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九十六号花坊》期中测试题(#架空##仿民国##本文涉及地名人名国名组织名纯属虚构#)
本试卷共15题,共100分,共一章。考试结束后,请于末尾番外系列寻找答案。
注意事项:1.答题前,请先捋顺目前为止的情节。
2.答案请作答于评论区。评论区外答题无效。
3.请按照题号按顺序作答,请勿窜题漏题。
4.保持答题区清洁。
一、选择。选出下列问题中,最符合题意的一项。(20分)
1.下列人物中,哪一个和顾霆琛没有名义上的兄弟/兄妹关系( )
A顾霖琛 B金凤 C顾震琛 D俞夫人
2.下列人物中,哪一个和许月染有血缘关系( )
A顾霆琛 B俞承皖 C赵妺儿 D假东桑夫人
3.下列人物中,哪一个和顾霆琛有血缘关系( )
A顾霖琛 B陈猛 C孟叔 D赵眷
4. 截止第十三章,能直接获得以下哪个线索( )
A顾霆琛母亲的死因与顾霆琛身份
B沈家实际家主是谁
C九十六号花坊的实际主人
D赵寄姝母亲的死因
5.顾霆琛与赵寄姝的共同点不包括( )
A都穿过西装
B都有贴身保镖
C都有助理
D都不是由父亲抚养长大
二、判断对错。(25分)
1.“舅舅”的身份之一,姓沈字长安。( )
2.“舅舅”在望城的住宅叫“许公馆”。( )
3.“舅舅”与沈墨痕属父子关系。( )
4.孟叔与顾霆琛是亲生父子。( )
5.俞承皖的儿子今年八岁。( )
三、阅读
1.阅读下列片段,回答第1、第2小题。
顺英府,旧称顺英府,是丽阳宫正权的都城。丽阳宫时代,皇族姻亲皆入赵家族谱,是丽阳宫时代的第一贵族。
时至今日,赵家仍在中北地区有一定影响力。
早在二十年前,赵家内部仍然奉行旧制,王有一妻一妾多姬,对外尊称分别为“娘娘”“小娘娘”和“殿下”后院女眷晨昏定省,侍奉主君主母。
主母主要负责银钱进出、宴会应酬、教育子女等事务。妾主要负责对姬的教化和约束,每日需带领后院向主母请安、每月与主母一起给老夫人请安、逢年过节带领后院与主母一起给老夫人请安。
赵家主母一般来自顺英贵族,偶尔会出现西部蓝家这样的隐士家族。妾多来源于泛岭北的官员女子。
妾的来源则主要有三:一是主母提拔,二是妾经主母同意后提拔,三是买进。要求也有三:一是买进时年龄不得超过十四岁,二是需至少接受三年训练合格才允许收用,三是样貌出身均在中下以上。
二十年前,新法案颁布前,赵家后宅人数急剧减少,少数逃跑成功,部分被追回,更多者不知所踪。
1.赵家主母的来源有-----------。(5分)
2.赵家内部早期实行------------制度(5分)
2.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第3~5小题。
作为两江流域,也是全华夏最为富庶的地区,近滨市区高楼林立,间或以街区的形式穿插着徽派建筑的居民楼。每当华灯初上,霓虹灯便会掩映住夜幕,掩映住这些传统建筑,沉醉了夜晚,沉醉了纸醉金迷的夜生活。
而一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夜晚和白天从来不是割据存在的,就像繁荣路。
那是全近滨最为繁华的一条街道。在这里,百货商厦、购物中心、咖啡厅、电影院和歌舞厅、酒店毫不避讳地待在一起,并肩而立。
就在这条路的尽头,有一个把着十字路口的小院落,在灯红酒绿之间显得格外低调。掉了漆的铁栅栏门内敛地向里开着,抬头入眼的就是一座小洋楼。紧接着才能注意到列在院子右边的三排花架子。
这时再看门外,才能在树荫里找到一竖排红漆写下的,已经有些斑驳了的字:九十六号花坊。
原来是一家花店。
自从西洋的花艺传过来了之后,近滨人就慢慢发现了它的方便,也开始养成了送纸包花的习惯了。
作为最早形成这项习惯的地方,近滨有不少的花坊。光是九十六号旁边的百货商场里,就有不下五六家花店,包装纸、包装布格外精美,花的种类也多,价格也更便宜,却始终威胁不到九十六号的地位——
九十六号的大头生意,不是卖这种“花”。
在普通的市民眼中,这家店开了十多年了,每天都看着像要开不下去的样子,却每天都没有倒闭,真真是个奇迹,但比起别人家的生意倒闭不倒闭的,大家更感兴趣的,还是九十六号的花艺师们。
九十六号的花艺师们,是清一色的女子。十几岁也好,几十岁也好,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种美,或是清纯或是魅惑,或是优雅或是高傲,很难让人移开眼睛,如同她们手里的鲜花一般,盛放,夺目。
老板很少露面,老板娘则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妇人,花坊众人都叫她春姨的,常着紫色的旗袍,自有一番风韵。这人在近滨的贵妇圈里也算得上一号人物,只不过那些真正的豪门太太,多半都是瞧不起她的。
但是,那些人虽然再瞧不上她这个人,都必须得承认,她穿的那些高档货,都是真的贵。恨得牙根直痒痒的同时,也不得不看着她趾高气扬。
对外的春姨,也算是风光吧,某种程度上的。至少她身上的这些东西,是那些瞧不起她的富太太们,真真切切买不起或者不敢买的。
十三号这晚上,全近滨半个上流社会都去了俞承皖舞会,但九十六号的老板却是怒气冲冲地回来了。
原因很简单,他没收到请柬。
确实,比起春姨,他沈景遇这号人在上流社会,实在是不算得什么人物,甚至几乎和小人划了等号。
双排扣的西装,呢子大衣,熨烫得妥帖板正的西裤,锃亮的系带皮鞋。男人四十一枝花,帅气还是帅气的,尤其是和同龄的“老板”们相比——
这算是近滨市难得没被烟酒浮华熏陶出将军肚的好男儿了吧?
可惜严于律己也没宽以待人。沈家的男人都家暴。
沈景遇的步伐极快,要不是穿着西装,只怕他都能跑起来了。进了门便是往右边拐,奔着春姨的房间就去了,一脚踹开门就开始解皮带,便是门也没关就开始挥舞,边抽还边骂骂咧咧的。
这个时间,楼上姑娘们大多是还在睡觉,听见这声音虽然被吵醒了但也只是堵上耳朵接着睡,唯有左边第一间里走出来个穿着暗红格子旗袍的女子,把手撑在楼梯扶手上,饶有兴致地听着。
这女子算是花坊的老人儿了,花名叫水仙,平日里,在对面的小都会歌舞厅混口饭吃,好给花坊交租金。
她出来,自然不是为了劝架。
开玩笑,沈景遇那种人,谁能拦得住!
自然是。。。。。。她和春姨又有仇啊~
而且这过节,大了去了。
她来这里的当天晚上,就出了事。那死男人一点也不温柔,血流得跟杀猪似的。而且她还是被春姨骗过去的。
本来嘛,这在九十六号也不算个什么事,住左排宿舍的姑娘们,但凡不是什么礼物,第一夜都是沈景遇的。
但也不知道沈景遇是抽了什么风,除了新来时的“照顾”,居然连着宠了水仙三年,三年里,春姨可谓是给她找了不少麻烦呢。
曾经,水仙很想把时间拨到十年前,她宁可死也不会跟着“老板”来近滨。
那时,她不过十八岁,一路逃到虹凌,靠给人浆洗衣服为生。就是在那个时候,一位很温和的绅士开始慢慢和她套近乎,那就是“老板”了。
就是这位“老板”,把她带到了这里,带到了一栋小别墅里。一直到半年之后,才放她出来。
重获自由的那一天,她第一次知道那位绅士的身份。
一般的时候,“老板”很少来别墅看她,但是那天既不是星期一也不是节日,他却过来了。
她遵从着西餐礼仪乖顺地吃过早饭,抬头的一瞬间却看见了“老板”。
那时的“老板”刚过而立之年,却西装笔挺,散发着强大而亲和的气场。
“芸芸,”他说,“今天开始你就自由了,给你在花坊找了个工作,这是地址和介绍信。”
他微微弯腰,极为绅士地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楞在座位上的她。
“九十六号?一个花坊为什么需要介绍信才能去?”
他没有像从前那样温和地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拉开了一旁的椅子,解开西装外套的扣子,跨坐了下去,两腿之间,开得极大。
他靠在椅子上,裤当宽松的那个位置就那么冲着他,那态度好像是在说:“你看,我是男人,你应该听话。”
身旁的男童为他切了一根雪茄递到嘴边。
他接过来,然后等着男童给他点火,接着深吸一口,吐出一些让人不适的烟雾:“你知道我是谁吗?”
水仙沉默。
她不知道。在这栋别墅的半年里,她完全与世隔绝。
“顺天特工处处长。我想殿下应该很了解吧?”
烟雾缭绕之中,她第一次觉得“老板”很可怕。
可“老板”接着又说了:“这是任务,你必须去。如果今天中午之前,你没在九十六号报道,我今天下午就会把你的行踪卖给许家和赵家,你自己想清楚。”
说完,“老板”直接在桌面上摁灭了雪茄,而她,盯着桌布上的洞发呆。
时间不容她多想,门外的司机也在催促,她最终还是和十二岁那年一样,上了车。
她永远忘不掉她左脚踏入九十六号大门的时候,那时的风很柔和,阳光很灿烂,鸟叫也很动听。
那时的她,还很天真地以为九十六号就是个普通的花坊,或者是,她强行欺骗自己。
时移世易,鸟叫声年年有,却不复当初的美好。
那天是鸢萝在院子里当值,浅色的旗袍,油亮的发髻,当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惜开口却是高傲得很:
“你什么事?”
她皱了皱眉,觉得这人实在过于清冷,却还是回答说: “我到这来找工作。”
鸢萝听了,语气更加不善了:“去去去!我们这不招人。”
那时的水仙还不知道自己过得有多好,从未想过逃离,甚至直接忽视了鸢萝话语里的急切。
管事的自然也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又问她:“小姐,您有什么事吗?”
“你们这招人吗?”
管事的一听,眼睛都亮了:“招,招!”随后朝着小洋楼的方向喊道:“苜蓿!请老板娘!”
只听里面清脆地应了一声,不一会就跑出来一个穿着老式红袄的小姑娘,跟她说:“老板娘有请。”
水仙还记得她当时很得意地看了鸢萝一眼。因为那时她还以为是鸢萝怕她抢了饭碗。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她还真是傻得可爱。
从那天开始,她就走上了一段长达十年的风尘之旅。再有几天,刚好满十一年。
九十六号的姑娘,没有“退出”这一说,只有“死”,才是真正的解脱。
表面来看,九十六号更像一个提供兼职的旅馆,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住在这里。但实际上呢?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院子,有自己的刑房,有关人的小阁楼和地下室,有专门的打手和线人,还有背后为它撑腰的贵人。
但凡进了这个门,说是沈景遇的私有财产也不过分。一旦想要逃跑或者离开,绑架、拐卖、甚至是追杀,都可能如影随形。但凡见过几次这种阵仗的姑娘,便没有想逃跑的。
可怕吗?想死吗?那你就太低估人的适应能力了。
什么“死你都不怕你还怕什么”,这世上比死可怕的事情多得是,不然活着也不会成为一种修行。死亡是另一种痛苦,而活着,需要面对。自然的演化让人具有了绝佳的适应能力,却也学会规避痛苦。
是人,都怕死。除非疯了。
如果非让水仙用一个眼色来形容九十六号,那她一定觉得是红色的。
鲜红或暗红,流动或凝固,是血液绽放的色彩。
就这么一栋小洋楼,满打满算住不了四十个人,但因为它丢了命的,早就不止四十个人了。
鸢萝曾经说过:“来都来了,能跑多远呢?”
从一开始觉得恐惧,到后来司空见惯,水仙自己都觉得人的适应力真的是很讽刺。
后来水仙想,鸢萝说的那句话,大概是因为自己没能跑掉,给鸢萝惹麻烦了吧。
果然,两年之后,在“老板”的床上,他摸着她的腰说:“你知道吗,你鸢萝姐姐这里有一整排的烟花烫呢,很好看。”
他一边钦略着她,一边在她耳边说:“都是因为你这个不听话的孩子呀。要不要,也给你烫上一排?”
可笑她瞪着天真的大眼睛问他:“烟花烫是什么?”
他很耐心地抽身,去衣物里翻出一根没开封的雪茄,然后摁住她的后背,雪茄在后背上轻轻滑过,然后又着重摁了几个点,身后响起“老板”磁性的声音:
“烟花烫,就是把这支雪茄点燃,然后一下一下地烫在你的皮肤上。”
“老板”戳一下,她就抖一下。“老板”很满意她的颤抖,搬起她的脸,很认真地说:
“不乖的孩子,就要被烫哦~”
那张脸上,还挂着优雅的笑,用最迷人的声音说着最危险的话。
不过后来沈景遇和她炫耀的时候,她才知道,“老板”不过是给她提个醒,真正动手的那个,是沈景遇。
也是这么一提醒,她留心套话,也才发现,楼下的这一个,也是沈景遇通风报信找来的。
那是个五十上下的老男人,浅色西服还配了夹克,身材走样得厉害,连烧也少不得一些横肉。
他没进门,只是站在门口,朝着楼上挥了挥手,想必是看见了站在窗前的水仙了。
水仙是很烦的,但也没办法,从床垫子下翻出了一个厚厚的信封,然后抄着这个信封下楼了。
仿丝睡裙,淡黄披肩,卷发松散着,慵懒却也是美的,只可惜神色有些不慵懒。
那是一种厌恶、不耐烦,甚至还带着恐惧。
“芸芸啊,”男子说,“爹爹。。。。。。”
“给你。”水仙匆匆打断男子的话,把手里的信封摔在了男人的肚皮上。男人极为麻利地用手接住了有掉落趋势的信封:“怎么是纸币啊,我这好不容易来一趟,你总得给点硬的吧?”
“我没钱了。”水仙头也不回就要走,却被男子抓住了胳膊,略略扯得后退。
“松手!许如明!你给我松手!”水仙一边说着,一边挣扎着要把男人的那只胖手从自己身上摘下来,随后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那胖男人也没再纠缠,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点着里面的钞票,怎么着也有四五千的样子,连着数了几遍,才嘟哝着什么离开了。
3.九十六号的老板娘是----------。(5分)
4.水仙的身份是----------府出逃的----------。(10分)
5.简述水仙的经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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