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姜之烟落下了很多门学科,她白天去学校听课,下午翘课去店里导购,晚上再回旅馆补翘了的课。只有这种时候,她才像个大二的学生。
她还要计算生活费够不够,闲暇之余又得应付周末来试衣服的夏以沫。
她很忙,忙得把跟蒋明帆的不欢而散抛之脑后,忙得根本没时间回拨他的电话。
但她忙得乐意,人生就该如此。姜之烟告诉自己这是成为上位者必须经历的过程,她比谁都有资格成功,财富和地位就应该流向她这样的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跟蒋明帆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久到姜之烟认为两人的情分差不多是彻底断掉了。
同样的,她在这期间也辞掉了奢侈品导购的工作。
时间来到期末,姜之烟打算在暑假换一份时尚杂志社的实习,只要在杂志社混得好,仍有机会去长城大秀。
这是她给自己的plan B。她习惯做事前留几手,以备不时之需。
一连两三周,姜之烟全身心的泡在图书馆备考,她没有宿舍可以回,图书馆当然是最好的去处。偶尔撞上前室友,都开玩笑说她怎么都考虑转行了,还这么努力复习。
按理说确实不用努力备考,她保证自己不挂科就够了。
可在姜之烟想得简单,就算她不喜欢媒体这行,也绝不怠慢大学课程。
首先她缴了学费,花了钱就要利益最大化,把知识学进肚子牢牢记住她才不吃亏。其次她不允许自己落后于谁。
在学校里,老师和同学们对成绩卓越的第一名有着天然的欣赏和崇拜。
姜之烟很小就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读书,她不爱上学,甚至厌烦无聊的应试教育。她很明白,她是因为虚荣,为了能维持当第一名的虚荣心。
这天她抱着书从旅馆坐公交来学校,校门口停了一辆宾利,这种车并不常见,再把头转回来时,姜之烟一眼看见了站在校门口的夏以沫。
她也见着自己了,牵动嘴角笑了一笑,随即朝姜之烟走来。
在这碰见夏以沫她有点意外,姜之烟不觉得两人关系有好到这个程度,辞掉工作时也没见夏以沫有什么反应,至少不会是能让她来学校找自己的关系。
但姜之烟还是要装得像贫穷又貌美,倔强而独立的小白花一样无害:“没想到还能和你见面。”
夏以沫就是来找她的。
本来她和姜之烟是再无联系了的,虽然她很欣赏这个女孩,可不管怎么说,她们不过萍水相逢罢了,再投缘也只能到那一步。
她是经常照顾姜之烟生意的客人,姜之烟是招人喜欢的导购。
姜之烟当然明白这些,她不至于蠢到把夏以沫真的当成朋友。
其实夏以沫没把和谁交朋友这样的概念放在脑海,她遵循本能的知道谁是朋友谁是点头之交,像姜之烟这种阶层的更不必说了,她几乎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说难听一点就是,她没有恶意,也没有真的不尊重谁,她就是潜意识里单纯的有优越感而已。因为她家境殷实,是名媛千金。
她和陈最都不是故意给人这种感觉的,他们单纯习惯了。
夏以沫友好地笑了笑,她来找姜之烟是源于一件很小的事情。
姜之烟辞职之后店里新来了一位导购,那位是兼职,笨手笨脚,也不会聊天,只会笨拙的把“能不能多买几件”这几个字写在脸上。
夏以沫不喜欢她唯唯诺诺的样子,她懒得试穿,就坐在沙发不耐烦叫女孩换了一套又一套,她这会儿忽然发现,从前姜之烟和她身材不同,所以几乎都是站在一旁替她整理衣裳。
女孩换好下一套衣服时,夏以沫接到一通电话,她交叠着双腿,手肘松松地撑在膝盖,一边接听一边抬了抬下巴,指挥跟前的试衣模特背过身。电话那头是母亲。她说:“妈,什么事儿?”
母亲这些年身边只要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就敏感到爆炸,那头口气并不好:“听说前些日子你和齐梁吵架了?”
又是齐梁,她就不明白了,她才二十二岁,她是妈妈的女儿,为什么身边所有人包括父母都在齐梁齐梁齐梁,好像她跟齐梁已经绑在一起了,死也不分开了。
夏以沫忍了忍,试图装傻蒙混:“情侣不都吵架么。一点小事儿。”
“你和齐梁是普通情侣么?”母亲的声音一丝不苟,冰冷地批评,“你爸爸这些年不太安稳,你伯父生意在政策上又吃了闷亏,齐梁家里现在步步高升,你已经长大了,马上就要嫁人了,嫁过去就是齐家的儿媳,说话做事不能凭着性子来知道吗。别学你表哥陈最混日子。”
又来了。夏以沫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就是特别火大,她故意顶嘴;“表哥怎么了,他日子多潇洒啊,我要是像他一样是个男人,你就不会整天唠叨我了吧。”
母亲压低声音:“胡闹。你表哥为什么这么潇洒你知道吗?他是被家族放弃了。你也想被家族放弃?假以时日陈泊勇维持不住局面,陈家又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早死,一个纨绔二世祖,你和齐梁也好帮忙操持。”
夏以沫笑了:“妈,你都嫁出去百八十年了,我们和陈家拐着那么多弯,操持也轮不到我们吧。”
确实轮不到他们,夏以沫再傻也知道母亲就是想这时候吹小姨耳旁风,好拿捏陈家,到那会儿夏家做什么他们都得帮,做什么都得护。
她知道但还是想问,她的想法简单,母亲让她做了她不爱做的,嫁了不想嫁的,她也想叫母亲答不上来话。
大人的虚伪一点都不遮掩的裸露,夏母噎住了,她知道作为长辈此刻的心思龌龊又肮胀,丝毫没有为人父母的样子,何况还是他们这样成分的家庭。
夏母不讲话了,挂掉电话。母女情分针锋相对到这个节骨眼,夏以沫心底也难受。
她想回到小时候,那会儿她和齐梁还有陈最,甚至陈大哥也在,他们还是孩子,在大院长大,过得无忧无虑,快快乐乐。夏以沫看着跟前试衣服的女孩,她心情越来越烦躁。
“你每天到底吃多少东西,为什么好好的衣服穿在你身上就跟个破烂一样呢。”她揉了揉山根,挥挥手,“好了,你下班吧。”
对方错愕地盯着她,估计这辈子第一次被这样羞辱。
“听不见啊,赶紧走,你没眼力见不是?”
女孩马上把衣服脱下来走了,红着眼眶走的。
夏以沫坐在沙发,她很累,什么都没做却想到以后宛如囚牢一般的婚姻生活,就好累好累。
想的多了,莫名其妙想到了姜之烟,她这么漂亮以后也会有这种生活吗,不会吧,她应该没什么精力想结婚,她的生活第一问题永远是赚钱才对。
她还想起了姜之烟说的一些话,她说她母亲爱缝衣服,把她当洋娃娃一样的养大,那一定很疼她。
她有一个神奇的想法从脑子里蹦出来,如果姜之烟在的话,她会对自己说什么呢。
如果姜之烟在的话,她一句话都不会说。
姜之烟听完了夏以沫谈心般的叙述,轻轻抿了抿咖啡,她对夏以沫的人生不感兴趣。
她感兴趣的是夏以沫口中的家族划分,和她猜得一样,陈最就是一个弃子,女人金钱**滋养着他,唯独没有家人的爱。
陈最在气质上有股颓废的疯劲,但他偏偏生了副好皮相,尽管这副皮囊之下是一具空洞的灵魂。
说得再难听一点,得亏他长得帅还有钱,要不完全没有人格魅力。
不过往往这类痞子吧,没有人格魅力竟然是他们最大的魅力。
姜之烟敛睫,转开话题:“别生气了,生气长皱纹,到时候就不好看了。”
夏以沫说:“我算是明白了,我妈是在给别人养儿媳,不是养女儿。”
姜之烟笑了笑:“话不能这么说,大人有大人的身不由己。”她话锋一转,“当年我妈差点就把我打掉了。因为不想那么早结婚。”
“为什么?”夏以沫追问。
她慢慢喝了口咖啡。
姜之烟听这个故事时才十六岁,读高一。她跟夏以沫问了一模一样的话。
姜之烟从不和人家原生家庭是什么样子,她很少说这些,简要地解释两句:“和我爸未婚先孕,怕大肚子让人看笑话。”
夏以沫忽然想起她有说过还有一个妹妹:“你不是还有个妹妹?是双胞胎?”
“不是,”她语气平平,“我们同父异母。”
夏以沫又说:“后来还离婚了吗?”
姜之烟发现她对自己格外感兴趣,她点点头:“是啊,我爸又娶了别人。”
“就是你妹妹的妈妈哦?”
“对。”
夏以沫的父母没有离异,但也没多少感情就是了。她看姜之烟这么漂亮,心想她妈妈应该也很漂亮,怎么会离婚呢。
“包办婚姻。”其实这才是她想问的,夏以沫小心翼翼地说,“是不是下场都是离婚?你爸爸怎么会和你妈妈离婚呢,感觉你妈妈应该特别美。”
江惠兰确实漂亮,但在他们那个年代,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姜之烟给的反应半真半假。
在夏以沫眼底,她妈妈是一个漂亮的可怜妇女,因为包办婚姻无奈生下孩子,最后只能开一家裁缝店把姜之烟养大。
在这个故事中,只有“和丈夫离婚,独自一人开裁缝店把姜之烟养大”是真的。
可真真假假的,她何必纠正呢,什么叫谎言,不是精心组织的语言从口中讲出来,别人信以为真,就是谎言。这样的谎言太不利落,太不干脆。
是你要自持傲慢的揣测我,她不过顺水推舟成全夏以沫罢了。
江蕙兰确实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普通妇女,没有包办婚姻,她考上了美专,可出生在男权家庭注定是要牺牲的。更重要的是她根本意识不到这点。
于是和那个年代的底层人民一样,兢兢业业的相夫教子,为儿为女,做世俗意义上的好妻子,好女儿,好母亲。
她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里长得很好看的妇女。
但离婚后姜之烟父亲娶了一位各方面都和原配妻子相似的,也算一个很传统的女人。
那女人是姜珠珠的母亲,她人不坏,长相不丑,条件不算很好但也不差。她没读过书,不认得字。
除了没有江惠兰漂亮,都是一样的世俗意义上的好女人。
姜之烟笑了笑:“我妈妈想开裁缝店,他不让,于是就离婚了。我妈上过学,有艺术天分,不想一辈子做家庭主妇,过得麻木不仁,还看丈夫脸色过日子。”
夏以沫听着闷闷地,她“哦”了一声。
包办婚姻。
她只在书上见过的词语,居然也能以一种新鲜的方式折回自己身上。
聊着聊着忽然一通电话插进来,像横冲直撞的车辆,吓得夏以沫心惊。
她一看是齐梁的电话,又是他的电话。
这个人是她未婚夫,他长得不丑条件也好,是圈里富家公子里好看那一卦的,跟陈最半斤八两,可此时此刻,此景此地,夏以沫对他有种说不出来的,前所未有的厌恶。
为什么她一定要嫁给他呢,他们家境虽有差距,但自己一点都不差劲。
夏以沫在国外上的纽约时装学院,毕业回国办一家像《VOGUE》一样的杂志社。
她二十二岁,真的要这样嫁给一个根本就不把自己当回事的男人么。
她还在出神,听见“砰砰砰”的声音,立马回神看着前方。
姜之烟叩了叩桌子,对她扬了扬下巴:“电话。”
夏以沫看了一眼手机,又看了看姜之烟,她下意识咬了咬牙,还是接听了。
电话那头闹哄哄的,一听就知道那帮人又在哪个红场组局。
齐梁喝了点酒,语气沉沉的,在听筒里含糊不清,他说媳妇儿,这次就别放鸽子了啊,我脾气你知道的。
姜之烟把这些全看在眼底,饶有兴致地欣赏一出“烈女怕缠郎”的好戏。
忽然地,压下身轻松把夏以沫的手机抽走,拿在手里对着她笑了一笑。
“地址。”
电话那头喝嗨了,没管声音是不是夏以沫,报了一个地址,叫她快来吧你。
夏以沫握着姜之烟还给她的手机,还有淡淡的余温,她顿了顿,说:“我没说我要去,再说怎么能留你一个人,是我先约你的。”
“我知道,”她了然于心地笑,“是我要陪你一起去。”
夏以沫抿了抿嘴,顺着台阶说:“你没关系吗。”
姜之烟微微摇了摇头。
这是一个赌场,开得比较隐蔽,却也十分气派。前厅有穿着黑丝袜的女人走动,到了主厅,烟雾缭绕,荷官在发牌,到处是下注的碰撞声。
夏以沫很少来这种地方,姜之烟不是第一次了,她想或许她应该装像一点,刻意挽紧了夏以沫的手臂,眼神却放在各种牌桌那。
有经理带路,到包房了推开一扇门,里头酒气和烟雾一样没少,因为房间没女人,所以两个人出现在跟前时,大家都抬头安静了。
他们认识夏以沫,因此脸上并无稀奇,但姜之烟是没见过的。
齐梁喝大了,夏以沫拉着姜之烟随便找一个位置坐下。有一个男的调侃说:“嫂子,这怎么还带了位美人啊。”
“关你屁事。”
姜之烟礼貌地冲他们笑着点点头,这笑意特别浅薄。
东家的媳妇儿这么说话,看热闹的也不好多说什么。
一声声纯正京腔中,他们聊东聊西眉来眼去,夏以沫又和未婚夫齐梁说了会话,听得姜之烟晕沉沉的。
她坐在位置安安静静地看着牌局,发现有些男的牌技简直烂得离谱。
紧接门又开了,他一进来,牌桌上的纷纷停下来转头招呼他,夏以沫靠着齐梁,像是看见了什么救兵,喊了一声“表哥”。
陈最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蓝缎衬衫,解了大半的扣子,脖颈一条长长的十字架项链。
如果说前几次看见他,还算穿得正儿八经像个有钱人家的贵公子,那这次在赌场的见面,完全就是一个痞子,一个有钱又极度纨绔的痞子。
他扫了几眼在场的人,目光停在沙发上坐着的姜之烟身上。
姜之烟半开玩笑地仰头,好似一个天真的小女孩:“陈大少不记得我了?我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吧。”
当着这么多人面套近乎,她是一个招式用到底,不带换的。偏偏一些蠢货就是老上当。有一个在之前局里见过姜之烟的男人说:“哟,我想起来了,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儿呢。”
陈最把她的装模做样收在眼底,回头呛了那男的一句:“你是不儿没输够?皮痒?”
人是夏以沫带来的,齐梁喝大了一直耍性子,她在百忙之中没弄清情况,随便说了句:“哥,你不儿认识人家之烟吗,上次让你帮忙送回家那个,不记得了?”
气氛一下子尴尬,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对新来的美女态度凶神恶煞,不少人等着瞧这两人有多少热闹可以看。也许过了今晚,朋友圈里有的人是互相询问打听,那个新来的是陈最什么人啊?
他的绯闻八卦又会继姜珠珠之后再次成为旁人的乐子。
陈最是无所谓的,他女朋友一向多得数不清,一次谈几个的都有,姜之烟这点伎俩算个什么,但他还是不爽,不爽得想抽支烟。
他眼眸沉下来,看着姜之烟笑吟吟地晃了晃手里的红酒,听见她说:“来喝一杯喽?”
多多评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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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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