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与子同袍

见陈宜清脸红,韩君孺微微一笑,收起逗人的心思,将比赛规则简单说了一遍。

球场中央大网上方的圆洞,称为风流眼。比赛双方站在大网两侧,以顺利踢过风流眼的球数来计分决出胜负。

一方队长先发球,同侧的队友依次用脚颠球,最后球仍颠回队长脚上,由队长一脚踢过风流眼。对方用脚接住球后,也按同样的次序在队友间颠球,最后再由对方的队长射向风流眼。

颠球过程中,皮球不可落地,也不能由同一人颠两次,一旦出现此类失误,或者队长射出的球被球网拦住,则换对方发球。

陈宜清听了,觉得跟现代的排球比赛规则反而有点像,但比排球比赛要难很多。一来用脚比用手往高处抛球要难,二来球门只有一个圆洞,过网几率也更小。

他原先在足球场上擅长的速度、拼抢、过人这类技巧,在这儿几乎都没了用武之地。想到这里,不觉有些紧张,生怕拖了自己这队的后腿。

韩君孺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凑到他耳边低声道:“忘了也没关系,有我在。”

话很暖,裹着话语的气息更暖,轻轻扫过陈宜清耳畔,让他从耳根到心底都有些痒痒的。

球网对面,谢知秋看了一眼这边越凑越近的两个人,抿抿唇角,朗声道:“大家准备好了吗?比赛要开始了。”

韩君孺和谢知秋分别担任两边的队长。韩君孺让对方先发球,谢知秋球技居然很不错,第一个球就顺利从圆洞中射了过来。

韩君孺不慌不忙接住,率先传给身旁的陈宜清。

陈宜清紧抿双唇,赶紧伸脚去接。在触到球的一刹那,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本能地知道怎样的角度和力道更合适,球不偏不倚、不高不低,以非常完美的路线和角度传给了下一个队友。

韩君孺轻喝一声采,笑盈盈看向陈宜清,那眼神既像欣赏,又似揶揄。

陈宜清报以粲然一笑。看来,原主这具身体对蹴鞠还保有肌肉记忆。想起之前重新练习引体向上的痛苦,他暗暗感慨,穿越过来之后,总算享受到了一次原主身体技能方面的红利,可太不容易了。

之后的比赛,陈宜清尽量避免主动思考,只凭着身体本能快速应对,果然越战越勇,越踢越顺。韩君孺见他球技没问题,也不再刻意放慢速度、调整角度,各种刁钻古怪的传球,陈宜清都接的得心应手。

两人配合默契,其他队友也算给力,一番急攻快打,连赢对方三局。

谢知秋拿块汗巾抹着额头走过来,摇头笑道:“宜清啊宜清,你也太狠了。筝艺碾压我就算了,连蹴鞠也不给人留条活路。输这么惨,让我好生惭愧。”

陈宜清忙笑道:“这不算我的功劳,主要世子太厉害了,我只是配合而已。”

“我不管!我觉得你就是故意碾压我。我感觉整个人生都灰暗无望了,你说该如何是好?”谢知秋半真半假,半嗔半笑,配上他那双盈盈有光的桃花眼,着实让人有些难以招架。

“别呀!要不,我请你吃火锅,一顿下去,包你什么烦恼都没了。”

谢知秋不由一愣:“吃什么?”

“呃……我是说,吃暖锅……要不要啊?”

“要呀!那就这么说定了。”谢知秋瞥了眼旁边的韩君孺,话锋一转,“不过,今天暂且先不吃了,等下次另找机会你再请我!”

今天韩君孺就呆在旁边,他可不想把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机会变成集体聚会或者三人行。

陈宜清只当他刚吃完大餐没兴致,随口道:“行啊,你什么时候想吃告诉我一声。”

韩君孺盯着谢知秋,眼神冷冰冰,唇角微不可察地轻轻一撇,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意。

谢知秋也不示弱,目不转睛正面回视韩君孺,扬了扬他极为惑人的眉眼,拱手道:“世子殿下,在下告辞,后会有期。”

其他乐师和公子哥儿也纷纷过来辞别韩君孺和陈宜清。

二人一身汗渍回到王府,阿松过来伺候韩君孺更衣洗澡。

身为贴身小厮,他早已看出韩君孺待陈宜清与别个不同,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从始至终,自家世子从来都没拿陈宜清当家奴看待过。

因此,他自作主张道:“要不让人多烧点水,陈乐师也在这边澡房一起洗了?”

“不必!”“不用不用。”两道声音急急响起,一时竟分不出先后,听得阿松不由一愣。好兄弟一次洗个澡,至于这么大惊小怪么?

韩君孺紧抿双唇,眼帘低垂,长长的睫毛飞速挡住了眼底的情绪。

陈宜清瞥了阿松一眼,抹抹额头上冒出的冷汗。亏你想得出!让一个同性恋跟荷尔蒙爆棚的超级大帅哥共浴,万一不小心起了反应,亵渎了英明神武的世子,在这等级森严的时代,保不齐会被去了祸根送进宫里当公公。光是想想都够可怕!

他缓了缓神,讪笑道:“多谢好意!我去下人澡房就行,那边这会儿肯定也没什么人。”

韩君孺垂着眼点点头,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面上又似隐隐带出些不虞之色。

正式进入太乐坊已有些时日,陈宜清每天步行往来于镇南王府和皇宫之间,对这段路已极为熟悉。

此时,他微微缩着脖子,快步走在石板路上,赶着回家。是的,住久了,他内心已将王府当成了自己家。

天气已入冬,又刮了一整天的北风,着实有些冷。街上行人寥寥,跟前些日子相比,回家时的天色也更暗了一些。

陈宜清举起有些僵冷的手指,放在嘴边哈了口气,搓了搓,边走边抬眼望过去,突然发现前方巷口立着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

跟远近步履匆匆的行人相比,这一动不动的身影看上去有些格格不入。

陈宜清走近了,发现是一个乞儿,年纪约莫六七岁,身材瘦小,衣衫单薄破败,手里捧着个缺了口的大碗。脏污的小脸藏在一堆乱发之间,辨不清男女,一双眼睛倒是格外漆黑有神。

陈宜清站在原地愣了愣,那乞儿也朝他看过来,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紧了他,双唇却抿得很紧,半天一句话没说。

难道是个哑巴?陈宜清摸了摸衣袖,拿出身上仅有的一块碎银子递过去,轻轻放进那孩子手中的大碗,开口道:“早点回去吧,今天特别冷,小心冻坏了。”

那孩子冲他深深鞠了一躬,捧着碗转头跑开了。

那点银子是陈宜清今天特意带出来,打算去前面的点心铺子买椰子糕的。

椰子糕原是岭南特产,中原不多见。前几日有太乐坊同事安利,他便买了些回去讨好韩君孺,对方果然很喜欢,品尝点心时的表情明显比平日高兴许多,所以他今天特意惦记着再多买一些。

不过,椰子糕下次再买也一样,想到那些银子够那小孩吃好几天饱饭了,他心里就觉得很满足。

回到王府,韩君孺正披着大氅站在屋檐下,他瞥一眼抖抖嗖嗖飞速钻进外间的陈宜清,将阿松唤过来交代几句,便回了自己房间。

不多时,阿松捧着一件纯白色狐皮大氅送到陈宜清面前。

陈宜清眼睛都看直了。古人可还不会人造皮草,毛色如此纯净又大件的一件大氅,其珍贵程度可想而知。

他连连摆手:“不行不行,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阿松为难道:“你不收,我没法跟世子交差啊!”

陈宜清想了想,自己走进里间,对韩君孺道:“世子,那件衣服太贵重了,我不能穿,你还是让阿松收起来吧。”

韩君孺淡声道:“不过一件衣服,做了就是给人穿的,有什么贵重不贵重的?”

陈宜清笑道:“衣服也得跟身份匹配才行啊。那件衣服,你穿合适,我穿便不合适。我只是一名乐师,穿着那样的衣服在街上、宫里招摇过市,恐怕会招来些不必要的麻烦。”

韩君孺沉默片刻,无奈道:“你说得有理,是我欠考虑了……那你也该穿厚些,冻出点毛病来,晚上谁给我弹筝?”

陈宜清道:“世子放心,太乐坊今年的冬衣早就发下来了。我只是没想到今天会突然降温,所以穿少了。明儿我就换。”

韩君孺还是不满意:“你们那冬衣,原是预备了在室内穿的,你每天早晚都要出门,又不肯做马车,根本不够。”

他将阿松召进来,在耳边又交代了几句。不一会儿,阿松抱着几件锦缎棉袍进来,交到陈宜清手中。

韩君孺迟疑道:“这几件衣服,是前些年呆在北境时,母亲特意为我定做的。我身量长得快,没穿几回就小了,你穿应该正合适。只是……都不是新的……”

陈宜清忙道:“没关系没关系,我不介意新旧,多谢世子。”

见陈宜清愿意收下,韩君孺神色舒展开来,轻笑道:“那你现在就试试,看合不合身?”

几件棉袍都是银蓝、月白、竹青这样的浅色系,跟陈宜清粉白的皮肤很搭。他随便挑了一件套上身,越发显得整个人唇红齿白,丰神玉润。

衣服大小也极合适,上面还飘过一缕清幽恬淡、若有若无的檀香味,应当是韩君孺惯用的熏香。

亲眼看着陈宜清穿上自己的衣服,韩君孺眸色深了几许,唇角略过一抹笑意,低叹道:“甚好!”

北风持续刮了一天一夜,天气越发冷了。

陈宜清穿了韩君孺送的棉袍,果然不用再缩手缩脚,全身都暖融融的。

更开心的是,今天是太乐坊发月俸的日子,陈宜清领了自己那份,想着今天回去时,定要多买些椰子糕给韩君孺当回礼。

虽说跟锦缎棉袍比起来,椰子糕就显得有点不怎么值钱了,不过好歹是自己一份心意,韩君孺应该可以感受得到。

不再怕冷风侵袭的陈宜清气定神闲走在石板路上,仪态也恢复了一贯的完美挺拔。就这么不紧不慢走到昨天的小巷口,他抬眼随意一瞧,脚步不由顿住。

跟昨天同样的位置,还是那道瘦瘦小小、一动不动的身影,独自杵在寒风中,单薄的衣衫随风乱舞,整个人就如一片瑟瑟发抖的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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