澈州苹远县多丘陵,百姓以种植梯田水稻为生,唯有驻马营镇的于家,被捡回来的一门三兄弟,在他们的跛脚养父于老拐的带领下,将后坡那片不好引水的地方,修道建渠,种了几十亩茶树。
天狩十年,于家兄弟三人先后成家,三对夫妻加上他们的老爹,一家七口不算优渥,诚也绝不拮据。
几年后,于家大儿媳诞下一双凤龙,彼时朝廷因贩卖丝绸赚了钱,三月忽然下令,要求澈州部分地区改稻为桑,苹远县赫然在列。
百姓不被允许再种水稻,一时间,镇上到处都是逼着百姓毁田的官府中人,于家的茶园也没能幸免,二十多年的基业毁于一旦,于老拐痛心疾首,遂给大孙女取名“存秧”,给大孙子取名“存清”。
次年,于老三的孩子出生时,朝廷改稻为桑的政令并没有真正成功,因为商贾富豪勾结地方官员,大肆低价收购耕地,强取豪夺,百姓失其田,生了乱。
朝廷派军来镇压,死伤好多人,于老拐在这年病死,于家大孙也饿死于这场动乱中,读过书的老三媳妇周冠庵,遂给女儿取名唤“霁尘”。
又两年后,动乱平定,于老二迎来孩子降生,也是个丫头,当时苹远县的耕地已经全被强迫种成桑树,于家全家都在给富商员外当佣户,靠种桑养蚕勉强糊口。
百姓们受着雇主无所不用其极的盘剥,三百六十五,半日不敢歇,时时勤劳作,岁无裹腹粮,于家三丫头遂取名“于粱”,乃盼朝廷顺应天时地利,重新改桑为稻,还地于民,还粮于民。
可是,苍天不遂生民愿,富商廉价收走耕地,再租给农户种植桑林,农户青黄不接时,便不得不以劳力为抵押,向富商贷粮,成为佃户,如此循环,百姓到死还不清地主债。
在员外富商和官员们歌舞升平酒肉穿肠时,于老大的媳妇因为过度劳累,流产了腹中胎儿,需要卧床休息,被东家晓得了,派伙计来桑林催逼于大媳妇上工,冲突中,于老大误杀一个伙计。
东家是个富商员外,听闻后带人赶来桑林外,赶来于老大的茅草屋。
伙计的尸体被抬走了,地上那滩血已经洇进土地面,满身珠光宝气的中年男人,用手帕捂着口鼻,在昏暗逼仄的破房子里扫一圈,扫见床上半死不活的于大媳妇,扫见床边懵懂无知的于大丫头。
他扭过头来,睨着瘫坐在角落颤抖的于大,淡淡道:“贱命不值钱,死就死了,不过他欠我的钱,得由你来偿还,我看你家徒四壁,也拿不出二十几两银来,唯有你家这个丫头瞧着可人,予我带走抵债。”
“不行!”媳妇和女儿是于老大的命,老实巴交的男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抖若筛糠地跪在东家员外脚下求饶,“杀人偿命我认了,我可以把这条命赔给你,但老爷你高抬贵手饶过我女儿,求求你,你高抬贵手呐!”
七尺汉子杀了人,又被威胁卖女儿,六神无主地匍匐在地,苦苦哀求,涕泪俱下,他可以去投案,他理应去投案。
富商员外不耐烦,抬脚将他踹翻:“我饶了你,那谁来赔偿我的损失?于大,我劝你识时务些,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二十两银子买你一条命,还是挺划算的,如果不然,我只能去报官,让你杀人偿命。”
杀人偿命又怎抵得过杀人诛心,他继续蔑然道:“你偿了命,你欠我的粮食还没还完,你的妻女还是要被我带走抵债,你说,这又是何必呢。”
富贵人视生民,命贱若蝼蚁,碾死不可惜。
于家其他两兄弟闻讯赶来,富商员外最后没有再走出这片桑林,他最错误的决定,是为了威胁于老大而不被人知,将他带来的五六个伙计,打发去后面山里处理那伙计的尸体。
“死透了。”于老三收回摸富商员外脉搏的手,撑着带血的锄头从地上站起来,脸上溅着血,“二哥,接下来该怎么办?”
说完,他看了眼捂着孩子眼睛,靠在床头哭泣的大嫂。
于老拐去世后,稳重的于老二成为兄弟三人的主心骨,他把从富商身上扒下来的好烟丝,点着抽两口,再分别递给大哥三弟抽。
沉默片刻,他把老实巴交的大哥,和听话顺从的三弟弟深深看着:“在那几个伙计回来前,我们必须处理干净这里,记住,”
他指着地上的尸体,指尖和声线同样的颤抖:“如若被盘问,那么回答就是我们答应了赔钱后,他便独自离开,其他的我们一概不知。”
富商员外的尸体,被扔到桑林后面有野猪出没的山里,当日深夜,镇上有户人家被盗,正是那富商的家。
几年后,阳春三月,江州:
“这可是人参的叶子,据说大补特补,”九岁的混世魔王坐在石头上,神秘兮兮从裤兜里摸出片还没有小拇指指甲盖大的绿叶残片,朝面前的胖丫头一递,“阿秧,你尝尝?”
十岁的秧秧已明理懂是非,是个大姑娘了,摆着手往后仰:“上回你从茅厕的地上捡槐花,我吃的最多,再信你我就是傻子。”
“这回真没骗你,不信拉倒,”于老三家的小魔王转移目标,看向旁边躺在大石块上看飞鸟的七岁丫头,“阿粱,张嘴,啊——”
数飞鸟的于家老小,在走神中听话地张开嘴,吃下二姐姐喂给的叶子。
“什么味道?”九岁小魔王趴到小妹妹身边,盯着小妹妹表情,目不转睛。
秧秧也满脸好奇蹲过来:“什么味道?”
“没得什么味,尝不出来。”阿粱被围过来的两个姐姐挡住视线,只好坐起身,准备换个地方继续看飞鸟。
被她的魔头二姐姐扒拉胳膊:“不会吧,我爹爹同二伯讲,这个人参可厉害了,用力闻闻都能强筋健骨,那叶子怎么能没……阿粱!”
小阿尘大声惊呼,只见小阿粱两道鼻血劲道十足喷出来,登时吓坏了她两个姐姐。
“水水水!”秧秧要拽阿粱起身,“快找水拍额头!”
罪魁祸首眼疾手快,薅着小妹妹连滚带爬,一把给她按进旁边的小溪里,路过的清澈溪水被瞬间染红,血水又转眼就被冲淡,消失不见。
阿粱整个脑袋被砸进水里,呼吸不得,踹翻了阿尘才得以脱身,站在没过膝盖的小溪里不停洗脸,从头到尾,有条不紊。
秧秧飞快找来可以止血的草,站在岸边挥手:“阿粱快过来,把这个吃了,止血的!”
“那是外伤用的,不能直接吃。”水里的阿粱看一眼大姐姐手里的草药,淡淡拒绝。
被掀进水里的阿尘浑身湿透,惊慌失措地爬起来:“不然去看大夫吧,这都不是流鼻血了,是喷鼻血,啊它还在喷,你快低头低头!”
阿粱:“……”
阿粱的七年奇妙人生,就是在两位姐姐这样亲切的呵护下,平安度过的。
“我们去看大夫吧!”罪魁祸首不放心地建议。
阿粱毫不犹豫拒绝:“不去。”
“为什么?”
“大夫问怎么弄的,我说吃人参吃的,”阿粱直击神魂问,“这像话吗?”
傍晚回去,阿粱像丢了半条命,阿尘被她老爹爹追着揍,住在于氏茶林庄的人差不多都看见了,三老板家的小魔头,她又在渡劫唠。
阿尘狠狠挨了顿打,但是记吃不记打,屁股蛋不疼后,立马拎着书袋子去找阿粱上学,结果二伯家没人,二伯和二娘以及阿粱,罕见的都不在家。
秧秧一手拎着书袋子,一手拿着套烧饼夹油条吃,慢吞吞路过:“于霁尘,你屁股好啦啊!”
阿尘便和秧秧一起去学堂,顺手抢走秧秧烧饼里的油条吃:“阿粱哩?上哪块去了。”
“去江宁了,”秧秧道:“你不晓得?”
阿尘一口咬下半截油条,嘴巴鼓成癞蛤蟆样,说话嘟嘟哝哝:“江宁在哪边,很远吗?她去江宁干么斯。”
秧秧道:“那天庄里来了两夫妻,带着个小丫头来做客,原本是让那个小丫头去找你玩的,但是三叔说你病了,就让阿粱带她去玩,那家人在此做客几日,而后就邀请二叔一家去江宁玩啦,你刚好错过。”
“你没阿粱她们一起玩?”阿尘问。
秧秧坦荡得无所畏惧:“那天我的功课没有完成,被夫子留堂了,不过后来阿粱带那家的小妹妹去玩,我见过好多次。”
“唉!”说来秧秧也同样惋惜,“听说江宁有很多好吃的,不晓得阿粱会不会给我们带。”
半个月后,二娘带着阿粱回来了,说,二伯在江宁和人谈生意,一时半会回不来,二娘还说,阿粱在江宁和人定了同老之亲,等过几个月,双方都准备好后,她就带阿粱去江宁,与人结同老契。
“什么是同老契?”不好好做功课的阿尘,趴在阿粱书桌边,叼着笔杆子问。
阿粱天生的烟嗓,让她小小年纪颇显成熟稳重:“就是签了那个契约后,我就要和她一起变老。”
在另张书桌后写功课的秧秧,听了此话也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要和她一起变老呢?”
“因为我喜欢她呀,”阿粱认真回答道,“我想和她一起变老,我想和她分享所有的东西,所有的。”
“那我们呢?”阿尘撅着嘴不服气,“你不想和我们一起变老了吗?”
阿粱歪着头笑:“怎么会不想呢,我们四个可以一起变老呀。”
阿尘终于咧嘴笑起来,满意地点头:“这还差不多。”
噩耗来时,毫无征兆。
大半年后,金秋时节:
微风在暮色里摇晃,阿娘捡回来的男人,沉默地在给外公的小菜园浇水,阿尘拿着阿粱写来的信,以及信里附的阿粱朋友的小像,坐在外婆家大门口,对着夕阳琢磨几时才能和她们见面。
堂舅舅撑着小船匆匆而来,瞥了眼在浇菜的男人,应了声阿尘唤的“舅舅”,匆匆走进家里。
没多久,正在做饭的阿娘,穿着围裙从厨房冲出来,跳上堂舅舅的小船要出去,被那个姓霍的男人一把拽住竹篙:“先别着急,情况尚不清楚,不可贸然前往。”
“撒手,我得去找他们!”阿娘像是疯了,冷静而理智地疯了,“怎么可能全部葬身火海?兄弟三个不在同一地方,又怎么可能几乎同时遭遇意外!”
外婆把阿尘抱进屋里,但阿尘还是听见了阿娘凄厉的哭喊,以及堂舅舅和外公的对话。
“还有个小秧秧没得找见,”外公叮嘱堂舅舅,“你多带些可靠的人手,再去他们住的茶庄找找,茶庄找不见就去茶山上找,去茶林里找,十来岁个小丫头,跑不远。”
堂舅舅应了是,又问:“老二家的小丫头,也是不见了的,在江宁,这要我们去哪块找?”
外公沉默片刻,道:“天不绝他们老于家,小孩子倒是都……你多多联系些朋友,让他们在江宁和去于家的路上,多帮忙找找,找到了,我们周家必有重谢。”
“大伯,”堂舅舅略有犹豫,问:“姐姐讲得没错,这事绝对有蹊跷,我们要不要?”
外公的声音深沉而平静,后来深深烙印在阿尘的脑海中:“事情能做到这一步,就不可能没得官皮参与,我们周家没得受牵连,或许正是因为你姐姐及时同你姐夫解了婚,这个时候,我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于家兄弟没有别的亲戚,那两个小丫头,好歹是尘尘的堂亲姐妹,先全力把她两个找到再说……”
那个姓霍的寡言男人,最终还是陪阿娘出了门,去给葬身火海的人收尸,堂舅舅也喊了许多人手离开,小小的院子重新安静下来,外公坐在屋门外,一颗颗剥莲子。
小孩子是敏感且迟钝的。
天黑了,屋里没有点灯,月光洒在家门前破碎的河水上,洒进窄窄的屋门里,阿尘披着月色,钻在外婆的怀里问:“我爹爹,他死了吗?”
“尘尘呐……”外婆抱着她轻轻背,未语泪先流。小孩子,真的晓得什么是死亡么?
在门外剥莲子的外公,把手心的一捧月华,放进盛莲子的盘子里,轻声道:“你大伯、大娘,二伯、二娘,也全部没得了,你秧秧姐姐和阿粱小妹,还没得找见。”
尘尘哭了,没有哭出声,躲在阿婆怀里不停流泪,不住抽噎:“因为什么?”
人死,总要有个原因。
“看起来是因为走水,”外公的声音很轻,在夜色里柔得像晚风,字字句句落在小孩子耳朵里,却响得如平地惊雷,“尘尘呐,外公从来不相信,世上有绝对巧合的事,你呢?”
尘尘蜷缩在外婆温暖的怀里,鼻涕一把泪一把,似懂非懂地应着:“我也,不信。”
可是后来,外婆和外公,同样被场大火带走。
都怪那个姓霍的男人,那些杀人放火的人是霍君行招惹来的,他们来杀霍君行,扑了个空,便杀了外婆和外公,还一把火烧了尘尘的家。
尘尘和被找回来的秧秧,一起被外婆藏在狭窄的地窖里,她们亲眼看着那些人杀死外婆外公,又把他们丢进屋里,放了一把火,火光照亮整个夜空。
南方不流行地窖,而偏偏外公挖了个小地窖,没被杀人的人找见,否则,同样在家的尘尘和秧秧,也是难逃一死的。
而后,霍君行带着尘尘的阿娘、尘尘,还有病傻的秧秧来到大邑,来到霍君行的家。
霍君行和阿娘,在霍君行家结成夫妻,阿娘改了姓,从此叫做于冠庵,她也让尘尘改姓名:“‘霍让’和‘霍千山’,你喜欢哪个?”
“让”便是让往事随风而去,与过往一刀两断,只将人生朝前看,“千山”寓意很不好,不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而是“千山唤行客,身乃未归魂”,非常不好。
“都讨厌,”尘尘倔犟地拒绝着和霍君行有关的任何事,“外婆外公死了,我讨厌姓霍的人!”
尘尘稚嫩的话语,声声质问着阿娘:“你为什么还要和他成亲!”
“因为要报仇。”比起十岁孩童的歇斯底里,于冠庵是克制的,甚至看起来是平静的,“尘尘,如果你也想报仇,你就要把你的憎恨,全部给我收起来。”
从那以后,尘尘改名霍让,平日也唤霍千山,恰好与霍君行和他元配亡妻的女儿千会形成呼应,哦,家里还有个同尘尘一边年纪的“义兄”,霍偃。
虽然尘尘从未唤过霍君行爹爹,但是这五个人,算是在经历各自的家破人亡后,又勉强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家。
可是,到底谁杀了外婆外公?又是谁害了爹爹,害了秧秧一家,害了阿粱一家?
千山发誓要找到这个答案。
十二岁,千山和霍偃一起,经过层层选拔,进入皇帝的侍卫亲军飞翎卫预役。
十五岁,千山带着秧秧,北上去了战火频仍的幽北。
十八岁,千山竟然凭救帅之功,成为幽北军朱缨团最年轻的副参将,她的主将官,是幽北王杨玄策的大女儿,杨严齐。
同年,战场上,千山陷敌阵,重伤,被杨严齐救下性命,不得不选择放停【1】,几乎与此同时,她查到的杀人凶手的线索,桩桩件件指向江州江宁府。
十九岁,领奉鹿飞翎卫监察寮诸多庶务的千山,收到总指挥使霍君行亲笔令,命她秘密南下江宁。
那场烧在尘尘九岁时的大火,终于穿过十余载时光,烧到了千山的面前。
这一次,谁都别想逃。
【1】放停:因老、病、伤、残而退伍。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你再呵呵 1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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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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