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男妾锦还乡(二)

苏旎紧蹙眉头,满腔疑惑堵在心口,“有什么不好解释的?你就跟他说你是刘胜男嘛,你现在长大了而已。”

刘胜男无奈地摇了摇头,她早该知道苏旎听不懂这些。

她轻叹一口气,“我后来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当时当局者迷……我当时只怕被他知道后,不能在同他像以前一般玩乐自在。”

“那你能瞒他一辈子?”

“他不在意这些,”她抿唇浅笑,目光落在了无尽的远方,“反而是……他自从知道我是女子后,与我更亲密了些。”

第二日,她忙完农活回来,便听见话间母亲谈到了他,“村南边那个衣锦还乡的小子怎么突然来找你了?”

手中拿的碗不知道倾斜许多,汤中厚厚的菜油将她手尖烫的嫣红。

风不动,幡不动,她心动了。

心抢着多跳了几个拍子,她能听见自己浓厚的喘息声,“娘,你跟他说了什么没有?”

“我跟他说胜男已经长成大姑娘了,男女有别,不方便与他出去。”

“.......”

她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夜里,床板子吱吱呀呀,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左右睡不着觉。

纸糊的窗户传来细细簌簌的暗响,她猛地从床上弹起,心中隐隐期待着昨天那样的场景,三两步跑去推开窗户。

没人。

只有一只野雀,停在窗台上勾头嘬毛。

她的满心欢喜,像是被泼了一盆冰水,浇灭了。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他生气了。

她躺回床上,数着天上的星星,彻夜难眠。

熬到了第二日清晨,她眼下莫名生了两团乌青,顶着大大的太阳,她如一头牛一般,又锄了一亩地的草。

“饿不饿?”一只手伸到她面前,递给了她一个白面馒头。

白白嫩嫩的,与地上灰蒙蒙的泥土极不相称。

刘胜男猛地抬首,眼前那人正笑着对她眨了下眼。天空是异常澄澈的蓝,她一下子晕了神,连忙低下头,细声嗫嚅道,“不用了不用了,我还要干活呢。”

她低着头,像窝在沙土里的鸵鸟。

前日的谎,昨日被戳破,她还没想好怎么解释,今日便碰上债主了,她实在不敢看他。

二姐从农田北边跑过来,随意扫了一眼她脚下,又是一顿责备,“怎么才锄了这么小块地?今天没吃饭吗?”

好像确实没吃。

刘胜男肚子适时的咕噜咕噜一阵响。

二姐被逗笑了,转身朝剩下的几个姊妹大喊,“咱们休息休息,准备回去吃午饭吧。大姐从婆家回来了,给我们烧了一桌子菜呢!”

“现在好了,你要休息了,吃馒头吗?”

丁茂一把将她手中的锄头扯过来,抿唇笑看她那不知所措的模样。

原来他一直站在旁边,也没走,提着一个竹篮子,就只看着她。

她不说话,任着丁茂将馒头强塞进她手心里,才默默拿起馒头啃。

“你真能干,一早上就锄了这么大片的草,”丁茂凑过来,随手拿了那把锄头跟着她回家,“我去你家找你,结果你娘说你早上没吃饭就出去干活了,我连忙跑回家让我娘蒸了几个大馒头。”

刘胜男脚像机器般,不住地往前走。直视前方的眼睛无意瞥了他一眼。只是没想到这一眼也能别他抓住,他邀功般朝她眨了眨眼睛。

得意忘形。

刘胜男低头,又狠狠咬了一大口馒头。

“笑什么?干嘛偷笑!”丁茂大叫一声,非要把她的伪装撕开。

笑了吗?她不知道。

好像真笑了。

“交个朋友好不好?”

“我跟你回去吃饭行吗?”

“我以后能不能天天找你一起玩?”

“……”

风太大了,刘胜男被吹得晕头转向的,只能听见丁茂在耳边叽叽喳喳,她连连道好。

到了家门口,刘胜男才知道后悔。

她家穷,什么都没有,高粱面做的馒头又糙又噎,常年的绿菜萝卜,她怕他吃不惯。

更何况多一张嘴吃饭,她怕……

丁茂像是自来熟般,熟练地推开门,自觉将锄头放在院子的一角。

大姐看见他身后的刘胜男,迟疑一瞬,马上又反应过来,连忙上来笑脸招呼他,“这是哪家的郎君长得这么好看呀,来坐来坐!”

丁茂捂着嘴偷笑,看起来十分受用。

她们围坐在木桌上吃饭,幸好今天的菜里多了些肉,看起来好看多了。

大姐怀里抱着一个孩子,院子里还留着一个孩子到处乱跑。

刘胜男刚吃完他给的馒头,不饿,随意扒了几口饭便下桌帮忙给孩子喂饭。

她端着碗蹲在那小男孩面前,好声好气地哄他吃下一口饭后,他又继续去院子里乱跑了。

几个姐姐话外闲聊,打趣他道,“瞧这丁茂,去了几年京城,倒真有几分俊俏公子的感觉了!”

她也忍不住偷瞥一眼,正好见他慢条斯理地夹菜,眼底是止不住的得意。

他确实多了几分贵气。她看得不太真切,又偷瞄一眼,幸好他还保有着她进城见过的那些儒生的书卷气。

“小姨,我要吃饭。”不知何时,大姐的孩子跑完了一圈,又回到她身边,张口要吃饭。

苏旎挖了一大勺饭塞进他嘴里,任他含着,继续在院子里奔跑。

“吃完了?不愧是城里人,吃饭就是精细,”二姐捉住了他的喜好,逮着机会就要夸上几句,“胜男,过来陪你朋友说说话!”

“好。”她连忙应下,将手中的碗递给吃完了饭的三姐,匆匆擦干净了手,跑去他身边。

二姐锃亮的眼神在他们俩人身上来回打转,“丁茂今年多大了?”

“刚及弱冠。”

“弱冠……那就是二十了。”二姐仰头算了算年纪,反应过来又朗声道,“我家小妹今年十五,正好!”

几个姊妹七嘴八舌地围上来,拉着他不放手,“你觉得我家胜男怎么样?”

“自然是极好的,我可喜欢和她玩了。”

姊妹几个相互推搡着,像是结了心中的困果般偷笑,“那以后常来找她玩啊!”

“你们这是在一起了?”苏旎越听越亢奋,方才的困怠被一扫而空。她已经上头了,这完全是一个青春懵懂时期,两情相悦互相暗恋的完美的爱情故事。

月亮走远了,月光将她们的背影拉的有两人长了。夜最深沉时,风也凛冽,像把刀子般划伤她们的脸。

“你冷不冷?要不去我房间里说吧。”

刘胜男摇了摇头,此刻的风,是她这一生中遇见过最刺骨的风。她麻木了许多年,今天的风,终于将她刺醒了。

她不愿走。

“我们没有在一起,他说他一直把我当作好朋友而已。”

好朋友?

苏旎嗤笑一声,眼皮子都懒得抬起,“这不就是在钓鱼嘛,这话大概也只有你会信了。”

寻常人家的亲兄妹,稍长大些尚且需要避嫌。她这倒好,一个男人夜里爬墙探窗的,还相信是“纯”友谊。

“不是的,他真只把我当朋友,”刘胜男不愿看她生气的模样,踟蹰半天,终于吐露出自己最不想面对的,“其实……他在京城成了家的。”

“成了家?”

苏旎右手重捶在地上,鼻子呼着粗气。她能感觉到自己全身的气血都冲上了头顶,势要一举掀开她的天灵盖似的。

头疼……

她来不及看被土粒子硌疼的手,死咬着后槽牙问出几个字,“你知道他成了家,你还……”

刘胜男原本只是想出言安慰她。却不承想,她整个人像是被火上浇了油般,听后怒火中烧,鼻孔都气得生了几缕烟。

她连忙轻拍苏旎的背,想帮她顺顺气,“你别生气,我没有插足他们的感情!”

苏旎被气得头脑发昏,她努力扯住嘴角,露出个温暖的冷笑,“还有什么,直接一起上吧。”

“不,这样你会承受不住的!”

苏旎手抚上自己的胸口,病若西子捧心,“这样大起大落,我的心脏才会承受不住的!”

“没了没了。”刘胜男连忙摆手,下一刻又像想到什么的,磨磨蹭蹭吐出几个字,“其实还剩最后一个。”

“他在京城的南风馆里做小倌。”

刘胜男小心翼翼地偷瞄苏旎,但这次,苏旎却是异常的平静。

死了一般平静。

几个字拼成了她完全听不懂的样子,等了好半天,她才堪堪顺了一遍这句话:

“丁茂在京城的南风馆里做小倌。”

哇塞……

苏旎瞪大了眼,转头吃惊地望着身边那人,不带一点怒气,只是单纯的吃惊,“怪不得他孤身闯京城,还能赚那么多钱衣锦还乡。”

京城自古繁华,历朝首都王城均选址于此,众世家势力盘根错节,是整个京城的命脉。民间甚至有戏言,称大郢是长在京城世家根上的。

他们吃剩下的、随意扔到水槽里喂猪的泔水,都够普通老百姓活几年。

但奇怪的是,有人求那喂猪的泔水,他们都不愿意给。他们只会把那人抓起来,狠狠地打,打到濒死时再出来赏他们一口泔水。

他们最爱看底下人如蝼蚁般挣扎、绝望,然后死亡。

这样的一群人,怎么可能任由普通人在他们眼皮底下赚到钱,更不论成家安居、衣锦还乡?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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