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之前所有的认知全部土崩瓦解,新的认知急需建立!

耳边突然响起于抗美尖锐的声音:“陆绎,你领的粮食呢?”

陆绎关心的是新的认知,而其他人关心的是粮食,“粮食没领来,革委会说下个月补上!”

于抗美:“那你这个月吃什么?”

没等陆绎回答,朱建华急忙回答:“先吃咱们的呗,等领了粮食再补上,实在不行等过几天可以去大队里支取粮食,紧一紧总能过去的!”

余得勇:“那怎么行,咱们的粮食也不多?”他分明是不想陆绎好过,一直在排斥。

朱建华:“大家都是郑城来的,互相帮助一下呗,你们现在这样,那等陆绎的自行车买回来了,你们要不要骑?”

异口同声:“自行车?”

朱建华:“我亲眼看到的自行车票!”

这下氛围已完全不一样,之前他们请假回城都要乘队里的拖拉机,如果拖拉机不凑巧,就要徒步走到县城,如果陆绎真的有自行车票,无论是镇上还是去县里都会方便很多。

于是才算勉强同意。

因为明天还要抢收,大家要早点休息,于抗美和范丹丹回了女宿舍。

这时,朱建华跑过来问:“陆绎,我们晚饭做的红烧肉,还特意给你留了几块呢?我去给你端过来吧!”

陆绎:“我吃过了,就不吃了!”

朱建华:“那你不吃,我可吃了!”

这年头,一个月还吃不了一顿荤腥,朱建华早就馋死了。

陆绎:“你吃吧!”

余得勇气地翻了翻眼皮,这次又让朱建华占了个大便宜!

劳累了一天,陆绎又累又乏,在床铺上坐定,动都不想动。

在大明时,每天自北镇抚司归家后,在院子里不仅有丫鬟婆子伺候沐浴更衣,在书房还有小厮研墨铺纸;就连外出办案时,下属也会把一切安排的妥妥当当,现如今,就连洗个脚他都要自己来。

一时间陆绎感慨万千。

不过他陆绎向来不是自怨自艾之人,就算是跌在沼泽里,他也能把沼泽变良田。

稍微休息片刻,陆绎起身去厨房,这一天下来,身上满是汗渍和灰尘,难受的很,他今天必须要好好的洗一洗!

但是很不幸,水缸里是空的,锅里也是空的!

对陆绎来说,人生再倒霉也不过如此吧!

这时,余得勇要在男宿舍门口对陆绎喊:“陆绎,你今天刚到,咱们知青点的规矩还是要给你讲一下,这样以后才好相处。”

陆绎:“理应如此!”

余得勇:“咱们知青点历来是女的做饭男的挑水,老规矩,咱们四个男人一人挑一星期,洗澡水另外算,谁用谁挑。不过今天是星期六,明天是星期天,那明天就从你先开始,辛苦一下你多干一天!干八天!”

每个人一星期,要自己多干一天,干八天,那看来一星期是七天没错了。

既然无法离开,那就要尽快适应,多一天就多一天,如果这都要斤斤计较,岂是君之所为。

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他陆绎可不是一个只会靠爹、脂粉堆里养大的纨绔子弟,他能进锦衣卫靠的是超乎常人的努力、与生俱来的敏锐度、孤勇前行的勇气和绳锯木断的毅力。

陆绎环视一周,找到了担水的扁担,问:“井在哪?”

朱建华嘴里的红烧肉还没来得及咽下去:“我领你去!”

……

打好水回来的时候,朱建华并没有真的让陆绎担水,而是替陆绎代劳了,他从小在化肥厂长大,父亲对厂领导的迎来送往他早已耳濡沫染,虽然陆绎他父亲眼前下台了,可是谁能保证不会东山再起呢?说不定陆绎就是他这辈子的贵人呢。

……

陆绎刚把水倒进锅里,“我帮你烧吧,你之前肯定没有烧过地锅?”原来是范丹丹。

范丹丹说的不错,陆绎确实没有烧过地锅,不过他却有足够的野外生存经验,包括生火、狩猎、烤肉,还有扎帐篷露营等等,虽然后来每次都有属下代劳,但是并不代表他不会,锦衣卫选拔的时候每次实训考核,他每次都拔得头筹!

从小生活在世家大族,陆绎从小就明白,当一个人对你过分殷勤时,那是一定有所图的。

无论是朱建华,还是眼前要帮自己烧水的范丹丹。

朱建华所图无非是父亲有可能东山再起,范丹丹所图估计是自己皮相和家世两者兼有。

虽然说范丹丹是城里来的知青,又和自己年龄相仿,长的还尚可,也许在其他人眼里来说是个好姑娘,可聘之。

不过他陆绎可不是普通人,范丹丹在他眼里还差的远,从家世上来说,她父亲只是个运输队的队长,一无金钱,二无权势;从姿色上来说,只是尚可、小家碧玉,和自己要求的明艳动人相差甚远。

故,在大明,陆绎不会给自己看不上的女子一点幻想。

在这,亦如此!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语气淡的可拒人于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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