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带着俩实习生打算去拜访一下马家退休的老保姆的谢霖一接电话,只好一打方向盘,扭头就赶去城西救人。
正好天也晚了,两个实习生第一天上班,能不加班最好也别加班,索性就等第二天再去,先把两个人送到车站,安排顾宇哲联系分局那边把协查通告先发了,自己则接了应呈,把人送回家。
“我说你这胃病老这样怎么行,这案子结束了去做个胃镜?”
应呈疼得哼哼唧唧,连衬衣都湿透,白得像团刚发酵好的面团,却还能嘴硬:“我应呈,就算是疼死,也不去做胃镜!”
躺在冰冷的病床上,被迫喝下麻痹咽喉的药,难喝得仿佛是在喝一瓶带着恶臭的玻璃碴子,然后又细又长的探头带着摄像从口腔深处一步到胃,嘴边还得放一块接自己流下来的口水的毛巾。
胃镜?
还是让他疼死算了。
谢霖连背带扛的,好不容易把他挪进电梯,气得摇头:“要么看病,要么闭嘴。”
然而应大队长安静不到两秒,又开始嗷嗷直叫唤,他只好赶紧从他西装裤兜里摸出钥匙开了门:“别嚎了,到了。”
应大队长家父应爱华在隔壁市官拜处长,而家母苏月兰在兰公大主业教书副业写书,赚得盆满钵满,于是给唯一的儿子买了一套大房子,然后搬隔壁市去跟他爹一块过没羞没躁的幸福二人生活了,全然没有注意到,他们生儿子的时候,没给他点清洁技能点。
只见从玄关到客厅,堆了一地纸箱子,几乎连个落脚点都找不到,旁边的厨房积了厚厚一层灰,保守估计自从装修完以后就再没开过灶,再一看从沙发堆到茶几的各种秋被冬被外加隔了一个冬天都还没洗掉的羽绒服,就可以猜想得到其他的房间是何等惨状。
由此可见,应队在自己家的活动范围,显然仅限于从大门到沙发这短短几步路距离。
至于厕所?
谢霖愣是想都没敢想,就这种居住条件,没有发臭长虫子,完全归功于应大队长平时不关窗户的好习惯,穿堂风一年四季吹到头,又干燥又通风。
应呈一进门就踢掉了自己锃光瓦亮的新皮鞋,然后连滚带爬扑到沙发上,刨了个坑出来把自己埋了,有气无力一抬手:“救命……”
这一番操作行云流水,愣是把谢霖给看呆了。
“你妈迟早杀了你。”他没记错的话,当年应家老妈给他买这套房的时候,明确是拿这套房给他当未来的婚房的,她真的知道她儿子把这房子给住成了垃圾堆吗?
“她忙着跟我爸过二人世界呢,没空。”
“……说真的,你病死得了。”
“药在冰箱……”
“药为什么要放冰箱?”
“吃的跟吃的放一起。”
这话说的太理直气壮,以至于谢霖居然一时半会找不到词来反驳,只能认命似的老老实实越过一大堆障碍物走到冰箱旁边,却见冰箱里除了啤酒还是啤酒,不过估计他也不太喝,因为仔细看,有好几瓶都过期了,再仔细一看,才在角落里找到几片零散的胃药和止疼药,也不知道保质期是什么时候,想了想,还是把两种药都给他拿过去了。
“这药是什么时候的?”
“甭管了,吃不死就行。”
谢霖咂舌:“你真的该考虑找个女朋友了。”
应呈磕了两片药,昏昏沉沉闭上眼,疼得不想说话,心里却在想,就这么一天天的市局和家两头跑,找女朋友?
想得美。除非天上掉下个田螺姑娘。
谢霖叹了口气:“摊上你算我倒霉,你先睡会,我去给你煮点粥。”
说完帮忙把冰箱里那些过期的啤酒拿出来,带下楼扔掉,从楼下超市买了些米和菜,等他再上楼,应呈就已经睡得人事不省了,他也不敢走,想了想还是帮他把厨房打扫了一遍,用不知道多少年没用的电饭煲炖下粥,然后把菜都塞进冰箱,也找不到能坐的地方,纸箱里装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也不敢乱挪,只好靠着墙安静守着那一锅咕咚作响的粥。
米饭香味很快四溢开来,谢霖也有点饿,看了眼睡梦里还在皱着眉头的应呈,顺手给自己点了份外卖,刚付完款就弹出个电话,他比铃声反应更快,立马接了,压低声说了句:“徐帆?”
“嗯,我在他家呢……没事,不用过来,我一个人就行,吃了药在睡呢……嗯,何洋家里搜出来的毒品结果出来了吗?行……知道了……他醒了我告诉他,你早点下班……行,我知道,我等会回来。”
谢霖刚挂电话,就听那边有人问道:“结果出来了?”
回头看去,原来是应呈已经小睡了一觉,正窝在沙发上的一堆衣服被子里侧着脸看他,他只好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在电饭煲里的粥溢出来之前及时掀锅搅拌,饭香顿时弥漫在整个房间:“何洋房间里搜出来的毒品确认有不夜城了,虽然只有一点点,但杀一个马晟还有得多。”
应呈坐起身,脱下西装扯掉领带,随手一扔,然后解开第一颗扣子,“咚”一声又把自己摔回沙发里:“饿了。”
他顿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只能关了火给他盛了碗粥,再任劳任怨地给他端到沙发边上去,应呈对着倒映在那碗热腾腾雪白白的清粥上的影子大眼瞪小眼,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门外有人喊了句“外卖”,谢霖愉快地去拿外卖,脚步里踩出了秧歌的节奏感。
虽然外卖小哥低头系了个鞋带耽误了谢霖关门回来的时间,但并不能延缓麻辣烫的香味飘过来的速度。
应呈看了看自己的白粥,再看了看他满满的一碗麻辣烫,胃疼牙也疼:“是人吗你?”
“我一路把你从城西接回来,扛上楼,还给你端茶送水递药片,煮粥的米还是我多跑了一趟特意买的,还想怎么样?”
忘恩负义应小呈抬脚就是一踹:“你过去吃,离老子远点。”
谢霖只能端着碗往沙发的另一头挪,骂了一句:“你下次死外面别叫我收尸。”
“那不行,我还指望着你给我磕头烧香送纸钱呢。”
“滚。”
房间里一时只剩下两个大男人的咀嚼声,谢霖所言诚不我欺,平时的时候,应呈吃相真没那么难堪,只不过……
那麻辣烫的杀伤力并没有因为距离的增加而降低,应呈干巴巴喝了两口粥,还是没忍住,端着碗又死皮不要脸往谢霖边上蹭,眼疾手快偷走一颗贡丸,然后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对了,死者他爸那边什么情况?”
谢霖一边磨牙一边护碗:“你这人就是记吃不记打,胃不疼了是不是?”
“疼不死,快说。”
“半截入土。而且还被马琼看管着,肯定不会是他干的,我看他下床都下不了,想雇凶也控制不了自己的信用卡,所以最大的嫌疑还是马琼,你那边呢?”
“冒出来一个蒋欢欢,时机太好。”
“什么意思?”
“像上赶着送上门来的,还顺便给我举报了何洋手下的聚众mai淫,前后说辞都圆不上,不是早知道冯小月要杀人,就是这案子的同伙,再问也问不出什么东西,索性就先交给张叔看着了,对了,顾崽怎么样了?”
“没伤着。不过那平板是他自己的,没法报销,但平时他都拿来公用,所以我让财务给他买了个新的,到时候算我们科室头上。”
“也行,到时候还让他当自己的用就是了。你帮我劝他两句,今天没忍住,还把他给骂了一顿。”
谢霖把筷子一撂:“劝什么劝?还骂错他了?一个两个的都这样,当自己奥特曼护体呢?没后援也敢往前冲,今天是幸好手里还拿了个平板,这要是没拿呢?”
应呈没说话,又趁机从他碗里偷出来一块里脊,谢霖索性把剩下的肉都夹他碗里:“我吃饱了,先走了。你先休息,明天早上再来替我的班,今天局里我守着。还有,再犯胃病你别找我,疼死你拉倒。”
“别别别,我跟你一块去。”
“去个屁,你老实呆着吧。就你这身体素质,等会半夜是不是还想让我给你叫120?”
应呈嘿嘿一笑,想着他这情况跟废人也就好了一口气,局里忙成这样还是不去拖后腿的好,于是一点头:“那你路上小心,明天的早饭我给你们包了。”
谢霖“嗯”了一声,带走了自己的外卖盒,临走又交代一句:“给你买了菜,放在冰箱,你那几瓶啤酒都临保了,在过期之前记得喝完,已经过期的我帮你扔掉了,还有,等会记得把碗洗了,听见没?”
“快走吧你,我妈都没你唠叨。”
他笑了一声,帮忙关了门。
空旷而杂乱的客厅顿时一片死寂,应呈随意扒拉了几口,胃里暖洋洋的,总算是不疼了,随手把碗堆在了水池里,想了想还是及时洗干净了。他虽然很懒于打理,但也不太希望放久了家里发臭。
然后他在寂静如死灰的房子里发了会呆,就站起来拾步走进了通向卧室的走廊,站在不到两平米的衣帽区前面,打开空空荡荡的衣柜,将背板往旁边一划,就露出了暗藏的一面镜子。
镜子上密密麻麻地贴满了文件,中间露出一个四四方方的框照出他的脸,只见最显眼处贴的文件,排头写了一串红字——“6.08绑架案”。
而镜子里他脸侧的位置,贴了一张穿着校服的一寸照,清秀少年面对镜头笑容灿烂,镜片之后的眼睛宛如新月,明媚,欢喜,仿佛在某个一切完美的时空,依然与他肩并着肩。
——那张一寸照,正是兰城公墓某一座墓碑前,那张泛黄到认不出五官的照片。
狭小的走廊两端窗户大开,形成了一阵穿堂风,在入夜的盛夏吹得人后背汗毛倒立,他就这么倚着墙,在冷风中强行令自己清醒,抠抠索索把那个揉成一团的烟盒捋直了,取出最后一根烟点燃,大抽了一口,然后吐出一口深长悠远的烟雾,眯着眼把烟盒放在这个衣柜里,轻声道:“没了,不抽了。”
应大队长的家,所有的地方都灰尘密布,唯一一处干净的地方,就是这个狭小的暗间,每一份文件,每一张照片,都是足以捅穿他心脏的刀,而他本人将这把刀擦得干干净净保养得格外锋利,以便能捅得更深。
他就这么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强迫着自己站在这面镜子前,吹着冷风,盯着那个少年逝去的脸,一刀一刀,割遍自己的血肉,然后将那些腐朽发霉散发着恶臭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倒过去又正过来,把每一个细节都拆散了又重组。
可他想不出来。
他不记得,什么都不记得。他把自己仅有的记忆反复思考洗刷了整整十年,也想不起任何有用的线索。
但这些文件,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他身上还背负着一个少年的冤魂。
镜子上的某一页文件上,排头标的是笔录,底下记录得密密麻麻,中间有个“滚”字,用红圈画得层层叠叠,旁边甚至还标了个显眼的星号,而笔录者后面,签着“应呈”二字,后面的年龄一栏,标注着“18”。
当年,年轻的傅璟瑜笑着对他说“阿呈,我走了”的时候,同样年轻的他,却回了一句“滚”。
时间走得又快又不留情面,他已经忘记自己当年说这句话的时候到底带有几分恶意,亦或者是单纯的调侃与玩笑,然而,这句话却已经成为了无法被弥补的过去。
时间像个碧池,连一句道歉的机会都不肯给。
他一抬头,看了一眼照片,越过少年青涩的脸,忽然又想起了秦一乐。
你看,有人青春洋溢,阳光明媚,为梦想奔波在路上。可有人,却永远停留在青春最好的年纪里。
他把头抵在玻璃上,想象着,想象着他要是还活着,该是个怎么样的人。
那个时候他念到保送,成绩那么好,文理双优,篮球场上也是明星。他想做个心理学医生,拯救那些走在自杀路上的孩子们。他书房堆满了各种高深的书籍,仔细研究,那些字典一样的大部头,用五颜六色的笔注满了他自己的标注。他年纪轻轻,已经有了一整面墙的书架,其中有一个格子,摆满了他的论文笔稿。他衣柜里的衣服都是各种简约色调,不穿校服的时候,就穿浅色的衬衫,永远干干净净一丝不苟。他不爱戴手表,钟爱于他爸送他的怀表,当他戴着眼镜,在衬衣口袋放上怀表的时候,就像个中世纪的贵族少爷。
他所有的样子,他都记得。
可他再也不能记得,当他长到像秦一乐这么大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是完成了他的梦想,成了个开导青少年的心理医生?还是一步迈得更远,成了知名的青少年心理学家?亦或者是抛弃了他的梦想,成了老师?还是接过了他爸的棒成了下一个亿万富翁候选人?
就像是一局游戏,因为傅璟瑜的临时下线,他再也不能知道,傅璟瑜会走哪一条支线。
刀子把他的心脏剁成碎,鲜血淋漓,无形无状地弥漫在脚下,像无形的触手,缚住咽喉,导致他呼吸逐渐困难。
璟瑜,要是你还活着……会是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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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外面。
天色渐晚,万家灯火皆起,关于命案的热度在多方努力之下,终于逐渐被家长里短的各种琐碎所替代,大部分家庭在结束了一天的繁忙之后回归到了阖家欢喜的剧情。
但温馨的城市里也有着些许阴暗潮湿的小角落,这里遍布蛇虫鼠蚁,散发着一股恶臭,于流浪汉江还来说,却不失为一个藏身的好去处。
他窝在一栋被拆得乱七八糟的烂尾楼里,卷着一床破被子,虽然一片漆黑,黑暗里还有嗡嗡作响的蚊子,但至少能够避雨,他捧着PSP,玩得兴起,经过数次练习,他已经十分熟悉,甚至可以打到通关,而且这只游戏机待机时间长,耗电省,可以让他玩到天亮,总而言之——
他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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