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七年了,林烬头一次在家里吃早饭。

刚住进来的时候他忙得脚不沾地,一天四顿饭,全是在外面凑活。后来盘了个快倒闭的书店,因为早上八点开始营业,他七点四十就得过去准备,所以早饭他都是在店门口对付一口。

现在被安德烈叫去吃早饭,林烬还有点没实感。

他飞快洗漱好了出房间,走到餐桌边上,正巧看见已经恢复人形的安德烈盛了粥端过来。

餐桌上已经有了一盘凉拌鸡丝。

林烬拉开椅子自觉坐下,先尝了口凉拌鸡丝。

大概因为过去几年经受了无数的预制菜和不明添加物的迫害,有那么一瞬间,林烬觉得这盘凉拌鸡丝好吃得让他想落泪了。

凉拌鸡丝就着粥,早起的林烬连喝两碗。饭后他满足地瘫坐在椅子上,感叹:“确实挺好吃的,就是这凉拌鸡丝,我以为应该是凉菜。”

那一盘鸡丝,他每一筷子下去,都能看见鸡丝上面热气腾腾,简直像是刚从锅里捞出来的鸡肉。

“没来得及让它凉,煲完汤把鸡捞出来,我就撕了凉拌了。”

林烬一愣,回头看向正在洗碗的安德烈,“真手撕?”

“对啊。”安德烈笑眯眯地给林烬展示他那一双不怕高温的无情铁手,“我都洗干净的,你别怕。”

不,林烬不知道怎么说,他不是害怕。

就是惊讶,狗爪子还挺耐高温。

吃过早饭也才七点半,林烬询问了一下安德烈的意见,最终还是决定带安德烈去书店打杂。

“也没什么很复杂的事情,就是泡个茶煮个咖啡,偶尔帮客人找找书,等人走了,再收拾一下桌子卫生就行。”

两个人一道往书店的方向走,其实安德烈已经对这条路烂熟于心,但为了不惹林烬起疑,路上还故意拐错了两次,被林烬拎着后领子才拉回来。

他顺着林烬指的方向大步往前,面上一派镇静,心里是早已经乐开了花。

他就知道,他烬哥是天下第一好的完美无缺的妖怪。

完美无缺的妖怪在犯愁,因为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给狗子开点工资。在他看来,提供住宿是为了换取一天三顿有饭吃,现在狗子来店里打杂属于额外工作……

于情于理,好像是应该给点工资。

可书店里的生意,确实是太惨淡了。

林烬是铁石心肠的妖怪,良心这东西,几年前被他自己捏死了。可现在真要骗不懂事的狗子去给自己打白工,他又觉得有点不仁义。

毕竟大家都是妖怪,出来也只是想讨口饭吃。他出来得早,无论如何是应该给后面的小妖怪提供一点助力的。

想到“小妖怪”的时候,林烬抬起眼皮瞧了瞧前面步伐欢快的大个头。

啧,麻烦。

到了店里,林烬先做好了营业的准备。

正月正好是团圆的时候,天又冷得厉害,料想这一上午恐怕都难有客人上门了,林烬索性先带安德烈熟悉起店里的东西放置。

书架是怎么排序的,日常要用的器具收在哪里,以及杯盏茶水咖啡应该怎么弄,他统统都教给安德烈。

颇有点自己要做甩手掌柜的意思。

碰巧中间来了位客人,林烬还给安德烈演示了一下怎么办理信息登记。

做完这些,林烬拍拍手,“你来店里帮忙,我肯定不能占你便宜的。”

安德烈睁大眼睛,脸红了。“占、占便宜?!”

“当然了。”林烬点点头,告诉了安德烈自己盘算好久才得出的办法。

“我店里客人很少,很轻松,上午给你算两个工时,下午算三个工时,一天五个,我们按最低时薪结算,一周一结。你看怎么样?”

林烬话说得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也知道自己开的工资少了。果不其然,他刚说完,看见安德烈眼皮子垂着,唇角也下压了,明显很委屈的样子。

搞得林烬还有点罪恶感了。

他是古板木讷的妖怪,丝毫不知道安德烈的遗憾并不是为工资少,尤在心里为自己辩解,他也是真的没办法。

说实在话,书店生意冷清,林烬根本不需要请什么帮工。就算安德烈现在来了,他也不可能就把店交给安德烈看着,自己掉头出去卖苦力挣两份钱。

他才二十七岁,但是身体不如以往了,遗留的病症让他只能在书店这种轻松地方耗着。

说难听点,就是混吃等死。

自己已经混得艰难,现在还要拖个狗子。半分钟没等到狗子回应,林烬耐心尽失,“不做也没事,你还可以去找工资更高的活儿。”

安德烈摇摇头,没好意思说自己就想留在林烬身边,还挺努力地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就在店里帮忙吧,最近也不安全,出了那档子事,人类应该不会愿意雇我的。”

正说着,两辆警车就呼啸着从街上开了过去。

安德烈一看,感觉自己是来了机会。

他丝毫不管自己身形比林烬还要高大,警车也压根没停在店门口直接开走了,还故意躲在林烬身后,“我现在没有证件,在他们眼里,我肯定是一号嫌疑人!”

“万一我被他们抓到,可能会被屈打成招的!

*

警车停在警局门口,孟青云下车发现还有记者蹲守在附近。

有不怕死的举着话筒凑到他面前,问案子有什么进展。他一步不停走进里面去,没给剩下的鬣狗涌上来的机会。

队里的人或坐或站,都围在孟青云身边。显示屏降下来,上面详细记述着他们这几天查出来的所有资料。

死者周翔,今年47岁,A市本地人,毕业于A大生物医学系,因为天资聪颖,21岁受邀前往Y国深造学习。

此人27岁结束学业回国,回国后在一家小型药企做研究员,和同事结婚,育有一女。

但38岁的时候,他毫无预兆地带着妻女去往J国,开始了新生活。

那之后,哪怕是父亲去世,周翔也没有回过国。再接着就是九年后的现在,他携妻女回国和家里老人团圆,结果死在了大年初八的凌晨。

“像是在躲、嘶……”

被分到孟青云组上的新人拧眉沉思,刚开了个头,就被带教师傅掐着大腿给按了回去。小年轻惊呼一声,突然看见一众前辈都朝着自己看了过来,尴尬地臊红了脸,不断低头陪着不是。

孟青云将视线收回来,权当刚刚的小插曲没有出现过。他抬手拍了拍显示器,扬声道:“没错,我们就得从这个角度来。”

华国人是注重亲情血脉的,邻里也能证明周家人关系和睦亲密,如果不是为了躲避什么,刚一毕业就选择回国发展的周翔不会一走就是九年,连父亲去世都不回来。

一开始孟青云还和同事琢磨,有没有可能是周翔打从心底里不亲近家里人,出国也只是因为工作变动或者发展方向改换了。

可转念一想,他们又发现这根本说不通。

周翔深造是在Y国,那么他所有的资源人脉都应该在Y国。他为什么不选择去更容易发展的熟悉的地方,反倒要去一个自己从未踏及的陌生的国家。

因为他在努力和过去的自己划清界限。

他潜藏九年,国内再没有他的消息。这时间太久了,说不清他是掉以轻心,还是眷念家人想要回来,他再度踏上了这片曾经想要逃离的土地。

而后在这个年节,一睡不起,永远的留在了这片孕育他的土地上。

全尸都没留下。

按理说,接下来警察探查的方向,就应该朝着周翔过往结仇的经历去。可糟糕的是这几天孟青云带着人跑遍了周翔就读的高中大学,还拜访了周翔大学时候的导师,每一个人,真的每一个人都告诉他,周翔是性格温和,待人接物方面做得格外妥帖的人。

“他不会和人结仇。他心思全都扑到做研究上去了,读书时候也帮助同学前辈完成了不少项目。我看就是有妖怪劫财害命,可怜他一个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

听周翔的导师说到“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孟青云眼神闪烁了一下。他尤记得李铭告诉他的,周翔双手都是厚茧,指腹和中指第一个指节的侧边尤甚。

不仅如此,李铭还告诉他,周翔的身体很结实,一看就是努力锻炼过。

“不过也正常吧。他们那个行业,要做挺多生物研究的,他可能为了让自己的体能能跟得上漫长的研究,所以特地锻炼了。”

“生物研究”这种事情,孟青云不太了解,于是也没有细问。他按了按眉心,想要分配接下来的调查任务,突然听见有人手机响了。

坐在角落的队员打了个手势示意这电话得接,孟青云点头,示意记录员调一版空白文档出来做新的工作安排记录。

没能开个头,刚刚出去接电话的队员火急火燎地回来了。

“孟哥……”

孟青云眼睛一抬,已经知道是有坏消息了。

“老张和川儿去了松西制药公司,但他们查到周翔在那里只有三个月的工作记录。”

孟青云双手撑桌,身体前倾,“周翔应该有六年在职时间。”

队员直接进来把没挂断的手机递给了孟青云。

孟青云板着脸,按了免提。“老张,什么情况?”

“这公司明摆着有问题!”老张气愤,语气很不好地吐了个脏字。

“我问他们记录怎么这么点儿,他们说十五年前很多东西都没了。我再想让他们把档案传给我,我带回来仔细看看,结果来了个什么王总,让我去申请更高指令,不然不给看了。”

“我走的时候听见,那个蠢蛋王总把给我看档案的小姑娘骂了一顿。”

办公室里鸦雀无声,都等着孟青云给下一步的指令。可孟青云先没说话,他垂眼看着通话界面的计时器无声地跳动着,过了许久,终于下定决心。

“你们留在那边,我下午过来。”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说的话也再平常不过。可队员听见了,好几个都满脸激动暗自握拳。

因为毫无疑问,这次孟青云就是要彻查的意思。

连带着三年前那桩案子,一起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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