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天妒英才

若是责难押送粮饷的队伍,人家也只道西北风沙难行,听命行事云云,叫人十分愤懑!

这仗打了大半年,我军损伤了将士数量过半,霍叔赢手下得力干将也在战场上被挑马刺死。不过敌军死伤更为惨重,照目前趋势下去,我军赢面更大。这种赢,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赢,很不痛快。

怀胎十月,一朝临盆。花时颜在营帐中生下了一子,那孩子一出生,便被花时颜托付给了随行军医,叫军医带去周边农户家里养着,不要留在军队里。花时颜当然爱她的孩子,那是他和霍叔赢的孩子,是他们共同的血脉。

她和霍叔赢长得一点也不像,一想到这孩子会长得既像自己,又像霍叔赢,就觉得很奇妙,和爱人拥有一个共同的孩子,比单纯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更为幸福。

可是,她现在不能享受这种幸福,这个孩子只会让她分心。

近一月的几个回合,刻矢军队连连败退,眼看到了关键战机,霍叔赢向朝廷请求三万人马的支援。他现在已经看清了当朝的德行,他要的三万人马不会如数派来,于是便多报了一万。他实际还需要两万人,只要两万人,这场战役他便能胜券在握!

但霍叔赢还是低估了当朝的决绝。许是那一个月,从金门连连传来捷报,叫皇帝看昏了头,也许是皇帝实在想挫他功高震主的锐气。皇帝忽略了他的请求支援的奏章,忽略了一封,两封,三封......

他不是常胜将军所向披靡吗?且看他这次如何凯旋归来吧。

其父相国公与其兄霍伯元身处朝堂,自然也看的清清楚楚,皇帝派人守住了整个相国公府,说是局势动荡,护相国公府周全,实则就是软禁。但相国公还是想办法,修书叫人秘密送到金门前线去。

霍叔赢看着父兄的来信,信上说当朝恐要置他于死地,叫他务必和时颜逃出生天。

可他已经走不掉了。前线战事胶着,他这个大将军一走,必败。他不能看生灵涂炭,况且,天涯海角,他跟花时颜能逃得了,在天子脚下的父兄怎么办,他在大战中临阵脱逃,霍家必遭重罪。

霍叔赢别无他法,他只能继续打下去。

花时颜看着剩下两万的金门守城将士,内心备受煎熬,这两万人若是派去前线作战,刻矢只要一支千骑精锐,便可轻而易举的破了金门,没了金门作为屏障,刻矢军队便能长驱直入进入京国腹地。若是留下他们继续守城,前线很有可能溃败。

花时颜作为守城将军,守住金门是她的使命,即使另一边是她的丈夫,她也必须,守好这座城。

是天降奇才,也是天妒英才。霍叔赢最后一次上战场时,抱着必死的决心,却不因这种决心而消极,给自己主动送死的暗示。他依然抱有一丝希冀,他的毕生所学还能为这场战役用到什么?战况会不会有转机,援军会不会即刻就到......他越战越失望,越战越绝望。

援军没来,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是京国无人,而是皇帝不愿给人。皇帝可以为削弱霍家实力,而冒着战败失守的风险,置边境百姓的性命安危于不顾,但霍叔赢却做不到。京国不是皇帝一个人的京国,霍叔赢可以不爱昏君,但不能不爱国,不爱百姓,他要守护好身后无数的百姓。

可惜他夫人生产时,他在紧盯战局不敢松懈,他刚出世的孩子,至今未能看上一眼,他远在京城的家人,不能见上最后一面,这场为之付出性命的战争,不知最后能否胜利。

长枪贯穿胸膛,霍叔赢到死都没能等来援军。为国捐躯之时,年二十四。

花时颜在金门城中,接到了夫君战死的消息,她多么想去亲自看一眼,她不相信霍叔赢就这么死了,霍叔赢怎么可能....

好歹要去给他收尸。

刻矢军队没有留时间给她哀伤,几乎在她接到霍叔赢死讯的同时,刻矢军队已经从前线攻到了金门城下。

刻矢国以为京**队已经无人,此时拿下金门如探囊取物,却不想此地还有两万军队守城,兵临城下,战事一触即发。前线的牺牲能不能换来京国百姓的安稳生活,全看这最后关头的金门能不能守住。

这里很快就要发生一场血战,若是战败了,刻矢军队进城,她与霍叔赢养在农户家里的孩子便是凶多吉少。花时颜当即让那名军医务必将孩子带回京城,带回相国公府,那是霍叔赢留在世上唯一的血脉。说完,她便毅然奔赴战场了。

这一战,打得惨绝人寰,这样近距离的交战,用不上什么战术,双方几乎就是近身肉搏,你砍我一刀,我刺你一剑。他们已经杀疯了,感觉不到疼痛,突然溅过来的一股温热,有时是战友的血,有时是敌人的血,不好分辨,但从身体里飙出来的就好分辨多了,毫无疑问是自己的血。

金门城下,血流成河,双方算得上是同归于尽,死亡名单几乎就是两军的军队花名册,这份死亡名单当然也包括花时颜。

换个角度说,金门也算是守住了,我军活下来寥寥几个小兵,两只手都能数得过来,大多是缺胳膊断腿,加起来能合力举起一杆京国旗帜的程度。

金门城墙,至今仍是腥味弥漫的。十万将士的鲜血皆倾洒于此,如何能散的尽呢?

你要问为何西北大漠里,为何能长出这样绿油油的大片胡杨林,便会有金门的百姓回答你,因为它们的根,是扎在地下掩埋着的士兵们的尸体里的,它们以腐尸为食,以血肉为饮,也可作百年不死身。

军医这边,带着襁褓中的婴儿一路从金门往京城赶,不敢耽搁。他只有一个人,唯恐路上出什么意外,又是从生死存亡的战场过来的,时刻绷着一根弦,不敢有丝毫放松。

“这个孩子,无论如何也要送回京城。”

“无论如何,要送回京城。”

军医脑海中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已经魔怔了。

看到京城西大门时,军医一路绷着的弦终于松懈了下来,但这根弦霎时间松的太快,便是崩了。他看着京城西大门,气绝身亡,一命呜呼。

相国公府收到前线消息,霍叔赢与花时颜双双战死,哭嚎一片,哀伤的同时,也深切体会到了这份帝王心术。皇帝忌惮霍家,担心功高震主,霍叔赢与花时颜的死,还有那个不知所踪的孩子,便是给霍家的惨痛教训。霍家从此,不会再出任何一个栋梁。

相国公和霍伯元亲自去到金门给霍叔赢和花时颜收尸,父子两痛心疾首,嚎啕哭到最后,再欲哭,已无泪。他们夫妻二人,活着的时候是一呼百应的将军,人群中自是惹眼,死了,就和数万小兵无甚区别,要一个个翻遍死人堆才能找到。

霍叔赢原本无心跻身官场,若不是相国公要他为国效力,或许霍叔赢此时正在带着他的天赋逍遥度日。早知今日,相国公宁愿他从未参加过那次国宴,从未在众人面前展露过锋芒,宁愿霍叔赢是平庸之辈。

霍叔赢不一定这么觉得,天才最忌讳的未必是短命,而是从天才变成庸人。

霍叔赢就像上天赐予京国的礼物,他是最完美的天才,有霍叔赢在,京国可以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失去霍叔赢,京国几年内,便由极盛转衰,藩王完颜单占领江南各城后,更是如此。若是霍叔赢还在,今日完颜单站上广陵城楼,三日后他便要人头落地。中间两天是霍叔赢带人马赶到广陵的时间。

相国公和霍伯元找遍了金门,终于找到了一家农户,说是花时颜将军寄养孩子的人家。据农户中的妇人说,她帮忙照看孩子的时候,看见那孩子的小臂上有块胎记,形状像箭矢。这便是相国公府找寻此子的唯一线索。

寻寻觅觅十余年,相国公府一直找不到那个孩子。小臂上形状像箭头的胎记,太笼统了。是哪条胳膊,胎记有多大,颜色深浅如何,和箭矢有多像呢?这些都不能得到具体的答案。

相国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找得时间越久,相国公就越想找到这个孩子,那是霍叔赢的孩子。相国公找孙子心切,便顾不上什么精细的考究了,他放宽了对孙子合格人选的限制,便找到了背着草药筐满京城跑的地瓜。

地瓜的小臂上,确实有块像箭头的胎记,但如果说那块胎记像小沙丘,也不牵强,胎记嘛,说到底就是黑褐色的一块色素沉着,又不是工笔画,像什么不像什么,如何说得准呢?

守卫把地瓜带到相国公面前,不知相国公是老糊涂了,找孙子心切,迫切要一个心理安慰,还是地瓜就是货真价实的京国大将军之子,总之相国公一口认了就是他,说他长得和霍叔赢小时候一模一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尤其是鼻子和眼睛。

霍叔赢的眼角不是顿感的大角度扇形,而是有些锐气的小角度的眼角,别人面对未知的,好奇的东西,往往会不自觉瞪大眼睛,而霍叔赢则是看着那样从未接触过的新事物,微眯着眼睛思考一瞬,顷刻,他便掌握要领了。他眯起眼睛的时候,眼角看着更为锐利,那种目光,敏锐的像鹰,好像能够穿透一切,穿过外壳看内里,穿过表象看本质。

既然相国公承认了他,那霍家上下,自然也要承认他,地瓜从此有了一个新名字,有名有姓的那种,名叫霍劭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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