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第 100 章

路翊不确定鲁弗斯的邀请是否是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可怜,总之对方能够有这份心意他就很高兴了。

“还以为你有什么事,原来是要拜访斐……”路翊嘀咕着,站起身来拍了拍袍子,“走吧,我已经和矮人那边说了我们要过去了。”

“那么斐的身体去哪里了?”鲁弗斯忍不住好奇问道。

路翊含糊解释着:“这个嘛……我有一个私人储存室,平时不方便被外人看到的东西我都放在那里。那里只有我可以进入,其他人打破头都找不到。”毕竟它连入口都没有嘛。

“对了,你想找我——找斐说什么趣事来着?重要吗?可以边走边说吗?”

“当然。不算重要,但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说着鲁弗斯越过路翊,径直从树屋的小平台上跳了下去,稳稳地落地。他回过头来看着露出佩服神情的路翊,后知后觉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习惯了。我的举止是不是有些粗鲁?”

需要的话,路翊其实可以用更拉风的方式:瞬移下来。可他觉得那么做像是不服输地较劲似的,太孩子气,于是还是老老实实地顺着藤蔓滑了下来。

“你才是受到过系统的仪态训练的那位。怎么问我?”路翊好笑道。

鲁弗斯上前虚扶了一下,见路翊站稳了才收回手去。

这也是贴身助理的职责之一?路翊在心里纳闷,有人关切固然是好,但鲁弗斯未免也太过细致,简直把自己当成了贵族小姐来对待。

他只是体能差了点,近身搏斗能力糟了些,又不是玻璃做的……

路翊的腹诽没有说出口,很快他就在前行中被鲁弗斯的故事吸引,脑子飞速运作起来:原本是地上居民、且很可能生前信仰者光明女神的多洛丽斯夫人为什么会时隔这么久后出现在地下城呢?

对于地下城本体来说找到一位随机出现的幽灵老板娘并不是难事。

路翊一边走着,一边在脑中搜索多洛丽丝的身影,很快就看到了她温柔地在空空的旅店里忙活的身影。

多洛丽斯给花朵浇了水,又去擦了擦儿子的遗照相框,心情看起来还不错,就是有些一如既往地落寞。

看来今天没有冒险者撞上幽灵旅馆。

“来源于地上的灵魂吗……”

难不成单纯只是因为幽灵没有别的容身之处?

多洛丽斯残存至今已经成为了某种和旅店的残影捆绑的灵体。她很可能一直都存在于斯佩大陆,可是由于自身能力弱小,甚至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成了幽灵,所以在地上游荡许久却无人发觉……

而地下城阴凉,适合暗系生物存活,地下三层开放后部分这片大陆上的灵魂便不知不觉被吸引来了。

路翊只能暂且这么猜测。

如果能亲口问本人那自然是最好的。可是多洛丽斯状况特殊,路翊担心询问会让她回忆起过去,那显然是往她伤口上撒盐,所以这件事也就只能停留在猜测阶段了。

“有机会我们再去看看她吧。”路翊有些感慨地低声念叨了一句。

自己和家人分开,大概以后再也见不到了。鲁弗斯没了母亲,父亲又是个混账。这么看,他们几个也算是同病相怜。

鲁弗斯点点头。他看得出路翊是个很感性又富有同理心的人。这样很好。

话说着说着,两人已经不知不觉来到了地下三层的入口。想到穿过沼泽到洋馆的漫长道路,路翊提出直接带鲁弗斯去第三层的终点。

之所以不直接去矮人的地盘,是为了然后鲁弗斯有一个和其他冒险者一样循序渐进的新奇体验。

路翊很喜欢看到大家看到新场地和新种族时脸上那种藏不住的震惊,哪怕只是听德拉库尔转述也乐此不疲。

“我觉得我可以做到,毕竟这里是地下城领土内,我的魔法得到了加持,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尝试使用空间魔法带人类移动,容我试试。希望我不会只带走你的一只手。”路翊一边开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玩笑,一边伸出了右手,紧紧握住鲁弗斯的左手手腕。

“那,我要怎么做?“听说路翊要带着自己直接瞬移,还有失败的可能性,鲁弗斯一时间有些紧张,身子都僵硬了。

“你什么也不用做,只要……”

路翊的话说到一半,鲁弗斯聚精会神地等着他的吩咐。

随后,他的眼前景色犹如在马车上张望风景那样,一瞬间模糊掠过。紧接着他眼前一黑,短短不到半秒时间,面前的景色就换了一副。没有了黑压压的森林和沼泽,变成了无云无星的晴朗夜空。

“成功了。”路翊笑着说道。

“……我以为你有话要交代我。完全没做好心理准备。”鲁弗斯心有余悸地叹了口气。不过好在结果顺利,他真的不可思议地瞬移了,而且全身胳膊腿哪儿都没少。

“心理准备做久了会想更多。猝不及防一下子就过去了。这是我从小在医院打针被教会的道理。”路翊理直气壮地说。

在夜色中,鲁弗斯带着体验到瞬移后迟来的兴奋,紧紧地跟上了路翊的脚步。

在步行的途中鲁弗斯得知从第三层下来的入口就在洋馆的中庭,而头一批冒险者们在那复杂犹如迷宫的洋馆里转悠了近一周才顺利走出,当然,其中不乏洋馆主人莎乐美的火上浇油之功劳。

不过后来洋馆的秘密被识破,甚至不久后连俯视地图都被有能冒险者们绘制出来,莎乐美的恶作剧逐渐不起效果了。和圣法师正面对峙了几次受了些轻伤,莎乐美哭唧唧地跑去其他管理员那寻求安慰,胡闹了一通,最终还是决定不再强硬地拦着冒险者、为难他们了。

很快精力充沛的她就找到了新乐趣,时不时去骚扰矮人组和血族,日子过得很快活。

地侏族莎乐美去得少。因为她怎么闹腾,那群乐天的地侏族都只会笑呵呵地看着她,既不发脾气,也不反抗,好没意思。

“那高耸的古堡就是血族的领地?”鲁弗斯指着远处隐约可见的建筑物黑影询问道。

“没错。城堡内居住着世族,从城堡院子大门外延伸出去的盘旋道路两侧都是小山镇,那里也有普通血族、甚至未来可能会有混血血族搬进去。”路翊指了指和城堡相比微小但密密麻麻的小房子们。

“贵族啊。说不定我应付不来。”鲁弗斯扯了扯嘴角。从克劳福德领地逃走,他对贵族的了解和厌恶都到达了极点。可以的话真不想再和贵族打交道了。

“我也不太喜欢贵族做派。不过你放心,现在血族的负责人德拉库尔是个性格较为纯粹的孩子。虽然也有爱面子虚荣的臭毛病,但他人不坏。”路翊难得为德拉库尔说了两句公道话。

鲁弗斯长长地“嗯”了一声:“他也……才出生不久?”

“呃,大约两个月来着?”

“……”

鲁弗斯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给出了反应:艰难地点了点头。得知了这个前提,他想就算那位血族贵族再高傲,他也不会心生厌恶了。

毕竟没人会和两个月大的孩子过不去。

从血族领地的山脚下绕过,鲁弗斯和路翊向着西边的矮人领地走去。一边前进,路翊一边介绍着这层还有一片葡萄园,如果酿酒后还有剩余,他们等下可以去摘两颗尝尝味道。

矮人的住处比血族低调。别说离老远就能看到,甚至走近了都可能无法察觉。

“这个洞穴就是了?”

“没错。”路翊耸耸肩膀。

矮人的地下居所有许多通向外界的出入口,这只是其中之一。对于矮人们来说这入口已经足够宽敞大气,但对两位高挑的人类男性来说还是局促了些。

鲁弗斯好奇地微微弯腰探头进去张望。他个头快有一米九了,动作不由得束手束脚的,怕磕着了脑袋顶。

只见犹如矿洞的黑漆漆入口内部传来隐隐约约的暖光。

两人向内走去,墙壁上的光芒越发强烈,不光是火光,还有一些会发出光芒的奇妙矿石宝石照亮四周。

鲁弗斯跟在路翊身后半步,随着前进不起眼的洞穴陡然变得开阔,他终于不用冒着腰前进了。

道路盘旋着向深向下延伸,通向各个洞内建筑。矮人族的居所足有三四层楼高,道路互相交叠着,错综复杂,俨然像是一个洞穴中的“小地下城”。

虽然还是下午,不过在摆放着长凳的广场空地上已经有矮人们聚集着席地而坐,畅快地喝着麦酒,姿势豪放地碰杯后开怀大笑,那洪亮的响声简直要将人的耳膜击穿。

虽然在地上已经见过矮人,但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才到自己腰那么高的大胡子小人们聚在一块儿,鲁弗斯不禁好奇地多瞧了两眼。

他看着矮人族们,矮人族的目光同样也聚集到了他身上。

“怎么有人类?”

“是冒险者吗?能来到第四层的冒险者可不多啊。”

他们不认识你?

鲁弗斯用眼神询问路翊。

路翊凑近了鲁弗斯耳边轻声道:“我只和暗精灵一族关系较为紧密,毕竟相处时间长些。这些新种族,我就只和负责人沟通。这样也好,不会走到哪都被众星捧月。”

“你这副样子,走到哪都还是会被记住的。”鲁弗斯忍不住提醒道。

路翊如果要像这样四处走动不留下印象,还是像之前那样穿上黑色斗篷戴上帽子最好。

直到和路翊再次朝夕相处了几天,鲁弗斯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布莱克”这个假身份在不起眼方面的塑造有多么成功。

路翊将其当作赞美收下,又眨了眨眼道:“很少见地,矮人族们就算看到我也不会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毕竟他们的审美比较独特,不留胡子的家伙对他们来说就和没长毛的小孩儿一样。”

“嘿,人族们!你们是来请我们锻造的?还是迷路了?两件事我都可以帮你们解决,至于报酬嘛……”

一个有着棕红色胡子地矮人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挥舞着醉醺醺地向两人喊道。他隐藏在胡子里的脸也因为酒气变得红彤彤地,几乎要融为一体。

他说的是矮人语,鲁弗斯一脸迷茫。不过好在路翊很快就给了他近乎实时口译,鲁弗斯这才搞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闭嘴,里克顿,他们应该是哈勒姆的客人。他特意嘱咐我在这给他们指路嘞。”棕红胡子矮人身后冒出来了一个粗声粗气的女性,握着他的肩膀一把将其拉到了自己的身后。醉醺醺的男矮人差点一个踉跄摔倒。

“您就是路翊大人吧?”女矮人走近后,抬着脑袋礼貌地询问。

“你会说斯佩语。”鲁弗斯惊讶道。

女矮人挺了挺结实的胸脯,自满道:“知道路翊大人的朋友不会矮人语,哈勒姆特意找我,我在短短几个月内,已经能够说简单的斯佩话了。我帮助同族做成了好几单生意。”

路翊看着她毫不掩饰的自豪模样,忍不住笑着欣慰点头:“我这次来找哈勒姆,就是要讨论给人族打造武器防具的事。顺便,我也想我的朋友兼助理,鲁弗斯先生,看看你们矮人族的居住环境。”

“哈勒姆先生,已经在工作室了!神灵代行者大人,以及他的朋友,跟我来。正好路上我可以为他介绍。”女矮人咧了咧嘴,露出和卷曲的爆炸头截然相反的整齐牙齿,恭敬但不失热情地小跑到最前方带路。

路翊在来前已经和哈勒姆再次强调过,他现在的身份是神灵代行者,而非神灵本人。虽然不明白原因,但哈勒姆答应得很爽快,立刻就改口了。

路翊和鲁弗斯的腿在人族里也算长的。矮人女士要很努力地快速轮动健壮的小短腿才能保持领先他们几步。她拼命的模样有些憨厚可爱,路翊和鲁弗斯无言地放缓了步伐,用几乎是散步的速度慢慢前进。

“好久不见了,路翊大人!您一切都还好吗?”

推开门后,路翊和鲁弗斯弯腰钻进房间里,看到了正满头大汗热火朝天打铁的哈勒姆。

虽然被分配了矮人族管理者的领导身份,但哈勒姆却依旧十分热衷锻造武器,一个月里得有二十多天锤子不离手。

“请坐请坐!”哈勒姆放下手中的东西,将两个石墩模样的沉甸甸的凳子从不知哪里拖了出来,放在小桌子旁,用软巾擦了擦。

这应该已经是矮人族里最大号的凳子,不过对两人来说依旧是儿童尺寸,领情坐下后的路翊和鲁弗斯腿都不知道往哪放,只好缩起身子,双手放在快要碰到胸膛的膝盖上,像两个乖巧等开饭的幼儿园小孩。

哈勒姆抹了把汗,懊悔道:“早知道我就特意为您打两把椅子了!路翊大人已经是我见过的人族里个子偏高的,没想到您的朋友竟然如此伟岸!比您还高半个头啊。”

路翊在一旁为鲁弗斯翻译。

简单来说,对于矮人们而言,鲁弗斯就像个巨人一样。

“我只是长得高了点,但‘伟岸’还远远称不上。”鲁弗斯连忙摆手。

“看起来是位剑士,而且用的剑还重量不小。”哈勒姆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摸着自己在面见路翊大人前特意仔细编织成几股麻花的棕色胡子,看着鲁弗斯的手断言道。

“确实如此。”

鲁弗斯微微惊讶,看向路翊,后者心领神会地回答道:“我可没说过哦。哈勒姆眼光独到,在这方面有一手吧?”

“厉害。”鲁弗斯诚心夸赞道。

哈勒姆得到了路翊的美言,顿时心花怒放,面上有光,胡子都随着激动的呼吸一翘一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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