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玛歌跟黎麦收拾好东西便上路了。
路上又听起了音乐,不知怎么,黎麦格外高兴,有时还跟着唱,尽管跑调,并且怂恿玛歌唱歌。
“你小时候可是会唱的。”
“那是小时候。”
玛歌也开心,但实在不想唱,只好一路看着高速公路两侧的草地田野。
熬夜的亢奋过去,黎麦也开到了地方。
本来可以放下玛歌直接去开会,担心玛歌不懂那些,黎麦下车和她办了入住才走的。
实际对玛歌很多余。因为很多目标会下榻酒店,为了高效暗杀她系统地了解过酒店的整个运作。
玛歌没想到有自己入住酒店的一天。而且从以前开始她就不明白为什么叫“酒”店,明明功能主要在于住宿。
至于这座陌生的城市,给玛歌的感觉很像黎麦送的那部手机。
崭新干净,光滑先进,表面上和原本的手机区别不大,玛歌却抓不到开启利用它的方式,唯有望洋兴叹。
整个白天,玛歌只下到餐厅吃了饭,对着窗外的大楼和白云发呆。
发呆的时候很难像以前那样什么都不想。
她想起了汉娜说黎麦爱自己的事。
如果有这回事,那也得发生在她们两个人之间,爱情和友情一样,必须是互相的。
对于黎麦的想法她没法知道,那么自己呢?
努力不让那些人说废话避免推来诿去的场面,会议果然缩短了很多,也让黎麦身心俱疲。
傍晚回到酒店房间,玛歌居然在。
“你白天去哪了吗?”
玛歌摇头。
“假期一半就这么浪费了。”
她不出门其实黎麦也预见到了,忍不住为她惋惜。
“是三分之一。”
玛歌反驳。
黎麦想了想,按白天、黑夜、白天,傍晚回家这么算的话确实。
“天还亮着……容我睡一个小时,然后我们一起去逛逛吧。”
玛歌立即同意。速度之快让黎麦差点以为她本来就是这么计划的,说不定为了今晚的夜游她白天还偷偷把觉睡好了。
黎麦不需要定闹钟,自行睡了五十分钟就醒了,玛歌怀疑她体内安了某种高科技时钟。
旅游淡季,酒店里外都没什么人。
天有些阴,又奇异地温暖。
天光将黑未黑,路灯的光显得不怎么亮,处处青草绿树,丛中的花将开未开,这一切在朦胧的夜纱中幽幽漂浮。
漫无目的地沿着人行道走,遇见岔路,两人各选一条,然后猜拳决定。
在路过一个广场时双方统计胜率,是黎麦压倒性的胜利。
广场有几个人,不约而同在向某个方向移动。
黎麦带着玛歌跟了过去,以为是景点,原来是公厕。
尴尬地离开那里,刚走到另一条路上她们笑成一团。
那条路上人不少,说来奇怪,它可以说是她们走过的目前为止人最多的街,而她们被过往的人盯了又盯,竟不觉得尴尬。
接下来都由玛歌选路,黎麦让出决议权。
玛歌凭直觉随便选的路,通向了一个有着湖泊的地方。
应该是公园,但更像私人花园,大的没边,布局精美,植株出奇漂亮,已有樱草和风信子零星绽放。
路灯悄然而立,优雅地绽放如雾光明,它们头上,银色的月亮渐渐升起。
深蓝透黑的湖水推漾着柔波,闪烁着水晶似的光,四下空无一人,像是个梦境。
玛歌踩着鹅卵石铺就的小道向湖走去。
“里面会有鱼吗?”
“我看了一圈,没有禁止垂钓的牌子,大概是刚引渠的人工湖,还没投放鱼苗吧。”
湖边林木葱茏,光透不过来,月亮隐入密云,黎麦与玛歌并肩而立也看不大清她的脸,唯有她的眼睛像湖水一样偶尔折射出一点光芒。
黎麦开始脱衣服。
“你干嘛?”
“也没有禁止游泳的牌子。”
她没有试水温,径直走了进去。
“我要是这个时候淹死在这,新闻会有多热闹!”黎麦笑着说。
冷水激起战栗,水波不定,她平衡着身体,音调有些不稳。
“你也下来啊!”
“过去跟你一起淹死,让新闻更精彩吗?”
黎麦乐不可支:“我的幽默感终于传染给你了。”
说是那么说,玛歌也开始脱衣服了。
“脚是不是得留在岸上?”
这话说起来有点怪。
“嗯,虽然进水也不会生锈,但还是……”
忽然拨云见月,整个空间光亮起来。
她正裸身卸下假肢。
画面映入黎麦眼中。
月光将玛歌的弓曲的身躯照成了大理石白,柔化了那些触目惊心的疤痕,黑夜则加深了她骨骼机理的线条。
黎麦不由想到希腊雕刻家米隆的掷铁饼者,它整个光影鲜明地活了过来,拿下了现代工艺的合金左脚,扑进这一团死气而柔软的湖。
湖并不深,越泡越暖和。
“阴天下雨,我已经长好的肋骨有时会疼,像是有针在扎骨头缝。现下也有点阴,可是一点都不疼。你呢?”
“也会。当下也不疼。”
“这地方说不定真是仙境,湖水能治愈一切。你喝两口,说不定过会儿脚就长出来了。”
“我记得你教过我,不能开别人身体的玩笑,尤其对那些身体有明显缺陷的人。”玛歌平静地回,任凭浮力和水波推她到任何地方。
“你不是别人啊。”
黎麦游到她身边。
“生气了吗?”
没有。玛歌含着笑。周身漾开的涟漪也像一个又一个的笑弧。
白担心一场,黎麦撒了点水到她脸上。
随即黎麦学着玛歌的样子,放弃了控制身体,与她并排像两只海獭,享受无重力的不定漂浮,呼吸湖腥味儿的潮湿空气,看天上时隐时现的圆月。
月亮苍白、巨大,仿佛随时会流淌下来,飘在湖上。
很久没有这么放松了……
黎麦真怕自己睡过去,体内的时钟都恍惚慢了下来。
意识迷离了一瞬,黎麦猛醒,肢体一紧张,便被湖水拖拽着向下沉去。
玛歌及时抱住了她,黎麦反手抓住她的臂膀。
月亮偏在西天。四周一切都晶亮亮的,湖水的褶皱,玛歌发梢的水滴、湿漉漉的皮肤,以及浅色的眼睛——世界上任何一座湖在所有时间里最好的光线下也无法复制。
手下的皮肤有些凉,感官上没有周身的湖水温热。
“冷吗?”
黎麦揉搓她的肩臂,热起来的却是自己的全身,从内脏开始,尤其她发现玛歌也在注视着自己的身体。
黎麦身上的伤疤也不少,最大的一块还属侧肋上那道,肤色明显与周围光滑的皮肤不同,像只爬在她身上的皱巴巴的甲虫。
玛歌的手在黎麦的肋间游移,想弄清彼此疤痕触感的差异。
疤痕无法传达感觉,但疤痕周围的皮肤能感到她粗糙的手掌心,相比湖水近乎热烫了。
“只是看着吓人罢了。”
黎麦拨开她的手,抽身缓缓向湖岸的方向游去。
“我有时难以入睡,会摸着这道疤,想象自己是一颗树,老得树皮坚硬发皱,那些不合宜的疙疙瘩瘩的凸起是一颗颗鳞芽,是萌发的幼芽为了安全过冬而自我包裹。树睡去后,它们将在某个温暖的早春破开硬痂、焕发新绿……”
黎麦似乎有意让声音被水声掩盖。
她踏上湖岸的软沙,湿着穿上了衣服,打了个哈欠。
“困了,我们回去吧。”
这个城市的这个夜晚令人费解的温暖。
走在街上,被满是花香的空气一吹,头上和身上很快就干爽了。
黎麦看路标找回酒店的路,路上有家装潢不错的酒吧。玛歌想是和她一样,都有些饿了,而且也并不尽兴,黎麦提议去看看,玛歌点头同意。
进去,扑面而来酒肉和炸薯条的香味,外面看不出来,里头人竟不少。
找了空桌坐下,桌面卫生情况差强人意,看店里的钟才知道现已后半夜了。
店里其余人互相好像都很熟悉,服务员很热情地为她们点单,边分神看大家都在看的中央那台电视机的球赛转播,边把单报给后厨。
黎麦只是就近来吃点东西垫垫,明天还要开会,玛歌也无意饮酒。
她们首先是被隔壁桌的客人搭话,然后又凑过来几个人,感兴趣地问东问西,带着醉气,但态度友善,表现得很喜欢她们。
后来黎麦也高兴,又点了很多东西一起吃,对面则说酒钱都算在她们身上。
一两杯或许没事,玛歌看着也能喝点的样子,黎麦就接受了,一起看球赛,看着看着就看进去了,都没注意杯子一直没空下去。
一个臭球之后,黎麦跟着骂了两句,顺着对面给她添酒的手低头,终于发觉不对,不过还在她的酒量之内,而玛歌压根不能喝,第三杯的时候就捧着空杯对着杯底吸气哈气玩了。
黎麦结了帐,带着玛歌出去时她嘴边还一圈杯印。
看过几个路牌之后,黎麦找到了回去的路。
黎麦在很舒服的微醺状态,玛歌也算不上烂醉,她行动能力健在,就是心智退化严重,或许也是暴露本性。
除了得阻止玛歌乱抓东西塞进嘴里其余都还好,她抓飞蛾、树叶倒也不失可爱;
没算酒钱,食物挺便宜的,也不难吃;
灯火,月色,温湿度,胃容物……一切都恰到好处。
只是那帮人目送黎麦搂着玛歌出门的眼神,还有聊天时的一些话,她后知后觉,她俩是不是被当成同性情侣了?
能看到酒店大楼了,黎麦被上方品牌巨大闪亮的字体吸引了注意。
温热的酒气呵进耳洞,黎麦立即有所反应,终究没躲过,被玛歌一口咬住耳朵咬了个实。
“要掉了!是看成什么了咬过来?”
黎麦一把掐住玛歌下颌。然而耳朵解救,耳边的头发卡进了玛歌牙缝。
暗自发誓不再让玛歌多喝,黎麦忍痛牺牲了那几根头发。
然后扳着玛歌的脸,把发丝从她嘴里扯出来。
玛歌一直被掐着下颌,张着嘴,口水也不会咽,流出嘴角了一些。
黎麦像对小孩一样,用带茧的拇指给她揩净嘴角——抹在玛歌的外套内襟看不到的地方。
不是不嫌弃口水,主要不想跟玛歌丢脸。
“再这样要给你戴止咬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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