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们骨子里是缺爱的,普遍爱无知、爱无能,无法表达出自己的爱意,初时我也深以为然,可后来我发现爱并非如此,就像读一本书,未必非要某一个人说出我爱你三个字,才能宣告他们之间的爱情。
爱可以是一顿饭菜,也可以是一束玫瑰,可以是大声表白,也可以是念念不忘,我该去追寻它真实存在,而不是拘泥于某种形式舍本逐末。
自行车停在学校门口,虽正值假期,校园里还是有许多人在打篮球、踢足球,我双手握着金属栏杆,像是被关在笼外头的鸟,靠汲取别人的活力肆意恢复着青春。
“我怎么觉着自己在连海的时候死气沉沉,而等迈出高中在外头转了一圈再回来就觉着人家那么美好。”我突发感慨。
“那是因为人有自我调节机制,过往的痛苦会渐渐淡忘。”林树说。
“那快乐呢?”
“快乐也会。”
“所以不管什么回忆,都会变得跟旧照片一样模糊,你说要是有可能,还能回到从前多好。”我怅然若失小声说着。
“为什么?”他两只手各拿了一听冰镇珍珍,踏着栏杆下的石头矮围墙,“你有什么心愿没有实现吗?”
“倒也不是,要是真的能回去,我肯定加把劲儿,再也不在英语课上打瞌睡了。”
我刚说完,林树许是喝得急了,蹲在地上疯狂咳嗽起来,只好上前替他拍着背。
“我觉着许多人不大想重回高中,你难道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原因?”他问。
其实是有的,私心想去看看他喜欢过的那个女孩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方才自行车上的那段谈话我已经把能想象出来的狗血剧情全都想了一遍,什么白月光出国、什么蓝色生死恋、什么替身文学。
但现实中我还是摇了摇头,“我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英语说什么也学不好,真怀疑自己的脑袋里有块橡皮擦。”说着,我有些亏心偷偷望着林树,想着如果能努努力争取到一班的机会,也是很不错的。
他不再咳嗽,将我喝了一半儿的珍珍递给我,“那你还想再参加一次高考?”
“额……”我哑然,其实那几天我的心里状态倒是还算好,就是高考一切结束之后在家闷头睡得昏天黑地昼夜不分。
我爸一直说高考又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从小到大十来年的学习成果,第一,往事不可追,上火没用,第二,高考的结果不是靠我一个人的努力,而是一家人,甚至是先天基因,有些事从一出生就改变不了,只要无愧于心比什么都强。
但是我妈就不这样想了,当年高考我妈吃了好几天丹参滴丸,曾经改分数也是怕真的把她气出个好歹来,就这我还没告诉过她我当时的目标是有学上就行,默默苦笑。
转头看看林树,忍不住想要问他高考失利的事儿,但又怕戳到他的痛处,开口旁敲侧击,“你……就没有什么遗憾吗?”可问完又怕答案与他高中时喜欢的那个女生有关,悔意随即攀上心头。
他半晌未言,许久,一只天牛从我身侧的灌木丛飞出来,扑扇翅膀的声音像是树枝扫叶子,我望着那天牛离去的背影,似乎给这等待加上了秒表倒计时。
“遗憾、后悔都是最耗人精力却又最无用的东西,我相信属于我的兜兜转转都会被我一点点找回来,至于不属于我的也不必强求,所以没什么可遗憾的。”林树的笑容依旧清新灿烂,像是被雨洗过的太阳。
他带着我逃离因喜欢一个人而觉得自己不够完美的奇怪思维漩涡,以免将我的自尊和快乐溺亡在因不如他人优秀而自卑的海洋里,想来正是因这笑容我才第一眼就怦然心动的吧?胜过沐浴春风。
“那衷心祝愿我们两个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能不留遗憾、不会后悔。”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得很是认真。
只是林树却并未看我,目光越过我的头顶,面上笑意有些说不清原因的微妙变化。
我回头望向他所看之处,惊奇发现一个带着眼镜烫着半长不长卷发的中年女人,觉着十分眼熟,眯起眼睛想了好一阵儿,“她好像是你们班的班主任……”
我对这老师的印象不算深,唯一记得的就是只要碰见就垮着个脸,好像学生欠了她钱似的,越是留下这样的印象,每每都会低着头绕着走,久而久之接触愈发少了,我只在心里庆幸,好在没教过我。
不过我这个局外人倒是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偶尔略微理解一下她,毕竟她是连海一班的班主任,头衔等于压力。
“不记得了。”林树分明是在笑着撒谎。
好像无意间触及了他心中的疙瘩,“那你在……”
“我在看那树下有一只白色流浪猫。”
我目送着那女老师的身影隐没在学校大门后双眸一瞥,转而望向卧在行道树下的小猫咪。
林树蹲在地上嘬嘬嘬半天,那猫咪微微睁开眼,一副慵懒样子,从缝儿里对他一扫而过,理也不理,一转头换了个姿势。
“你这暗号不对。”我稍稍弯下身悄悄靠近,像是村子里去别人家院子偷鸡的贼,“咪咪咪咪……”
其实我并不抱什么希望,家里有了丢丢,身上难免沾染些许狗的味道,可谁知道这猫不但把头伸过来,还用下巴蹭我的手。
“看来它跟我一样喜欢你。”
我顿时脸红,心跳飞快四肢一僵,呆呆傻傻看着林树不知该说些什么。
“难道靠吃的还得不到它的芳心?”他从兜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剥开皮放在那猫面前晃了晃。
可这只猫明显是混吃混喝的老油子,吃的骗到手之后,扭头就把脸放在我的手心儿里,任我如何搓弄,还打起了呼噜,就是不理林树,“你这点儿小恩小惠就想贿赂人家?”
“据说能得到猫狗喜欢的人身上都有种特别的气场。”
“特别好欺负?特别慢半拍?”我故意撇撇嘴,又接连啧啧两声。
“不,是特别特别。”林树脸枕在胳膊上,侧头看着我笑,那被猫啃了一半儿的火腿肠被他掰成一节节放在地上。
特别特别,亏他想得出来,而在我看来他与那猫就像是这夏日里迷人的茉莉香气,我都很喜欢。
“不过我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食堂里有个大姨,经常把剩饭剩菜拿回去一些喂流浪猫流浪狗,我听蒋薇说那个大姨家十**条流浪狗,还有好多只流浪猫,都不是她刻意收养的,就是她总喂吃的,就都跑到她家院子里了。”我抓挠着白猫的小脑袋瓜儿,闲聊起来。
“我知道。”
“那个大姨现在还在食堂吗?”我好奇问。
“不在了,据说是丈夫走了之后房子动迁,就跟孩子去南方了。”
我们这儿管去世叫走了,人到了一定年纪,走了像是个终止符,坠在某个长久不见的人名字后头,就会被默认为他去世了,只有那些四五岁还不懂死亡为何的孩童才会天真问上一句:他去哪了?
“那她养的那些猫狗呢?”
林树摇了摇头,“不知道。”
不知为何,我心中忽然很是失落,自己熟悉的一切正在慢慢消失,熟人慢慢退场,也许是我太过于迟钝,总觉着人生这条路自己走得很慢,过着相似的每一天,可总有一件事或是一句话突然出现,就像是开关一样勾起昔日回忆,这才恍然发现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已改变了太多,而且永远没有改回去的机会。
所以才总有人说人生是张单程票吧?
树下的猫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两只爪子朝前踩了又踩,在打了个哈欠之后站在缘石上左右看了看路上的车,踏着轻快步伐扭着屁股,往拆迁区头也不回走了,这一刻我那莫名其妙的伤感天分让我觉得它是带着我高中记忆一起去的。
“我带你去个好地方!”林树忽拉住我的手飞奔起来。
我终于再一次感受到想死是什么滋味儿,上一次还是高中体测,七扭八拐进了条巷子,已经掉色发白的喷绘布上四个大字:王哥小炒。
“这不是我们高中时开小灶的地方吗?”我站定在居民楼下掐腰喘着粗气,这家小破店不晓得开了多少年,一楼也不是个什么正经门市,早先还有垃圾道,站在楼道里就可以把垃圾丢到楼底下。
“老板!两份炒叉子!两瓶橘子汽水!”
老板从后厨冒头出来,是个胖墩墩的大叔,看体型像是个□□大哥,又高又壮,可一笑起来两个酒窝挂在脸上,双眼眯成一条缝,一秒破功,“坐,马上就好,汽水在冷柜里,自己拿哈!起子挂在冷柜旁边!”
“好嘞!”林树高声答。
据说这大叔曾经也是风云一时的人物,但她老婆却曾告诉我们哪有什么风云一时,老实到连耗子都怕,就是年轻时候朋友打架,看他二百来斤叫去撑撑场子,他又不晓得什么情况,傻乎乎就真的赶去了,结果刚到警察就来了,被带回去好一顿教育批评,本来就是这么个阴差阳错的事儿,不知道怎么就被传得有鼻子有眼儿。
不过他老婆也很厉害,嗓门儿很大,所以我从蒋薇那儿一度得知了个什么□□老大为霸王花洗手作羹汤的狗血故事,问题是当时还觉得贼浪漫,小说照进现实了。
我一口气喝下大半瓶冰镇橘子汽水,林树坐在对面小声说:“你等一下。”
这才用余光瞟他,接着手里的汽水就被残忍没收。
“慢点儿,天热,凉的喝快了肚子疼。”他轻声碎碎念。
我觉得所谓的羹汤也未必单指饭菜,对吧?
一碗热乎的炒叉子下肚,还是熟悉的味道,大概是人吃饱了就会觉得异常幸福,哪怕什么好事都没发生,可同样的,也没有坏事出现,不是吗?
当然,如果回去的路上那辆老自行车没掉链子的话就更好了。
站在路边儿,林树一双手弄得黢黑,我这才问出一句:“您这车贵庚啊?”
“一点儿都不老,我上小学时我妈还骑这车载过我呢!”
我看着生了锈的老车撑子,指着掉了链子的自行车说:“它也上初中了吧?孩子放暑假还要出来干活,挺辛苦的,回去给孩子加点儿小灶,上点儿油吧。”说完,我俩像是发神经似的站在马路上狂笑。
不过也好,可以一路慢慢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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