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一章

都说狐狸爱吃鸡,是以当璟逸在桌前落座时遇宁便在一旁看着,看他第一道菜会吃什么。

可璟逸落座后并未动筷,而是皱起了眉头。

唔,难道是对饭菜不满意?啧啧,太挑食了吧!

“今日的日光这般好,你挡在那里作甚?”

遇宁左右看了看,好像是挡住了光线。她脚下往一旁挪了挪。

大抵还是不满意遇宁站的方向,璟逸斜瞟了一眼,十分勉强地道:“罢了,过来坐下吧。”

嗯?她可以上桌吃饭!?

遇宁在璟逸对面坐下,看着他会先吃哪一道菜。只见他修长葱白的手单刀直入冲向烧鸡,三指捏住烧鸡的腿,略用力,掰下了鸡腿放在碗中,又将那碗放到了遇宁面前。

“嗯?”看着碗中的鸡腿,色泽焦黄,肉质白嫩,遇宁吞了吞口水,“帝君,您……”

“你吃吧,我不爱吃鸡。”

唔,这可跟她了解的不一样。

遇宁这人有一个优点,求知欲特别强。她将身子往前探了探,十分认真地说:“帝君,我听说,狐狸都是最爱吃鸡的。”

璟逸一个眼刀甩过来。

呃……好像有股冷风吹过。

遇宁拿起鸡腿啃着,果然与她想象中一样,皮脆肉嫩,鲜香可口。

许久没有开/荤,遇宁三两下便吃光了。因着知道璟逸不爱吃鸡,所以在吃完第一个鸡腿后,遇宁十分自觉地掰下了另一个鸡腿吃着。

没办法,璟逸不爱吃,她也不能强迫他吃。而浪费食物是要遭天谴的,所以这差事只能她来做了。

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桌饭菜,璟逸堪堪动了几筷,多数都进了遇宁的五脏庙。酒足饭饱后,遇宁将碗筷收拾干净,准备端去厨房后就去花田摘花瓣。

“近日不需准备热水,也不必再去摘花瓣了。”璟逸理了理自己身上并不存在褶皱的衣袍,不去看遇宁有些吃惊的神色。

唔,今日的帝君有些反常啊。

遇宁回了屋子。甫一进门,就听到玉窠地哀嚎:“你可回来了,饿死小爷了。”

遇宁从袖子中拿出从厨房顺的一根胡萝卜,看着他动着那三瓣嘴吃得香甜。

“你说,狗吃屎,兔子吃胡萝卜都是天性使然,可天性吃鸡的狐狸不吃鸡却是哪个缘由呢?”

玉窠的三瓣嘴停了停:“……小爷吃着饭呢,何故说些污秽物影响小爷食欲。”

遇宁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头:“瞧你这进食速度,我真是没看出来哪里影响你了。”

自从璟逸不用遇宁准备沐浴后,她本以为以后能偷得半日闲,奈何他总有事情吩咐。或让她为他捶背捏肩,或让她为他诵读修炼的经书,再加之每日的案前侍候以及识文断字,她真是越发的忙碌了。

值得一提的是,自璟逸教她执笔写字之后,这段时日以来,她写字大有长进。虽仍无笔锋可言,但至少已做到横平竖直,不歪七扭八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对遇宁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自那日后,日日有餐饭,顿顿有肉,且如今喝茶也不再需要借口了。

因着每次遇宁给璟逸读书时总是因说得太多而口干舌燥。故此,她每次给璟逸倒茶时都会顺手给自己倒一杯,璟逸每次对她的这种行为都是默许。

玉窠也被她带在了身边。起初她是想着用这货的可爱外表分散一下璟逸的注意力,让他去折腾折腾玉窠,结果却是她想多了。

记得那日她将玉窠牵到璟逸面前时,后者盯着玉窠许久,半晌道:“若是将我青浯宫弄脏了,我便将他红烧了。”

吓得玉窠第二日说什么也不去了,只乖乖待在屋里,不过偶尔也会要遇宁带他去青浯宫,原因无它,只是想讨杯冽泉煮的茶水。

所以,她现在每日除侍奉璟逸外,还得给玉窠这兔子准备吃喝。本是一时兴起养个宠物,现如今倒好,宠物没给她带来乐趣,倒给她带来了劳累!

想想,遇宁便觉得自己有些惨,她伺候的不是狐狸就是兔子,她难道就不能侍奉个人吗?

她却是忘记了,这青丘之中,能称得上名副其实的人的,只有她一个。

时间一晃,已有半年之久。

这日,遇宁煮了茶与璟逸,手上拿着昨日没读完的菩娑诀。刚要读给他听,璟逸抬了抬手做暂停状,随后指着遇宁刚倒与他的那杯茶。

“你试试将这杯茶用法术托起来,”璟逸勾了勾手指,面前的茶杯凌空浮起,“像我这样,试试。”

“我?”遇宁看了看自己的手,想起乌蕨说冽泉的水有灵力,可以洗筋伐髓,她也喝了半年了,体内说不定已有了些灵力,要不就试试?

遇宁把菩娑诀放在一旁,紧张得在衣服上蹭了蹭手掌,学着璟逸的动作,然而,那杯茶牢牢的立在桌上。

“这……”遇宁大失所望,忍不住瘪起了嘴,委屈地看着璟逸。

璟逸瞧她这副模样觉得好笑,短暂的笑了笑后,他道:“专心,凝神,用意念去控制你体内的灵力。”

遇宁听不太懂如何用意念控制体内的灵力,她只是闭眼,脑中一直想着“我要让杯子飞起来,我要让杯子飞起来”直到璟逸道:“睁开眼睛看看吧。”

遇宁慢慢地睁开眼,那杯子稳稳地浮在半空。

嗯,这也算殊途同归吧?

“成……成功了?”遇宁激动得去拉璟逸的手臂,左右晃着,“我成功了!?帝君,我会法术了!”

璟逸被她拉扯得身子都跟着动:“……松手。”璟逸瞟了一眼遇宁抓着他的手,“把灵力撤了吧。”

“嗯。”遇宁学着那日银翘的做法,打了一个响指撤了灵力。却忘了这杯子中尽是茶水,从高处砰然落下,茶杯没碎,但是茶水溅了璟逸一身。

璟逸一对本是狭长的凤眸圆了几分。

遇宁自知闯祸,赶紧笑着赔罪:“我错了,我错了,我给您擦擦。”

她用袖子去擦璟逸脸上的水渍,璟逸嫌弃地往后闪躲:“行了,别擦了。”

遇宁沉浸在刚学会法术的兴奋中,对他的嫌弃满不在乎。

而自从掌握了使用灵力的方法后,遇宁就乐得每日练习。哪怕在伺候璟逸时得空了也忍不住比划两下。但是练习结果不尽如人意。

譬如,某次在璟逸阅公文时练习以意控物,结果一个分神,控制的那墨条陡然倒下,溅起的墨汁顿时四散。璟逸月白色绣金袍子自然不能幸免,不仅如此,还有墨汁溅到了璟逸的脸上。

看着帝君同墨汁无异的脸色,遇宁一下慌得不知怎么办了,愣了几愣后慌忙的拿袖子给他擦脸。

奈何她的衣料不吸水,这一擦非但没擦干净,还把墨汁在璟逸的脸上晕染开,成了一个花脸。她又惊又吓,且还没忍住笑,最后在璟逸捏得嘎嘎做响的拳头中落荒而逃。

那之后,她再也不敢在璟逸面前练习了,都是自己私下或是在乌蕨面前时练习。

托遇宁的福,乌蕨也因此受了不少罪。

那日,她去百花园摘乌蕨做百花饼要用的花瓣,手上的力度没控制好,将几棵花连根拔起。好巧不巧的是,那几棵花是这百花园中罕见的几株孤品。

还有一次,乌蕨在厨房准备饭菜,她帮他往锅中添水时,灵力突然短路,一桶泉水尽数浇在了乌蕨身上,给乌蕨都浇蒙了。

其实这种失了准头的事情也不算多,统共也就那么七、八、九、十次吧。不过有一次,她是真的把向来和善的乌蕨惹毛了。

那一日她去找乌蕨,乌蕨还在药田锄草,她瞧着天上的日头忒晒人,就想着帮帮乌蕨。拈了一个术驱使锄头在田中锄草,未曾想没控制好方向,一锄头将一株已长了49年,今年便可成熟的杏苓草给锄掉了。

乌蕨立时黑了脸,一向温和文雅的他捏着那株杏苓草追着她围着青浯宫跑了十圈有余,嘴里还嘟嘟囔囔的,不停埋怨。她自知理亏,只能拼命奔跑。

但好在有这些事情做练习,她的修为突飞猛进,如今的她都可以凌空飞行了,不过因为没有命剑再加上灵力低,只能维持半刻钟的时间。

这日,遇宁完成每日事情、修行后便带着玉窠去找青草。玉窠这个兔子真是又菜又难伺候。青草,非鲜嫩的草芽不吃,她也不能一直喂它吃大白菜,萝卜,否则容易蹿稀。

遇宁不止一次反问自己,当初是哪根筋搭错了,把这个祖宗领了回来,她根本就是在给自己找事做。

因着周围的嫩青草都被玉窠啃完了,遇宁只能往远处走,不觉中已是快走到青丘入口处。只见一群穿红着绿的男女从入口处走来,手上拿着各色花灯,看这样子是从凡间归来。

遇宁人青丘时灯会已过,她算了算自入青丘至今,已过一年,但按时间推算第二年的灯会应该还没到啊。

“今日也不是灯会啊,他们怎么一个个都拿着花灯。”

“嗤,”玉窠一边啃着嫩草芽一边嘲笑道:“青丘乃是仙境,青丘一日,人间一年。”

“原来如此。”遇宁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随即又道,“那我该按照哪一界的时间走呀?若按凡间的时间算我现在都是黄土里的人了,若按青丘的时间算我尚且只是朵花骨朵”

她低头看看自己,手嘛,白净柔嫩;个子嘛,也比之前长高了一个头;腰身也比之前结实有肉了些。

就像一个半大的孩子在吃穿不愁的环境下渐渐长大成人。

玉窠被鲜嫩的草芽堵住了嘴,随意的敷衍道:“随你喜欢。”

遇宁戳了戳它的脑袋,又看起了陆陆续续自凡间归来的男男女女们。

遇宁印象中的人间灯会是热闹非凡的,具体怎么个热闹法她不记得了,只记得灯会时街道上人潮拥挤,大街小巷的两旁都挂着、摆着各色的花灯,数不清的花灯将整个夜晚照得如同白昼一般。而她,则是穿梭在各色花灯中,等好心大老爷赏口饭吃的小可怜。

挨打讨吃的日子不过是几个月前的事,不知为何她现在一想那些日子感觉那都是许多年前的旧事了,现在她的脑海里几乎都是在青丘发生的点点滴滴。

遇宁正心不在焉的看着从“红尘”中归来的众人,一对小姐妹的谈话引起了她的注意。

“槐桑姐姐,今日那出戏真好看,那戏里的书生可真是命苦。”

“是啊,可那富家小姐又何尝不是呢,要我说啊,那个员外才是真真该死,竟狠心拆散……”

这对小姐妹边走边说,遇宁渐渐听不真切了。她倒也不是真的想听,毕竟这种戏码桥段她在人间时听过太多了,也就青丘这些小妖小怪们没见过什么世面,才会如此兴奋。

没见过什么世面……

遇宁突然想起来,她来青丘许久,从没见青丘有什么节日。她心念一动,有了一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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