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密辛

和他同样的是路凌绝。

随着和路蕴待的时间越长,路凌绝对路蕴的恐惧越深。

程大牛怕,路凌绝更怕。

他日复一日的住在路府,每日都要忍受路蕴那具身体和他出现在同一座宅院。

这样光鲜亮丽的一座宅子,里头却住了一具会动的尸体。

曾经他也以为自己不会害怕,毕竟,比起穷,鬼又有什么可怕?

可五年时间过去了,尸体腐烂加剧,本该埋在土里的人行动自如,在他眼前如生人一般活着,恐惧攥住了他的胸口,让他每日见到路蕴时,都忍不住屏住呼吸,不敢抬头。

可他要强制自己看过去,因为是他的母亲。谁都可以怕她,唯有他不可以。

他是路凌绝,和她一个姓氏,因她成为了少爷。

当年那个沿街乞讨的乞丐,摇身一变,变作花锦城最显贵的少爷,都是因着那具尸体。

感恩吗?感恩啊,但现在感恩之情已经快要消磨殆尽,唯独剩下无穷无尽的厌恶和惧意,时刻想要将她毁灭。

为什么?!

为什么已经是那样一副鬼架子,还要坚持活下来?!

入土为安,才是她此刻该做的事情!

一抹狠戾从路凌绝眼底一闪而过,快到让人捕捉不及,程大牛只以为他看花了眼。

“少爷,走吧,夫人还在等你。”

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花海中,四处熏满熏香,各种浓厚的味道杂糅在一起,让人昏昏欲睡,头晕目眩,几乎一迈进路蕴的院子,困意油然而生,让人控制不住的想把眼睛闭上倒头就睡。

浓郁的香味会让人反胃,但路蕴用了千金筑造花海,只为不让人闻见她身上的腐臭。这里的味道,自然不会让人难受。

它只会让人想睡觉,让人意识模糊不清,眼睛安睁半闭,看不清也记不清在这园子里的所见所闻所想。

很快,他和程大牛走到了房门口。

敲敲门,强忍着心中的惧意、恨意和厌恶,唤道,“母亲。”

门内的声音很欢快,“来了?快进来。”

推开门,程大牛心下悄悄做好准备,让自己抬头时不见任何端倪。

“夫人,小人随少爷一同前来。”

“来得正好,凌绝的亲事由你一手操办,我出不了门,只得靠你们两个。”

抬头,一具因失水风干而略显发白的骷髅头显露在他们面前,骷髅头下,包裹着奢华的衣裳,金丝银线奢靡无比。白衣是外族以秘法制造,碾碎珍珠,揉搓成线,一针一线编织而成。这件衣裳,在月光下会发出令人神醉的七彩之光,如深海之地,静谧安详,粼粼而动。

只可惜,它包裹在一具骷髅架子上。

躺在不动的白骨架,不可怕。

可在他们二人眼前的,是活着的白骨架。

路蕴还活着,身体彻底腐烂到只剩下一具白骨架子,依旧好端端活着。

每次看到路蕴,程大牛都会有一种荒诞的感觉。

她是个白骨精,骨架打不碎,人也死不了。

“最近生意如何?”她手上有一卷古朴的书册,右手握笔,朱色墨如血,映衬着白骨架,更令人毛骨悚然。

程大牛浑身鸡皮疙瘩乍起,隔三差五路蕴就要这般问他一次,习惯不了,永远也习惯不了。

“钱庄,赌坊,当铺,还有些背地里的生意,都经营妥当,并无异常。”他照旧回答。

路蕴会些神神鬼鬼的法术,他们早知道了,这些生意能出意外,才不正常。

“背地里的生意是指?”手上册子翻页,只一眼,气势陡转急变。

“你到底还是开始做那些男盗女娼的事儿了。”一具骷髅架子,浑身散发出凌人的怒意。

“我说过,不要做亲手做这些事。手下人你管不住,至少要保证自己的手是干净的。我们站在最上头,不缺这点钱,直接损阴德的事情不要干!”

脸上两个孔洞直勾勾的盯着程大牛,看的他汗毛倒竖,差点跪下来。

好在路蕴的怒气没有持续多久。

“人找到了吗?”路蕴转头问路凌绝。

盗匪出身之人,终究小家子气了点,干不成大事。什么钱都想挣,不成体统。

路凌绝没有回答,盯着她手上的册子出了神。

那就是命书。

路蕴说他是她的儿子,可是从来没给他看过她手里的命书。

“一卷命书,可改天下命。”当年船上老头说的话,他记得清清楚楚。

如果真当他是儿子,就该把这卷册子传给他,而不是死死的攥在手里不放。

程大牛的一举一动都记录在她的命书上,逆天改命,究竟是如何神奇的际遇?

路凌绝心中疯狂的长起一个念头:夺走那卷册子,把命书占为己有。

五年前开始,从他第一次知道命书的存在,就想要得到它。

如今,路蕴不过一副骷髅,皑皑白骨,已死之人,为何还要占据如此逆天神物?

越想,神色越发深邃起来。

“凌绝!”路蕴唤他。

冷冰冰的声音瞬间将他脑海中的妄念打去,他回过神来,忙道,“母亲,没有找到!没有找到合适的人。”

程大牛听不懂他们话里的意思。他只知道路蕴让路凌绝找人,这件事不让他插手,只让路凌绝亲自办。

“你下去吧。”

这话是对程大牛说的。

他识趣,知道路家供奉的是个骷髅架子已经够了,知道的越多的人,死的越快。要是真连路家母子最深的秘密都知晓,只怕他被清算的日子也不远了。

等到程大牛离开,路蕴才卸下心防,“整整五年时间,你也要成家了,还是没能找到一具合适的身体。”

“母亲,是孩儿无能。”路凌绝低头,不敢叫路蕴看见他的眼睛。一个人所有的念头都会写在眼里,藏不住。他怕抬头,路蕴会看到他眼底跳动的火焰。

路蕴毫无知觉,只是叹道,“不怪你,将死之人本就难寻,何况还要刚好差一口气的。可惜这段命改不了,也算不到,否则,也用不着让你头疼。”

路凌绝保证,“母亲,孩儿定会早日寻到新鲜的肉身,不让您待在这具骷髅架子里。”

“其他倒是没什么,”路蕴说,“只是骨架到底曾经是活人的东西,臭起来谁都忍不了。要不是怕臭气败露,我倒是不怕待在骨架子里。”

“母亲,若是骨架碎了,您会如何?”路凌绝下意识的试探,刚问完话,冷汗霎时湿透脊背。

他说错话了。

路蕴倒是没反应过来,信任路凌绝已久,对此并未深思,“骨架若碎,我便会化作一缕幽魂,直到寻了下一具身体。你可当我是附于人身的恶鬼,形容倒也准确。”

路凌绝想要撇清什么似的,赶紧说,“母亲,您不是恶鬼……!”

他说的斩钉截铁,被路蕴淡淡的打断,“我是不是恶鬼,心里清楚,不必多言。身体的事情,你记挂着继续办。这两日是你成婚,自己多上点心。我现如今的模样,不可示人,高堂之上,随你拜些什么吧。若是还记得生身父母的姓名,拜他们倒也无妨。”

路凌绝断然道,“母亲,我不会拜别人。高堂之上,唯有您一人而。若您不能出席,可否拜您的信物?”

可以把命书给他,路凌绝想。

路蕴对他说,“给我做个牌位吧,如果你非要拜我。左不过我也不是活人,拜牌位也可。”

**

新娘子的父亲是上一任武林盟主,名唤庄初九。

名字起的像个男人,却是个实打实的娇俏姑娘,有点小脾气的大小姐。

只因初九出世,她父亲便起名初九。

庄初九对路凌绝很满意,早听说了路家的势力,若非父亲势大,怕是她还高攀不上。也庆幸路家不想入朝,不然,娶的定是达官显贵家的小姐。

路凌绝是个让人满意的官人,虽说不像话本里写的一般,花前月下吟诗作对,但……

想起夫君的温柔,庄初九红了红脸。

但路府总给她一种怪怪的感觉,随着在府里住的时间越长,怪异的感觉越发明显。

路家的丫鬟小厮们总让人觉着战战兢兢地,生怕行差踏错,这种感觉,就像即将被父亲惩处的手下,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偏路凌绝和她都是和善好说话的人,下人们怎会如此害怕?

还有成亲那日,明明路凌绝的娘亲在家,拜高堂时,他们拜的居然是个牌位。

当时,庄初九还以为路家在羞辱她,险些扯了盖头,拂袖而去。

现在才知,是路家的老夫人,也就是她的婆母同意,才让拜堂的时候拜牌位。

太奇怪了,活人让儿子拜自己的牌位成亲。

何况自她嫁入路府,从来只在下人们口中听到她有位婆母居住在内宅,从来没见过真人。

第二日新媳妇敬茶也不见人。

路凌绝只告诉她,母亲深居简出不爱见人,加上身体抱恙,更不喜人打扰,所以成婚的事不必叨扰她。

这话可把庄初九气得不轻,成婚不是小事,家中母亲健在,说的什么叨扰?

但路凌绝一副不愿多说的模样,每日忙着处理事务,也不愿和她多说,她只好耐着性子,试探下人们的口风。

墨竹是她从家里带来的陪嫁丫头,做事情向来稳妥。她打定主意要知道路府的秘密后,就派墨竹出去打探消息。算日子,也该有回复了。

是故当墨竹捧着路凌绝送她的首饰进来时,她没多大惊喜,反而是迫切的招手,让她赶紧回话。

“说说,府里到底怎么回事?我那个婆母,究竟什么情况?”她声音软绵绵的,听的人心痒痒。

墨竹把首饰整理到梳妆台上,一脸告状的模样,抱怨道,“姑娘,路家人嘴巴严着呢,您是不知道奴婢这几日过的什么日子,成天见扒墙角偷听,做贼似的。”

“路府规矩竟如此森严?”庄初九错愕。

墨竹道,“是呀姑娘,您是不知道,一个个的,跟锯了嘴的葫芦似的,一问三不知,再问就瞎扯,绕拉绕去,最后反倒把我给绕进去了,有能耐的很。”

“外头这些个能被我们见着的丫鬟婆子小厮们,是半个字都不能从他们嘴里听见的。奴婢想了个法子,厨房、洗衣房里的下人们嘴巴最碎,每个府里的腌臜事,少有他们不知道的。所以您这两日不见奴婢,奴婢是扒厨房听墙角去了。”

一席话,惹得房内陪嫁的丫头们和庄初九笑作一团。

玩闹一阵后,墨竹把她打听到的事情详细说了,“府里的老夫人从来不出门见人,就连最初建府开始就进来伺候的那群下人,也没见过老夫人的脸。听说啊,那时候,老夫人已经得了怪病,把全身拿斗篷遮住,不能见人。等后来,也就是姑爷不让咱们进的院子,府里香气最浓厚,咱们老想着去摘花的那座院子,老夫人住那儿,园子彻底闭园,老夫人再没踏出来过一步。”

“听闻花海处是路府禁地,府里的丫鬟婆子没一个敢靠近。咱姑爷看着和善,下手却狠,外头管事的程老爷,早些年,在姑爷的授意下处死了好些下人,所以现在府里的人都特别安生。”

“有问出来怎么处置的?”不知谁问了句。

在座的所有人,一辈子迄今为止,都待在内宅里,自然听得懂里头的蹊跷。

该是怎样狠,才能让府里讳莫如深,一字不敢提及。

果然,墨竹说,“再多就没听到了,他们都不敢说,这浅浅的几句话,都是奴婢熬了大夜,想方设法才打探到的。”

“对了,听说花海园里总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腐臭味,他们说那儿是路府埋人的地方。可奴婢觉着不是,毕竟,那里是老夫人的居所。”

把死了的下人埋在当家主母的院子,滑天下之大稽。

庄初九用她宅斗的脑子想了无数种可能。

老夫人待路凌绝不好,所以路凌绝夺权之后,把老夫人关了禁闭。新婚上的牌位,也是为了给老夫人一顿羞辱。早些年有外室和私生子的传闻,庄初九深信世上绝无空穴来风,保不齐里头的秘密更深。

退一万步说,老夫人身患恶疾,不得已关闭院门,庄初九实在无法想象,该是怎样的恶疾,才能根本不敢见人。她自小见惯了宅院里的腌臜事,知道有些秘药,能把人折腾的人不人,鬼不鬼,没个人样。若路家老夫人患的是这般疾病,倒也可怖。

亦或是老夫人脑子不好,是个疯子,下人们传她院子里埋了死人,保不齐就是她亲自动手杀的……

种种可能都理了一遍,只觉自己嫁到了一户秘密颇多的人家,当下不免有些心慌。

因为所有的可能都指向了诡异的老夫人,她直觉,路老夫人是路府最大的秘密,而且是绝不能见光的秘密,甚至于路凌绝连她这个妻子,都要瞒的死死的,一个字都不能透露。

高门显贵的家中,什么样的怪事都有,既然丈夫不要她知晓,她就不要问。

妻子若能成为丈夫的左膀右臂,自然是件好事。但若丈夫不要,妻子的势头又太强的话,可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了。

她庄初九,就给路凌绝做个傻瓜似的贤内助,只帮男人打理内宅俗务。该她做的,她给他办妥,不该她做的,她连问都不要问,只当不知道。夫君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

“不过程大爷去过花海园子,府里除了姑爷,只有程大爷能进那座园子。”

闻言,庄初九愣了一下,冷哼道,“呵,路家人也是古怪,自家的媳妇儿不信任,反而是相信一个山贼草寇出身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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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我爹的白月光是我?!》

一觉醒来,顾霜为了拯救一本成了精的小说,穿书了。

原书名叫《快穿:绑定万人迷系统》,女主被所有人深深所爱,走的是女性后宫路线,只有成功被所有人爱上,才能功成身退。不过书精将死,能力有限,加上死期将至,于是……它拼尽全力,把所有世界的大佬整合到了一个世界里,并把顾霜分裂多个,同时进行全部任务线。

等到成功那日,来不及拥有被过度宠爱的烦恼,没能够享受手握书精的开挂人生,就因为过劳精神分裂死了。

死后,顾霜给书精提了个条件,重生在它的书里,当一个混吃等死躺平的咸鱼。

再次醒来,顾霜完全丢掉了穿书人的觉悟,根本不需要了解外面的世界,翘着肥嘟嘟的小脚啃手指:管他呢,她可是这个世界主神的救命恩人!她这辈子甚至能懒成一条虫(抖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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