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日

早年的海城,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当权为了追求表面的政绩,急功近利,**街、二奶街、麻将街……从这些民间对街道的戏称上,当时的乱象可见一斑。

小时候,我爸带我去过一次海城,我印象极深,满街的地痞流氓,数量简直比警察都多。

那是个夏天,作为小学生的我坐在车里,开着车窗等我爸。九十年代,我家的车还只有暖风,我连空调都没见过,拿录音机播个卡带都美滋滋。

然后,我就看到了地痞。

他们三两成群,从车子旁边经过,好几个光着膀子,露出大片的纹身,看上去凶神恶煞。他们抽着烟,聊着天儿,跟街边的姑娘**。我想起电视里的古惑仔,却没有找到那么帅气的角色。

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小少爷来了!”然后,就像按下了静音键,整条街都安静下来。

小小的我感受到了大大的震撼——这都是流氓吗?这么有秩序的吗?这比我们班主任来了还要规矩!

不多时,引擎轰鸣,由远及近,一队摩托车从街角开过来。我大概数了数,有二十几辆,全是当时最新的款式,我趴在窗边看得直流口水。

车队停在不远处的水族店门口,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浴缸里的鱼,颜色很漂亮。

领头的下了摩托车,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小少爷”了。刚在路边闲逛的几个混混挺尸似的站着,样子虽然滑稽,但足够表达敬意,眼前显然是他们惹不起的人物。

因为说是“小少爷”,我以为他跟我们差不多大,但背影看起来应该是个青年,至少不是个小朋友。

看见来人,水族店的老板立即迎上去,点头哈腰的引着“小少爷”和身边人进屋。

不知那店主说了什么,突然,“小少爷”旁边的人劈手给了店主一巴掌!

那一巴掌够狠,我在窗外都听见了,吓得忙捂住嘴,生怕自己叫出声会被“小少爷”的手下暴揍。

那店主不敢还手,就跪在地上求饶,“小少爷”一直坐在凳子上,话也不说。

那天,隔着玻璃窗,我生平第一次目击了一场犯罪。

水族箱爆裂的声音同时敲碎了小街表面的宁静,有人尖叫起来,又很快止住,那声音一次次从店里传来,我看到跪地哀嚎的店主,满地的水和碎玻璃,还有到处乱碰、色彩斑斓的鱼。

暴行很快就结束了,“小少爷”站起身,对跪着的店主说了句什么。店主竟像是被打了一闷棍,登时瘫倒在地上,连哭声都没有了。

起初我看热闹心切,想要一睹“小少爷”尊荣,挤着挤着就把身子探出了窗外。

一场混乱,我完全看得呆了,等一群人从店里出来时,我才想到退回车里。

“小孩儿!看什么呢?!”

一个小混混发现了我,一边呵斥,一边拎着棍子冲我过来了。

要完!我又慌又怕,一时间手忙脚乱,险些从车窗栽下去!

一只手兜住了我。我抬起头,与一个少年模样的人对视。

“少,少爷。”我愣愣地道。原来他这么年轻,看起来跟我堂哥差不读,只是中学生吧?

少年笑了,双眸闪光,三分戏谑,六分狡黠,还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像是悲伤,我无法理解。当然,那时候的我也没空理解。

不得他说什么,我忙退回车里,开始拼命摇升降玻璃。是的,车窗玻璃是手动升降的,现在大概见不到这种车了。

终于,车窗升了起来,我长长吐出口气,一脑门子汗。再一抬头,车窗外只站着几个小流氓,却不见“小少爷”的影子。

走了?身为小朋友的我有种直觉,事情不对劲。突然,背后“咔哒”一声。是开门的声音。

我顿觉周身一阵清亮,从心底往外冒——我光顾着关窗户,忘了没锁车门了!

“爸——!救命啊爸爸——!”我在心里疯狂呐喊,嘴上却出不来动静。

我蜷在角落里,眼看着车门一点点被打开,露出一片白色的光线,随后出现一个挺拔的轮廓。

少年俯下身,笑着看我。我却笑不出,即便他做出温和无害的模样,我依旧感觉这人很危险,毕竟他刚刚砸了人家的店。

“小孩儿,小心点儿。”少年声音很轻,并非警告,而是在叮嘱。

“谢谢哥哥。”我硬邦邦地说,心里祈祷他关门快走。

少年左右看看,道:“你一个人在这里吗?你家长呢?”

我立马大声说:“我爸上楼办事儿了,马上就回来了!”我故意把“马上”两个字咬得很重,希望他若有歹念也能有所顾忌,同时给自己打气,不要太过慌张。

少年笑容更灿烂了,这次是真的开心了,我很郁闷,不知道他在乐个啥劲。

“走吧别玩儿了。”另一个少年催促道:“回去晚了,你又要受罚。”

俩少爷?我很想看看那人的样子,努力弯折身子,扭着脑袋往外瞧,可惜没看到。

“我才不怕。”“小少爷”耸耸肩,话锋一转,道:“不过,既然你都说了,那我们走吧。”

身边人立即纷纷让路,路边儿的小流氓又都直挺挺杵着,摩托车轰鸣声再次响起,渐渐远去。小街恢复了平静,水族店店主哭得很大声。

我愣愣地坐在车里,一阵阵地后怕。

我不知道那店主犯了什么错,或者怎么惹到那些人,就觉得他很可怜。

同时,我也对那位“小少爷”产生了奇妙的印象,他很酷,酷炫的酷,也是冷酷的酷。身为小朋友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比我大不了几岁的人会如此复杂?

然而,听说我遇上了海城“小少爷”,对方还开了我家车门儿,我爸就决定——以后来海城办事儿再也不带我了。

在我爸看来,他的一时疏忽,差点儿把儿子的命搭进去。

我觉得哪有那么严重?要不是他拖我那一下,我准摔成狗啃泥。可我爸跟我说,肖家那些人无恶不作,甚至卖小孩儿。

听说卖小孩儿的人会假装善良,可我不觉得“小少爷”是装的,相反的,他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表现“我不是真正的好人”。

不过我以为,我以后都不会再跟“小少爷”产生交集,因为我妈是“有正经工作的”,我爸是“做正经生意的”,我们家就是那种典型的“正经人家”,跟“卖小孩儿的坏人”八竿子打不着。何况,对方还是海城的,我家是龙城的。

作为小朋友的我还是太天真了,实践证明,只要勇于折腾,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我当初跟郗阳开房,便是迈出了“不正经”的第一步!

多年以后,我又见到了当初那个被称为“小少爷”的人,并且脱口而出:“舅?”

对方的表情一瞬间崩裂,瞬间转换为阴毒狠厉的笑。

糟了,郗阳可是叮嘱过我的!我忙找补道:“就,就是您吧?郗法医的舅舅!欢迎您来龙城局!”

谐音梗拯救世界!

这点儿小把戏,根本不够看,好在他舅没跟我计较,夸赞道:“邢局和裴总的儿子,确实一表人才。”

虽然声调冷飕飕的,但好歹是正面评价,我给自己洗脑并欣然接受:“哪里哪里,郗法医才是难得的人才。”

他舅没回应,而是看了郗阳一眼,舅甥俩不知道眼神交流了什么,他舅才蹦出一句:“确实。”

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总之我感觉这气氛……有点子怪怪的。

然而对方可是郗阳的长辈,说什么我也得给人家留个好印象。于是我到底还是说了:“正好到饭点儿了,海城说近也不近,我请您吃个饭再回吧!”

接着我胳膊上传来一阵剧痛,郗阳掐我!我强忍着没做出太古怪的表情,他舅明显是看出来了,目光在我俩之间逡巡一番。

我冷汗直流。

然后,他舅说:“不了,厨房已经准备了,我们回去吃。”

虽然我爸妈家也请了阿姨,但我还是没听明白,什么叫“厨房已经准备了”。但郗阳明显不乐意了,我再多说就是呆子,于是许诺改天。改天是哪天?多半是日历上根本不存在的那一天。

“走吧阳阳。”郗阳他舅说。

郗阳抬头看我,我猜他是舍不得我,又不能当着人家舅的面儿搞吻别,于是只能冲他点下头。他扬起嘴角,上了车。

郗阳降下车窗,我俯下身,听他说话。

他说:“等我。”

我说:“好啊!”

然后,我感觉他舅瞪了我一眼。

欧陆从缓台下去,沿路在院中绕了半圈,驶离市局大门。

郗阳就这么被他舅舅接走了,我站在门厅,随着小车消失在视野中,心里又开始空落落——完了,我是害了病了,只要郗阳不在身边,我就要灵力溃散……

自从十八岁跟家里宣告独立,我就开始一个人生活,到现在三十二岁,十五年来,我从来没有体会过什么孤独啊、无聊啊之类的情绪,现在,我好像有点儿懂了。

其实郗阳刚来的时候,我是有些不适应的。我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本事,总能把我整理得井井有条的房间,搞得跟犯罪现场似的,东西丢得到处都是。

那时候,我真的被他的邋遢打败了,甚至我有时候会想,把他扔出去算了!但是,我提出让他来同住的,总不好打脸。

然而神奇的是,我发现跟在他屁股后头收拾烂摊子的感觉,竟然一点都不坏。

我嘴上说他是“埋汰孩子”,手上搓着他洒上菜汤的衬衫时,心里会莫名有种成就感——我在照顾他,他需要我。

特别在发现他对学术认真,对工作热忱,对真相执着,却从不在意自己,那之后,我对他的心疼更多,想给他很多温暖和爱护也更多。

或许这就是喜欢吧!郗阳所做的任何事,看在我眼里都有点儿可爱。

但是,郗阳真是奇葩啊!

暂不说他吃完零食不封口,导致我吃到嘴里的东西永远都是潮的,我让他睡前喝牛奶安神,他从冰箱拿出一瓶直接往嘴里倒——大哥那是生的!他就没看出来那跟超市里有正规包装的牛奶不一样吗?喝坏了肚子怎么办?

所以后来,我就不说他了——我直接热好牛奶端给他!我真是个天才!

吃的不在意,可以,他对生活也不在意。天天丢三落四,在学校随手丢橡皮,在家更厉害,啥都丢!

有次,郗阳洗完澡出来,我进去洗,发现沐浴液瓶子没了,架子上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我招呼他,他完全没印象。我擦干身上,穿着浴袍出去跟他一起找,最后在厨房找着了。

我拿着瓶子质问他:“谁放到这儿来的?”郗阳怎么着?他把雪嘉抱来了,对着狗子说:“是你放的吗?”雪嘉:“嗷!”我无语。

还有,那副不经常戴的眼镜。

郗阳平时很少戴眼镜,丢的次数比戴的多,三天两头找不着。洗手台边、毛巾架上、鞋柜上、沙发上……得哪儿放哪儿,回头就忘。

最神的一次,我让他帮我拿块儿雪糕,他随手把眼镜放在冰箱冷冻抽屉里了,三天之后才找着!多亏了他近视不严重,平时也不怎么用得上。

于是我又带他配了两副眼镜,一副放他床头抽屉,一副我收着,保证随叫随有,随丢随补。

我常常庆幸郗阳是个法医,不是外科医生,否则两眼抹黑上手术台,指不定把患者什么零件儿给切下来,再落下几样东西进去……然而这种情况并不是发生,郗阳只是生活邋遢,对待工作,他永远严谨细致。

怎么这么割裂?跟他舅当初给我的感觉似的。总之郗阳就是个烦人精,不在家我乐得清静,我才不想他呢!

一点儿都不。

一眨眼,小年已经过去了,晚上,我从我爸妈家吃完饭回家,喂饱了雪嘉,又出去散了步,回来之后,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这小烦人精什么时候回来?

几分钟之后,我就换到了书房的小床上。

这床实在小,我只能曲着腿,侧着躺着。

可是我还是在这儿憋屈着,或许是枕头和被褥上有郗阳的气息吧?

他就想清甜的牛奶糖,每次吻他的时候,那种感觉更真切。我问过他自己有没有闻到,他完全没有。

“但是我每次吃到牛奶糖,就会想起我妈妈,或许她身上有类似的气味。我那时候太小,不记得了。”郗阳说。

我翻了个身,目光落在郗阳床头的相框上。

上次我俩去宜家买灯具,我顺手买了几个相框,帮郗阳把以前碎掉的换了。

照片里的女人笑得很幸福,他身边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正看向她,那种眼神就叫宠溺吧?

郗阳长得真像他母亲。

我突然想起郗阳他舅。这人看起来非常年轻,加上早年海城的一面之缘,我感觉这人比我大不了几岁。的亏是他舅,不然郗阳身边有这么个优质男,我还不得醋死?

平心而论,他舅长得确实帅,但就是跟郗阳母子没半分相似之处啊?

郗阳跟我说过,这个舅舅是他妈妈的堂弟,但就算俩人长得都随了自己母亲,但这差距也太大了点儿。

也正是因为郗阳和他舅舅长得太不像,我才会误会了。可我当时怎么就没问一下呢?本来就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哦对了,是因为欧陆——人家有欧陆,我只有捷达,我戏精上身了。

我放下相框,打开手机,翻了翻聊天记录,我给他发了好几条信息,他的回复却停留在我去解剖室找他之前。

郗阳跟他舅舅回海城之后,一条消息都没给我发过,连报平安都没有。

算了,他不发,那我发一个吧,毕竟我当老公的,主动点儿是应该的,说不定他只是矜持,也在埋怨我呢。

这么想着,立即我发了条信息过去,然后等了五分钟,没有回复。

我看了看表,晚上九点,郗阳应该没这么早休息,难不成去洗澡了?

我又等了十几分钟,终于等不住了,坐起来给他播电话——关机。

竟然关机了,手机没电了?

听筒里传来提示音,我的注意却被书桌下的一点亮光吸引了。

那是个铁制的饼干盒子,早年的牌子,最近市场上很少见了,但这盒子保护得很好,上面还有光泽。

我确定这东西是郗阳的,因为不是我的。

郗阳那个小邋遢鬼,还能把东西保护得这么好,真是不容易!

放下手机,拿起那个小盒子,盒子很轻,似乎也没装什么东西,我轻轻晃了晃,没什么动静。

我盘算着,这巴掌大小的盒子里,也装不下什么日记啊、书信啊之类的秘密,打开瞧瞧,想必也没什么不妥。

在好奇心的怂恿下,我打开了那个盒子,看到的,是一小块黑黄杂色的动物皮毛。

我去年出差回东北,遇见有卖小兔子挂件,是水貂皮毛做的,很精致小巧,就买了一个给裴欣,她特别喜欢,拿来栓车钥匙。

然而,这小盒子里的一块,明显不是工艺品,而像是从整张皮子上撕下来的一块儿,毫无美感可言。

我捏了捏那块皮毛,拉开台灯,在灯光下反复看了看。这倒像是——狗皮?!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凑上去仔细闻了闻,越闻越像给雪嘉洗完澡的味儿!

忽然间,我想起郗阳刚来我家的时候,跟我说他有过一条德牧,取名叫二牧,后来被他给吃了。

我仔细看着手里的皮毛,黑黄杂色,可不就是——德牧!

不是他杀的,不是他杀的,不是他杀的……

另外,二牧取自我小时候爷爷养的狗,一条憨憨的德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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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七日 被称为少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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