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

符城的天气变更很快,夏日的热是憋闷的,没风,云遮不住太阳,阳光热烈,让人精神不济。

白天日头长,躲在室内吹空调,到了晚上,对古莎来说,生活才刚刚开始。

仔细想想第一次见到尽夏,她穿了一身棉麻的开衩旗袍,光着脚,踩在男人西装外套上,她的脚面上有胎记,颜色偏红,远远看去,那轮廓像朵花。西装外套铺在碎玻璃上,古莎搞不懂他们在玩什么游戏,只是这样站着是在怪异,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尽夏有一双很干净的眼睛,和柔和的轮廓,她的身高中等,身材也不算窈窕,偏偏很搭旗袍的气质。很有书卷气。

古莎自问不爱读书,或许是这样,才让她多看了她一眼。

古莎推门进去的时候,包间里的气氛很古怪。

透过十米观景阳台是五彩斑斓的霓虹灯,车水马龙与隐匿在高楼间的夕阳之间相互过渡,色彩上极其和谐。吧台旁坐着男男女女在说这话,沙发上也有人,茶几上摆着几瓶开封过的名酒和饮料,茶几前面停着推车,蛋糕放在推车上,上面还插着刚燃尽的蜡烛。

古莎看着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拔掉的蜡烛,知道自己来的还不算晚。至少,蛋糕还没切。

她看到了自己的朋友,把带来的生日礼物放在进门的地方,与其他礼物摆在一起,随手把包扔在一边,手里只抓了一部手机,踩着高跟鞋就往熟人那儿走过去。

包间内气氛不算热闹也不算冷清,到处都有人在讲话,可是声音又都不响,有什么动静,几乎都能第一时间注意到。

古莎很快就察觉到这里的所有人注意力都在沙发上坐着的那个男生身上。

很年轻,头发不长不短,垂头,看不清脸,不过看他那靠在沙发里的样子可以猜测长的不赖。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女生心猿意马想跟他搭两句话。

古莎前两年刚从国外回来,对这边的圈子还不熟,全靠她小时候的朋友带她融入,她的思绪越来越偏,忽然胳膊上传来一阵凉意,她连忙回神去看,原来是朋友失手打翻了酒盅。

顺着朋友的眼神,她也看过去。

尽夏不知道周阴卓今天是怎么了,明明今年的生日来的人比往年都多,明明他和继妹的关系已经缓和,明明一直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却一直不开心。

踩在周阴卓的西装上,尽夏有些茫然,她的头发自然地下垂,眼睛慢慢地眨着。

古莎进来没有两分钟,她就看到原本站在那里有些尴尬怪异的女生旁边站了一个高大的男人。

两个人的气质并不相配,古莎默默地想,左边的应该配个妖艳祸水,右边的应该配个温良先生。

气质迥异的两个人背对着古莎,古莎若有所思,她手上戴着粉水晶手链,水晶垂到台面上,手腕微微抬起,手链随着下滑,她轻轻把酒杯往好友那里推,这一举动让八卦的好友回神,两个人的视线交汇,古莎读出了对方眼里的意思。

后来再怎么样,古莎已经记不清了。人对好看的东西总会有点印象,古莎把外套放在栏杆上,小臂搭在上面,头微微抬起,那一头茂密的长发被风霎时吹起,裙摆也随之摆动,她感受着风带来的凉意,还夹杂着一股即将下雨的潮湿味。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她拿出来一看,像是意料之外地挑眉,接通后道:“稀罕,你也来问我冬凛子的事?”

“不然呢,找你还能干什么?总不是约你喝酒泡吧。”对面的人语气懒洋洋的,古莎隐约还能听见有女人的声音,在问他要不要吃水果。

“怎么不行?”古莎拉长语调,她一手举着手机,另一只手将被风吹乱的头发撩到耳后,又顺手摸了摸她的耳钉,她笑起来,语气有些坏,“程煜,这么快就把人家忘了啊,你送的耳钉人家很喜欢。”

电话那头的女声没再传过来,程煜的声音来了点精神,他笑着回:“古莎你别搞,我正经跟你说话呢,冬凛子的生日阿卓真来?”

程煜口中的阿卓,说的就是周阴卓。

“你俩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古莎眼睛受风有些刺痛,她微微眯起眼睛,瞥见刚从厕所出来的男生一眼,视线没收回,她笑眯眯地侧过脸,无声地说了句嗨,又转过头继续打电话,“我也正经跟你说话呢,泡妹可以,但别打我的旗号行吧。挺烦的。”

她看着热情,其实全程没有在意过那个男生一眼。

“好好好,”程煜心不在焉地回,“看来阿卓真会去了。”

“古莎。”那个男生来到她身边,看着她,喊她。

古莎抬眼看他一眼,潦草地对程煜说道:“你都知道了还来问我。”

“没办法,谁让华子绅是你小叔叔呢,阿卓也就跟华子绅一起在英国吧。”

“古莎。”他夺走古莎的手机,挂掉了电话。

古莎无所谓他的举动,顺着他的举动改变了姿势,半靠在栏杆上,眼神落到远处。

雨已经下起来了,他的气息顺着风跟雨一起扑洒到她脸上。

“别分手,好不好?”

程煜挂掉电话,看着跟他有些距离的坐着吃水果刷手机的周芙银,身体靠过去,张嘴,摆明了要她喂。

周芙银跟没看到似的,继续往嘴里塞车厘子,她在打字,在有些安静的房间内发出美甲点击屏幕的嗒嗒声。

“生气了?”程煜笑起来,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周芙银没有躲开,程煜知道她是个很有分寸的,这会儿虽等着他去哄,但主动权还是掌握在他手里,这场游戏他想结束可以随时喊停,难得他有兴致,愿意多些耐心。

于是他解释道:“古莎瞎说的,她怎么可能会戴我送的耳钉。”

“好啊,你还真送过人家耳钉!”周芙银瞪了他一眼,挨过去也捏他的脸。

程煜抓住她作乱的双手,笑着拥住她,两个人的头靠在一起,程煜说道:“她家里人管的严,别人送的东西不会带在身上,男生就更别说了。”估计早就被华子绅丢了。

“啊?”周芙银吃惊地抬起头看着他,很不理解,但她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为什么,她知道程煜没有那么多耐心跟她解释那么多。

话讲到这里,程煜道:“冬凛子要办生日,不选在日本,选在符城,周阴卓不管最后去不去,她这宴会凑热闹的人可不少。”

“周阴卓?”

“港南新贵,追远科技的周阴卓。”

说是新贵,周家那也富贵了好几代了,只是卖给周家一个面子,让周阴卓不必冠上某家富二代富三代的名头。

“在港南能叫出名,很厉害。”周芙银中肯地评价了一句,程煜只是笑笑,补了一句:“以前读书,他也有名。”

这种人,太阳神转世似的,所有人的目光都非常自然地会落在他身上,然后所有人都理所应当赞美他。

程煜不是读书的料,他跟周阴卓不在一条赛道上,没有竞争,他也不觉得周阴卓讨厌,反而有些佩服。

“古莎跟阿卓同一届的,华子绅又跟周阴卓一起在英国,有些消息,只有她知道。”

“同一届的?”周芙银奇怪,“那怎么还在读书?”

“留了两级,现在在与军读高三。”程煜他是走高考去了民办学校,读两年就要出国了。

周芙银听见他提起古莎,有些吃醋,酸溜溜的阴阳怪气:“这么了解,高考结束要不要去送束花啊?”

程煜看了她一眼,神色淡淡:“古莎考不考都有名牌大学上,不过大概率会选择国外的学校。”程煜用脚趾头想想华子绅会把古莎安排在英国。

她知道自己的话惹程煜不高兴了,顺从地喂了他两颗车厘子,凑近他,像是做错事讨饶的小猫,程煜本身就喜欢周芙银,虽然让他不开心了吧,他也没想立马甩了,只是实在没兴致,于是躲开了周芙银的吻。

周芙银顺着程煜的目光,透过半拉开的窗帘,看向外面。

雨,已经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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