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开学的路

海边铁路上远远传来火车的汽笛声,浩渺地划过南山镇的清晨。

路凯晨被悠远的汽笛声唤醒,睁开了眼,窗子没有挂窗帘,青色的晨光映入眼帘,驱散了睡意。

他坐起身子,一边伸着懒腰一边打了个哈欠,然后扭头看了墙上的挂历,1990年9月1日,星期六,周围划着一个圈儿,旁边写着:开学报到!

今天,是他小升初的第一天,上午要去南山中学报到,兴奋的心情不由得跃上心尖。

路凯晨心里念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起床!

然后一骨碌爬起来,站在窗前望着外面伸了个懒腰。窗外晨霭缥缈,东方已露出鱼肚白。

他又往窗下看,巷口的早点摊已经在起火做饭了,冒着一股股热腾腾的白汽,给青色浸染的巷子……其实他没在欣赏人间烟火,而是在想今早是吃馄饨呢?还是豆浆油条呢?

路凯晨父母是双职工,中午时间紧来不及回家做饭,一般早上起来把午饭做出来,留给他中午放学回家自己吃。

至于尚未受到科学重视的早饭,就自己外面对付一下。

洗漱完开始穿戴,他看了看挂在壁橱门把手上的红领巾和门钥匙,以后不用每天早上戴红领巾了,于是只取下拴着长绳的钥匙挂在了脖子上。

照了照镜子,没了红领巾的遮挡,这钥匙咋这么显眼呢?

他背上绿布书包跑出门,书包里没有书,只有一只笔和一个本子。之所以书包是空的,是为了报到领课本,笔和本子则是为了抄课表。

(注:八十年代的城镇双职工家庭,因父母早出晚归,小学生都是自己上下学,于是将钥匙挂在脖子上,防止丢失,方便易用。)

清晨的阳光斜照大地,轻抚着渐入喧嚣的南山镇,美好的一天从早点摊儿开始。

路凯晨要了一碗五毛钱的馄饨,那馄饨没馅儿,就是象征性的抹了点儿荤油,吃碗馄饨相当于喝了碗片儿汤。

汤毕,嘴里念叨了一声:“GO!”

随即大步向南山道走去。

以前上小学时,是穿过居民区巷子向北走,今天去南山中学报到,则是沿笔直的南山道西行。

南山道是南山镇所属的海云县外环路,因通往位于县东南的南山主峰而得名。

为了营造海云县形象,南山道修很宽阔。来往车辆也不多,半天才会经过一辆货车或拖拉机,但每次经过都很吵闹。

镇内道路已不再让走马车,一律绕外环,所以这里走得最多的是马车。

马车的声音不吵闹,马蹄子踏在柏油路面的“啪嗒啪嗒”声节奏沉稳,亲切又好听。

南山道自1980年完工以来,还在两侧的人行甬路边种植了槐树。

槐树站在路肩上,将青灰砖板铺成的甬道和主路分隔开来,形成一道绿色走廊。

经过十年树木,它们已壮大茂盛连成树荫。将近九月,一串串的槐花挂在茂盛的树叶间,散发着扑鼻的清香。

路凯晨望着透过树叶缝隙落到方砖板上的斑驳阳光,有种如履光阴之路的神奇感觉。

不禁在心里对自己说:小学六年好漫长,终于盼到长大上中学了!

“嘿,开塞路!”一声带着公鸭嗓的大吼自路凯晨身后传来,一下子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听声音就知道是季小堃那家伙。

路凯晨回头往南山路上瞟了过去,只见季小堃骑着他的二六旧飞鸽,后托架上也夹着只空书包,正沿着路边弯着腰猛蹬着车子。

“你个屁小墩儿!”路凯晨咧嘴笑道。

季小堃直起身放慢速度,把车贴近路边,然后右脚踏着马路牙,左脚嘎登嘎登来回踩着车蹬,骑在车上慢悠悠的和路凯晨保持同速。

他看到路凯晨脖子上挂着的门钥匙,甚是扎眼,讥笑道:“你咋还挂着钥匙?绳子都狗肉色儿了!还当自己小学生呢?”

说完得意一手扶把,一手弹了一下裤耳上挂着的亮锃锃的钢制钥匙扣,然后取下钥匙环套手指上转了两圈,说:“喏,有派儿不?”

说完学着西部片儿快枪手的模样,“喯儿”的一下又把钥匙挂了回去。

(注:八十年代末,中央电视台引进了大量译制片,很多是牛仔快枪手。)

“这玩意好,哪儿买的?”路凯晨羡慕道。

“华侨商店!下学了跟我绕一圈,去那儿买一个呗!”

“没带钱。”

“我借你。”

之后两人热烈开聊变形金刚,自从上译版《变形金刚》风靡全国中小学生后,他们碰到一起就是聊不完的汽车人与霸天虎。

正说话间,有两个女生说说笑笑地从前面岔道转了出来,也去往南山中学。

因为距离较远,两人并没有注意到他们。

左边身形娇小的女生叫于小玲,是他们小学一班的同班同学,她是五年级时转学过来的。

右边稍高一点儿的女生是小学时二班的中队长,虽然面熟但不知姓名。

不过路凯晨是知道季小堃喜欢于小玲的,于是故意问他:“嗨!嗨!屁墩儿你看前边那是谁啊?!”

“不认识啊!”季小堃有点懵。

“我没说二班那谁,我说的是于小玲!”

“你有病啊,知道还问我?!”

“问的就是你!”路凯晨逗他。

“问我干啥......”季小堃心虚道。

路凯晨不说话,盯着季小堃点着头坏笑,季小堃不自在地说:“你啥意思?!”

路凯晨继续不说话......

季小堃脸红了,干脆自顾自地嘟囔道:“先走了,你自个儿慢慢溜达吧!”

“嘿,你看你,我也没说啥啊!”

路凯晨望着季小堃瘦瘦的背影,短袖白汗衫扎在灰裤子里,腰间的那串钥匙随着他上下蹬车而发出有节奏的清脆金属碰撞声,两只细细的胳膊撑着车把,在大道上噌噌地低着头骑着车超过了走在甬路上的于小玲和中队长。

于小玲是个内向女生,和班里男生极少说话,至少小学时如此。

转学到班里这两年,季小堃和她都没说过话,算是陌生的熟人吧。

所以那小子就那么虎虎的骑过去不跟她打个招呼也正常。

于小玲随后认出是季小堃从大道上过去了,稍稍看了一下,就继续和那女生说话了。

路凯晨在后面走着。他走得比于小玲她们快,越走越近时,他本想和于小玲打个招呼,毕竟小学时一个小组做值日时还说过三句话。

在快赶上两个女生时,他听见于小玲对旁边的中队长说:“刚才骑车子那男生小学跟我一个班,我觉得他长得可像苏有朋了,嘻嘻!”

中队长说:“哇,刚才没注意,有那么帅吗?”

“嗯,有吧......也不知道以后还在一个班不。”话语间流露出一丝失落。

“怎么,你喜欢他?”中队长调侃道。

于小玲赶紧说:“哪啊,我只喜欢吴奇隆!吴奇隆最帅!嘻嘻!”

“你知道郭富城吗?现在可火了,比吴奇隆还帅!”

“知道啊,可吴奇隆个子高,还会武术!郭富城不会。”

“昨天刚买了郭富城新出的磁带……”中队长说。

两个女生在谈话间,并没发现后面的路凯晨。听到这儿,他心想:算了,不打扰你们了。

于是跟在后面放慢脚步不再快走,直到拉开了距离。

之所以她们没发现路凯晨,是因为他总穿着双回力球鞋,而且走起路来快而无声。

其实这个习惯是他刻意形成的,因为他幻想着当武林大侠——站如松,行如风,走路无声练轻功!

平时迈的每一步,都是在潜心修炼啊!年少的他,觉得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功力累积,就算不会踩着树叶上天,某一天也能够飞檐走壁如履平地。

多么中二的想法,他竟然还为此练了一年有余——幸亏那时候不知道有种运动叫跑酷,否则早就领盒饭去了。如此二中二,不仅轻功没练出来,期末还栽了一个大跟头,不过这是后话。眼前这情形,他还真得力于他那悉心修炼出来的半吊子轻功“凌波无声步”,替那只刚跑远的假乖乖虎探到了些有意思的小道儿“情报”。

虽然他是无意中听到了女生间的悄悄话,并非窥听癖,但还是小小满足了一把他那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梦。路凯晨暗暗得意:季小堃,以后你要拜我为路少侠,哈哈!

关于季小堃喜欢于小玲,那小子没对任何人说过,路凯晨是怎么知道的呢?

事情还得从六年级时一个下午说起。那天放学后,季小堃愣是不走,一反常态非得留在教室写作业。

路凯晨就跟他一起写,待他写完,这厮才写一半儿,磨蹭到值日生们都走了。

路凯晨等他太无聊,就到操场边扔纸飞机边去厕所,等他回来忽然听见他们教室里有锤子钉钉子的声音,他扒着后门玻璃一看,季小堃那小子正在前面修课桌。

呀!这小子咋还学起雷锋来了!路凯晨这才想起早上于小玲的课桌木腿松了,桌子不稳当,还是老师拿绳子给临时绑上的。

唉,原来这家伙从上午就开始预谋这次行动了!

不过,我好像知道了点儿什么......于是路凯晨站在外面,没有进去打扰他。

那个傍晚的斜阳,从容地穿过教室外的杨树,穿过起皮的蓝漆木窗,伴着回荡教室的叮当敲打声,落在干净的洋灰黑板和微黄的白/粉墙上,落在一排排褐色的木桌椅上,落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挂像的伟大友谊目光间,最后,落在前面那个情窦初开的少年瘦弱的后背上。

铺满教室的桔色夕阳,泛着暖而安详的光芒,如同母亲的手,抚摸着自己那忽然之间就长大了一点儿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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