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小乞丐

第二天,春儿并没有等到送鱼过来的颜慕青,原以为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又等了一天,直到太阳落山了,颜慕青也没有来方府。

把这事报给了沈温依,沈温依也是皱着眉,耐着心让春儿再等上一天。

可打定了主意不做这买卖的颜慕青,就算她们再等一百年,颜慕青也不会来。

第三天,沈温依知道自己被坑了,那张漂亮的脸蛋已经扭曲了。

没有做多少犹豫,直接让春儿报了官。

方府不说在沛县的地位,就算放在整个翼洲之地,那官府也得卖个面子,谁叫人家背后的靠山是当今皇上呢!

所以,春儿报官后,官府立马就派出了官兵,让颜慕青没想到的是,这沛县不大,但真有个牛头沟村。

那些官兵把村子来来会会找了个便,压根找不出什么卖鱼农女,官兵去问当地人时,还遭到了耻笑。

原来那牛头沟村,常年干旱,有时候一整个夏天都不见有雨,连水都没有又哪里养的了鱼呢!

等沈温依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哪里明白不过来,那卖鱼女从头彻尾都在骗自己。

倒不心疼那三十两银子,实在是这口气,咽不下去!

一个县城就这么大,就那么些村子,能有几家卖鱼的,她就不信,她一家一家的找,还能找不到!

沈温依不死心,发誓要把这个胆大包天的女骗子揪出来。

就这样,一张张画的并不像颜慕青的画像飞满了整个县城。

彼时,颜慕青正一脸惬意的躺在从村口老木匠那,花了二十个铜板买回来的摇椅上,手里捏着一柄蒲扇,太阳暖烘烘的,就是时间长了有些晒!可惜现在种葡萄有些迟了,要不然她可能会更快乐!

小兰这几天的情绪看着很稳定,虽不如之前那那般活泼,但好歹和孩子们能说说笑笑了。

篱笆墙已经修好,家里银子充裕,前天她特意去村北马家秀才开的那家私塾看了看。

原以为马秀才是个四五十岁的老头,去了才知道,是个说话带点磕巴,样貌清秀干净的年轻人,这倒是挺让人意外的。

那天过去的时候,刚放了课,一个村子里只有家境稍微好些的才把孩子送了过去,所以也没几个人。

而那马秀才看她一个小寡妇过来开始还挺惊讶,说让狗蛋过来念书更惊讶,等到颜慕青从荷包里拿出了五十个铜板,那就是相当惊讶的了!

下水村基本以农耕为主,整个村子也并不是说多富余,所以村民们交过来束脩基本以粮食,各种吃食为主,也不是没人送银钱但都是少数。

而且五十个铜板,能买不少米面了!

都是一个村儿里的,谁家是个什么情况基本都知道,马秀才虽然一心只读圣贤书,但无奈颜慕青自打来了之后的战绩颇丰,谁不知道这下水村有个小寡妇,甚为泼辣!

加之脑有反骨的颜慕青把娘家婆家都得罪了个遍,这村里最不缺挑事的人,农忙闲下来就是八卦漫天飞。

颜慕青声传在外,确实不好听。

那马秀才推拒着颜慕青递过来的铜板,澄澈的眼底没有丝毫偏视,嘴里还一个劲儿的说着把孩子送来就好,送过来就好,很是谦虚。

这让颜慕青很是满意。

她从不介意自己名声如何,她只是担心,这个小秀才若是太过迂腐,把孩子教坏了才是大事,若是那样还不如她亲自上手教呢。

尚且不知那马秀才的功底,但这点不为外人言的品质,很被颜慕青看好。

不知不觉,颜慕青自动带入还是外企高管时,挑助理时的态度,聪不聪明不是首要条件,诚恳和靠得住的道德品质是最重要的。

最后马秀才推拒不过,颜慕青硬是把铜板给了他,等颜慕青走后,不知为何,马秀才暗暗舒了口气。

狗蛋成功入学,成了一群学子中年龄最小的。

因与马秀才私塾那离的不远,狗蛋中午会回家,不过,很明显的,小宝贝第一天上课,情况不理想啊!

狗蛋背上背的小兰用破衣服剪裁出来缝的挎包,一脸垂头丧气。

“哥哥,哥哥!”

“哥哥回来啦!”

只剩自己挖土坑玩的二丫,看见狗蛋迈着小短腿就朝着他的哥哥跑了过去。

很罕见的,一向喜欢抱着妹妹的狗蛋这第一次没有回应二丫。

颜慕青笑起来亲了亲二丫的小脸蛋,就把人打发进了厨房找小兰去了。

自己反而把狗蛋抱进了怀里。

“怎么啦!第一天去念书就这个样子!”

颜慕青声音很是轻柔带着治愈,狗蛋这才真的像个孩子似的窝进颜慕青的脖子里,就是哇哇的哭。

“怎么了,怎么了!狗蛋不哭!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跟小娘说,小娘给你削他!”

颜慕青拍着狗蛋儿背,柔声安慰着。

狗蛋满脸泪痕的抬起头看向颜慕青,脸上都是泪水。

“不,不是!嗝!”

“没人欺负我,嗝!”

狗蛋说一句话,打一个嗝,见颜慕青没有不耐,倒也不似刚刚那般哭了。

“是,是,是我听不懂!”

“先生讲什么我都听不懂!小娘,我不去了行不行!”

说着,狗蛋又开始哭,边哭边央着颜慕青说什么也不过去念了。

颜慕青挑了挑眉,并没有说话。

摸了摸狗蛋的挎包,硬硬的,把小挎包翻开,从里面拿出来了一本用线缝的蓝皮书。

课本有些旧,书皮外面的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翻开里面,呦,是楷书啊!

她妈妈的楷书那才是一绝,端庄平稳,而她更喜欢行书,也随了她这个人,比较放纵流动,她的行草还获得过市里的书法大赛第一名呢!

啧啧啧,这书本上的三字经,是幼儿启蒙最基本的,狗蛋第一天上学,本就不识得几个字,觉得晦涩也很正常。

看这书本,应该是马秀才把他小时候用的拿出来了吧!

也是她疏忽了,让孩子上学准备了纸笔,竟然忘了准备书了!

是她的错,她的错,她明天就去书行把笔墨纸砚买的全全的!

颜慕青坐在藤椅上,抱着狗蛋,手里翻着书本,不知不觉随着字形念道: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狗蛋眼睛睁的圆圆的,颜慕青停了,笑着揉了揉狗蛋的脑袋,留到后背的头发被她扎了一条辫子。

端着课本,颜慕青用手指着字,一字一句的,她教一句,狗蛋跟着念一句,顺便解释一下字意。一大一小蹲在院子里,一片祥和。

小兰出了厨房叫两人吃饭,一时间似也听迷了,还是二丫饿得不行,扯着颜慕青去吃饭,颜慕青这才惊觉,都快下午一点了。

午饭依旧是鱼和杂粮饭,吃了那么多天,再好吃,颜慕青也吃的是一脸的勉强。

这村子里连个菜铺子都没有,想吃肉得去县城买,极为不方便啊!

吃完了饭,照例是颜慕青去洗锅,让狗蛋稍稍休息了会儿就去了私塾,走的时候终于不像回来时那么哭丧着脸了。

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也就是下午,等天气稍微凉爽了些,颜慕青苦着一张脸,从杂物间又把那锄头翻了出来。

家里面就两个小孩和一个盲人,可这地又不能不去锄,所以这锄田的重任自然而然就落在了颜慕青的身上。

早知道她还有这么一天,当年学什么管理,学个机械化不好么!再不行报农业大学,这锄头啊!真的……

上一次就够丢人的了,闹了那么大的笑话。这次颜慕青再没认错,很顺利的找到了自家的地。

原以为应是杂草丛生的,但翻看那已经干掉的土壤,这块地被人翻过!

也不知该高兴还是不高兴,颜慕青抓着锄头,思慕着,有谁会做这样的事!?

肯定不会是原身娘家或者婆家的人,难不成是原身的爱慕者!?

总不可能是和她抢地皮的吧!?

虽然她着实应该不稀罕这点地皮,但别管她稀不稀罕,谁都不能打她的主意!

她是个商人,这个时代虽然有很多不如意,但把现代化的商业体系放在这,那就是待开发的蓝海啊!

一时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不知道是谁做好事不留名,但依着颜慕青这淡定的性格,猜不到就不猜了,凡有求某者,终会现身的!

扛着锄头来,又扛着锄头回去了。

路上原来那些和颜慕青打招呼的妇人们,对这突然富起来的小寡妇都充满了审视。

村子里乱七八糟,有传颜慕青和王二麻子好的,有传是傍上了县城里的富商,说什么的都有。

清清白白的人,那名声就像一张白纸被涂满了涂鸦。

是强者,在哪都是强者,强者永远是孤独的。

她自是她,她不反驳。

第二天一早,坐着牛车进了县城,毕竟坑了方家一笔银子,颜慕青也没有太过嚣张,还是把脸面什么的改了改。

之前一直都是那身素绿色的布衣,头发为省事直接编了个麻花辫子,这次换上了原主之前的补满了补丁,旧的都快酥烂的衣服,至于头发,被她一股脑的扎在了脑后,头上又蒙了一块蓝色的方巾。

一身打扮又寒酸又不起眼。

进了县城,哪哪都有通缉她的画像。

一个人除非被特别记忆,或者每天都呆在一起,要不然类似这种萍水相逢的脸,大多都是看一眼就被忘了。

更别说那方家大奶奶,估计正眼都没看过自己。

没有照片,电子眼,找自己,她找个嘚嘚!

尽管心里清楚,可颜慕青拿到自己的通缉单是,还是被略略惊讶了一番。

原身样貌就是自己念高中时候的模样,长相不属于锥子脸那种打眼的惊艳,杏眼小嘴,眼睛眨巴眨巴,装稚嫩单纯倒是一把好手。

那个时候,她一直不喜欢自己这张脸,总会给人一种乖乖巧巧,妹妹的印象,陌生人跟妈妈谈起她的时候都会评价,腼腆,害羞的小姑娘。

刚毕业进公司实习的时候,就有很多男同事喜欢跟她搭话,刚开始她还能装一装,后来就装不下去了。

她用最残忍羞辱的方式把一直试图跟她打擂的竞争对手踢走后,跟她打交道的人都不会去看脸的。

年龄大了,那副模样就让她在同龄人里小了一大圈啊!她也就接受了自己的脸。

只是手里的通缉令,那是闹着玩的嘛,她何时脸上长了那么大一颗痦子,方府就这样也想把自己揪出来!?

天方夜谭……

颜慕青随手把那张通缉令扔到了地上,找了一家名叫“祥墨斋”的书肆进去了。

给她家小宝贝买学习用品,好不容易当回妈,她得用心点!

祥墨斋,对面是一家糕点铺子,颜慕青自然没有注意到,那个浑身漆黑的乞丐手里捏着她的通缉单,紧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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