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转一位网友的文——揭开曹雪芹的“面具”

有书共读 2018-11-22 14:14:28

曹雪芹凭什么能写出《红楼梦》.mp3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闪耀世界的“千古奇书”。

而曹雪芹,一生只写了这一本,留下两句残诗,就成就了他在中国的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

曹公年轻时候“放浪形骸”,与一班八旗子弟相交。

因为叛逆被家里人关了“小黑屋”。

被关“小黑屋”的曹公没有“吃饭睡觉打豆豆”,而是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他要写一本书!

于是,曹公“我手写我心”,开始创作自己第一部作品,就是后来的《红楼梦》。

因为享乐迷恋戏曲而被关“小黑屋”的曹雪芹,注定不能成为一个规规矩矩而方正刻板的文人。

周汝昌曾说:

曹雪芹是“嘴”上善谈幽默,“肚”里诗书满腹,同时“手”头也有绝活。

他 “放浪形骸”,除了对八股文不感兴趣,就没有他不会的才艺。

不但能写会唱,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还是一位“手工达人”,

不拘泥于一方天地,助人为乐

曹雪芹的“风流”更多的是在诗词歌赋、金石古物、饮食戏曲等被视为“小道”的杂学上面。

一部《红楼梦》把他的博学多识展露无遗,而且他兴趣广泛不拘泥于一方小天地。

王希廉说:

“红楼一书中,翰墨,则诗词歌赋、制艺尺牍、爰书戏曲以及对联匾额、酒令灯谜、说书笑话,无不精善;技艺,则琴棋书画、医卜星象及匠作构造、栽种花果、蓄养禽鱼、针黹烹调,巨细无遗,件件具有,可谓包罗万象,囊括无遗。”

江南人在春天的时候都有一样文雅的活动,就是“放纸鸢”,而在江南长大的曹雪芹也毫不意外地爱上了这项活动。

回到北京城的他对纸鸢一直念念不忘,但很可惜北京城的风筝都不符合他的审美,南方的纸鸢又不适合在北方放飞。

于是,不甘失去爱好的曹雪芹,就变身为了手工达人,开始自己设计制作风筝。

他设计了一款名为“扎燕”的风筝。

风筝的下半部“腿子”部分,有曹雪芹最爱的江南纸鸢样式,而上半部的两个“膀子”、“门子”则是北方“拍子”风筝的造型。

点亮了风筝制作技能的曹雪芹,开始在风筝上玩各种花样。

据说,有一次他制作的一个等身高的美女风筝。

因为色彩鲜艳,制作精良,还被不知情的朋友过子龢当做真人,指着风筝惊问:

“这位女子是谁?以前未曾见过,倒是面生。”

得知只是一个风筝后,着实伤透了公子哥的爱慕之心。

拥有了特殊技能的曹雪芹,和那个时代独家绝活只能“父传子,子传孙”不一样,他毕竟有着文人悲天悯人的情怀。

他把这项手艺传给了更多的人。

有一年冬天,曹雪芹的朋友于景廉生活艰难,正好城里公子哥以十金求购风筝。

曹雪芹就自制了风筝,让于景廉匿名拿去售卖,没有想到竟然卖出了很多银子。

再后来,于景廉跟着曹雪芹学了一段时间的手艺后,竟然靠制作售卖风筝来谋生了。

为了喜欢的纸鸢,他特意编纂了一本《南鹞北鸢考工志》,为南北各色风筝分门别类,绘制图谱,编定歌诀。

曹雪芹编订的风筝歌诀,只是为了让那些残疾人能够听懂记住,借糊风筝的手艺谋生。

但这些画诀,却也优美动听,以诗传情。

比如《比翼燕画诀》里对“比翼燕”风筝的形容:

比翼双燕子 ,同命相依依。雄羽映青彩 ,雌衣耀紫晖。相期白首约 ,互证丹心誓。展眉喜兴发 ,顾眄神采奕。

……

相敬诚如宾 ,真情非伪饰。偕隐岂邀名 ,淡泊实素志。

正如他朋友董邦达所说:

“曹子雪芹悯废疾无告之穷民,不忍坐视转乎沟壑之中,谋之以技艺自养之道,厥功之伟,曷可计量也哉!”

这才是一个文人的胸襟与风度,即使身处逆境,也没有选择“独善其身”,而是凭借自己的兴趣爱好,养活自己,还慷慨授予他人手艺。

话痨曹雪芹

除了诗书满腹、动手能力强外,曹雪芹还是一个话唠之人。

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形容他:

“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

他的善谈,是会讲“故事”。因知识渊博,他说话不知倦,也更能使听者忘倦。

他的善谈还是诙谐幽默。

写文的人,尤其写连载的人,最怕的不是没有灵感,而是被催稿。

曹雪芹也遇到过催稿。不过他丝毫不怕催稿的人给他寄刀片,反而还戏谑催稿的人。

他初始写《红楼梦》时,只在亲朋好友间传颂。总有人想要一睹为快,于是便催曹雪芹早早写完。

每每遇到被催得没有办法的时候,热爱美酒与美食的雪芹便道:

想看我书不难啊,来点酒、烧鸭给我享用,我就给他写呢。

可大多数时候,他酒是喝了,肉也吃了,但灵感又跑走了,于是便真诚地奉上小说大纲,让家人朋友们自行“脑补”剧情去。

能够这么厚脸皮地面对催稿,曹雪芹值得我辈敬仰!

《红楼梦》里刘姥姥一句:

“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

便是忧郁的林妹妹也笑岔了气。

有趣的人不是肤浅的把笑话重复百遍,而是如曹雪芹一般用知识武装自己,用智慧让人发笑。

古代文人的灵感标配则是酒。曹雪芹,同样是一个渴酒如狂的人。

一次小雨绵绵的天气里,他和朋友敦诚偶遇了,两人便相约到酒馆喝酒。

待开怀大饮后,敦诚发现自己没有带银两。于是,便只好解佩刀沽酒。

曹雪芹见此,便以歌谢友。他感谢朋友的慷慨解囊,用手敲击木桌,打出节奏而作长歌。

敦诚以歌和友,便有了那首《佩刀质酒歌》。

曹雪芹言语幽默,不因处境艰难而对朋友口出恶言,反而交友的时候,更是洒脱豪放,而且行事旷达,足见其胸襟之广。

有趣的人即使深处逆境

灵魂依然闪光

曹雪芹一生著书,遗留下的唯有一本《红楼梦》,这本书耗尽了他毕生心血,而且书中大多数内容是他后半生完成的。

可那时候的曹雪芹早就不是富贵温柔乡的贵公子了,年少的富贵生活早就远离了他,生活反而把过多的不幸压在了他的身上。

家族落魄,振兴无望,身边亲人、朋友相继离世;从奢侈的风流纨绔子弟生活到艰难度日的贫民生活,曹雪芹经历了人间冷暖。

正所谓“尝尽人间酸甜苦辣咸,方知世事喜怒哀乐怨”。但这一切并没有让曹雪芹放弃《红楼梦》的写作。

没有钱,买不起写小说的纸,他就把旧历书拆开,翻转了叶子做稿纸。

被官府打压,看不到出版的希望,他也没有气馁,反而把稿子送给朋友们传阅。

让他们从书中获得享受,他甚至让朋友们帮忙给出批注意见。

即便如此辛苦,他却依然未放弃对文章的高要求,《红楼梦》第一回便有文: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

为了写出满意的文字,他曾灯下笔耕不辍,又因为精益求精而不断修订。

脂砚斋在曹雪芹逝世后含泪回忆“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一句“泪尽而逝”道出了雪芹一生的心酸,但这何尝不是曹雪芹的风骨呢?

他曾在繁华中享受富贵,也曾在落魄时受尽白眼。

而当他找到了人生的方向,开始提笔写作的那一刻,他就未曾放弃过。

即便“举家食粥度日”,他也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安放:在自己真正热爱的天地里,坚守终生。

有诗有酒有画的高级生活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大概的意思是曹雪芹在红楼梦开篇便写出了“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句子。

加之他博学多识,为什么还会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穷困潦倒呢?

其实,不过是因为他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而已。

一个有勃勃生机与广泛兴趣的人,可以战胜一切不幸。

曹雪芹的“放荡”,不是他追逐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他精神上的自由狂放。

他在乎的是精神上的高尚,而不是物质上的丰盈。

一部《红楼梦》写尽心酸,至情至性。

人生,从自己的哭声开始,在别人的泪光里结束,这中间的时光,就叫做幸福。有的人死了,让别人洒下诚实的眼泪,数一数,那是人生价值的珍珠。

而曹雪芹活着时有幸福,逝去后还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珍珠。

请大家注意,这文是转的,纯粹是觉得此文颇有意思,请大家一起共赏,没别的含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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