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慌慌张张出了密室,没想到没走几步就在院子里看到了贡风来。
贡风来身裹着一层黑衣,倒在地上,双手双脚被两块破布条捆着。
崔晓白站在一边,看着贡风来轻声叹道:“你不要怪我,也不是我非要大半夜不睡觉要来逮你……要怪就怪那顾无逸吧,是他非要跟我打赌,说有人会逃跑,我不信……唉,抓了你本是件好事,我却还要给他赔钱!真是岂有此理!”
崔晓白干咳了两声胡诌道:“我这……当侍卫时间长了,不太习惯睡整夜的觉,起来随便走走,发现这人一身夜行衣鬼鬼祟祟地往府外跑。我跟他打招呼问他深更半夜出府何事,他不仅不理我,还朝我发暗器!
所以我当机立断抓了他,喏,还从他身上搜出这个!”
崔晓白把一本油蜡封皮的线装册子递给了孟恂。
孟恂接过来一看,正是《渤州医略》。
孟晚吟冷笑道:“果然是你。”
欧阳菡欧劈手夺过来孟恂手中的书,翻了翻,确认是真的后,见张进正巧站在自己身旁,猛地拔出他的腰间悬剑,向贡风来砍去:“你为了一本医书,竟杀了先生!还险些害得古大哥被冤枉!我杀了你!”
张进一把拽住欧阳菡的手,无奈道:“小姑奶奶,你别闹了行吗?我会带他回去治罪的。”
贡风来一副不服气的样子大喊道:“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杀了宋玄!我没有杀宋玄!”
欧阳菡鄙夷道:“你没有杀先生,《医略》怎么会在你手里!?”
贡风来道:“我只是拿了《医略》,我并没有杀人!”
张进怒道:“好,那你倒是说说,宋玄没死,你是如何拿的《医略》?”
贡风来道:“反正现在你们已经拿走了《医略》,问那么多干什么?你们若是有我杀了宋玄的证据,抓我问罪便是,若是没有……我劝你们早些放了我!我们荆湖贡氏,也不是好惹的!”
崔晓白笑道:“荆湖贡氏?你当真是荆湖贡氏的人么?”说着,崔晓白用脚尖踢了踢贡风来,道:“你身上这夜行衣,用的是南疆最好的翡翠锦,耐寒耐热,水火不侵;还有方才你朝我射的这袖箭,看品相是珠玑堂的,只不过你这箭头是漆了金的,箭尾是点了翠的,真是讲究……荆湖贡氏,百年医家,什么时候开始研究暗器和夜行了?”
张进喃喃道:“剪头漆金,箭尾点翠……金翠尾!你不是贡风来,你是金翠尾!”
章存之皱皱眉道:“金翠尾?那个小偷?”
孟恂道:“金翠尾可不是小偷,自从他在京城偷了宫太师的小妾,他就上了刑部的重花红贴,可以算得上是大盗了。”
章存之道:“偷小妾?”
孟恂道:“严格来说,偷小妾的尸体。”
章存之更疑惑了:“尸体?他为什么要去偷一具尸体?”
崔晓白轻蔑道:“听说他有恋尸癖……宫太师那小妾,可是名震京城的歌姬,容颜如桃李,听说她去世后,宫太师用了一种苗岭秘术,让她容颜得以永不腐烂。”
大家脸上都露出了恶心的表情,下意识站得离贡风来远了些。
章存之的眉头皱的更紧了:“那他又是为何装成贡风来,来这里偷这《渤州医略》?”
孟恂道:“他并没有装成贡风来,他就是贡风来。”
张进糊涂了:“可你方才说他是……”
孟恂道:“对,他是金翠尾,他也是贡风来,金翠尾就是贡风来,贡风来就是金翠尾。”
张进指着贡风来小心翼翼确认道:“孟大人的意思是,荆湖贡氏的贡风来,和大盗金雀尾,是同一个人?”
孟恂道:“宋玄做御医时,曾与贡风来的哥哥贡云起共事,以宋玄的性格,就算对贡家不关心,也不会对贡家医术不关心;他若不是贡风来,不可能在宋玄面前装这么久。物件好偷,这贡氏的百年医术可不好偷。”
章存之点点头:“的确,贡氏精通药理,这位……金翠尾先生,也的的确确是善药理的,看路数,也的确是贡氏一脉。”
张进道:“可他若真是贡家的人……何必要如此大费周折地来偷这《医略》呢?”
孟恂拿过《渤州医略》道:“我方才翻看了一下这本《医略》,刚好看到一页,上面记载了一种病,病人**溃烂,接而全身浮肿,疼痛难忍,逐步神志不清。《医略》中给这病起名为林间雀,因为在宋玄这里治这病的病人就叫林间雀。”
崔晓白瞪大眼睛道:“林间雀?那歌姬?宫太师的小妾?”
孟恂点点头:“‘林间有雀吟一曲,满城官商倾耳听’。林间雀,就是宫太师的小妾还在做歌姬时的名字!
而且按此《医略》记载,林间雀不仅没有死,还被宋玄治好了。所以金翠尾当时偷的也并非林间雀的尸体,他偷了病重垂危的林间雀,又将林间雀送到了宋玄府上……
我想,你偷《医略》就是为了林间雀吧?林姑娘她……现在是否还活着?”
贡风来沉默许久,终于笑道:“她还活着……只是……宛若婴孩,已变得痴傻了……”
孟恂叹气,他曾看过林间雀在“越人歌”的歌台上唱歌。
红袖飘摇,素手清弦,歌声婉转,直上青云。
林间雀嫁给宫太师那天,“越人歌”的整栋楼都挂满了红锦和金丝,一条大红的苏绣绸缎,从“越人歌”的门口一路延伸十几里,铺到了太师府门口。
林间雀坐在八抬大轿里,婢女跟在轿子后面撒了一路鲜花。后来百姓才发现那鲜花里竟藏着金豆子,边捡边抢,闹了好几天才抢完。
就这样举世无双的好人物,竟因病沦落至此,世事之无常,如梦似幻。
贡风来长叹道:“你们说的不错,我是贡风来,我也是金翠尾。”
章存之颇为痛惜道:“你……放着好好的大夫不做,为何要去做贼?以你的禀赋,若是肯专心从医,不会比你哥哥差的。”
贡风来笑了笑:“我的母亲就是个贼,所以我也是个贼,这实在是再合理不过的事。”
张进道:“你的母亲不是荆湖州牧的小女儿吗?怎么会是贼呢?”
贡风来摇摇头道:“那个女人是贡云起的母亲,不是我的。”
孟恂道:“你们是同父异母?”
贡风来点点头,眼神迷离起来,仿若陷入了回忆:“风不偷,这是我母亲报给我父亲的名字。
她来找我父亲看病,说她因为偷了不该偷的东西,所以被老天爷降罪,得了很严重的病。
后来我父亲才知道,她是去盗墓了,许是在墓道里中了什么毒。
父亲许她住在贡府治病,她便在贡府住下了。
三个月后,她怀上了我父亲的孩子。
一年后,她生下了我。
父亲那时很喜欢她,已经在力排众议准备纳她为妾。
可生下我不到一个月,她就离开了,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出现过。
所以父亲并不喜欢我,他很少教我医术,我的医术都是我哥教我的。
但我对治病救人也不感兴趣,我喜欢偷东西。
大娘不让我父亲喝酒,我父亲就偷偷藏酒,我有次把我父亲藏起来的酒全偷了!拿到集市上了换了不少钱,我这幅袖箭,就是用那些卖酒的钱换的。”贡风来摸了摸自己的袖箭,脸上露出秋阳搬温暖的笑容。
“父亲知道后,气得把我赶出了家门。我倒也乐得自在,干脆离开了荆湖,东偷西偷,竟也偷出了些名气。”说到这里,他停下来,轻声笑了笑,道:“这样看来,我的母亲倒也不是什么都没留给我,她把这偷东西的天赋从娘胎里都给了我。”
他抬头看了看天,又叹口气,接着说:“有一年春天,也是这样的星夜吧,我在京城,认识了林间雀。
我不是在那间“越人歌”认识她的,而是在一间馄饨铺子上。
那时已经很晚了,我刚刚偷了一个很好看的镯子,路过街角看到一间馄饨铺还亮着,莫名觉得有些饿了,便坐过去要了一碗。
我刚坐下,她就来了,她的确长得很漂亮,她坐在我旁边,就好像是星光在我身边落了一地。
她问我,怎么样,好吃吗?
我说,馅是用刀刃剁碎的,不好,应该用刀背打碎,会更有韧性。
她直接从我碗里捞起来一个扔进嘴里,“嗯”了一声,接着问我:“还有吗?”
我说,葱姜都用的不好,葱要只取小葱的葱白,姜要只取嫩姜的姜芽。
她砸了咂嘴,又“嗯”了一声,接着问我,还有吗。
我说,汤太浓了,压住这馄饨了。要么把馄饨的用料换成更好的,要么给汤里加点水。”
她笑了,跟我说,你很懂吃。
然后她褪下手上一个镯子送给我,跟我说这家店是她开的,虽然只有半夜开,但几乎每天半夜都会开,她希望我有空的时候就过去尝尝。
她送我的那个镯子,与我刚从“越人歌”偷的镯子正好是一对,我才知道,原来她就是林间雀。
后来我便在京城住下了,每晚都会去她那间馄饨铺子里吃馄饨。她告诉我,她很想开一间馄饨店,什么歌姬不歌姬的,她一点也不在乎,她当歌姬,只是因为她是越人歌老板的女儿,又恰巧长得很好看,唱歌很好听。
我答应她,等她什么时候老了、唱不动了,不用陪在母亲身边守着“越人歌”了,就跟她一起到处去开馄饨店,把她的小铺子,开到大江南北都是。
她同意了,只是……宫太师看上了她……
我问她愿不愿意放下一切跟我走。
她说她走了她母亲和“越人歌”会遭殃的。
她出嫁那天,十里红妆,我跟了一路。
后来我就离开了京城,等我再得到她的消息的时候,是哥哥写给家里的家书,他在家书里跟父亲说,宫太师的小妾得了怪病,快要死了,问我父亲有没有什么办法。
然而我父亲叹息着让我回信,回了两个字“无解”。
我于是赶去京城,潜入了太师府,见到了她。
我记忆中的她还停留在她出嫁那天盛装的样子,还停留在她在馄饨摊上问我好不好吃的样子,所以我见到她时有点恍惚。
她已经变得憔悴、瘦弱、苍白,脸颊凹陷,皮肤却莫名浮肿,四肢泛着青紫的颜色,而且**溃烂**,散发着臭味。
她不再美丽了,容貌、□□、声音都不再美丽了。听说宫太师早已不去看她,她身边甚至连个贴心的婢女都没有。
我带她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宫太师跟外界说,她已经死了,我偷走的只是尸体。
这样一来,我落得个恋尸之名,他得以保全他的太师尊严。
京城寒凉,我虽不知道该如何治她的病,但我想她身子骨弱,带她往南走总不会错。
走到渤州的时候,我听闻了宋玄的大名,于是把她送来这里。我跟他说我们贡家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希望他能帮帮忙。
宋玄治了她三月有余,没想到真把她给治好了。
只是,虽保住了性命,她却变得神志不清,有时连我都不太认得,而且……**也都被……
我带着她隐居在山里,我也懂医术,希望有找一日可以彻底让她恢复。
后来我听说宋玄编了《渤州医略》,我想说不定这么多年过去了,《医略》里会有其它能帮助林间雀恢复的方法,所以又来找他,希望能看看《渤州医略》,为此还特意拜他为师。
他告诉我《医略》只是他在渤州行医多年的辑录,林间雀的病并没有什么更新的进展。
我问他《医略》里是不是详细记录了林间雀的病,他说是;我问他能不能去掉,或者改个名字,他说不能,他说真实才有意义。
宋玄觉得林间雀本来只是一个歌姬,很快就会被人忘记,但若她在《医略》里成为了一种病,她可能会以这样的形式帮到更多的人,她会变得永恒。
真是可笑,一个惊才绝艳的人,变得丑陋、愚蠢,我不能接受她留在世人心中的永恒是这个样子。
我知道宋玄固执,无法说动,所以我打算杀了他,偷走《医略》。
可是,昨夜,等我打算去杀他的时候,发现他竟已经死了,这倒是省了我不少事……宋玄那间密室,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好进得很,我早已备好了一本假的《渤州医略》,反正宋玄已经死了,《医略》真假无从可考……只是……”
孟恂道:“只是你没有想到,欧阳菡看过《医略》,且《医略》竟还没有编完。”
贡风来苦笑着点头:“这样一来,大家很快就会发现密室里那《医略》是假的……我本来想等事情平息了再走,宋府并不大,藏东西并不好藏,发现真的《渤州医略》只是时间问题……我只能逃……”
孟恂道:“你为什么不等《医略》传给欧阳菡之后,再去试着找欧阳菡改了《医略》的内容呢?”
贡风来道:“因为宋玄并没有打算把《医略》传给欧阳,他……不觉得医术应该成为家传之秘,他要在他寿辰之上,将《渤州医略》公之于众……正因如此,他寿辰前一天,就是我的最后期限。”
孟恂道:“他要将《渤州医略》公之于众的事,你们都知道么?”
贡风来看了一眼欧阳菡道:“欧阳应该是知道的,我也是偷听来的。”
欧阳菡看着大家。
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平常客客气气的大家竟都有各自的秘密,不仅有各自的秘密,还会偷听他们的秘密。
宋玄一直很宠爱她,待她很好,她学东西也总能学得很快,所以大家都想要而得不到的《渤州医略》,宋玄偶尔会讲给她听。
她很早就知道《渤州医略》要公之于众,所以她觉得大家猜测《医略》会传给谁是一件很傻很有趣的事,她从不揭穿,她期待着宋玄在他寿辰宣布这件事时大家脸上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她向来自负聪明,可她现在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是最愚蠢的那个。
所有的人都在骗她,眼前熟悉的面孔变得陌生起来,她才知道,原来没有人是值得信任的。
她抹掉眼角的一滴泪,将《渤州医略》郑重地递给张进,道:“张大人,既然他不是凶手,那就快点验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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