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 取证

第二天一早,温景然到办公室的时候,陈曦已经在整理证据清单了。

“温律师,早。”陈曦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还有半小时才九点。”

“睡不着。”温景然把包放下,坐到桌前,“你昨晚几点走的?”

“八点多。苏律师走的时候把水果带走了,说放办公室会坏。”

温景然没接话。她翻开昨天的工作笔记,在“挂靠协议”四个字下面画了两条横线。

“今天去翡翠湾工地。”她说。

陈曦愣了一下。“去工地?找谁?”

“找宏远公司在项目上的负责人。”温景然合上笔记本,“王建国说过,工地门口有个项目部,挂的是宏远公司的牌子。李志强的挂靠协议,宏远公司那边肯定有存档。”

“他们会给吗?”

“不会。”温景然站起身,“所以我们要想办法让他们‘不给’。”

翡翠湾工地在城东,开车过去四十分钟。

温景然没有车,两人打车去的。出租车在工地门口停下的时候,陈曦透过车窗看了一眼——灰扑扑的水泥路,几栋还没封顶的楼,塔吊在高处缓缓转着。工地大门是铁皮的,上面贴着“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几个大字,油漆已经褪色了。

“就是这儿。”温景然付了车费,推门下车。

门口的保安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坐在一张塑料凳子上看手机。看到两个女人走过来,他抬起头,目光上下扫了一遍。

“找谁?”

“我们是律师。”温景然出示了律师证,“翡翠湾项目是宏远公司承建的,我们想找项目负责人了解一些情况。”

保安看了一眼律师证,又看了一眼温景然,表情没什么变化。

“负责人不在。”

“什么时候在?”

“不知道。”

“那麻烦您给个联系方式,我们自己联系。”

保安放下手机,语气有点不耐烦。“我说了,不在。你们走吧。”

陈曦站在温景然身后,没说话。她看了一眼温景然的侧脸,没有表情,但嘴角微微绷着。

“师傅,”温景然的声音依然平静,“我们不是来闹事的,是依法调查取证。您只需要告诉我们负责人在哪,或者帮我们转达一下。”

“转达不了。”保安站起身,往门口走了两步,挡住铁栅栏的缝隙,“你们快走,别在这儿站着。”

温景然没动。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打开录音功能,举到面前。

“师傅,我再问一次。翡翠湾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是哪位?怎么联系?”

保安的脸色变了。

“你录什么录?关掉!”

“您有权拒绝回答,但我的录音只是为了固定证据,不会侵犯您的个人**。”温景然的声音没有任何波动,“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我现在是在依法行使调查权。”

保安张了张嘴,没说出话。他盯着温景然的手机看了几秒,然后转身走进保安室,把门关上了。

温景然收起手机。

“陈曦,拍照。”

陈曦赶紧掏出手机,拍了工地大门的照片、宏远公司招牌的照片、保安室的照片。她的手有点抖,但照片都拍清楚了。

“现在怎么办?”陈曦问。

“报警。”

警察来得比想象中快。

十五分钟后,一辆巡逻车停在工地门口。下来的民警三十出头,姓周,看了一眼温景然的律师证,又看了一眼紧闭的保安室门。

“什么情况?”

温景然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律师依法调查取证,保安拒绝配合,不提供负责人联系方式,还阻止她们进入工地。

“对方有没有动手?”周警官问。

“没有动手,但明确表示了拒绝。”温景然说,“我已经录音了。”

周警官走到保安室门口,敲了敲窗户。保安从里面把窗户打开一条缝,探出头来,看到警服,脸色更难看了。

“人家律师依法取证,你拦什么?”

“我……我就是个看大门的,领导说了不让外人进。”

“那你把领导的联系方式给她不就完了?”

“我……我没有。”

周警官回头看了温景然一眼,像是确认这句话的可信度。温景然站在那里,表情没什么变化。

“这样吧,”周警官转回头,“你把你们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给我,我帮你打。”

保安犹豫了几秒,从兜里掏出手机,翻出一个号码。周警官拨过去,响了好几声才接。

“喂,我是派出所的,这边有律师来工地调查取证,你们保安不让进……对,你下来一趟吧。”

挂了电话,周警官把手机还给保安,走到温景然面前。

“他说马上下来,你们等一下。”

“谢谢周警官。”温景然说。

等了大概十分钟,一个穿白衬衫的中年男人从工地里面走出来。他戴着安全帽,皮鞋上沾着灰,走得不快,但每一步都带着一种“我是这里的负责人”的架势。

“怎么回事?”他看了温景然一眼,又看了周警官一眼。

“您是翡翠湾项目的负责人?”温景然问。

“我姓刘,刘建明。宏远公司工程部经理,这个项目归我管。”

“刘经理,我是景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温景然,这是我的律师证。”温景然把证件递过去,“我受当事人委托,处理翡翠湾项目劳务分包商李志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李志强是挂靠在宏远公司名下的实际施工人,我们需要调取宏远公司与李志强之间的挂靠协议,以及相关往来凭证。”

刘建明接过律师证看了一眼,还给她。

“李志强跟我们没关系。他是分包商,我们只跟他结算,不负责他下面工人的工资。”

“李志强是挂靠在宏远公司名下的,”温景然说,“根据法律规定,挂靠关系下,发包方和挂靠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我们现在需要确认挂靠关系的具体内容。”

“什么连带责任?”刘建明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工程款我们已经付给李志强了,都有转账记录。他拖欠工人工资,你们找他要去,找我们没用。”

“所以我们需要核实挂靠协议,确认宏远公司和李志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挂靠协议是公司内部文件,不能随便给人看。”

“刘经理,这不是‘随便给人看’,是律师依法调查取证。”温景然的声音依然平静,“如果您拒绝配合,我们会申请法院调取,到时候一样要拿出来。”

刘建明盯着她看了几秒。

“你爱申请就申请。”他说,“反正我现在不给你。”

说完,他转身往工地里面走。

周警官站在旁边,自始至终没插话。等刘建明走远了,他才开口。

“温律师,对方拒绝配合的情况我已经看到了。如果需要,我可以出具出警记录,证明你们今天来过了,对方明确拒绝。”

“好的,谢谢周警官。”

“不客气。”周警官合上记录本,“那我先走了。”

巡逻车开走后,工地门口又安静下来。

陈曦站在温景然身后,手里还攥着手机。

“温律师,我们现在怎么办?”

“回去。”温景然说,“今天的目的达到了。”

“目的?”陈曦没反应过来,“我们什么都没拿到啊。”

“拿到了。”温景然转身往路边走,“拿到了对方‘拒绝配合’的证据。周警官的出警记录、你拍的照片、我的录音——这些都能证明,宏远公司拒绝提供挂靠协议。”

她站在路边,掏出手机叫车。

“立案之后,我们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到那时候,不是他给不给的问题,是法院让他给。”

陈曦想了想,忽然明白过来。

“所以今天来,不是为了拿到协议,是为了证明‘他们不给’?”

“对。”温景然看了一眼手机上的叫车进度,“证据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比如挂靠协议。另一种是证明‘对方在隐瞒什么’的证据,比如拒绝配合。前一种拿不到的时候,后一种也能用。”

车来了。两人上了车,出租车掉头往市中心开。

陈曦坐在后座,想了很久,还是没忍住。

“温律师,你以前是不是经常遇到这种事?”

温景然没回答。她看着车窗外掠过的工地围墙,过了几秒才说了一句。

“经常。”

回到办公室,苏晚已经在了。

她听完温景然的描述,没有惊讶,只是点了点头。

“我这边也有进展。”她翻开笔记本,“王建国那边,我让他们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发过来了。十一个人,八男三女,都是同一个村的。最长的一个跟着李志强干了三年,最短的也干了八个月。”

“三年的那个是谁?”温景然问。

“刘德厚,五十二岁,瓦工。”苏晚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递过来,“他说李志强以前也拖过工资,但最多拖两三个月,最后还是给了。这次拖了九个月,他怀疑李志强是跑路了。”

“跑路需要钱。”温景然接过复印件看了一眼,“李志强从宏远公司结算的工程款,如果还没花完,应该还有资产可以查。”

“王建国说,李志强在郊区有个房子,还有一辆车。但不知道在谁名下。”

“去查。”温景然把复印件还给苏晚,“房产和车辆登记信息,可以申请法院查,也可以委托调查公司。先试试能不能从公开渠道找到线索。”

陈曦坐在电脑前,已经打开了搜索引擎。

“我搜一下李志强的名字,看看有没有公开信息。”

几分钟后,她回过头。

“温律师,搜到一个。去年的一个民事诉讼,李志强是被告,欠材料款被人告了。判决书在网上能查到。”

“发给我。”温景然走过去。

陈曦把链接发过去,温景然点开,快速扫了一遍。判决书写得很清楚——李志强拖欠某建材公司货款十二万,法院判决他限期支付。判决书里有李志强的身份证号、住址,还有一个当时还能打通的电话号码。

“这个有用。”温景然说,“身份证号记下来,申请公安协查的时候用得着。电话号码现在大概率打不通了,但可以试试。”

陈曦拨了那个号码。响了一声就断了——空号。

“空号。但至少确认了李志强这个人确实存在,而且有拖欠债务的记录。”

“把这个判决书全文保存下来,”温景然说,“以□□审的时候,如果对方质疑李志强的信用,这个可以用。”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

三个人各自忙着,办公室里只有键盘声和翻纸声。

温景然靠在椅背上,看了一眼桌上的日历。距离“景和律师事务所”挂牌,才过去三天。

三天。

她已经记不清打了多少个电话、翻了多少页案卷、跑了多少趟路。以前在恒信,这些事都有助理做、有实习生跑、有专门的调查团队支持。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她们三个人,和一台从二手市场淘来的打印机。

但她不觉得累。

或者说,累,但不觉得苦。

手机震了一下。苏晚发来消息:“饺子还是面?我准备点外卖了。”

温景然回复:“饺子。”

然后又打了一行字:“韭菜鸡蛋。”

苏晚回了一个“OK”的表情。

陈曦抬起头,小声问:“苏律师点外卖了?”

“嗯。你吃什么?”

“跟她一样就行。”

温景然把这条也转发给苏晚。苏晚回了一句:“你们两个能不能有点新意?”

温景然没回。她放下手机,翻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继续在第四十三条旁边做笔记。

窗外。

路灯亮了。

远处的高楼亮起一格一格的灯光,像有人在天幕上点了一盏又一盏灯。

窗内。

三个女人,一间办公室,一堆案卷,和一份还没写完的代理词。

这是“景和律师事务所”挂牌第三天。

没有人知道她们。

没有人报道她们。

只有十一个农民工,等着她们把八十三万血汗钱拿回来。

但对温景然来说,这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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