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接下来的路还算顺利,他们不是唯一一批想要赴宴的人,只是其他人一看便是新面孔,不曾见识过两位绝世天骄,自然也认不出来,只当是一样想要去见见世面的少侠。
陈放很好地发挥了自己的天赋,同任何萍水相逢的人都能聊到一块,若不是他们在半道就要下车,等车到了柳州,车上怕是要多几位结拜兄弟。
赤赭山庄如同它的名字一般,此地土壤似乎都是暗红色的,山庄里有一高炉,日夜不休地冶炼铁矿,红彤彤的铁水将半个山庄映照成赤红。
季修其实来得也不多,只是两家的父辈关系很好,更何况挑选兵器的事,更多的还是书信往来,两方报信的人来回跑,赤赭山庄有了什么新花样,会差人将图谱一同送来,季修只需要指一指图谱上的兵器,报信的人会意,不多日就能收到实物。
来得不频繁,但是贵客的身份还是有的,就算是看门的弟子也得日夜背熟那些贵客的名单和各自的特点,好让自家庄主不至于丢了面子。
季修刚到那雄伟大门,守门的弟子立刻就朝里面通风报信。此地最不缺的就是上好的铁矿,因此庄内各处都能看见庄主以个人喜好浇筑的铁制建筑,比如他现在头上这一体浇筑的大门,门头一个青面獠牙的老虎,一眼看去还有些瘆人,但其实也只是因为这赤赭山庄的庄主名为巴虎,他这是在亲自迎客呢。
陈放还没来得及将门柱上那些繁复的花纹一一辨认完,门内就匆匆走来一彪形大汉,他模样倒是和门头那只老虎有些相似,一脸虬髯,身量魁梧,不怒自威,只是此刻脸上全是憨厚的笑容:“季兄弟要来,怎么不提前知会一声,我这什么都没准备,实在不是待客之道!”
季修将手横在胸前,止住他这见人就想熊抱的毛病,他是不知道这巴虎为何见人就是这幅相见恨晚的模样,只当是和陈放一样,天生如此。
他生分道:“我不是来做客的,只是想挑一柄宝剑,挑完就走。”
得亏巴虎心眼子不多,也听不出别的意思,他只听出季修要挑柄宝剑,就立刻要拉着人去看看:“好说啊,我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宝剑,想要什么样式的?多长多重?剑柄材质有什么要求?”
他眼神向后,似乎是这才发现季修身边还有一个人,只是他看人不认脸,认的是他手中的剑,他又转而去围着陈放:“哎呀,一点红梅剑中过,应是飞鸿踏雪泥,这不是飞鸿剑吗?原来你将此剑赠与了他呀。”
季修似乎是“啧”了一声,别过头去,没有接话。
陈放却心中了然,他这柄剑确实是季修赠与的,当时还未出名的两人也还不像今日这么疏离,陈放作为一个穷小子自然是没钱去买点好剑的,季修却觉得要在江湖闯荡出名声,侠客怎能没有一柄好剑,于是赠与了他这柄宝剑,陈放觉得很是顺手,为它取了另外一个俗气的名字,江湖上出名的也是蓑衣客的佩剑“晓梅”,一直到现在,陈放都只有这一把佩剑。只是他却不知,这柄宝剑是大有来头的。
巴虎看不懂这微妙气氛,还在感慨:“这把剑是我十年以来最为满意的一把,不见你用,我还以为你珍藏起来了呢,原来是当做礼物送了出去,也好,好剑自然是要用的,不然和那些堆在角落里的残品也没什么两样了。”
他应当是没认出自己,不然要是知道自己这得意之作的宝剑飞鸿被改名为了晓梅,怕是要闹了。
季修见他还在耽误,忍不住开口道:“别管他了,你最近铸成的宝剑被预定完了吗?我想挑一柄送给易盟主。”
“易盟主?你说的可是易连云?”巴虎总算是想起正事了,又走到了季修身旁,竟然直呼盟主其名。
季修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江湖上还有两个盟主吗?”
巴虎挠了挠头:“姓易的太多了,我一时间不知道你说谁。”
易连云光是正妻所生的儿子就有三个,情人所生的就更多了,他作为武林盟主,膝下儿女众多,竟然没有一个能继承得了他衣钵的,此次他五十大寿,邀请诸方豪杰,除了是祝寿外,还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青年才俊,儿子不顶用,就把主意打到了女儿女婿身上,总之就是怎么都不肯让出身下这把交椅。
陈放想到这里,轻咳了两声:“易盟主年纪大了,身体不比得从前,恐怕也拿不动什么重铁,选个好看的就是了。”
季修没有反对,只是额外交代了一句:“越便宜越好。”
陈放其实是第一次造访赤赭山庄,他以前就听人说过,自古名剑除了那些历久弥新的古物,就得到赤赭来寻了,它占着好山好矿好水好工匠,自然能铸出天下最好的剑,那传说中的江湖侠客里,有一半都持着赤赭出产的武器,初出茅庐的少侠们便都想拥有一把。
可对于那些本就无名无势的少年们,赤赭的武器只能说是有价无市,即便烘炉日夜不休,精益求精的工匠们一个月也就只能造出来这么几件成品,早就被各方势力预定,哪里轮得到他们。
当然,作为庄主也作为工匠的巴虎也会留下一些得意的佳作,不以金钱银两换之,只当做是人情来往的赠品,飞鸿是,凌霄也是,不过后者的数量实在是有些多了。
不比得凌霄山庄那般风景宜人,赤赭山庄其实不太适合居住,一步入其中,就能听见从不停歇地烘炉轰鸣,间接夹杂着工匠们手起锤落的叮当声。陈放站在岔路里朝里面望了望,扑面而来的热气就将他逼退,巴虎如同知晓心声一样恰巧转过头:“客人别走错了,那铁水烧人可不留情。”
此人手持飞鸿,却和季修之间似有嫌隙,巴虎拿不定二人的关系,也就一并当客人看待了。
一路走来,陈放也没少见那些被随意丢在一边的残品,可以他这个门外汉来看,那所谓的残品就算是流通到了外面,也一样有人愿意一掷千金。
巴虎领路走在最前面,同他说起自己的作品,更是十分得意:“我每年都会挑出最称心如意的一柄宝剑,专门等着今天这种日子。”
他打开了平日里不见外人的藏室,将火把烛台一一点亮,好让客人可以一眼看见全貌,不至于漏了某样宝物。
兵者凶器也,绝世神兵皆是凶煞的集大成者,铸成之日起就待饮血噬肉,当看见那些横放于木架之上的兵刃之时,即使是习惯了刀口舔血的游侠也会情不自禁地屏住呼吸,生怕惊扰了寄宿其上的虚无之灵。
恐怕只有季庄主会这么直截了当地走进去,将开了刃的神兵拿在手里把玩,而后又摇了摇头放了回去。
也许是从小在凌霄山庄长大,有个足够知名的爹,季修打小就没少见过所谓的“绝世神兵”,他不打算为易盟主精心挑选礼物,只是出于个人的挑剔习惯,不由自主地又开始挑刺了。
“我小时候倒是想学枪,枪者,兵中之王,俗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他将那柄未挂缨的长枪拿在手里转了转,又很遗憾地放了回去,“可惜在狭小地方施展不开,也不好携带。”
他看上去不像是在为他人挑选礼物,而是为自己挑选趁手的兵器,陈放默不作声地跟在他后面,自打他遇见季修起,对方就已经带着凌霄剑自称剑客了,却是不知道他还会这么多武器,也许世家子弟个个都得诸武精通吧。
“剑也好啊,我这里最多的就是剑,拿去挂着穗当装饰的也不少。”巴虎一边说着,从旁边架子的顶端取下一把不太长的小剑,“你看,就比如这种,孩子拿着都没有问题。”
季修拿过去掂了掂,很快又扔给了他:“得是天生巨力的神童才拿得动吧。”
巴虎挠了挠头:“我小时候就是拿这种玩的啊。”
以他现在的身量倒推回去,可能幼时就是季修所说的那种天生巨力的神童。在他人山庄做客,陈放还是忍住了没有笑出声,他侧过身,独自打量着这满墙的神兵,却忽然发现在最下层放着一把有些眼熟的剑,他蹲下身仔细瞧了瞧,看见旁边写有一行小字:凌霄,此剑甚好,依长风所愿以此剑为模,铸十把传世。
虽然不太明白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陈放还是领会了,凌霄不是一把剑的专属名字,而是一类剑,他下意识地朝季修看去,季庄主挂在腰间的剑亦是凌霄。
他用的是这并不唯一的凌霄,却将世间仅此一柄的飞鸿赠与了自己。
若是知道某人又开始自我感动了,季修一定会头疼死,他只是奇怪陈放今天安静得异常,抱着剑不说话只是默默跟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中的是哑毒。
他逛完了这一整个宝库,总算挑中了合乎心意的礼物,两把文剑,正好一对,赠与易盟主与他的结发妻子刚刚好,当然还有个原因是这对剑从一开始就没想打造成绝世神兵,用料上也没那么讲究和金贵,放在这里只是因为确实好看,除了送礼别无用途。
季修满意地将两把文剑纳入囊中,心情舒畅神情也很和善:“价钱就按以往的规矩记在账上。”
巴虎倒与他客气了起来:“哪里需要那种东西,庄主只管拿就是了。”
于是季修点了点头,如他所愿:“好。”
在一旁观看了全程的陈放:“......”
真是庆幸巴虎不是那种心思玲珑斤斤计较的人,也难怪凌霄山庄现在还能和赤赭山庄交好。
头痛得厉害,可能是两天写了三万字导致的,我要歇一歇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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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赤赭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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