站于宫殿一窗前,深黑眸子望向窗内。
与外表的阴森华贵不同,宫殿内朴素至极。屋内仅一张木床,一张木桌,桌上倒是有一支银色剑形簪子和一块碧绿宝石。
一个人正坐在桌前,右手抵着头,那人双眼紧闭,眉头威威皱起,应是梦到了些不好的事。
虽是堕城内阴黑黯然,但屋内隐隐灯光照映下,仍是能看出这人长得清秀绝伦。
那乌鸦便一边歪头瞧着这人,一边在窗前踱步。
悠忽间,那人似是收了什么惊吓,猛地睁开眼,乌鸦便措不及防对上了那人暗淡无光的双眸。大抵是被这冷漠的眼神所吓,那黑鸟旋即大叫一声,张开了翅膀,一挫身,直向远处的血月飞去。
沈春白抬头望向乌鸦飞远的身影,顿了片刻低头眨了眨眼,他头顶还冒着丝丝汗珠,似是仍未从刚才的噩梦中醒来,沈春白又慢慢闭上了眼。
其实近些看,沈春白并不是那种吓人的长相。
恰恰相反,他面如冠玉,肤色白皙透亮,鼻梁高挺,最瞩目的仍是那一双桃花眼,碧绿色的眸子,虽然如今失了光亮。
但曾几何时,少年人轻狂肆意时,望向人的双眸里盛满了灿烂的星光。
那时有人如此称赞沈春白的眼睛:“眸中含笑生花,只一眼,可醉人间。”
可如今,却是失了神,再无曾经一眼醉人间的风姿。
墨发如丝,静静垂在桌上。沈春白醒来后便一直静靠在桌上,过了不知多久,他又睁眼开始摆弄桌上的宝石。
这不是一般的石头,乃是千金难换的浮朝石。这石头可以记录下过去曾发生过之事,记录下人们所不愿忘记的美好回忆。
而这石头之所以如此稀有,是因为世间仅一人能制此石,那人便是仙山的二掌门——苏别鹤。
沈春白静静看着发着光芒的碧绿宝石,这是苏别鹤曾经赠与他的礼物,而他用这个记录了一场春。
堕城漆黑无光的日子里,他实在觉得苦了,便会瞧上几眼过去。
但往往看完,安慰总比难过少,物是人非,他总是茫茫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堕城内的风冷的刺骨,沈春白一袭轻薄红衣,似是不知严寒。其实不然,他并非无知无觉,甚至曾今最喜温暖的他最惧严寒。
只是在堕城的日子呆的太久,久的仿佛这冷意已经融入了他的骨子里。
而这冷也恰好能让他在迷茫中好不容易找回几分清醒,让他感知到自己还不算是个死人。
时间仿佛如停止了一般,周身一片死寂,眼前的少年也与枯木无异。
“主上,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忽然间,地上的影子里“生”出了一个漆黑的人影——那是沈春白的影卫。
沈春白听了后有片刻发愣,眼眸微垂,似乎在思索什么,沉默片刻后他向影卫问道:“忘归,人间,现在是什么时节了?”
忘归便是那影卫的名字,意为忘记归处。
世间凡是自百鬼之争中胜出的妖魔,皆能生出自己的影卫。
影卫则以主人的影子为食,越是强大的魔,生出的影卫便也越强。
沈春白是在6年前得到的影卫,那时他一心复仇,在百鬼之争中早已杀红了眼,满手鲜血。当他用照离刺入最后一只恶鬼的胸膛,他彻底成了妖鬼魔界的尊主,忘归便是在那一瞬从他影子里走出的。
取名忘归,是想让自己忘了过去,好让以后的日子好过些。
可惜事实确是,他怎么都忘不了。
而忘归又确实与别的影卫有所不同。别的妖魔养影卫皆是影为食,最多是再喂一些妖魔罢了。
而忘归确是沈春白用自己的血肉养出来的。
沈春白本是天下凤毛麟角的千岁天命,纵使其天命被他人所夺,其血肉也是堪比天地灵宝。硬是让忘归生出来血肉之躯和七情八欲,几乎与常人无异。
于是后来在堕城几无生灵的日子里,忘归便是他唯一的相伴。
“回主上,人间现在已入春了,今日巧是春分日。”忘归答道。
听到春分的一瞬间,沈春白摆弄簪子的手顿了一下,随即他苦笑一声,“已经入春了啊......”
春分是他的生辰,那么算来,今日本应是他的二十六岁生辰宴。只可惜,堕城几乎没有白天与黑夜之分,他早已忘记了日子,错过了不知多少回生辰。
好在,这一回,他终于可以归家,去赴自己的第二十六趟春了。
沈春白轻叹一声,“差不多是时候了。”他缓缓起身,三千墨发如瀑布悬挂而下,“你去外边等我吧。”
“是。”说完忘归边融入了影子里,瞬间便失了踪影。
沈春白打开了自己的芥子,从中找出了一套玉色镶金锦袍。沈春白已经许久未曾穿过这么清朗耀眼的衣裳了。
堕城的日子里,他总是一袭红衣,似是彼岸那未归的魂灵。
锦绣金纹华丽,针线细致,正中间一飞鹤纹样,栩栩如生。在人间,得是顶富贵的人家才穿得上这样的衣裳。
沈春白换好衣服后,又将一枚无瑕白玉别在腰间,那是师父江落尘五年前赠与他的命石,能让佩戴者感应到对方的安危。
师傅怕他在堕城受欺负,便命他一直随身携带。
沈春白又从芥子里找出一个雕了只小狐狸的发冠,他将桌上的银簪咬住,将头发梳起,可是却怎么都不满意。折腾了一番,最终还是作罢,便散着头发走了出去。
打开门,沈春白踏入了堕城的无边血海里。
他来到这里已经10许年了,眼前的景象早已熟悉。他并不喜欢这里。
堕城总是太冷了些,也太暗了些。这数十年间,并没有什么值得回忆和留恋的地方。
但想来,这也是他与这死生之地的最后一面。于是临走前,他顿了顿,思索片刻后仍是驻足回首。
这里没有他的亲朋好友,没有他所喜爱的艳艳桃林,没有烂漫温暖的春日。
这里唯有枯骨森森,唯有一轮无光的血月,唯有刺骨的寒意。
他本该毫无留恋。
可,堕城也是这广袤天地间唯一愿意收留他的一隅天地。
算不上是不舍,大抵是感叹吧。
他离家多年,孤苦伶仃数十载,早已物是人非,禹禹独行没有目的的路,他实在是走得有些累了。
凛冽的寒风吹过沈春白的脸庞,吹起他耳边的发丝。
真冷啊。沈春白想着。
沈春白自认为他这一生虽有遗憾,但也算得上一个“完满”。
他生于人间富贵的世王府,父亲是征战南北的将军,母亲温文尔雅。作为人人艳羡的世子爷,他风光霁月潇洒数十载,享尽荣华富贵,得尽万千宠爱。
后来又成了上天宠儿,得了凡人不曾拥有的千岁天命,成了世间第一个获得天命的凡人。从金枝玉叶的世子爷摇身更上一层楼,成了仙山风光无限的首徒。
他也拥有过宠爱自己的亲人师长,朝夕相伴的挚友。他一届凡人,能遇上过这么多“幸”,已是常人不敢奢望的了。
纵使后来遭人所害,被夺天命,家破人亡,也终得报仇雪恨。
似乎这么看来,他这一生,已没有大憾。
于是在堕城如梦未醒般生活了五年后,沈春白想,他应该可以离开了吧。
沈春白回忆起自己刚上仙山时的时候。少年总是张扬明媚,轻狂又无羁,他便总是因着自己得了千岁天命而洋洋得意,几乎遇着人便道:“小爷我啊,可是能活上千岁呢!”
二掌门便在旁边笑着望想他,可沈春白抬头看向苏别鹤的眼睛里,却似乎有着隐隐的悲伤。
后来苏别鹤告诉他:“小白啊,其实,有时候活得太久,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啊。”
那时的沈春白听不懂,也不想听懂。他一个执跨,只把苏别鹤的话当随意耳边风,听听就过了,没放在心上。
哪知如今,到真是应了这一番话。
活的长久,未必算得上是一件好事。
二十六载的岁月,上千次的日升月落,他看够了,活够了,也活累了。
此番出行,他要离开堕城。
他是羁鸟,这一趟飞了太久太远,看了太多悲伤的风景,也尝了太多的苦。累了,终究是思念旧林。
他想回到他从前的家,回到满是桃花的天湖城,回到曾经风光的世王府,想再瞧上一眼春,想落叶归根。
然后再安静地睡上一觉,自此长眠无梦。
沈春白转身,这一次,便是不再犹豫,走出了堕城。
这一别,应是别了过往。从前的故事,或是喜悦,或是悲伤,或是幸运,或是难堪,也皆已经不再重要了......
不再是世王府金枝玉叶的世子,不再是天幕峰耀眼夺目的首徒,也不再是堕城那个心狠手辣的魔头。
现在,他终于只是沈春白了,是一个要去赴一场春的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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