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破败的城隍庙,李晋把三个孩子之前铺过的干草凑到了一起,在墙角被风的地方铺了铺,转身看着小女孩,李晋问道:“你叫什么?”
“夏羽蒙”
李晋看着她那一身白袍衣服:“过来睡吧,明天把你这一身衣服卖了,你这一身太招眼了。”
夏羽蒙站在哪一动不动,她哪受过这种罪,看着那堆干草:“我不去!”
李晋起身没有再看她,径直走向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堆草堆:“那你就冻着。”
李晋刚刚失去了三个小跟班,也正难过。
就这样,城隍庙里陷入了安静,只有风刮过窗口时带起的浅浅呼啸,和小女孩低低的抽泣。
第二天的清晨,此时已是深秋,空气中的凉意愈发明显。
李晋睁开眼,伸了个懒腰,拨开干草站起身。
夏羽蒙披着一身大白袍,盖着她自己的披风睡的有些香甜。女孩怎么看都随她娘,约么有十岁左右的样子,一看就是个美人坯子。两个稍稍有些红肿的眼睛,也不知道昨夜她哭了多久。
李晋没有出声打扰她,悄悄出了破庙,找了个街市,用头天官兵给的银子,给她买了两个烧饼。
等他回到破庙的时候,夏羽蒙还没醒,李晋就坐在那堆干草边想着昨天发生的事。
已是近午了“诶”随着一声呓语,夏羽蒙睁开眼,看到侧身坐在旁边的李晋,连忙直起了身子:“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富人家的孩子就是会讲礼数。
“巳时三刻了吧,马上午时了。”
“谢谢公子昨日相救,小女没齿难忘!”小女孩喏喏地低头说。
“大户人家就是屁事儿多,赶紧吃吧。”说着李晋把买的烧饼拿了出来递给她。
“这是什么?”羽蒙接过烧饼,看着上面已经烤黑了的芝麻,有望了一眼李晋的衣服。
“烧饼,没见过吗?”李晋不耐烦,他就买了两个,都给了她,一会儿自己还得出去再偷抢吃食。
“是直接吃的吗?哎呀,好硬啊。”羽蒙接过烧饼,小小地咬了一口。
“喏,哪有水!”李晋指着墙角处一个破缸的碎块,里面有一层浅浅的水,是早上李晋找附近的井水洗漱的时候顺手打的。
“哦”羽蒙忍不住还是走了过去,纤纤玉指端起碎缸片,浅浅的喝了一口,随即眉头就是一皱。
“凑合喝吧啊,这地儿不是你家深宅大院的,有啥就吃啥,听着没?”李晋不敢去看她,这么好的女孩子落得如此地步,他也是有些不忍。
“公子,你叫什么啊?”羽蒙又挣扎着喝了两口水。
“李晋,你以后就叫我晋哥,别叫公子,我可当不起。”李晋望向破庙外,是时候出去抢吃食了,肚子已经快饿得受不了了。碎银子本来人家给的就不多,还得留给这丫头,自己是饿惯了的贱命,人家不是。
“你这衣服真不打算卖吗?”李晋看着她的衣服,毕竟她有杀身的祸事在,太扎眼了。
“不能卖,娘说这件衣服不能丢,是我的嫁妆。”羽蒙低头,估计是又想哭。
“行吧,我去给你弄一套衣裳,你在这呆着别走。看见那个供桌了吗?无论谁来,你就躲到供桌后面去,别出声。”李晋指了指小庙里边。
“嗯,我听你的。”羽蒙点点头。
这地方基本没有好人来,来的要么是些乞丐,要么是些在官府犯了案的不法之徒。
李晋走在巷子里,四处扫着各家院墙里面(平民区的院墙只有他胸口高,上面是插的栅栏),看看各家晒的衣服,有没有羽蒙那么大女孩穿的。
忽然他想起个事,羽蒙长得天生丽质,让这孩子打扮成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也难免惹些祸事。与其如此,那不如就干脆把她打扮成一个小男孩吧。
正想着,看见一家妇女在院子里晾完衣服就回房了,他起身翻进了院墙。
拿着几件衣服,李晋的肚子又开始闹腾起来。他没有直接回城隍庙,而是到了镇海街的一个小客栈。“掌柜的,拿些银两吃食!”站在客栈的李晋毫不客气。
“呦,晋哥儿来啦?!晋哥儿今儿就您一位?”正在擦桌子的小二抬眼就看到一身粗衣补丁的李晋。
“少废话,近来马老三还来找过事儿吗?”这边这条街是李晋和名叫马老三的无赖一直在争夺的地盘。只要拿下这条街,生活就会好很多,因为这边离马场近,所以客栈云集。拿下以后,每月初一十五便可来讨些银两吃食,如果遇到有别的无赖来此闹事,自然是他们出面给挡。
“托您福,上回您把马老三打跑以后,咱这店好歹太平了些日子。”小二忙笑道:“但是晋哥儿有这么个事儿我说您听下。咱这店儿啊,小本利薄,西域今年来的马商还没到,银两上确实有点儿紧。您看你要不银两的事儿先缓一缓,我给您备些吃食您先拿着?”
李晋皱着眉:“钱不钱的不打紧,给我拿壶酒!”“得,稍歇吧您吶!”小二转身进了后堂。
“掌柜,李晋又来了。这回银两我没给,您看要不这饭菜也?”
老板是个大肚便便的晋州人士,放下正在拨弄算盘的手:“银两也先给他拿着吧,等上两三个月再说,要是马三儿以后不来惹祸事,那便供他几顿饭水便是。这种痞儿,能不惹尽量不若。”
“呦晋哥儿,您抬眼看,咱家掌柜虽然知道您来,凭着自己吃亏,也还是掏了些银两,您先拿着,回去跟兄弟们好好分分。这是您的饭菜和酒,您先收着,回头有事儿还得指您晋哥儿了。”
李晋接过食盒:“放心我李晋在这儿,借马老三个胆子他也不敢来。”李晋的那些同龄的兄弟,这段时间不知为何,一个个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然他也不会带着三个那么小的乞儿出去偷盗。
“得,就等您这句了,好了您慢走!”
李晋在东南隅,打起架来心狠手黑是出了名的,正巧今天赶在十五,顺道过来要点无赖钱。
日暮西垂,李晋回到了小城隍庙:“出来吧,我回来了。”
没有动静,李晋快步走到供桌后面,原来夏羽蒙已经在供桌后面蹲在地上睡着了。
看着熟睡疲累的羽蒙,李晋不由得有些犯难。他平日里只是个地痞流氓,没有存银两的习惯,过着那种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可是要让他送她去南朝国都,这路上少说也得个四五千里的脚程,就他手上这点铜钱碎银,出了锦华城就得饿死。再说了,别说出了锦华城,就是出了这偌大的东南隅,他混口吃食就已经成问题了。
看着头发上沾着干草的羽蒙,他伸手推了推:“醒醒!”
“嗯?怎么啦?”羽蒙睡眼惺忪。
“我讨了些吃食回来,过来吃吧”李晋把吃食放在了地上,跟她坐了个对面。
“你你你是干什么的呀?”羽蒙挽起袖子,打开简陋的食盒。
“乞丐、地痞、贼、劫匪,反正没一样好的。”
“噢,那你好厉害,什么都能做啊!”羽蒙用手指捏起一条肉丝放在了嘴里,食盒里没有筷子。
“你不知道这些是干什么的?”李晋有点不太相信,这孩子居然连这些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不知道,晋哥哥”羽蒙还在拿着小手抓饭菜,看样子是饿的不轻了。
“算了,你不知道也好。一会儿吃完饭菜,把那套衣裳换了。你这套衣裳收起来,你不说这是你娘给你的嫁妆吗?收起来。”
“嗯,谢谢晋哥哥。”饭菜虽说不算可口,但是有东西吃就已经很不错了。
看着羽蒙两只杏眼笑起来变成一道向上弯曲的月牙,李晋心里有点不太得劲儿。这么好的小姑娘,跟自己在这个破庙里分食残羹冷炙,心里头感觉别别扭扭的。
“对了,一会儿我要把你头发割了。”李晋也抓起饭菜往嘴里送。
“为什么?”羽蒙停住了动作。
“你娘让我送你去南朝,在送过去之前我们要攒盘缠,你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是个姑娘。”
“为什么不可以啊?”羽蒙拿着沾着菜油的手拨弄了一下头发。
“别管了,以后你会知道的。来,喝口酒,暖暖身子。马上入冬了,这里,会很冷!”
李晋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一个累赘跟着自己,更没想过会是一个娇滴滴的富家小姐。
饭后,李晋从草堆里翻了一会儿,找出个长条形的包裹。慢慢打开,是一把精钢所制的黑刃长直刀。
“这刀,名奔雷,是我父在九年前在北境战死时所留。今天给你削发,削发过后你我便兄弟相称。从此直至我送你到南朝国都前,你都是男儿身,记住了吗?”
“嗯,你会送我一直到南朝吗?”羽蒙怜惜地揉搓着自己的长发。
“我不知道,我也没出过锦华城。”李晋声音非常平淡。
拿起酒,李晋大饮一口,对着蜡烛一口喷了出去。蜡烛的那一端,正是横放的长刀‘奔雷’。
等削发过后,李晋扶着羽蒙站起身:“兄弟,早些休息,明日我们还要出去赚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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