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太阳更毒,烤得地面发烫,风刮过都带着热气。李臣扛着比昨天更沉的箩筐往家走,汗水顺着额角往下淌,浸湿了后背的旧褂子,贴在身上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他走得慢,每一步都踩得很稳,柴火捆得紧实,不能洒了——家里的柴火快不够用了,这是他从后山的松树林里捡了一上午才攒下的。小腿上昨天被草叶划的红印子还没消,被汗水一浸,有点疼,他却没心思管,只想着赶紧回家,把柴火卸下来,再去帮妈喂猪。
快到村口时,李臣发现不对劲。平时这个点,村口的老槐树下只有几个老人坐着乘凉,今天却围了好多人,还有不少人急匆匆地往那边跑,嘴里还说着什么“好事”“城里来的人”。
他停下脚,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人群闹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他听不清具体在说什么。他性子寡言,平时在村里就没什么熟人,这会儿想找个人问问,扫了一圈,竟没一个能搭话的。犹豫了一下,他还是没凑过去——村里的热闹,大多跟他没关系,他还是赶紧回家干活要紧。
李臣低下头,继续往家走。路过朱有福家时,看见朱有福的妈也往村口跑,手里还拿着件新衣服,嘴里念叨着:“有福,快跟妈走,去晚了就赶不上了!”朱有福跟在后面,一脸不情愿,却还是被他妈拽着跑。
李臣心里更纳闷了,到底是什么事,能让村里这么多人这么着急?可他没再多想,加快脚步回了家。
他家的院门没关,虚掩着。李臣推开门,就看见妈站在院子里,跟隔壁的陈大婶说话。陈大婶手里拿着个菜篮子,脸上满是兴奋,正说得唾沫横飞。
“……你是没看见,村口来了辆老好的车,黑色的,长得跟城里领导坐的车一样!”陈大婶压低声音,却难掩激动,“听说是城里的大户人家,来咱们村给小少爷选陪读呢!说是选陪读,其实就是把孩子送到他们家去,好像听说只要三年——只要孩子被选中,人家给家里十万块!还送城里的车和房!我的天,十万块啊!才三年!这买卖也太值了!”
李臣的妈听得眼睛都直了,嘴里念叨着:“十万块……还送车送房……这是真的?不会是骗人的吧?”
“怎么是骗人的!”陈大婶拍了下手,“好多人都看见了,人家还带了管家来,穿得西装革履的,看着就不像骗子!对了,”陈大婶突然看向刚进门的李臣,眼睛一亮,“你家大儿子不正好是这个年纪么?十三四岁,正好能当伴读!还不赶快送过去看看!这说不定好事就落在你家了呢!”
李臣的妈尴尬地笑了笑,看了看李臣。李臣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褂子,褂子上还有两个补丁,裤子的裤脚短了一截,露出脚踝,皮肤被晒得黝黑,头发也乱糟糟的,沾着草屑。他性子又闷,不爱说话,平时在村里就不受待见,城里的有钱人,怎么会看得上这样的孩子?
“陈大婶,你别开玩笑了,”李臣的妈搓了搓手,“你看我们家李臣,又闷又笨的,哪能当什么伴读啊……”
“这你就不懂了!”陈大婶拉着李臣妈的手,“人家选伴读,说不定就喜欢老实的!再说了,十万块啊!还有车房!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得去试试啊!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陈大婶的话像块石头,砸在李臣妈心里。十万块,足够家里盖新房,给李臣的弟弟妹妹交学费,还能让爹不再那么辛苦地种地。她犹豫了,看着李臣,又想起家里的难处,心里的天平慢慢倾斜。
“那……那我带李臣去看看?”她试探着问。
“这就对了!”陈大婶高兴地说,“快去吧,去晚了人更多,说不定就轮不上了!”
被陈大婶一撺掇,又被那十万块和车房的诱惑勾着,李臣妈像是着了魔,拉着李臣就往村口跑。李臣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柴火都没来得及放下,就被妈拽着跑。
村口早已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全是人。李臣妈拉着李臣,使劲往里面挤,嘴里不停说着“让让,让让”。人太多了,挤得李臣喘不过气,脸都被挤红了,胳膊也被旁边的人撞得生疼。好不容易,他妈才把他推进了最里面那圈。
一进去,李臣就愣住了。
圈子中间,放着一把黑色的真皮座椅,跟村里的竹椅、木椅完全不一样,看着就很软、很贵重。座椅上坐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笔挺干净,没有一点污渍,连袖口的扣子都亮晶晶的。
那男孩长得白净,皮肤像雪一样,手指纤细,像是玉雕出来的,长长的睫毛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他翘着腿,一只手托着脸,脸上满是不耐,像是待在这种地方让他很不舒服。
李臣看得有些呆了。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村里最有钱的朱有福,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运动服,跟眼前这个男孩比起来,差得太远了。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竟然这么大。以前他觉得,自己跟朱有福的差距,只要努力赚钱就能补上,可面对眼前的男孩,他突然觉得,有些差距,就像隔着一条跨不过的鸿沟,永远也追不上。
“让一让,让一让!”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身材高大,表情严肃,声音洪亮,一下子就压过了周围的喧闹。李臣后来才知道,这是那个小少爷的管家。
管家皱着眉,看着围着的人群,尤其是那些不停给孩子叮嘱“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被选中”的成年人,脸色更沉了。“各位乡亲,”他开口说道,“我们是来给小少爷选伴读的,需要让孩子们单独留下来,麻烦各位家长先到旁边等候。”
说着,他身后的两个保镖上前,客气却不容拒绝地把成年人都往旁边引。很快,圈子里就只剩下一群孩子,大概十几个,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李臣也在其中。
管家让孩子们排成一队,从左到右站好。李臣性子孤僻,平时就没人愿意跟他站在一起,这会儿更是被排挤到了队伍的最后。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沾满泥土的鞋子,心里有些慌——他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也不知道被选中意味着什么,只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让他很不自在。
小少爷坐在座椅上,目光扫过排队的孩子,眼里满是蔑视。他看着孩子们身上洗得发白的衣服、沾着泥点的鞋子,还有因为紧张而涨红的脸,嘴角撇了撇,显然是打心底里瞧不起这些“脏兮兮”的小孩。
“下一个。”小少爷懒洋洋地开口。
第一个孩子走上前,是村里王屠户家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的。他站在小少爷面前,紧张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嘴里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叫王虎,我会……会背书……”
小少爷连眼皮都没抬,挥了挥手:“不行,太笨了。”
王虎愣了一下,只好低着头走了回去。
接下来的孩子一个接一个上前,有的会唱歌,有的会写字,可小少爷要么说“太吵了”,要么说“长得不好看”,要么干脆直接挥手让他们走。没一个能让他满意的。
管家站在旁边,脸色越来越沉。他昨天就跟小少爷说了,这次来选伴读,必须选一个带走,这是老爷的命令,不能违抗。可看小少爷的样子,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再这么下去,今天恐怕选不出人来。
他走到小少爷身边,压低声音提醒:“小少爷,老爷吩咐了,今天必须选一个带走,不能耽误时间。”
小少爷不耐烦地“嗯”了一声,眼睛随意地扫过队伍,最后落在了站在最末尾的李臣身上。
李臣穿着最破的衣服,皮肤晒得最黑,头压得最低,双手紧紧攥着衣角,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
小少爷眼前一亮——就这个吧,看着老实,不会像别的孩子一样吵,而且这么好欺负,以后自己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
“那就要他了。”小少爷伸手指着李臣,语气随意得像是在挑选一件不起眼的商品。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管家,抱怨道:“现在可以走了吗?这破地方我一刻也待不下去了,空气里全是土味。”
他选李臣,根本不是因为李臣有什么优点,只是为了早点离开这个让他厌烦的地方,随便做的决定。
可站在人群外的李臣妈,听到这句话,看到小少爷指着李臣,整个人都懵了。她原本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的,根本没指望李臣能被选中。可现在,好事真的落在了她头上!十万块!还有城里的车房!她这辈子都不敢想的好事,竟然真的来了!
巨大的惊喜像块石头砸在她头上,让她脑子一片空白,眼前一黑,身体晃了晃,“咚”的一声,竟直直地晕了过去。
周围的人一下子乱了起来,有人喊“快掐人中”,有人喊“拿点水来”。李臣站在原地,看着晕倒的妈,又看了看那个一脸不耐的小少爷,还有周围人或羡慕或惊讶的目光,心里一片茫然——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刻起,就要彻底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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