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探花郎迎娶丞相千金,可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金童玉女啊!”
“啧啧啧,十里红妆,京城也有些年没见过这等场面了。”
“看这探花府,在东街上还能坐北朝南的宅子,只大门就这么宽敞,探花郎果真是圣眷正隆,享受天恩。”
“你们不知道吧,这宅子可不是皇上赏下来的,是探花郎的私产。”
“私产?探花郎似乎不是京城本地人吧?”
“不知道了吧,探花郎不光是才貌双全,还富甲一方。”
周围艳羡称奇声不绝于耳。
“得了吧,我可听说,探花郎在老家已有妻室了,为了入赘丞相府,狠心把人家……噶……”从牙缝挤出声音,伴着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骗人吧,这大富之家,状元之才,还用当陈世美?”
“听说他的财产,都是原配娘家的。”
“呸,什么原配,一个商户之子,觍着脸妄想嫁给探花郎,不学无术,探花郎根本就瞧不上他。”
“诶,我也听说,是这样,这样这样………”
声音越压越低,路人交头接耳,神色越来越古怪。
天空忽的一声巨响,新郎迎着新娘进了门。
雷霆声震的满座心惊不已,顷刻间就大雨如注。
“什么天气啊,说变就变?”
“今天没看黄历吗?”
“报应吧……唔。”说话的人被捂上了嘴。
此时,探花府的后院,一片污糟的泥水里,荀子都趴在地上,衣衫褴褛,满脸污浊,看不出人样,全身早就就被雨水浇了个透,好像泥潭中丢掉的抹布。
吹吹打打的喜乐之声,吵得他空空如也的胃也忍不住翻江倒海,电闪雷鸣,照的这黑夜亮如白昼。
只剩一缕悔愧万分的气息。
他又冷又怕,全是是伤,浑身颤抖,一颗心像被车轮碾过,痛到无以复加。
家里突逢大难,只一天在江城的铺子就全部被官府查封,爹娘被抓走,生死不明,自己在京城,被单独带走,受了酷刑,快要死了,突然又被带到这里,丢入了肮脏的泥潭。
白天的时候有人来丢给他半个馒头,说这里是林墨的家。
林墨,他喜欢了三年的人,耀眼的让所有人都黯然失色,在江城是,在京城也是。
今天是林墨和丞相千金大喜的日子,叫他不要添晦气。
说他早就不是江城富甲一方的小公子了,他一无所有,一无是处。
他要死了。
他还有什么不明白。
林墨要迎娶丞相千金,不要他了。
他三年毫无保留的喜欢,一文不值,成了林墨向上走时脚下的一抔土。
还连累全家被害,家产被抢。
他一个人好害怕,好想爹娘,但他没脸见爹娘。
好想回到过去,好想从来都没认识过林墨,从来都没喜欢过林墨。
但荀子都不甘心,不甘心这样离去,他要看着林墨不得好死。
柔弱清透的声音此时十分滞塞:“林墨,我讨厌你,我恨你,我祝你,不得好死。”
没想到,冰冷黑暗之中,他真的看到了林墨以后的人生。
面容冷峻凛冽,站在恢宏的金殿,年幼的皇帝缩在龙椅上,被他的光芒遮蔽,帝王尊严被他踩在脚下。
心狠手辣,位极人臣。
反观自己,江城首富之子,高开低走,一塌糊涂。
他浑身颤抖,心灰意冷。
周围又黑又冷,痛到麻木了,他好害怕,不想死,不想走,他再也不要和林墨有任何关系了,他只要平平安安的和家人在一起。
又是一阵炸裂的惊雷声。
“这天,说变就变。”
“要下雨了,快走啊!”
荀子都耳边一声巨响,痛苦的皱着脸,浑身哆嗦了一下,睁开眼。
周身的黑暗冰冷消失了,满脸的污泥没了,他身上绫罗光鲜,养尊处优的手指白净细腻,软软的陷在光滑的缎面里,微风拂面,有点闷热,倚在湖心亭的软榻上发呆。
眼前亭台水榭,雨打莲叶,都是他最熟悉的景致。
这是……
这是江城,这是他家的别院。
双手抱着自己的身体,疼痛都消失了,全身完好无损。
他重生了……
荀子都的眼泪难以抑制的流下来,比突然而至的暴雨还滂沱。
爹娘呢?
他爬起来,现在只想回家去,只想见爹娘,他长大了,以后一定要照顾好爹娘,不让他们再因自己受到伤害了,他还要学着打理家里的生意,保护好真正爱他的家人。
“公子,公子!”
“雨停了!公子,你醒了?林公子都走了半天了。”
耳边下人的话如同一记惊雷,抽在荀子都脸上,让他浑身颤抖,不能自已。
林公子……
林墨!
看着眼前的一切,听着下人的话,他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荀子都头皮发麻,冷汗打湿了后背。
萧潜此时正悠哉悠哉的坐在荀府,喝一壶茶。
他手中拿着一副画卷,手指修长,骨节清晰,匀称有力,温润之外有一种隐而不发的力量。
江城荀家,富甲一方,这茶,还不错。
“子都与你同窗这三年,他日日张口闭口就是林公子,说你才华横溢,俊朗不凡,岑夫子都夸你有状元之才,说你日后必成大器,前途无量,今日一见,果然一表人才。”
“原本还听人说林举人性子高傲冷淡,眼里没人,没想到,本人这般温文有礼的,都是那些人乱传。”
“对,一直想请林举人来家里,只是我们商户之家,没有底蕴,怕公子瞧不上,反而冲撞了读书人的清贵。没想到,公子是这么和气温雅的一个孩子。”
“子都也是,话都说不清。”
“要是不介意,我是子都的爹,就叫你一声贤侄,可好?”
荀老爷和荀夫人正一唱一和的跟萧潜说话。
萧潜笑的十分温和无害,彬彬有礼。
“您是长辈,自当如此。”
声音温雅,十分悦耳。
荀老爷和荀夫人放下心来,越看越喜欢,都觉得,难怪子都喜欢。
以前听跟着子都上学的小子们说,子都在书院日日围着人转,但这林墨出身不好,家里清贫,脾气却大的很,老是给子都气受。荀家富甲一方,只荀子都一个儿子,自是从小娇生惯养,爱的不得了。
偏在书院去受个穷小子的气,自己还开心的不得了。
二老心中对林墨是不满意的。
只是儿子喜欢,人又单纯,不想跟他说而已。
反正儿子还小。
可没想到这林墨才刚中了解元,荀子都就动了家里在江城全部人脉,请了江城所有有头脸的官家、富户、学究,为林墨大肆庆祝,用着荀家的关系,为林墨打点铺路。
现在,满江城的人,都知道荀家的小公子和新晋解元在谈婚论嫁,要一起进京考进士了。
荀老爷听说后,差点背过气去。
趁着荀子都不在,立刻叫人去请了林墨过来。想看一看,这林墨到底是何方神圣,究竟值不值得托付终身。
眼前这位林公子,眉目如画,丰神俊朗,温文尔雅,任谁看了,都觉得这真是一个如琢如磨的翩翩君子。只端坐在那里,就像一副温润写意的风景画。
看着简直是无可挑剔。
虽然现在是穷了点,但是此番中了解元,以后的路应该不会太差,再中了进士,就更好了吧?
何况,这位举子看上去,气派相貌,真不像一般的穷学子。
重要的是,性子比听说的简直好了太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才高八斗,树大招风,招人红眼了。唉,还好这孩子并没有因此长歪。
不过旁的都不重要,对子都好,最重要。
荀老爷问:“贤侄今年几岁了?”
“二十六。”萧潜礼貌微笑。
“二十六了?”
荀老爷一惊。原以为还在书院读书,该和子都差不多。二十六岁不事劳作,只会在书院读书,似乎,也没有那么好了。唉,幸好中了举,以后有个一官半职,再不济也能在书院教书,也能安稳度日。
“子都过了生辰,就十八了。”荀老爷有点遗憾。
荀夫人怎么看这位林公子怎么顺眼,完全超出她预期,忙说:“大一点,会疼人。”
荀老爷有他的顾虑,林墨年纪比子都大了许多,又生的这样招眼,还有些才干,要是真跟他去了京城,欺负起子都来,子都没个心眼,哪里是他的对手,总要为子都拿到一点保障,才好放心。
要是能先定亲,就好了。
文人都重视名声,有了这层关系,料想他就不敢乱来。
可是定亲也没有那么容易,总要林墨先下聘才行。
这林墨穷的很,无父无母,在书院读书也是因为他天资聪颖,又好学上进,院长特许他在书院半工半读,减免了他的束脩。这几年子都花在他身上的钱可不少,还缺心眼从来不跟人说,就怕人知道受了他的恩惠似的,都是背地里帮忙。
唉。
单看人身上这身衣袍就价值不菲,只怕是子都为今日设宴特地准备的,又是花的他家银子。
让他现在拿出聘礼来,只能是为难人。
荀老爷左思右想,还是问了:“贤侄可有成亲的打算?”
萧潜眸光一动,似有不解。
荀老爷不满的看了一眼,荀夫人更直接:“林公子打算什么时候和子都成亲啊?”
萧潜:“他要嫁我?”
荀夫人表情责备。
萧潜顿了一下,浅笑:“只要子都点头。”
这笑容颇有一种蛊惑人心之力,有一种他十分看重荀子都,一切以荀子都意愿为上的错觉。
二老心中有了底。
荀老爷松了一口气:“我知道贤侄就要进京备考,不如,你和子都的事,由我做主,就先定下来。”
定下来,如何定?
他咳了一声,下人走上来,手里端着托盘。托着一封文书,上面写着三个大字,旁边置了笔墨。
荀老爷对着托盘虚虚的伸了下手。
“要不然,贤侄就先签了这许婚书,一纸成契,至于下定的事,等日后再行补上。”
萧潜起身,他身材高大,长身玉立越发显的俊朗不凡。摊开文书来看,许婚书印信俱全,只写了荀子都一个人的名字。
“贤侄,意下如何?”
萧潜勾着唇,眼神放松下来,看上去与先前温雅有礼的样子有些不同。
他缓了缓,对荀老爷荀夫人拱手行礼,姿态闲逸,煞是好看:“我定不负岳父的信任,好好待子都。”
挥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写完后,直接合上,没给他叫过岳父的人看一眼,就揣进了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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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念第一次见邪神的时候,年纪小,还是“一只小虫子”。
人人都道邪神邪气狂悖,不可一世,作恶多端,危害巨大,邪神该死,万万留不得。
可他见到邪神后,心里再不能平静,缠在人手指上,不肯松开。
邪神笑的不可方物,当众赞他:“大地之子,可爱至极。”
后来,伏念也捡了一只初生的虫子。
虫子没有家了,又乖又可怜,他把虫子养在身边,倾注心血,一万年。
虫子长大,变成蝴蝶,越发耀眼。
化成人形的时候,虫子跑了,他没来的及看一眼。
变成人的虫子还是那么桀骜狂悖,迅速在三界风生水起。
狠心的虫子,把他忘了。逢人就说:“伏念是谁?不认识。”
伏念气坏了。
那天,伏念做了一个梦。
梦里,虫子化成人形,还是他朝思暮想的样子,让他移不开眼。虫子亲了他。
伏念愤愤不平:“始乱终弃。”
虫子这个狠心的坏东西,抱着他不松手:“大地之主,我想抱就抱,想亲就亲。”
伏念×寤寐
冷淡正派年下攻×邪气钓系美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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