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一,为了明年开春塑月迎娶北齐公主诸多事宜,北齐派出的第一批人抵达了丰源京,得了显仁帝恩赐,在京郊营造一处宏大行馆,将来公主就要从这里出嫁,也是诸多北齐贵人观礼的地方。
此次迎娶诸多事宜显仁帝交由蓬莱君主理,太常寺协力,作为蓬莱君直属下官的叶骁,脑袋上的活儿立刻多了一倍。
沈令表示,这活儿为啥落到大理寺头上了?就算塑月和北齐官制不同吧,也没听说皇上成亲,要三法司头头办的啊,咋的,这是结婚还是要审案啊?
他抱怨的时候,叶骁跟条死狗一样瘫在屏风床上吐魂,过了好半天才能说话:“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蓬莱君是我们另外一个爹,儿子娶媳妇儿你见过绕过爹的么?不能吧,那只能蓬莱君操办啊,那我当弟弟的还能怎么着,被当畜生用呗。”
沈令的笔啪嗒一声掉砚池里了,他震惊地看着叶骁。塑月这么开放的吗???男宠在先帝死后被儿女们当爹?他们北齐的帝王男宠有一个算一个,没一个在新帝手底下活过仨月的。
叶骁说,沈侯你呢,只要给孤剥一碟冰鉴里的葡萄,孤就把这个八卦讲给你听哦。
沈令麻溜剥葡萄去了。
他一边剥,叶骁一边兴致勃勃地给他讲自己亲爹的风流韵事。
大致说来就是,先帝元后在生叶骁的时候难产去世,先帝哀恸至极,不仅不立继后,连女色都不肯近了。
最开始大臣都还劝劝,后来一琢磨,先帝膝下两子一女,大的两个再过两三年孩子都能有了,反正也不是要绝嗣,管皇上X生活那么多干嘛呢,爱娶不娶,一想通,大家就都不提这茬儿了。
然后斜刺里就杀出来一个蓬莱君,把先帝叼走了。
按照叶骁的说法,他长姐楚国王姬还差点儿意思,他和显仁帝可真算是被蓬莱君一手养大的。
“先帝最后几年,病得不能理政,全靠皇兄和王姐撑下来,谁也没空管我。我那时候最人憎狗厌的岁数,在宫里横着走,能管我的人没空,有空的人没胆管我,嗨呀我给你说,我那时候坏得出渣,见猫都要踢的那种,然后蓬莱君就把我拎走了。”
沈令把一碟剥好的翠绿葡萄放到他面前,水晶碟上一股寒气蒸腾,叶骁捻了一颗,眯着眼睛吃下去,才慢慢继续。
他时候啊,太小太蠢,不懂事,哪知道谁能惹谁不能惹啊?就特别不知死地跟蓬莱君怼了正面,毫不意外地被蓬莱君揍了个生活不能自理。
所谓强拳出真理,从此之后,他直接跟着蓬莱君过,所有事情蓬莱君一手包办。总算在爱的铁拳下没怎么跑偏,姑且还算是个人样。
叶骁十岁那年先帝驾崩,去世前留下一道遗诏,要册封当时还是大理寺少卿的自己的爱人为蓬莱君。
因为塑月乃女帝开国的缘故,从上到下恪守一夫一妻制,男女都可以出仕和继承家业,自然女子也可以继承帝位,所以“君”就是塑月专门给皇族男性配偶的封号。
女帝的丈夫被赐以“帝君”爵位,而女帝以降,王姬——也就是皇女们的丈夫,则被赐以“君”的爵位,封号则取自名山大川。先帝临终遗诏,就等同于正式承认自己爱人的地位,视为皇帝配偶,并且要嗣皇帝尊奉荣养。
显仁帝谨遵先帝遗诏,降了一级,册封了蓬莱君,百年之后,他的牌位会被迎入太庙,别室另祭。
“……也就是说,蓬莱君可是我们仨儿正正经经,告过太庙的继父哦。所以他揍我,我也只能认……”他露出一个悲伤的表情,“反正我也打不过……”
听到这里,沈令对之前蓬莱君暴揍叶骁一顿的事,也没那么耿耿于怀了,只是轻轻一笑,说塑月果然与北齐大不相同。然后他话锋一转,“蓬莱君武艺很高?”
“我的本事,全是他教的。可惜学得不精,当然,武艺军学本来也不是蓬莱君擅长的,能教成我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殿下武艺已经是我生平所见一流高手了……那蓬莱君最擅的是……”
叶骁抬头看他,腕子上四只镯子垂落,一阵脆响,他轻轻吐出两个字,“……术法。”
沈令对神鬼一事一直敬而远之,对叶骁这句话也没怎么在意,只胡乱点点头,看着叶骁拈着葡萄含笑的样子,不知怎的,就想起“濯濯如春月柳”的句子。
他忽又想,不对,叶骁哪里是春月柳,他分明是牡丹佩剑,国色风流。
九月十五,在沈令身上的“泥销骨”第三次发作的当天
叶骁被蓬莱君招入了府中——这明摆着就是蓬莱君不想让叶骁去管沈令的事。
沈令倒很开心,他本就不愿叶骁为他分走身上一半痛苦——那是他自己的事,凭什么要让别人来I替他分担痛苦。
何况,“泥销骨”发作的时候那么疼,而他喜欢的那个人,虽是武将却格外怕疼,身上有点儿淤青都能龇牙咧嘴,何必让他受这样无用的苦楚。
他捱得过。
发作当天,他回了自己偏院,拜托窈娘为他坐夜,他把自己捆好的时候,笑着跟窈娘说了一句,幸好王府人少,我又住得偏僻,这回好歹不用把手脚卸下来了。
窈娘听了这话,面色惨白,她眼圈微红,拿帕子按了按,终究忍住,没有掉下泪来。
哭只会让他担心而已。助他把右手也在床头捆好,窈娘清了清嗓子,一双杏眼痴痴看他,想说什么却说不出话。
沈令看她,笑了一下,柔声道,这些日子,辛苦你了。语罢,咬住了窈娘手中递过来的巾帕。
“……我有什么好辛苦的……”说完这句,窈娘心想,是啊,她有什么好辛苦的呢?她不过白坐在这里一夜罢了。除此之外呢,她什么都做不了。
她的心思忽然一下就远了,想着外头五更鸡里正温着的一盏人参归元汤,又忽然想起了自己初见沈令的时候,她不过一个还没及笄的小姑娘,远远隔水望着一丛金黄菊花之后,那道一身玄衣,清瘦修长的身影。
她那时哪里懂什么叫风骨飒飒,只知道,他怎么那么好看,比她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
然后就是她被发卖,赤足单衣站在雪地里,半个多月没洗澡,头发打着油腻的绺儿,里头跳蚤臭虫挣命的爬,身上臭不可闻。
她又看到了沈令。
他一身紫袍,白马银鞍眉目清润,到她身前玄狐披风把她整个笼住,她双脚一轻,被他抱在怀里,像是浮萍忽然落在了玉瓶中一般安稳。
他说,我来迟了。
她又怕又羞又安心,抓着披风,说不出来话,只心里一点奇怪的伤心。
沈令还是这般好,可她却又脏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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