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死了,可我就是不告诉你。
我跟这个醉鬼在一起,七年了。
从二十三岁到现在,我的二十郎当岁都给了这个混蛋。
我快死了,你这个混蛋。
调查表示GAY的平均寿命是39岁,决定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无情地把自己的寿命缩短了一半。
明明华山上的道士说我可以没病没灾活到八十岁的。
我很不喜欢在公司吵,把家事宣扬得人尽皆知,非常难看。所以当初他安排三儿进公司的时候我再不高兴,见了三儿也不过装不认识。他们不要脸,我还要。
自古,下堂妻就是不值钱了,更何况,我一个男人,连领证的资格都没有。
血混着水,渐渐由浓稠变得稀释,最终消失不见。那一刻,我想,有一天,也许我也会这样。
我已经没有亲人了,如果这样死去,不会有人记得,不会有人怀念,每年清明,坟头长满杂草,都未必会有人去看一眼。
所以我怎么能甘心,我快死了,而他们俩却如胶似漆,幸福美满。
那些幸福本来都该是我的,我的付出和牺牲,不是为了最后得到一纸死亡判决书。
我要让他们有生之年,回忆起我,就是铭心刻骨,不堪回首。
就算喝下去会胃疼,疼得我大出血,我也要喝。
到了地底下,投了胎,下辈子也记着这个味儿。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能做出这个味儿的粥。他给了我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也亲手把我推进地狱。
其实我不是有骨气,我只是觉得,如果你还在坚持,那我有什么理由不咬牙撑下去呢?
我才三十岁,就得了胃癌,明明华山上的道士说过我可以长命百岁的,现在我生命的三分之二都被你截断了。程远风,没有人会好端端就得癌症的。如果不是当初陪你创业时候常常一瓶一瓶往下灌酒,如果不是为了公司的工作加班到两三天不吃饭,也许该死的癌细胞根本不会找上我。又或者,在癌症的早期,我就能发现自己的不正常,如果你让我心情好一点,如果你让我觉得,活下去还是件值得憧憬盼望的事,那我怎么会到现在才知道自己已经是癌症晚期。
而你还好意思来问我,是不是愿意为了你放弃一切?
怎么可能?!
我现在恨不得立刻夺走你的一切,亲眼看着你痛不欲生!
对我好有个屁用,杀了你给你买个好骨灰盒就不叫杀人犯了?
我闭上眼,想再睡一觉。父亲那时候就是这样,发烧了,吃点药,睡一觉,自己就会痊愈。痊愈不了,就会习惯。说白了,人的体温是三十六度和三十九度,差别不大,习惯了都一样。
“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蒙古大夫?”我指着一把红红绿绿的药片,“这都是什么?杀人用得着这么复杂?”
程远风先生咬牙切齿:“对,就是杀你,你吃不吃!”
我的眼神在他和药之间几个来回,欣然接受:“吃,反正就算我不吃,你也有的是办法弄死我。”
蒋磊说,我快要得抑郁症了。
我都快要死了,还在乎什么抑郁症呢。
我不想死。
为什么是我呢?
我又没有做什么坏事。
从来都没有说过谁的坏话,从来都没有背地里阴毒地诅咒过谁,从来都没有为了自己而伤害别人。为什么偏偏是我呢?明明世界上有那么多十恶不赦的人,可为什么偏偏是我呢?如果真的做错过什么事的话,也许是我不该跟程远风在一起。
可就因为这个,我就要死么?
我一直不愿承认,自己是怕的。从知道自己病情的那一刻,就一直在害怕。把诊断书用打火机烧掉,灰烬装到一个信封里,寄到自己都不认识的地址,好像不去看,就没有得癌症。拼命去恨程远风和宋晓,诅咒他们的每一天。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蒋磊,要他跟我一起想办法报复这两个人。无数次幻想凭自己的能力让程远风一无所有,哪怕自己根本没有那个时间和能力,可想一想,就能忘记疼痛。
我一直不肯承认,也许我刻意加深我的恨意和复仇心,只是因为我更加惧怕死亡。
因为我不想死。
我才刚刚三十岁,人生过了也不过三分之一。我还想躺在田野里画画,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唱歌,想去喝布宜诺斯艾里斯的瀑布之水,想在马尔代夫的海滩上打滚,想领养一个孩子,教导他成长,看着他成为我想成为的那种人,等他长大,送他扬帆起航。
为什么是我呢?
我还有这么多想去做的事,还有这么多的愿望没有达成,我的人生才刚开始。如果我做了一个长达七年的错误选择,那还有下一个七年供我改正。
为什么是我呢?
蒋磊老嫌院子里空,据说养过一只狗,从来不栓绳子,某天被流浪的小母狗勾引走,至今未归。蒋磊被深深伤害,再不养狗,改种花,结果因为呵护过度浇水过多,花齐齐凋谢。他这才幡然悔悟,知道自己祖上也不是什么洋气人,干不来文明事,遂改邪归正,开始种菜。
于是有了这一小块菜田。
我真是恨极了他这种无辜的表情。
你看,我果然是没有死过,没经验,关键时刻忘了自己不是整个人死进去,是烧成灰死进去。
这样一来,小点就小点,本来也用不着太大,一个人住,地方太大慎得慌。我点头定了这个墓地,就要跟年轻人去签合同的时候,蒋磊不抽烟了。
他拦着我,说:“咱弄个好的,钱我出。”
年轻人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得了吧你,我可不要附送的豪华葬礼,我现在就够丢人的了。”我拂开他的手,笑着说,“你帮了我很多了,下辈子当牛做马我都还不清,再给我买个豪华墓地,难道下辈子我要做你的杜蕾斯,帮你管理子子孙孙?”
再不想死,也免不了一死。我道德没有多么高尚,情操没有多么无私,说白了,不过想借另一个人的手活下去。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魂器这种东西,我愿意广泛播种,哪怕死气沉沉地活着,可是能再仰头看到如此蔚蓝的天空,能再次脚踏实地地奔跑,哪怕只为了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束阳光,也觉得是值得的。
“这一年多来,我只要想着宋晓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就彻夜难眠,每天每天,闷闷不乐,到现在,甚至得了癌症,命不久矣。如果这样我还爱他,是不是,有点太贱了?”
大概世上的事情,总脱不了“阴差阳错”四个字。
我们之间,真是一笔烂账。
不过事到如今,也无处清算。
不如,一笔勾销吧。
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作用。我久病,很多事情看开了,拍着他背,轻声安慰他,倒像病的是他,不是我。
我想,这一辈子,唯一一个能让我痛得如此甘心的,也许只有这一个人。
因为恨意而杀人,这杀戮就不是罪孽了么?
活着,是对你的惩罚。
我侧了侧身子,头斜着靠在摇椅上,按住胃部的手缓缓松开。
然后。
我就死了。
“他不会答应的。因为我根本不是想活着,我是想死。”
看,他到最后,连买一方地容身的钱都没有。如果我肯放手,准他拿着钱远走高飞,兴许他都能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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