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小的民居分割成两室一厅,客厅低瓦数的电灯使两个相对而坐的人都看不太清彼此的脸。
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松弛地靠在老旧的布沙发上,不像是闯入房子的不速之客,倒像这里的主人。他垂眸看着手里的白钢左轮手枪,这是一把美产柯尔特“蟒蛇”,堪称左轮手枪中的劳斯莱斯,而且这把枪年代久远,是个老古董,收藏价值比实用价值更高。
谢惊啸用十几箱白酒换这把枪送给他,在这个世道,白酒比金子还贵,但谢惊啸想送他什么东西的时候,向来不计代价。
灯光投射在年轻人脸上,浓密的黑色睫毛在他脸上映下一片灰影,他的皮肤白得病态,嘴唇很薄,显得表情冷淡。
坐在他对面的男人脸色灰败,佝偻着身躯,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才开口:“沈渎,你帮我求求情,绝对没有下次,我用命发誓。咱们两个认识这么久了,你就放我一次,行不行?求求你。”
年轻人的肩膀微微下沉,像是无声地叹了口气,表情依旧冷淡,以至于像戴着一张麻木不仁的面具。
见年轻人不说话,男人脸上最后一点血色也褪尽了,颤抖着缓缓跪下:“那只是一把淘汰下来的废枪,没有人要的,所以我才拿去卖了。我会想办法把那把枪弄回来,真的,给我一次赎罪的机会吧。”
“重要的不是枪。”年轻人开口了,声音低沉冰冷。
没错,在座的两人都很明白,重要的不是枪,是忠诚。谢惊啸从不容忍任何一次背叛,无论这背叛的行为有多么微不足道。
男人攥着自己的裤子,明知要死还是决定再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沈渎,我女儿还小,你见过的,她才十三岁,她叫你哥哥,你忘了吗?哪怕是为了她,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在男人渐渐绝望之际,忽然听见“咔哒”一声。
年轻人拆下弹巢,随机取下三发子弹,转动转轮后将“蟒蛇”放到他面前:“只有一次机会,要是你没死,我去求情。”
男人盯着那把枪,又看了看年轻人的脸色,这才缓缓伸手握住枪。手中是百分之五十的生机,可是当他握住枪的时候,沉重的质感使他意识到自己获得了一件强有力的武器。
“蟒蛇”的弹巢可以容纳六发子弹,取出三发,里面还剩三发,为什么不用这三发子弹对准沈渎呢?
邪念在这瞬间占据了意识的上风,男人的手颤抖起来,生出了绝处逢生的激动。
可是当他抬头对上沈渎那双冰冷的眼睛时,燃起的激动顷刻冷却,如同凛冬化雪,冷得刺骨。
杀了沈渎就能活吗?
活不了。
在求生的渴望到达最高点时,他忘了自己还有一个女儿。现在他记起来了,因为有一个女儿,所以不能反抗。
他终于是将枪口对准自己……
沈渎望向窗外的黑夜,漆黑得仿佛能吞噬一切。直到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沈渎的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每次给自己人送行时,沈渎总是穿着黑色的西装,这是对将死之人仅有的尊重,哪怕他们并不需要。
过了一会儿,他推开卧室门,女孩缩在墙角,捂着耳朵,惊恐地望着他。
十三岁的蒋雅心还太小,她不懂为什么之前给自己送过生日礼物的哥哥要杀爸爸,她努力蜷缩着,像一只受惊的甲虫。
沈渎走到她面前蹲下,毫不温柔地问:“你爸爸死了,跟我走吗?”
他伸出手时,女孩突然猛地咬住他的手掌,牙齿咬破皮肉,鲜血涌出。她要为爸爸报仇,于是从龟缩的甲壳里钻出来,变成了凶猛的小兽。
枪里还有子弹,可是沈渎没动,任由蒋雅心将他的手掌咬得血肉模糊。
女孩不跟他走,这是当然的。他没有强求。
守在门外的周曦看时间差不多了,便进屋处理尸体,谢惊啸很信任沈渎,所以尸体不需要拖回去,直接拉去火化,向来如此。沈渎下手,周曦善后。
沈渎倒出瓶装净水擦拭手上的伤口,周曦在门口说:“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你竟然会受伤。”
沈渎拧紧瓶盖,将沾着血水的双手拍在他干净整洁的西装上,擦完手心,再擦手背,直到将手擦净,又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少管闲事。”
他们是搭档,不怎么合拍的搭档。鉴于沈渎是谢惊啸的情人,他再怎么无礼,周曦也只能由着他肆意妄为。
周曦开车拖着尸体去火化,沈渎躺在后座假寐,扯开衬衣的扣子,仿佛这样就能获得更多空气,但并没有什么用。让他感到窒息的不是车内压抑的沉默,也不是后备箱里的尸体,而是女孩惊恐的眼神。
他七岁被谢家收留的时候,谢惊啸十六岁——是个训狗大师。
谢家不养闲人,为了活下去,沈渎竭尽全力地讨好身边每一个人,尤其是谢惊啸。但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搞懂谢惊啸想要什么,所以在十二岁那年犯了一个令他铭记终生的大错。他和水管工的儿子成了朋友,那个男孩性格开朗,给他讲了很多有趣的事,他们十分要好,好到他以为自己哪怕离开谢家,也可以和他相依为命、浪迹天涯。
因为有了一个知心朋友,他高兴到得意忘形,在谢惊啸面前露了馅。
于是在那天傍晚,他揭开餐盘盖的瞬间,亲眼看着朋友的头出现在了餐盘上。
沈渎直到现在都忘不了那时的恐惧,好像死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他那时才明白,狗链已经拴在脖子上了,自己永远也不会自由。
沈渎心烦意乱,高声问:“还没到吗?”
周曦从后视镜瞥了他一眼,说道:“快了。”
火化完尸体,还要回去复命。
“祝融要塞”是整个东部最大的要塞,因为有一颗巨大的要塞核心,能量覆盖面极广,可以抵御外界的致命辐射。基地处在要塞的正中心,是谢家的所在地,整个祝融要塞的实际掌权者是谢家,或者说是谢惊啸一个人。
周曦开车进基地大门,正准备下车,却听见沈渎说:“我自己去,你回吧。”
他向来把周曦当司机使唤,即便说话时也不会多给一个眼神,下车后就自顾自地走了。
夜晚的基地静悄悄的,沈渎偏在转角遇到了个冤家。正所谓冤家路窄,沈渎遇到的还是最不对付的那个人,杨风起。
沈渎不想跟他说话,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却听见他说:“呦,清道夫又去杀自己人啦?”
杨风起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又冷笑道:“首领要结婚了,你说你被抛弃之后有多少仇家想要你的命?”
沈渎抽出手腕,拍了拍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嘲弄道:“那不是还没结吗?急什么。你要是也想要我的命,就去排队。”
欣赏着杨风起逐渐阴沉的表情,沈渎抬脚离开。
杨风起是典型的兄弟义气者,奉行那一套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的准则,要塞自卫队里的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共同肩负守护要塞的责任,在出生入死中建立起密不可分的兄弟情谊。
而当他们在前方出生入死时,沈渎在后方做着为人不耻的“清道夫”。所以杨风起讨厌沈渎,还有许多人都讨厌沈渎。在他们看来,他就是一个只会蛊惑首领,爬床献菊花的奸佞小人。
沈渎没有朋友,也从不试图为自己辩驳。好人总是被各种规则和感情束缚,做奸佞小人就不一样了,可以随心所欲、目中无人。
敲开谢惊啸的门,沈渎走进昏暗的房间。屋子里没开灯,男人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并未回头,宽阔的肩膀动了动,伸出手,沈渎便自觉地走过去,将“蟒蛇”放进他手里。
男人拆开弹巢,看着里面仅剩的五颗子弹,问:“手怎么伤了?”
沈渎回答:“被咬了。”
“谁咬的?”
“死人。”
“有枪不用,近身搏斗?”
“没想到他会反扑。”
沈渎偷偷观察他的表情,不知他是否会相信。男人长了一副好面孔,大多数时候都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却不妨碍他收起笑容时的不怒自威。他笑是因为总对所有事情运筹帷幄,更是因为永远在高处俯瞰他人。
谢惊啸把枪扔回桌上,扯开沈渎的西装,又一颗颗解开衬衣扣子。白皙的皮肤上除了他留下的吻痕,没有其他痕迹或伤口。
沈渎觉得有些冷,紧接着就被他拉进卧室。
“你要结婚了吗?”沈渎问。
“谁说的?”
“杨风起。”
“嗯。”谢惊啸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又说:“我需要她。”
沈渎又问:“那我呢?”
谢惊啸将他推倒在床上,从表情上来看,似乎对他的发问感到很意外。
沈渎立刻明白,自己的问题实在多余。
在很多年前谢惊啸真正需要他的时候,训练他使用最精良的枪械,将他培养成一个顶尖的杀手,但现在的他还不如那把柯尔特蟒蛇,做收藏品的价值都没有。
“当我没问。”沈渎揽住他的脖子仰头亲吻。
当生理反应主宰理智时,沈渎却望着天花板,表情有些麻木。
曾几何时,谢惊啸情到深处失口对他说了一句关于爱的情话,他一度信以为真。他没有家人、爱人、朋友,谢惊啸占据着他一切的亲密关系,当听见“爱”字从这个男人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抱有可笑的幻想,认为自己能得到一份从未有过的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
现在他明白,那是主人对家养宠物说的爱,这十八年来,他始终只是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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