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春风不识路(#架空##仿民国##本文涉及地名人名国名组织名纯属虚构#)
沈景冰,字长安。
可惜他是无数女子的长安,却没有一个女子是故里。
二十年来桃花劫,是命,也是运。
沈景遇不在家,春姨躲在房间里,盯着一本诗词选看,只看那一页: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十七年前,家道中落,一顶小轿就把她送到了沈景遇的洞房里。
烛光摇曳,享用她的却不是新郎。
春姨至今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是过后沈景遇一碗苦药,永远断了她做母亲的可能。
“不是我的孩子你不能要。”
他说。
这就是九十六号的雏形。
他给她起了一个花名,叫桃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可她这朵桃花,无家无势,注定是要流落在风月场的。
婚姻不是家的开始,是终点。丈夫不是新生的开始,是旧日的终结。
落魄的沈景遇靠着她赚来的钱进行运作,很快平了彩礼的债务,还买下了繁荣路九十六号,开了这家花坊。
说是很快,也还是用了两年。
所以沈景遇从来不碰春姨。
因为花了整整两年啊。
名义上的妻子,没有妻子的义务,没有妻子权利的人,却在履行着妻子的职责,对于春姨这样的女人来说,这是一种侮辱。
但是她没有选择,沈景遇,或者其他男人。
在这场乱世浮华之中,女人是没有自己的事业的,就像阳光下的阴影,除了用阴暗来彰显光芒,别无用途。
日日哭,夜夜哭,哭到最后也释怀了。
典妻也好,租妻也罢,她现在终究还是沈景遇的女人,有一口吃,有一份穿,也没再去伺候别人,沈太太的生活,还算不错。
若是生妻出逃,她再嫁的必然不能给她这样富足的生活。
人总是现实的,女人看穿了情碍之后,也会变得现实。
比起男人的宠爱,她更喜欢明月阁的首饰,陈记的旗袍,又或者是千金阁的汉制跟洋装,凝露斋的香精。
既然不能爱情,那就爱钱吧。
没有男女生活已经很久了,但是春姨一向是安分守己的,虽然她的青梅竹马是沈景冰。
可是她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婚前什么都没有,婚后什么都断了。
她是个只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
夜晚的九十六号,难得地迎来了它真正的主人:油亮的头发,修身的大衣,锃亮的皮鞋,气派的手杖。
管事的见了马上就开了门——
这便是沈景遇的堂弟,春姨没出阁的时候,叫他长安哥哥。
春姨的房间是冲着院子开窗的,她就穿着那件旗装,拿着红酒杯,静静地看着他。
橘色的灯光很暖,照在她身上也显得温馨。
男人自然也看到了春姨,妃色的旗袍,窗户正好在她膝盖的位置,把视线下移,能让人注意到隐藏在旗袍下的那片森林。
男人不觉得他的想法有多么下作,他觉得这应该是一门艺术,就像他一样。
永远妥帖的西装,永远油亮的头发,永远优雅的做派,还有领带上那个绅士的酒窝——
他觉得自己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因此做什么事都是一件艺术,即便是想那种事,也是在思考艺术。
他迈开他修长的腿,一步一步迈进了九十六号的小洋楼。
骨节分明的大手打开了春姨的房门,身后的声音让春姨直接转了些角度,刚好四十五度。
灯,被那双大手关掉了。瞬间室内本没有存在感的烛光变得张扬了起来。
那光,是暖的,是炙热的,带着生命的温度,火焰跳动着,忽明忽暗。
侧开襟的旗袍一下子就被脱了下来,而后是他的手掌抚上她的伤疤。
先是鞭子和皮带留下的伤口和疤痕,而后是日积月累留下的板花,然后是藤条偶尔留下的印痕,接着是雪茄烫出的伤痕,最后是牵起她的手,看到四肢上的淤青和紫痕。
“很美,像艺术品。”他说。
她有些冷,又有些暖,不知怎么就湿润了。
鸳鸯浴,高脚杯,软床香玉,红袖伤。
她是流着泪的,不知是悲是喜,然而这选择做了,便无法回头。
丈夫,或是丈夫的堂弟,她必须要选一个。
很明显,眼前的这位不会揍她——因为她不是他的太太——还会帮她照看九十六号的生意。
而沈景遇呢,沈景遇要靠着这个堂弟,靠着姑娘们的身体,才能在九十六号耀武扬威。
结果是很明显的,当上线和下线重新勾搭在一起,沈景遇这个中间商就不再是必要的了。
眼前的这个男人在那种事情上,明显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厉害一些,春姨被他折腾得有些目光涣散。
天开始蒙蒙亮的时候,男人终于放过了瘫软得像是一滩烂泥的春姨,他把她趴放在床上,然后掏出自己的军刀在几近燃尽的蜡烛上加热,而后,在她的后背上划了一个大大的“X”
伤口不浅,他说他要留下自己的印记。
他跨在她的身上,趴下,伏在她耳边说:“我要给你留道疤。”
那声音很磁性,让人酥酥麻麻的,直起鸡皮疙瘩。春姨停了这声音,身后那火烧火燎的痛,仿佛都不那么剧烈了。
他起身,抱起她,抱在怀里,哄着上药,他说,你要乖啊,他在你身上留了那么多伤,我也得证明一下你是我的啊。
他说,我不嫌弃你和那么多人睡过。我们相逢一点也不晚,刚刚好。
他说,我爱你。
窗外的月亮依旧没有完全隐去,春姨就盯着它发呆。
再见别时月,桃花笑风尘,长安非故里,春风不识路。
如果长安哥哥喜欢这样,那就随他吧。
她骗自己,我是为了钱。
一夜,就这样过去了。她很清楚,就在这一夜,她夙愿终偿的一夜,沈景遇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如此,她也不算给他戴了绿帽子吧?
第二天一早,春姨陪“孩子们”吃早饭的时候,沈景冰就堂而皇之地上了桌。
说是“孩子们”,其实不过是在九十六号的姑娘里,选上几个天资好的,给个身份,日后嫁出去,能谋取更多的利益。一共是四个孩子:沈彩羽,沈彩衣,还有两个尚不是跟着姓沈的。
一向张扬的沈彩羽都因为没弄明白情况而格外老实沉默,结果倒是小白花沈彩衣先开口了:“这位是沈老板吧?”
老板,一是称那些给钱的金主,另一个是称呼那些高级特务。
沈景冰挑了一下眉毛,并没有放下刀叉,只是看向了沈彩衣。
沈彩衣被盯得低下了头。
成熟的男性身上散发的气息,是那些愣头青所没有的。同样是温文尔雅,历经岁月的风霜洗礼,总能少一分死板,多一分圆滑温润。
“身材尚佳,模样不错,能打80分。”沈景冰说着,放下刀叉,品了一口红酒,然后补充道,“头发很好看。”
“谢谢沈老板。”小白花的声音温婉,带着一丝讨好。
显然,她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可惜,她知之甚少。
背后依旧疼痛的春姨有些幸灾乐祸,该死的小蹄子敢跟她抢男人,等着哭去吧!
一激动,又扯到了身后的伤口,一个没忍住,一声轻哼。
接着就看到了沈景冰面带微笑地看着她。那种微笑。。。。。。怎么说呢,应该是带着安慰性的那种,很让人安心。
看到这样的场面,沈彩羽甚至连吃饭都忘了张嘴了,一口小菜直接掉在了粥碗里。
“彩羽怎么了,是不舒服吗?要不要干爹给你看看?”沈景冰依旧很绅士风度——当然,前提是忽略这句话里的“干爹”。
沈彩衣心下了然,顺着就叫道:“阿爸,姐姐没事的,昨天的作业多,姐姐做得有点晚,没睡醒罢了。”
“应该的,应该的,女孩子要多读书。”沈景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慈爱的长辈形象。
沈彩羽依旧低着头不说话。
香蒲最先喝完了面前的清粥,抬起头却发现沈景冰正在盯着她看,带着打量,却毫无瑟情。
香蒲起身,略微低了低头,用乖顺的声音说道:“春姨、沈老板,我吃好了,先下去了。”
香蒲说完,木瓜才如释重负地放下手里的筷子,慌忙跟着起身,微微弯腰,点了下头就跟着走了。
开始几步是走,而后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小跑。
“有意思。”沈景冰心想,“是个好苗子。”
有了两个人已经离席了,沈彩羽也飞快地开始喝粥,连最基本的餐桌礼仪都顾不上了。
“彩羽啊,慢点吃,不着急的,上学来不及我可以让副官送你,他车技很好的。”
沈彩羽条件反射地摇头,吞下了最后一口粥,招呼都没打,直接跑了。
于是桌上就只剩沈彩衣了。
“不错。”此时的沈景冰刚好吃完了最后一口牛排,放下刀叉,吐出了这样一句话。也不知道是在评论牛排,评论面前的沈彩衣,还是沈彩羽。
“彩衣啊,在学校感觉怎么样?习惯吗?”沈景冰盯着手里的酒杯问道。
“挺好的,学校里的密斯们都很好。”沈彩衣像是没听懂沈景冰的话。
一个马上都要毕业了学生,怎么会不适应已经读了快三年的学校?
沈景冰放下酒杯,双手交叉:“嗯,是我问蠢问题了。”
“没有啊,干爹这是关心我。”沈彩衣礼貌地客套着。
一旁主位坐着的春姨脸色已经开始难看了。
沈景冰却一直拉着沈彩衣有的没的在聊,聊到上学的时间都错过了。
“长安,孩子上学都要迟到了。”
“怪我,怪我。我对咱们彩衣真是一见如故。你快去上学吧,别晚了。”沈景冰说着,却心知肚明早就晚了。
但是他却并没有提出送她。
春姨的脸色这才好了一些,而沈彩衣只能悻悻地拦了黄包车去上学。
沈景冰又和春姨腻歪了一会才离开,春姨仍然是十分不舍,一直把人送上车,看着车离开了,才回房间补觉。
车子一驶离九十六号,沈景冰立马吩咐副官:“让我们的人看着点沈彩衣,在学校里和在九十六号的动向都要汇报给我。”
副官应了“是”,而后问道:“老板,许梦芸已经死了,许如明怎么办?真的要除掉吗?”
“做了吧,连带着他家那废物点心,省着以后养大了再找我麻烦。”
“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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